书城社会科学守望声屏:论媒体的责任与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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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从一起突发事件的报道反思社会新闻的导向性

成竹

社会新闻以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贴近实际赢得了不少的受众。但随着社会新闻的“繁荣”也引发了一系列的导向问题,值得新闻界研究和反思。

2006年5月17日,长沙霞凝新港码头一集装箱发生爆炸。事故发生后,长沙市各相关部门迅速启动紧急预案,不到两个小时就基本排除险情。但是作为一起突发事件,依然引起各大媒体的关注,通过各自的渠道争相报道,爆炸事故瞬间传遍境内外,引起轩然大波。此事虽已过去近两年,但回顾当时报道的全过程,对各家记者的表现进行“慢放”,从中总结经验教训,对深化“三项教育”、治理“五大公害”及如何把控社会新闻的导向是有益处的。

一、求快,不能道听途说

突发事件,以其难以预知性、相关性等特点,能对社会经济发展和人们的思想行为产生十分巨大的冲击力和影响力,极易在相当一段时间内成为舆论的中心话题。所以媒体对突发事件的报道愈快愈好,以免谣言和猜测蔓延,导致舆论失控。

霞凝新港爆炸发生后,省会各大媒体以高度的新闻敏感,派出多路记者急赴事故现场。由于爆炸刚刚发生,现场被警方封锁,各部门也忙于救援,暂时没有对外发布相关的信息。在这种情况下,有些媒体的记者为了争抢“时效性”,尽管他们还没有进入真正的事故现场,却以现场“目击者”的身份,根据街头巷尾的猜想和传闻,迫不及待地发出了“新闻”。省内某电台的报道是这样的:“现场有多人受伤,新港码头立刻变成一片火海,估计是三个集装箱先后爆炸的缘故。”某全国性报纸说:“造成20人受伤,两公里内民房玻璃受损坏。”某境外媒体湖南办事处的报道更是离奇:“爆炸声浪震动了长沙市沿江十公里以外,现场一公里内居民房屋玻璃被震得粉碎。据现场知情人士透露,爆炸造成正在吊货的货运司机当场死亡,正在码头工作的工人有上百人受伤。”据统计,当时各媒体的现场报道至少有四个版本,各说各的,也不知道谁的准确,群众无所适从,增加了社会的不安和惊恐。

事故的真实情况是怎样的呢?由于爆炸发生在午休,码头装卸现场没有工人作业,只有一名值班员受冲击致伤,震破的门窗玻璃划伤了20余名员工。而且不到两个小时就排除了险情,傍晚时分,除五名伤员留在医院观察外,其余均已出院。

为什么一场损失有限的事故被夸大成“爆炸声浪震动了长沙市沿江十公里以外”、“一百多人受伤”的惨烈事故?问题就出在媒体“盲目求快”上。突发新闻当然要强调“时效性”,但“快”必须建立在真实的基础上,失去“真”,“快”就毫无价值、没有意义了。有采访经历的人都知道,突发事件由于其“突发性”,记者匆匆赶到现场往往很难把各方面的情况都弄清楚。为了“求快”,有经验的记者只报道亲眼所见、事实准确的场景,决不道听途说、轻易播发连自己都没有把握的信息。否则,就可能以讹传讹,散布谣言。美国“9·11”事件发生20分钟后,美国ABS和CNN就相继发出了一句话的新闻:“8时45分,美国一架民用客机撞向五角大楼,当时就燃起了大火。”为什么只有一句话?因为记者当时只看见这么多,其余的情况以后再接着补充报道。这就正确把握了“快”和“真”的关系。霞凝新港事故的报道,有的媒体确实做到了“快”,但没有做到“真”,以致造成舆论的混乱,不仅影响媒体自身的公信力,而且还使政府工作非常被动:有关部门随后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通报事故时,有的网友不相信,怀疑和指责政府故意掩盖事实真相。这个教训是我们应该牢牢记住的。

二、发稿,不能轻视审核

在新闻实践中,我们还能经常看到,有些记者和媒体负责人对社会新闻特别是突发事件的审核把关,没有像时政新闻那样重视。总以为社会新闻“就事说事”,背景简单,牵涉面不是很大。因此发稿程序不是十分严格,有些事实本来要找有关专业部门核对的也都省略了,以致发稿后带来一些意想不到的麻烦。

霞凝新港事故报道就存在类似情况。关于爆炸的原因,是一个复杂的、科学性很强的问题,不是记者在现场这里看看、那里问问就能马上弄明白的,需要权威部门组织专家深入调查,综合各方面的情况,进行严密的理性分析,才能得出结论。有些媒体在涉及霞凝新港爆炸事故原因时,显得过于简单和武断,他们懒得去核实,未经专业部门的认可,就“以当地居民的说法”为由报道出去了。有的说“是气温突然升高引起的爆炸”;有的说“是吊车司机作业时不小心碰撞引起的”。一时间,烟花鞭炮成了瘟神的代名词,人人唯恐避之不及。由于媒体不负责任的宣传,引起下游装卸港口谈“烟花”色变,纷纷以安全为由,拒绝装卸湖南、江西烟花生产企业的产品,导致出口受阻,仅浏阳市当年就直接损失14亿元。

事实上,烟花鞭炮并不是那样“可怕”,它除了在生产环节危险性较大之外,成品在运输装卸过程中是相对安全的。据香港商会秘书长刘东辉说:“只要依照既定程序装卸及处理货物,烟花爆竹在整个运输过程中是绝对安全的。”“内地的烟花爆竹都需要通过温度及压力测试,当中包括在摄氏75度的高温下48小时及从二楼高度抛下地面等高标准的要求,才能取得合格出口批文。”可见,烟花鞭炮成品具有一定的安全性,并不是脆弱得“一晒就燃”、“一碰就炸”,只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办事,是用不着太担心的。霞凝新港爆炸的原因最后查明是自燃引起的,有些专家估计集装箱内可能混有半成品。具体确切原因有待进一步仔细排查,但可以肯定的是,不是运输装卸过程中的人为或自然因素导致的。这就说明事故带有一定的偶然性,只要认真吸取教训,采取包括生产过程中的预防措施就完全可以避免。

世界上的事物是复杂的,尤其是科学性强的事物,需要深厚的专业知识才能分析透彻、求得真相,记者不懂就不要装懂。毫无疑问,报道霞凝新港事故原因,媒体是讲了外行话。如果我们谨慎一点,采取科学的态度,事前征得专业部门的同意,也许效果会好一些。当然,下游港口拒绝烟花爆竹,还有其他一些深层次的原因,但霞凝新港爆炸无疑是一条直接的导火索,这与媒体不当炒作还是有一定关系的。

三、惨烈,不能作为“卖点”

在采写编发社会新闻时,媒体都千方百计寻找“卖点”,以期最大限度地吸引社会关注,扩大媒体的影响。在这种思想指导下,记者报道突发事件时,都不约而同地把笔墨和镜头“聚焦”在惨烈和惊心动魄上。

在霞凝新港爆炸事故的报道中,省内的记者由于纪律的约束,在表述事故时还比较客观,笔下留情。省外乃至境外的记者就不同了。为了渲染“惨烈”,他们挖空心思,甚至不惜合理想象:“随着一声爆炸巨响,蘑菇浓烟腾上半空,数分钟内新港码头立刻变成一片火海”,爆炸“出现三次波峰”,“震动了长沙市沿江十公里以外”,“吊车司机当场死亡”,“正在码头工作的工人被炸伤上百人”。

且不论这些描写脱离事实,夸大其词,单就这种热衷表现“残酷”的心态就值得斟酌。报道突发事件需要寻找“卖点”,但不能只围绕“惨”字做文章。事故不幸发生了,还有很多方面也是人们所“揪心”的:党和政府采取了哪些救援措施?消防队员如何和烈火搏斗?受伤人员得到救治没有?事故现场周围的人有无危险?等等。媒体报道突发事故,既要反映损失,更要给人们信心和力量。

毋庸讳言,当代中国传媒正在经受消费主义的侵蚀,市场因素频频挑战媒体的人文精神底线。在突发事件的报道中,有的媒体为了收视率(市场),缺乏基本的人道主义精神,表现“冷酷”甚至“残忍”,连国家级大台也不能幸免。2004年,俄罗斯某地发生绑架中小学生事件,全世界都在焦急地关注人质的安危,某媒体却将死亡人数作为竞猜题让全国人民“竞猜”,用“娱乐”代替“同情”,引起人们强烈的不满。

对照美国媒体对“9·11”事件的报道,他们的有些手法是值得借鉴的。在“惨烈”上,我们只能远距离看到两架飞机撞向世贸大楼,并没有过多地看到近距离的“残肢断臂”的血腥特写镜头,说明他们还是有所保留的。与此相反,他们不厌其烦地报道受难者事故前与亲人的诀别录音电话,以表现人间的亲情;大量报道消防队员奋勇抢救受伤者,其中数百名队员冒着危险冲上高楼,最后不幸丧身废墟,不由得让人们肃然起敬……

在霞凝新港爆炸事故的报道中,我们很少看到催人振奋、令人感动的新闻,也许是事故仅两小时就处理完毕的缘故。但它启发我们:报道社会新闻特别是突发事故时,要体现高度的人文精神,保持正确的价值取向,决不能把“血淋淋”的场景作为新闻炒作的素材和亮点,应该鼓励人们尽快走出阴影,面向未来。

(作者单位:长沙电视台新闻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