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心理学网络青年心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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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网络青年的性心理(2)

某男乙:号称拥有某国绿卡,有房有车,他说偶放的照片不清楚,由此引发了一系列的对话。看过照片后,此人大悦,称偶是美人。当晚就猛打电话。偶以含蓄低调为由,拒绝了来电。第二天偶礼貌地回复其短信,结果其态度来了个188度的大转弯,说他困了,以后再说。

某男丙:长相貌似偶一姐们儿的前男友。暂称其太郎。

偶八卦了几回,开始聊上了。偶一开始就是抱着随缘的心态,因为上这种交友网对偶而言,是一种全新的体验,偶本人喜欢交朋友,这是个不错的渠道,当然,如果能因此碰到自己的那杯茶,那真的说明偶的运气来了,是老天爷安排的。

网络上的个人资料,五花八门真真假假了。太郎的婚姻状态是离异。对此,偶一点也不好奇,谁都有过去,谁都有故事。再说,男人的话就像老太太的牙齿,有多少是真的?!

第一次见面。约会路上,偶的心情有点小复杂、有点小纠结起来。

该不会见光死吧?

见了面说什么呢?

餐馆里人那么多吃什么呢?

没有预订餐厅,到时候如果排队时没话讲多尴尬啊!

要是他是个恐龙,偶能临阵脱逃吗?

……

见网友的心情,就像初恋的少女等情人,既怕他不来,又怕他乱来。

本人有极强的第六感,到了约好的地点,偶看到一个貌似在等人的男子,长相嘛,不能说他长得败火,只能说还过得去。此时偶已锁定目标是他。后经证实,确实是。主人公这段表白生动有趣,颇有小女情窦初开的味道,也算是网络情爱的代表性版本吧。

上网随意看看,网络引发的类似故事每天都接连不断地呈现在各个著名论坛、社区中,成为另一种丰富多彩的情感影像资料,而在现实生活中,谁会这样不厌其烦地表白自己的情感世界?青年通过网络媒介,引导并温暖着现实的心理情感活动,丰富和发扬了人格要素中的感性张力。

二、网络性心理的表现形态

网络性心理与现实生活中的性心理最大的不同是敢于大胆发表关于性的各种话题,男女网友之间谈论性话题更是频频突破现实的红线。

先引一段网络性心理评价的对话,看看是否表述出了网络对于性心理活动的揭示和诱惑(G是女网友,B是男网友)——

G:我认识一些你这样的男人,他们一直不停地想上女人,不停地在生活中和网上搜罗各种对象进行各种体验。

B:晕!我算是其中一员,我承认。可我不会欺骗。

G:这些人从不会欺骗,因为他们的目的就是性,他们肯定也没想要和以这种方式认识的女人有更进一步的交往。这些人有的已婚有的还未婚。

B:如果这样的关系是为了维护现有的那份感情,你觉得不值得吗?

G:不懂你说的。

B:你很爱你的老公,你老公也很爱你,你们很美满!可是你老公那方面(性功能)不行,而你又是个对这个方面要求很高的人。

时间长了,你在这个方面得不到满足,总会在其他方面发生一些矛盾来借此发泄一下。如果这个时候你通过网络遇见了一个性伙伴,彼此不打扰对方的生活,仅仅在性的方面彼此满足,这样就会让你的婚姻更完美,不是吗?

G:这种个案应该是极少数的吧。

B:错了,这个案例才是婚外恋的主导。大约占一半吧,另外一半是由感情、家庭压力、家庭暴力导致。

G:在性上差异如此大的男女能在精神上那么相爱吗?如果真的很相爱,一方还能够忍受另一方频繁地和另外的人性交吗?

这个有性伴侣的人无疑是很痛快了,既有深爱的人陪伴,还有好的性伴侣陪伴,那另一方就不仅在性上很有挫折,还得忍受最爱的人频繁出轨对自己精神的折磨。

B:都说了,是彼此不打扰对方。换句话说,就是没有人知道。

G:我不可能忍受一段无性的婚姻,也做不到婚内出轨。所以,只能离婚另找合适的。

B:也许你是对的。但是我说的也是存在的,也是正确的。

G:对于我来说,结婚只是个开始,绝对不是个结果。

B:你在乎的是爱,是婚姻的过程,而结果不是你所考虑的。哪怕最后会分开,如果过程不是你要的。

G:对,直到找到对的那个人为止。这段对话,表明了性心理和性行为选择的多元化标准,正在引导或诱惑着网络青年的性行为选择。这样看上去似乎都有理的性心理活动,必然动摇传统爱情、婚姻等相关价值观念,同时对实际行动产生重大影响。

(一)网络交友

网络交友,指通过各种网络途径互动的方式,结交朋友。它可以满足青年对人际关系的渴求,也满足了青年的好奇心与冒险精神。青年正面临人格自我认同、人际关系发展的重要阶段。虽然网络人际环境与真实的人际互动相似,但是网络上的人际关系是真实人际关系的简化版本。由于网络上的人际关系比较容易形成与控制,使得青年可能会借助网络人际关系,逃避复杂且无法掌控的真实人际关系。可以肯定,没有网络交友,就很难有网络带来的性问题。因此,网络交友是网络性心理和性行为展示的前提。

2006年9月,MSN交友频道开展的“中国白领婚姻交友网上调查”中,对于网络交友的优势,32.7%的人认为网络方式直接,可以马上建立联系。22.4%的人认为网络突破了地域限制,可以获得更多选择。16.5%的人认为能节省时间和金钱,网聊比见面的时间成本低很多。14.8%的人认为网络让自己变得更勇敢,在网上和陌生朋友交流比生活中交流要容易很多。13.6%的人认为网络让他们觉得更安全,因为隔离让我们有更多的时间和理性,去选择和判断。76.4%的人见过网友。可见,网络交际的社会影响力在迅速加强,为现代青年的交友方式提供了更多选择。

(二)网络恋情

一般地,网络青年经过网络交友发展成为网络恋情,也可以说网络恋情是网络交友的自然延伸。网络恋情和一般恋情间最大的不同,在于双方最初认识与互动的管道带有神秘、刺激和遐想的色彩。网络这个工具为那些纯情的少男少女的爱恋提供了全新的遐想空间。但是网络也产生了很多消极的恋情。2008年4月26日,健康网发表“已婚者网络恋爱的10大心理”的文章,认为网络恋情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7种:

补偿心理,因为夫妻性关系隔阂或疏远,主动通过网络寻找恋情补偿。

欠情心理,有些情人各自成家后,依然暗恋对方,通过网络联系,旧情复萌。

贪财心理,因为贪图钱财,在网络上寻找合适的对象,以恋情标榜。

图貌心理,因为贪图女方的美貌或男方健美的身躯,在网络上寻找别恋刺激。

报复心理,因为一方有外遇,另一方为了报复对方,主动在网上寻求第三者。

好奇心理,感觉自己的夫妻生活平淡无味,想体验一下刺激快乐的性行为。

享乐心理,因为贪图性方面的享乐,在网络上滥交异性,以恋情名义泛滥性爱。

结合网络恋情的情况,上述观点所反映的消极态度值得关注,特别是女性针对网络性爱的心理变化更值得小心。在现实生活中,人们看到的女性几乎都是淑女型,对性爱、情欲含而不露,可是据统计,性自慰行为在女性中的发生率大约是70%。这种实际的性心理需求和社会行为的反差表现,证明女性心理的性压抑不亚于男性。除了性的压抑,女性还承受着社会其他方面理性与道德规则的更多约束。对压抑的反叛,构成了女性寻求网络疏泄的主要支持理由。

如果局限在网络世界,网恋就基本上属于纯精神的,除了享受性爱心理的愉悦,不会给身体带来实际的影响。特别是通过网络视频完成的性爱,什么时候想开始就开始,想结束就结束,想让他是什么样,他就可以是什么样。可以完全脱去现实中的被压抑的角色面具,让自己的性欲望充分地展现出来。

2007年12月27日《中国青年报》报道,由教育部联合组织的“大学生网恋专题”课题组在全国范围的10所高校对4811名大学生进行采访调查。87.8%的大学生认为,网恋是满足情感需要的一种方式。

18.4%的同学承认自己有一个或两个及以上的网络恋人;38%的大学生反映周围同学有网恋现象;超过一半的学生会在失落、无聊、感情受挫等情绪状态下发生网恋。有38%的同学认为可以将网恋由虚拟过渡到现实。对网恋持明确否定态度的只有11.6%。可见网恋已经非常普遍,而且被绝大多数青年所认可。

网络恋情可以寄托许多美好的向往,但是网络虚拟性也会欺骗人。一方面,当你面对电脑画面,性欲完全被唤起,美好的恋爱愿望却仍然是空虚的。另一方面,一旦想象的那个人真的来到身边,他就成了现实中的一个有缺点有毛病的人,到那时可能很难接受他,甚至会产生一种受骗的感觉。最要命的是,情欲旺盛的青年一旦迷上了网络性爱,由于是单向面对网络的心理投注,倾注度更高,自我沉浸的精神吸引力更强,以至于很难接受现实生活中的真实恋情。这样的迷恋状态,驱使青年在虚幻的网络和现实之间变得迷茫,很容易造成人格分裂,使一个情感饱满的青年让网络变成一个失去爱心的躯壳。

(三)网络色情

在网上公开张贴或散布裸露、猥亵或低俗不雅的文字、图片、声音、动画、性交易信息等,包括静态影像、动态影像、数字声音、文字、交谈、广告、色情中介等。对青年性心理具有非常大的蛊惑作用。网络色情还带来了大范围的网络犯罪和道德侵害。正因为如此,网络色情也是目前国际上普遍要规制却又找不到有效办法的共同的尴尬话题。

网络色情传播形式可分为下列几种:

一是开设网站,张贴具有色情或猥亵性质的图片及文字。

二是利用网络以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传送具有色情或猥亵性质的内容。

三是将具有色情或猥亵性质的信息储存在自己的电脑或文档中,并开放权限让他人获取。

四是自己开设网站但不提供色情或猥亵的内容,不过,可以提供登录该网站的人转摘相关网址,使它们可以间接传播。可见网络色情的形态具有多种多样的形式,信息的种类也是千变万化,以网络儿童色情信息传播带来的问题最为严重。

2008年1月,香港由17个教育、宗教、家长教师会及社会服务团体组成的“反色情暴力信息运动”,针对30岁以下青年做了一次“青少年对网络上刊载裸体信息的调查”。结果显示,有57.2%的受访者曾经在网络上观看到各类色情信息。45.6%的受访者认为上载个人裸体信息的目的是炫耀身材,45.4%的受访者认为是无聊,36.8%的受访者认为是自我欣赏。受访者担心网上分享裸照会让性观念愈来愈开放(56.7%)、助长色情泛滥(51.4%)、发生性行为的年龄会愈来愈早(51%)。有51.3%的受访者知道将裸照或影片上载网络触犯法规。说明网络色情问题具有相当大的市场,已经引起大众警惕和关注。经过一段时间的沉淀,或许慢慢会找到法律与道德自律互相结合的约束办法。

(四)网络援助交际

这是来自日本对于贩卖少女色情的一种文雅说法。著名日剧《神啊!请多给我一点时间!》播出后,网络援助交际开始成为流行的话题,后来流行到台湾等其他地方。一般是青年通过网络聊天室,刊登援助交际广告。这种貌似流行时尚的青年性心理的出现,跟家庭、社会、经济、文化的时代趋势有紧密关系,一些青年认为虽然彼此是在网络认识,和熟识朋友发生亲密的行为也是很正常的。援助交际不完全和性工作相关,大部分是属于一般的交际活动。当然,随着性开放的趋势,男女(包括男男、女女)的交际与交往也常伴随着性活动,这些性活动可能终止于一夜情,也可能成为朋友,也可能变成爱情或婚姻,也可能在事后发生馈赠的情形。

(五)网络一夜情

一夜情不完全等于网络援交,即使是网络援交也不都是触犯法律的,因为他们是自愿的性体验交换。网络一夜情同样如此,如果不牵涉到性交易或未成年对象,法律也是无能为力的。

和网络援助交际一样,网络一夜情原本是借助网络导演的一场人类情欲价值需求交换的幽默剧,有人认为这是两性关系在社会变迁中的一种可能的发展模式,既然是属于成人世界的行为,就应该为彼此所作的决定与行为负责。然而,未成年者涉足网络一夜情就不只是个人情欲的问题,也是法律的问题。

网络带来的性心理开放,以及性行为的自愿结合,与20世纪初期美国的妇女性解放非常相似,同样是一种社会文化大转型,同样是经济社会出现大动荡,同样是新的科技革命(当年主要是医学、现在主要是电子信息学)的推动,同样是青年反叛巨大的社会压力,同样是青年自愿与网络朋友、实际生活中的陌生人发生性行为。历史的偶合让人触目惊心!但愿当年美国由于性解放导致的青年身心以及家庭伦理大幅度被打压的悲剧不要在网络文化时代重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