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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青年人格成长的文化渊源(3)

国人对于权威的态度有几个基本的特征:第一,高度敏感。到一个地方先搞清楚谁是权威的代表,如果暂时不清楚,就表现出老子天下第一的冷漠或高大的特征,多数情况下要吃大亏。本来,在任何社会群体中,个人都会因为群体的心理互动影响而减少个性特征,而且个性在群体中都习惯于寻找权威,这是人类生性的共同点,在中国人身上则体现得非常彻底。除非已经明白自己就是眼下群体的权威,否则大家习惯于把对方视为权威,这时候叫谦虚;当弄清楚对方不如自己的身份的时候,家长的权威人格特质就自然地表现出来了。这样的戏剧性经常被小品演员陈佩斯、赵本山等演绎得活灵活现。第二,权威崇拜。不仅是在世的,连死去的权威也必须崇拜,甚至对死去的权威人物更加怀念和崇拜,往往是有绝对化、扩大化倾向。只要承认是权威或英雄,就没有毛病了,甚至在任何时候,对任何人都成为权威或英雄。第三,权威依赖。家里有一个当官的,全家都觉得脸上有光,仿佛自己就是官。在外面只要发现有权威在场,大家都不愿意、也不敢再主动思考,仿佛脑子进水了,因为权威会拿出决策意见,你主动提出的意见如果权威不同意或者惹得权威生气了,自己会自讨苦吃,吃冤枉亏,不如主动降低智商,假装愚钝,以恭顺和逢迎等着奖赏。也许因为如此,社会创造性才能被大大地压抑了。

再来看西方思想家是怎么看中国人的权威的吧。

马克思给予了中国皇帝以某种特殊的敬重,认为中国皇帝是天朝帝国“唯一的政治人物”,是土地的最高所有者,“通常被尊为全国的君父”,是最“高贵的中国人”。马克思的大女儿燕妮在家中有两个绰号,一曰“中国皇帝”,二曰“高贵的中国人”。

黑格尔说,中国“大家长原则把整个民族统治在未成年的状态,他们的道德决心被一切法律和皇帝道德的监视所占据。”黑格尔认为中国人缺乏道德和法律的自律,循规蹈矩是出于对威权和严刑峻法的畏惧,因此中国人把个人和人权都看得非常轻微,并且没有荣誉心,缺少对他人的应有的尊重,这从中国的刑罚通常都是对肉体的鞭笞可以看出来。“一顿笞打原是极易忘怀的,但是对于有荣誉感的人,这是最严厉的刑罚,这种人不愿意身体随意受侵犯。”在这样长期缺乏法度、缺乏公正程序的权威和官本位面前,人格地位低下的普通百姓要生存,就发明了“关系”来对抗。

为赢得权威的欣赏,实现自己的目的,就必须搞好各种关系,在家人关系、熟人关系、利益关系之间左右逢源,进可攻、退可守。国人的“关系决定论”既能抵抗法律,又能周旋权威,以至于英文词典不得不吸收“关系”这个词,作为解释中国文化的一个特定符号。

正因为国人凭借各种关系等社会资源可以抵消权威,所以,对待权威的态度本质上是顺而不从、口是心非。这个特点深刻地反映了国人的内在气质。在权威之间,相互处理关系时,或多或少地总有无视命令的现象,或者因为个人的懒惰,或者依赖背后关系。上面权威命令下属去检查某一工作,下属按时报告说已经做好了。事实上可能根本就没做。在许多情况下,事情就到此结束了,但是,如果不断有权威施加压力,下属就会把这种压力转嫁给更下一级从属,直到这种压力的“风头”消去为止,大家相安无事。

领导、首长视察或开会讲话,只要大一级的首长来到下属单位和人群中,马上就有资格而且敢于做指示,比如以人为本、稳定压倒一切、高度重视、妥善处理、经济是基础、基本面是好的之类,多数都是“白菜真理”(不说就能明白、越说越糊涂),但是下面人必须做笔记,因为不记首长会生气,会当面问你,就你的记忆力好啊?这么重要的内容为什么不记?回去怎么传达?数落得下面人抬不起头、尴尬得很。

所以,核心问题在于,官本位带来的是大众人格的不平等,人格不平等的感受,直接决定一代人的心理健康状态。

这样以官为本的等级制度,在我们这个国度延续几千年了,早已经成为国家政治文化甚至是道德文化的自然习惯了,蔓延到了每一个幼儿来到人间以后的所有的成长环节。在这样人格不平等的社会环境中成长的每一代人,心理健康程度的标准逐渐就发生了转换,本来用“追求人格平等”作为心理健康指标,而现在逐渐被迫扭曲,演变为适应不平等的人格环境成为心理健康的指标,这是一种普遍的人格改变或群体人格变态。

第五节 关于家族

中国人的家族和国家感觉是混合在一起的,既有认知的成分,也有态度和意志成分。从家族利益出发,闯荡社会,家族或者泛家族集团永远是一个人的精神根据地。有人把这个特点看作是中华民族打不散、始终凝聚一团的根本原因。

国人的家族观念很重。一方面,按照儒家教化,把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规定为人生发展程序,从小接受孝敬父母、友爱兄弟、夫妻恩爱、亲友诚信的教育,个人理想是光宗耀祖、福荫子孙;家族贵在尊卑分明,一家之长,有令必行;为了家庭成员的群体利益,不惜牺牲个人性命。这种“亲亲”观念形成互相依靠的亲情、族情、乡情,也加重了社会上的关系网与裙带风,并由此形成人情大于国法,人治甚过法治的家长制与家天下的格局。另一方面,历代统治者利用忠孝仁义的伦理法则,使平民百姓不好犯上,不好作乱,卑躬屈膝。

《孝经》中说:“孝为万德之首,其诚存于心,而不在行。以行而论,世无孝子。”任何道德缺陷都可追溯到孝心。不忠心、不尽职、不忠诚、违背礼节等都是因为缺少孝心。这样,孝顺的内涵就远远超出了行为的范畴,不仅包含了行为的动机,还包含了所有的其他道德内容。

似乎人们只有唯唯诺诺,一心一意地孝敬父母,尊父爱家、尊师重道、尊长爱幼,才能活得坦然。这种“尊尊”的传统文化直到今天仍然盛行不衰。

黑格尔认为:“中国纯粹建筑在这一种道德的结合上,国家的特性便是客观的‘家庭孝敬’。中国人把自己看作是属于他们家庭的,而同时又是国家的儿女。在家庭之内,他们没有人格,因为他们在里面生活的那个团结的单位,乃是血统关系和天然义务。在国家之内,他们一样缺少独立人格;因为国家内大家长的权威最为显著,皇帝犹如严父,为政府的基础,治理国家的一切部门。”黑格尔说的中国人,除了皇帝以外都是没有个性没有自由的,在绝对权威之下绝对平等,因而是没有灵魂的。

事实上,从家族内部要求和谐和尊卑分明等伦理纲常要求看,家长制的社会结构压抑人的某些天性,使整个社会成了老年人的社会,青年一代则备受压抑,处在从属地位,宗族中一个家长统治一切,青年在家族内部个性难以自由发挥,这样的家族本质上没有什么幸福。

孝顺是由恐惧和自私造成的,这二者是左右人灵魂的最有力的因素。儿子孝顺老子,也要求自己的儿子尽孝,表达自己自私的愿望,这是养孩子的目的。在传统体制下,资源长期匮乏,一个大家族内部因为争取利益,纠纷不断,他们靠忍和韧凑合着生活在一起,顺而不同、和而不亲,缺乏信任,彼此提防,一旦机会到了,就会出现树倒猢狲散的惨象。曹雪芹泣血著述的《红楼梦》就是典型的家族和社会混同一体、最后走向灭亡的悲剧。2006年中国电视播放的电视剧《血色黄昏》、《乔家大院》以及在此之前闻名遐迩的老舍的作品《四世同堂》,除了其中的主线故事情节,隐含的精神纠纷基本都是围绕宗族内部缺乏亲和力和信任力的矛盾展开的,如此震撼、家喻户晓,说明这些作品揭示了中国人的基本心理特点。国人在家族内部如此,出家门以后和社会其他人交往,也是采用大致相同的态度。

中国人往往把忠孝连在一起说,既要忠、还希望孝,尽管这非常矛盾。至今还有人议论其内在联系,不过当代多数青年已经逐渐看明白,如同忠的本质不同于公民责任一样,孝的本质亦非善待和赡养父母,孝和忠一样,都是以不平等的等级臣服为最高原则,在这一原则之下,精神可以被阉割、伦理可以被忽视,个人的精神追求算什么?

历史上的清官海瑞是把忠孝封为行为最高准则的,可是嫁给海瑞的5个女人,有4个落得可悲下场。海瑞以孝当先,视妻妾性命如草芥,这样的孝,已经不仅仅是赡养、回报父母了,而是用无条件牺牲妻妾生命来换取对母亲的孝,显示出残忍和阴暗。至于正常的道德、人性、情感统统都变得无足轻重。明朝皇帝永乐曾经立孝经碑,用孝启发忠,可见古人说的“未闻不孝而能忠者也”的政治专制下的愚忠何其可怕。

一般情况下,家族的和睦是人的本性所愿,然而国人对于家族的认知,更多地体现在重视家族继嗣延续、内部成员和谐与相互依赖、内敛富足、保全脸面等方面。这样极端的家族依赖心理严重地影响到人格独立成长,青年从小就产生这样的心理:希望家族中有权威的亲属帮助自己出人头地、等到自己有赚取权威机会的时候,再让家族沾上自己的光,依赖自己,所谓光宗耀祖。

在考察青年心理成长的时候,必须关注家族这个的特殊的背景文化,既要看到家族病态依赖性对青年缺乏独立性的负面影响,也要看到青年心理因素中饱含的家族文化沿袭的传统习气。

第六节 关于“和合”

中国文化中普遍存在着“和合”观念,这也是大家的共识。公元前500年前后的春秋末期,齐国的晏婴以“和羹”、“琴瑟”为例,阐明了和与同的差异,认为只有承认不同,才能“相成”、“相济”。

从最基本的伦理道德层面上,“和合”观念表现为对每个人保持普遍的敬畏和呵护,实现人际关系一团和气的道德氛围。例如“和而不亲”、“和为贵”等。但是这种“和”并不是平等的,而是根据家庭亲属关系分出远、近、亲、疏。孔子就说,孝是对父母的敬爱,悌是对兄长的敬爱。推己及人,由爱亲发展为对社会成员普遍的敬爱,体现一个“和”字。怎么处理和、亲、疏呢?孔子认为:“父为子隐,子为父隐”。

意思是说,出了问题亲子应该互相隐瞒,从而体现亲上加亲的和的关系,这自然是应该的。但是,如果看见别人偷羊,就应当举报了,“见义不为,无勇也”。这是体现在别人身上的疏。亲疏、远近看上去很是分明,这样的思想自古至今,牢牢地扎根在国人的心中,今天无论在民间还是在官场,谁不尊崇这个伦理法条呢?

另外,孔子将“和”作为区别君子和小人的一个标准。孔子说:“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就是说,君子的基本特征是“和”,小人的基本特征是“同”。君子善于搞好人际关系,但是由于贵贱有别、尊卑有序的政治宗法等级制度,“君子”和“小人”这样的下层人却无法讲“和”。这样经过人为变化的不同标准,使“和”、“同”都变成为主观性很强的虚伪的代名词,隐藏在国人心理的潜意识中。

从社会治理角度看,应该如此:“日若稽古,帝尧日放勋,钦明文思安安,允恭克让,光被四表,格于上下。克明俊德,以亲九族。九族既睦,平章百姓,百姓昭明,协和万邦,黎民于变时雍。”这段话的大意是说,先把自己的宗族治理好,继而治理好自己的国家,然后把周围国家关系协调好。这个思想的核心就是“和合”。随着《尚书》上升为封建帝王治理国家的教科书,这个观念也就成为中国古代处理家国关系、国与国关系的基本原则,本质上是一种弹性极大的主观伦理理念。

依笔者看,中国文化中的“和合”观念往往是与其他文化观念纠结在一起,与伦理道德的爱、政治宗法等级制度、民族潜意识中的防御观念都有密切关系,它包含着对政治压抑的恐惧,对冷酷的社会现实的逃避,它是以家族宗亲为核心,单向度地向外展开伦理和政治评价半径,缺乏人性的温暖关怀,由于脱离经济对社会关系的判断这个杠杆,因此缺乏坦率诚信,用表面的虚伪的“和合”去掩饰社会的隔阂,保护自己独有的精神领地。

这样的“和合”对于今天的青年心理健康究竟有什么样的影响呢?

我们应该怎么冷静地审视这些传统观念呢?笔者无意对此提出己见,只是希望它能够成为从当代走向国际化的中国青年的思想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