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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斯坦福大学学生事务管理研究(3)

(10)进军人才市场的准备(Preparing for the Career Fair),获取能够帮助学生与雇主进行良好沟通的窍门,从而明确就业方向并获得理想的职位;

(11)网络指导快线(Quick Networking Tips),为不善沟通的学生提供更轻松有效的沟通窍门,培训如何在各种接待、会餐及正式会面的场合进行良好的沟通;

(12)履历表要点提示(Resume and Cover Letter Essentials),学习如何编写详细及有吸引力的履历表;

(13)面试策略(Interviewing Strategies),讨论如何为面试做准备、面试种类及后续流程;

(14)就业机会评估与协商(Evaluating and Negotiating Job Offer),帮助学生明确自己能否在求职中掌握主动权,学习衡量职位是否适合自己及如何在协商中为自己争取更多权益;

(15)推荐信获取及档案管理(Soliciting Recommendations and Establishinga Reference File),学习如何与教职员建立良好关系,获得合适的推荐,并妥善管理自己的档案。

3.实习与就业数据库、档案库

职业图书馆资源为学生提供职业领域、行业、雇主指南,以及工作、实习机会等方面的信息支持。职业发展中心手册是学生在找工作的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信息资源,每年更新一次。其内容涵盖了找工作的技巧、找工作的准备、人际网络建立等方面的指导。为工作的申请者提供了简单易行的分发推荐信的方式,以帮助其申请工作、获得毕业许可、争取奖学金和实习机会等。

职业发展中心在个人职业的五大方面深入详细地提供了更多的指导和帮助,即:职业的基本认识、实习资源、人际网络资源、为找工作做准备以及寻找工作。其中,“职业的基本认识”主要着眼于专业与职业的关系、自我评估、薪酬信息等职业信息。“实习资源”则重点为学生提供寻找实习机会所需的各种资源,提供工作和实习的资料库等等。“人际网络资源”则给学生的人际网络建设提供专业指导,并为学生提供必要的人际网络关系资源。“为找工作做准备”则为学生提供标准格式的简历、附信和课程简历,为学生提供面试、雇主研究、招聘会准备等方面的专业建议等。“寻找工作”则包括了关于雇主、校园面试等方面更加深入的信息,并为学生找工作出谋划策。

除此之外,职业发展中心还为学生提供详细的专业领域的咨询,分为艺术类、商科类、新闻传播类、工程类、环境科学类、国际关系类、法律类、理学类和公共服务类等。对于每一个大类的专业领域,均提供详尽了职业方向,并且对每一个职业方向都整理出相应的可用资源,以供学生查询。例如,对于艺术类,职业方向可分为建筑、烹饪、电影、博物馆和音乐五大方向。而在建筑方向下,职业发展中心又进行了细分,如土木建筑、景观设计和室内设计等,并提供相应的网络链接,帮助学生进一步了解相关领域。除此之外,还为学生提供了建筑领域的专业协会和可用社会网络资源的网址,工作与实习的网站汇总等等,进一步帮助学生建立良好的职业开端。除了上述的专业领域外,斯坦福大学职业发展中心还专门开辟了“自主创业”和“职业发展持续性”两个专栏,以帮助学生有更多的职业发展选择。如在“自主创业”方面,该中心提供相关建议与指标,帮助学生明确自己是否适合创业。斯坦福大学作为以科技创业享誉全球的教学机构,其职业发展中心还为学生提供了大量的创业资源,如专业机构、学生社团等等;与此同时,还为想自主创业的学生提供了诸多有关白手起家的创业网站,以帮助学生在建立公司和筹资方面获得必要的经验。而对于不愿自己做创业领导,但愿意加入他人创业团队的学生,学校也提供相应的网络资源和相关书籍供学生参考查询。

不仅如此,职业发展中心还专门设立了“招聘方”和“学生父母”链接,前者为招聘公司的招聘提供相关信息服务,如招聘者项目、工作数据库、招聘会、简历服务中心等等,同时提供相关学校机构的网络链接,以帮助招聘方高效地找到有用的信息资源;后者主要负责搜集学生父母的学历和工作情况,建立必要的社会关系网络,以帮助学生更好地找到满意的工作。总之,在职业发展服务方面,斯坦福大学可谓真正做到了面面俱到。

(三)法律申诉

斯坦福大学专设了司法事务办公室(Office of Judicidal Affairs),负责管理执行有关学生行为的司法过程,旨在建立一个诚信且负责任的社区。以斯坦福大学的核心价值观,即尊重、信任、正直为基础,司法事务办公室努力使对每一件不良行为的裁决都遵循公正、负责、及时的准则。除此之外,司法事务办公室还努力架设一个令许多社区成员都可以参与的框架体系,社区成员在其中可以接受相关的法规教育,并且参与到对基本行为规范、学术诚信规范和核心价值观的讨论中来。办公室的责任主要包括:策划项目以传播斯坦福基本行为规范、学术诚信规范和学生司法流程;预防可能违反规范的行为;对学生司法案件进行审理。

其具体的机构及人员设置如下:

1.司法事务委员会(The Board on Judicial Affairs,BJA)。由斯坦福大学本科生会(Undergraduate Senate)、研究生联合会(Graduate Student Council of the Associated Students of Stanford University)任命的学生和由学术委员会(Senate of the Academic Council)任命的教员、由副教务长任命的职员共15人组成。委员会负责制订与学生司法事务相关的政策,并为法律事务办公室提供指导。斯坦福社区的成员都可以向委员会提供建议,申请对司法程序进行修订。

2.陪审团小组(Judicial Panel Pool)。陪审团小组包括至少30名学生和教职工。《学生司法章程1997》(Student Judicial Charter of 1997)中阐明了陪审团的组成:“司法顾问应任命与检举人和被检举人均不认识的人作为陪审团成员。”司法顾问应确保陪审团成员不偏袒或与待审理案件无利益冲突。检举人与被检举人均有权要求撤走他们认为偏袒或有利益冲突的陪审团成员。认为或发现与待审理案件有利益冲突的陪审团成员可撤出陪审团。司法顾问(Judicial Advisor)会在其中选出陪审团(Judicial Panel)和终审陪审团(Final Appeal Panel),小组成员每学年会接受司法顾问的培训。

3.司法顾问(Judicial Advisor)。是司法事务首席管理者,并且在所有事务中是中立的一方,其主要职能是为参与各方提供建议和协助法律程序的进行。

4.司法官员(Judicial Officer)。在涉嫌违反学术诚信规范和基本行为规范,或其他大学的学生行为规范的案件中担任首席调查官。他通过与各方会面来收集控诉证据和辩护证据。司法官员应决定是否有充分的证据支持对被检举人的正式控告,如果是的话,司法官员会将所有相关证据呈至审判庭(Judicial Panel Hearing),如有必要,呈至终审庭(Final Appeals Panel Hearings)。司法顾问和司法官员是相互合作的关系,共同开展工作。

5.司法咨询顾问(Judicial Counselors)。是经过培训的、现任的或前任的陪审团小组成员或其他人员,志愿在不成为陪审团成员的前提下,为检举人和被检举人提供保密协助(Confidential Assistance)。

6.申诉处理员(Ombuds Person)。致力于确保教职工和学生受到公平、公正的对待,负责调停争端,提供大学政策信息,或将案件移交相关部门或服务项目。

以上六个主要部门,构成了一个完善严密的体系,确保维护受害者的权利和保持正义。

其实早在1896年,基本行为规范就为斯坦福大学的学生行为规定了相关准则。总体说来,它要求“斯坦福的学生应该在校内和校外都尊重秩序、道德、个人荣誉和他人的权利等,这是作为一个好公民应该具备的素质。任何违反的行为都足以作为开除的依据。”多年来,它已经应用在了多种场合。许多行为都被认为是违反该规范的,如人身攻击、损毁财产、偷窃、造假、性骚扰等等。

1921年的春天,第一个全校范围内的学术行为准则系统被正式采纳。“荣誉规范”为斯坦福大学的学术行为设立了广泛的标准。同时,也详细阐明了构成一定违反行为的各种情形,以帮助学生更好地判定自己的行为是否违反了相关规定。

斯坦福大学学生司法诉讼和判定程序如图5-11所示:司法事务办公室接到申诉后会立即开展司法调查。无论你是否是斯坦福的一员,都可以对斯坦福学生的涉嫌不正当行为提出申诉,在某些情况下学校的职员可以代表学生提出申诉。每一起申诉案件都会得到充分调查。司法官员会与举报人交流案件情况和是否做出指控决定。所有提起指控的案件均由陪审团审理,陪审团由六名受过专门法律培训的人员组成,其中通常有四名是学生。向司法事务办公室咨询并不意味着一定要提出申诉。办公室职员在任何时候都会回答学生的问题和提供援助。

在某些特定类型的案件中(如不正当性行为和身体伤害),办公室会为当事人提供住宿或安全保护,尽力确保当事人行使正当权利。为了保证司法程序的公正性和严谨性,司法事务办公室除了鼓励举报作弊行为,还对举报人的举报材料提出了相关要求:1.总结描述举报行为(以信件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包括被举报行为发生的班级、学业任务、事情发生的日期、涉及的人员和学生、举报人如何注意到举报行为、事件进展情况等等。相关材料,包括学生作业的复印件、被抄袭材料的复印件、教学任务的相关规定等等。

2.能够证明举报有效的材料复印件,如不同学生的相同的作业,以证明该生作业是值得怀疑的;该生之前不同风格或文体的作业,以证明被怀疑的作业是有问题的,等等。

与此同时,一切被提交的举报材料都将被视为最终的证据,并与当事人核实确认,若指控成立,还将交予专家组予以审定。因此,举报材料的提交应该审慎而严肃。

而对于被举报的学生,司法事务办公室也有相应的行为规定:1.保存课堂材料,如笔记、研究报告、试卷等等,以作为辩护的重要凭证。

2.写下关于被举报作业或论文的一切信息,如完成作业的时间、地点、方式等等,并写下在场者的信息等等。

3.学生还要求写一份立场声明。鉴于每个人对事件的描述是不同的,因此,立场声明应当尽量包含有效内容和符合情况的信息。一旦立场声明被提交,将存档备份,举报人和专家组也将有权阅读该声明。

同时,无论对于举报人还是被举报人,都应当阅读《斯坦福大学司法章程》,以明确在司法审理过程中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熟悉相关的司法流程,以最大程度地保障自己的权益。总之,司法事务办公室始终秉持公正、严谨的原则对待每一例案件,以确保学生的利益和校规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