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民生与社会调查:“子牛杯”大学生社会调查报告作品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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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河南省新县对外劳务输出调查(3)

5.腐败隐患

新县劳务局“自己管自己”造成的不透明着实令人担忧。按照新县县委某领导和培训中心夏副校长的说法,劳务局作为特设机构,独立于县财政,无预算拨款,财务上由吉星公司支持。培训中心不属于教育系统管辖,经费自筹,声称不以盈利为目的;根据河南省的“阳光工程”,所有符合阳光工程培训条件的学员享受阳光工程政策全部免费培训,学费由政府负担,培训券兑换是培训中心的资金来源之一,加上正式培训期间学员在培训中心的住宿费和伙食费自理,吉星公司就承担了三个机构的大部分开销,三者在财务上密不可分;而吉星公司的盈利主要来自向出国劳务人员收取的服务费。根据《对外经济合作企业外派人员工资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服务费不能超过劳务人员在国外工作期间内得到的所有合同工资的25%,以吉星公司宣传的“三年20万”计,三年收取服务费就是五万元人民币;计每年稳定在外4000人,则吉星公司的年平均收入为7000万左右。在这种“三位一体”的情况下,三个机构中会有很大规模的资金运转,但这些钱的运作情况却非常不透明,缺乏监督,其中存在着很大的贪污腐败的隐患。

要防患于未然,应明确劳务局的地位,加快政企分离、政府机关与中介机构分离的改革步伐,改变劳务局、吉星公司、培训中心“三位一体”的现状,不能让“特设机构”这样的临时组织长期存在下去,局领导也不宜由县主要领导兼任。劳务局在财务上应保持独立,经费应纳入县财政预算,并接受监督。吉星公司应独立运营,在财务上必须断绝和劳务局、培训中心等政府部门和公共服务机构的从属关系。

培训中心应归入教育系统,由政府给予补贴。此外,正在申办的吉星高中和劳务学院也应脱离吉星公司,否则以“民办”身份,是不适合做公共教育服务机构的。

综上,劳动力素质偏低、地方法规不规范、行业垄断严重、监管失位和腐败隐患成为了不利于合理有序顺畅流动的五大障碍因素。

(三)前景与建议

以上五大障碍因素在我国劳务输出中具有普遍性。新县在对外劳务输出工作中暴露出的问题,是我国对外劳务合作中存在的缺失。但农民的社会流动是中国社会发展进程中的一种进步,是推动城市化进程的力量。不能因为暴露出了种种问题就因噎废食,要解决机构混乱、法规缺失、行业垄断等问题,不仅需要新县人的努力,更需要国家政府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并采取相应措施。

1.理顺管理体制

我国的对外劳务输出长期由外经贸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不同的国家机关一起管理,实际工作中各相关部门之间权责不明,政令缺乏系统性、操作性。上级机关的多头管理使地方政府陷入了尴尬境地。要理顺相关领导和职能部门的关系,做到与国际接轨。理顺管理体制,才能进行有效管理,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2008年8月,商务部新“三定”方案获批,其中“将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制定中国公民出境就业管理政策,境外就业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审批和监督检查等职责划入商务部。”中央带头改革,对新县来说,正是理顺对外劳务输出管理体制的最好时机。

2.针对性立法

目前,我国并没有一套针对对外劳务输出完善的法律法规,国家只出台了《境外就业中介管理规定》、《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管理办法》、《外派劳务人员培训工作管理规定》、《对外劳务合作备用金暂行办法》等数部零散的规定和政令。

我国对于对外劳务输出的分类和定位很模糊,常常以“外派劳务”笼统称之,加之配套法律不完善,使得我国的劳务人员和劳务公司在遇到法律问题时,常因为权责不清而造成不必要的纠纷和冲突。现行的《境外就业中介管理规定》和《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管理办法》区分了“对外劳务合作经营”和“境外就业中介活动”,前者应属于劳务派遣范畴。我国将研修生派遣工作纳入外派劳务的范畴,从事研修生派遣必须具有对外劳务合作经营权,也就是说研修生派遣工作也应属于劳务派遣。

但实际工作中,包括新县在内的全国很多地区,都在以劳务中介的方式做劳务派遣运营,导致劳务公司和外方用人单位在保障劳务人员权益方面互相推诿、回避责任,而劳务人员作为最为弱势的一方,受害尤甚。虽然今年年初实施的《劳动合同法》里已经加入了有关劳务派遣的条款,但并没有考虑涉外情况,与外国的相关法律依然不能有效对接。因此,当务之急是按照国际规则制定一套系统性的对外劳务输出法,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关政策、双边协定的配套和完善,其中劳务派遣性质的对外劳务输出尤其需要针对性的法规。

3.缩减管制

严格的准入限制,使得我国对外劳务输出产业基本由政府部门及其所属公司所垄断,严重缺乏民间组织的参与和补充,这既不符合对外劳务输出发展的需求,更导致了诸多弊端。且若不缩减管制,则新县的对外劳务输出经验很难在其他地方推广。反观国外,作为劳务输出的先行者,“亚洲许多国家在劳务输出的实践中均建立了政府机构、非官方机构和个人三种渠道并重的举措,以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和能动性,菲律宾、巴基斯坦、泰国、孟加拉国的官方劳务输出渠道所占的比重分别仅为4.6%、7.4%、0.9%、3.3%,其余均为民间和个人渠道。”我们应该放开各种有形、无形的限制,为众多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打开渠道,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和能动性,构筑多元的输出渠道。

中国目前的社会结构处于由金字塔形社会结构不断地向橄榄形社会结构转变的过程中,这种社会结构的特征是拥有庞大的中间层。而农民目前正是处在金字塔底的位置,他们如何通过大规模的社会流动而成为社会的中间层,更多的还是需要国家和政府的扶持,为他们创设良好的向上流动的渠道。涉外劳务是农民快速向上流动的重要途径,处理好目前我国涉外劳务中暴露出的问题,在我国社会流动机会大大增加,社会流动速度大大加快,社会流动规模不断扩大的现状下,将有其独特的代表性和示范性。

调查后记

2008年7月,我们中国传媒大学电视与新闻学院2006级3位同学赴河南新县,对新县涉外劳务管理局及其下属的新县涉外劳务职业技术学院进行了社会调查。调查过程持续8天,我们先后实地察看了学生食堂、宿舍、教室,对有代表性的在读学生胡建新、代军,教师林芝、吴桂芝,曾赴韩国研修4年的归国人员刘兵,新县涉外劳务职业技术学院副校长夏磊,新县县委宣传部部长胡光明以及学生家长吴女士进行了深度访谈,对新县知情人士陈小暖和不规范的涉外劳务输出中介人王温礼进行了暗访。拍摄100多分钟的录像,录制十余段、近五个小时的录音,拍摄近300张照片,记录数万字笔记,收集数万字资料。在信阳当地媒体信阳电视台公共频道录制近10分钟访谈专题片,在《信阳广播电视报》发表调研手记、照片共计一版,在信阳当地引起了广泛社会关注。调研报告以各种形式向商务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政府部门递交,引起高层关注。2008年10月,商务部发布公告,确定河南省新县对外劳务合作管理局等4家机构为首批中韩雇佣制劳务合作地方公共机构,其中河南省新县对外劳务合作管理局是唯一的县级单位。我们将继续关注新县的涉外劳务事业发展。

这次调查是我们第一次出于未来媒体从业者的新闻敏感和职业素养去怀疑、追问和思考。也许我们没有调查出什么震惊全国的新闻事实,但是我们尝试着去践行心中的新闻理想,运用自己平时在课堂上学到的知识去探寻我们心中的真实。

这次难得的经历会对我们今后的学习和发展有很大的帮助和促进,我们会更加关注中国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去透过现象看本质,这也是这次调查对我们的长远影响。

教师评语

涉外劳务是老、少、边、穷地区快速脱贫致富的途径之一,河南省新县的涉外劳务起步早、成建制,开拓了我国涉外劳务一种典型模式。

《河南省新县对外劳务输出调查报告》是2006级媒体创意班的付饶和2006级传播学(网络传播)班的周游、王尚喆利用暑假赴河南考察后完成的。从报告可看出同学们的调查扎实、细致,他们采用了现场观察、深度访谈等多种调查方法,听取了新县涉外劳务产业链及其周边各方代表的声音。调查报告展示了新县涉外劳务的特点,也指出其存在的一些问题,并提出了有益的建议。这篇报告行文规范流畅、提出问题切中肯綮、解决方案有针对性和建设性,显示了三位同学关注家乡、关注老区,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以及较扎实的采访、写作功底。

尤其值得称赞的是,同学们并未停留在研究涉外劳务现象本身,而是通过研读相关法律法规、比照国外涉外劳务相关做法,深层次探析涉外劳务新县模式的“灰色地带”,为政府消除障碍、规范管理提供了有益的思路和具有可操作性的意见。

另外,同学们还利用社会学中的“社会分层和流动”原理对涉外劳务进行分析,提升了调查报告的学理价值,也折射出同学们学以致用、服务社会的不懈努力。

或许囿于时间和地域,同学们仅对河南一处的涉外劳务进行了考察,新县模式虽颇具典型性,但难免以偏概全,观点或不免有肤浅之处。总的来看,这篇调查报告的选题有价值,调查对象选择恰当,材料翔实,结构清晰,论述层层递进,文字干净利落,是一篇质量上乘的调查报告。

(方毅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