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传播与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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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文化建设:语境、路径与方向(17)

由此我们可以看到,“势”与“权”其实是密切相连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支持和相互转化的。“势”是“权”的力量范围,是由“权”决定的,“势”被用在“权”之后,合成“权势”,它(“势”)就总是意味着一个人一旦获得“权”之后所能够得到的待遇,如他/她出席某场合时随从人员的规模,他出行的交通工具的配置,他/她能过上什么级别的生活(包括家庭生活和外出住宿)、能够管多少农田和官员,此外,他/她的权力只有限制在他/她的办公室里,还是在其他的地方也同样具有影响力乃至影响到全国等等。另外,“势”在某种程度上也可以转化为“权”,类似上述提到的太监的例子,此不赘述。

按照这样的逻辑来看传统媒体。“权”与“势”之间的密切关系与中国政府和传统媒体的内在逻辑关系暗合:政府有“权”(力量),而媒体虽然有“第四等级”或“第四权力”之称,却并不是天生就有权(尤其是新闻机构去行政化的趋势)。这“权”大部分建基于当局政府或者法律的框架下,也就是说,国家“巧妙地利用第四等级的力量来达到某些政治和经济目标”。虽然媒体没有实质性的“权”,但媒体天然有“势”。整个新闻机构是一个整体,这个整体将为整个报道构建一个宏大的架势并对报道目标产生最终影响。记者对一个报道并没有直接、最终的决定权,但通过第一手信息的搜求,第一现场真实感的积累,对信息传播机制和内容积累的信任感形成一种对新闻记者乃至新闻业的无形资产。久而久之,整个新闻机构给予报道宏大架势的这种行为就逐渐形成媒介独特的言语、语言和话语,对于消息或者事件通过媒介的言语报道出来,就构成媒介话语的实践,这样的实践进一步构成媒介自身造“势”的体现和积累。

传媒机构累积的“势”,包括报道的选题、时机、影响力直接地转化成传媒机构的“权”,在法律机制不太健全的阶段,甚至这样的“势”会直接作用于传统意义上的官方的司法权,影响司法和审判。虽然大部分时间里,媒体获得“权”的过程就如同雕沙一样,但是它可能会在很短的时间聚集大量的沙;即便这样,城堡依然是建在沙滩上,甚至连城堡本身是由沙雕成的。如果这个沙滩上的城堡甚至不能承受一口唾沫,那就更不要说跟海浪对抗了。

传统媒体时代中国的媒体机构形如衙门,是现实版的“第四等级”或者第四权力,可谓有权有势。大多数情况下,政府有“权”。如果政府还能获得广大人民的支持,那么政府将既有“权”(力量)又有“势”(影响),就是说有了“权势”。对于大众媒介来说,主要是因为他们手上没有“权”,任何一个与普通市民的日常生活有关的部门都不在大众媒介的管辖之下,大众媒介唯一有的“权”就是发现最新事件并将其传达给大众。但这种“权”并不是固若金汤的,而是暂时性的。但大众媒介有“势”。通过对新闻的选择和连续报道,他们虽然可能很难决定大众“如何思考”,但他们能够通过议程设置,决定大众“思考什么”。因此,从长远来看,传媒获得的“权”要么是由政府赋予的,要么是通过造“势”获得的。

但是,随着互联网在中国不断普及,互联网用户如雨后春笋般增加,传统意义上处于“弱势”的中国网民无论从人数规模、涉足社会管理的广度、影响政治和经济发展的深度等层面,都带来其自身的“势”也大大增长了。比如政治层面的“网络问政”、社会层面的“人肉搜索”、微博打拐、学术和经济层面的打假行动,文化层面的“山寨春晚”,都在不断宣示着一股草根的社会力量——借助带有摄像头的手机拍摄现场,通过手机上网功能将发生在身边的事件和自己的评论上传到自己的博客、BBS论坛、微博客上,然后通过微博上的互相关注机制将消息推送到“粉丝”的信息终端进行二次传播,借助网络上的舆论领袖进行强化传播,借助网络的互动功能将事件传播推动到问题讨论,乃至引起传统媒体关注和报道,进而影响政治和决策,从而实现从虚拟空间走向现实,从草根走向决策,从无势、弱势获得一定的势。部分事件又借助“脸谱”(Facebook)、Youtube、Twitter等国外网站的病毒式传播功能传播到更广大的世界范围,从而使得原本发生在某个角落的个案性的事件演变成媒介事件、社会群体性事件、政治事件、国际关系事件乃至历史性的文化事件——而这一切都源于基于数字技术的新媒介的诞生,从这个意义上去理解加拿大传播学者马歇尔·麦克卢汉所说的“媒介即讯息”(media is message)——内容是肉,引开看门狗的注意力,新媒介带来信息的重新界定并自身蕴含着巨大的新影响力;从这个意义上我们也很好地理解了作为跨文化传播研究奠基人的爱德华·T.霍尔所说的“传播即文化”(communication is culture)。

中国的网民在成长和壮大,他们也开始逐渐用网络提供的便利积累势能,影响政治和社会。从2008年“汶川大地震”、“2008年北京奥运会”、到2008年“3.14西藏事件”等一系列重要的媒介事件中我们看到,网民自发地组织起来深入抗震救灾第一线,在奥运会期间充当志愿者,在一系列的国际性政治事件中通过网络发声,以至于在上述这些事件发生发展的过程中可以看到中国政府政策的诸多转变。特别是2008年6月20日国家主席胡锦涛来到“人民网”和中国网民对话,这是中国政府最高领导人首次通过网络同中国网民聊天,在一定程度上承认了中国网民的存在并正式确认了其对文化的作用,我将其称为中国网民的“成人礼”(姜飞,2009)。中国的学术研究已经正式承认自2004年以来互联网和移动电话在大众传播所起的巨大作用(闵大洪,2004)。

传统意义上受气的“受众”,首次在新媒体的协助下打破了传统意义上权势的生成机制和平衡状态,摆脱无权无势的弱势群体,开始了新一轮的、新媒体条件下的、带有中国特色的权与势的博弈。传统媒体在“网民”传播这一汪洋中重新找寻方向。有的干脆放弃传统的传播形式,完全转型进入网络传播,比如前文提到美国《基督教科学箴言报》率先放弃纸质版。更多的还是兼跨传统和新媒体两种传播方式,但重点在不断地向新媒体传播转移。尤其是在诸如手机报纸、平板电脑等新型传播终端出现后,传统媒体面临着一个从传播理念到字型模版的全面转型,抢占最新传播终端,就是吸引未来的读者。传统政治体制开始从基层发生变革,甚至有的县官因为不了解新媒体所带来的这种权势的变迁,抱怨自己由以前的强势变成了“弱势群体”(刘健,林嵬,&周立权,2011)——由此带来的中国政治生态的改变,还有待时间的考验。但至少从目前显露出的通过新媒体激发的公民意识的觉醒、政治改革的开始、经济发展领域的新气象、人文意识的复苏等等,都将为中国整体意义上的文化自觉开辟道路,其积极意义是毋庸讳言和不容置疑的。

(6)基于新媒体的社区媒介弥合了传播的空白,并提供了新文化生产的新空间。社区媒介的涌现将有效弥合处于传统媒体的大众传播与处于新媒体时代的人际传播之间的灰色地带,为大众传播的内容和目标有效触达个体、为沉浸于网络虚拟空间的个体有效接驳社会提供了缓冲地带

从传统大众媒体的大众传播时代,向现代基于新媒介的分众、小众传播的转型,从传播效果的视角来看,出现了一个中间地带——是传统媒体时代传播效果从“大众”(mass)向个体(individual)延伸过程中弱化乃至消失的地带,也是新媒体时代传播效果从人际传播(interpersonal communication)向大众传播(mass media,mass communication)拓展过程中弱势的地带。

这个地带既是客观的相对弱势群体的物理性居住区——不通电视、不通网络;也可能是信息传播的盲区——虽然看电视知晓国际国内大事,但对自我生存周边三公里范围,甚至是本居住社区的事情一无所知;还有可能是对于基于网络虚拟空间发生的事情无所不知,基于网络社会媒体的虚拟社会交往活动非常频繁,仅仅通过网络上的信息来决定他们对于现实社会发展阶段的定位和事件的判断,仅仅沉迷于网络上的虚拟社交而远离现实中的人群。这在一定意义上或者是政治、文化和经济发展进程的“飞地”,或者是文化生成、人文养成的“盲区”。

传统媒体时代,这个“飞地”或者“盲区”从传播成本考虑就被淡化甚至放弃了,但新媒体却为传播的创新提供了便捷和便宜的解决方案。比如社区论坛的开辟,使得居住在该小区的业主可以不出门知道自己微观生存环境的细节;比如QQ或者其他社交媒体,可以便于管理者与群众之间瞬时信息的交流,不管是从小区日常事务管理,到天气灾情的通报,乃至交通拥堵情况的提醒等等诸多琐事,都可以通过社交媒体有效触达目标个体;而基于新媒体的社区电台、社区报纸、社区电视台,将可以有效地粘合因为大众媒体、大众传播“面”上的信息提供,互联网等新媒体“点”上的信息提供二者之间的空白,从而满足从“大众”中分离出来的小众、分众的要求,和小众、分众摆脱“孤岛”,回归社会和社区的要求。社区媒体将有效地扮演这样的一个岛链的角色,并将大众传播的目标落实到个体,将个体的信息和需求反馈到大众媒体,形成新文化的生长点。

综上,新媒体还有其他成就中国的文化功能,比如新媒体拓展传播半径,有效地跨越地理边界,使得广袤空间范围内的有效传播成为现实,中华多民族跨文化深度接触提供可能,促进多元文化融合和多民族和谐;比如新媒体拓展服务触角,延伸服务半径,提高社会服务水平,提升社会福利,拉近社会距离,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姜飞,胡虎,&丰家卫,2011)。比如新媒体使得奠基于传统媒体时代的西方支配性传播文化模式终结,新媒体新传播技术奠基中国新文化的起点等等,都推动着“新媒体成就中国”从理论假设走向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