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青春文学手持青春奔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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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自序

这个故事是我写的第三个长篇小说,动笔于零八年,那时我二十七岁,第一本小说《简单未遂》刚刚出版。

其实我很早就有这个冲动,把我上学时这拨儿八零后孩子的成长,那些诞生在鸟不拉屎的胡同儿角落里却全北京各片儿口耳相传的段子和传奇人物,还有我们当时的爱情与友谊、习惯与观念、想法与行为,都写出来。

这冲动最早出现在电视上开始大量播放“文革”时期影视剧的时候,当我看到那些穿着绿色军装的五零、六零后半大孩子在屏幕中打来打去、拉帮结伙时,就不禁有些骄傲和不平。为什么同样的行为,你们的就能上电视拍电影,我们的却不行?是因为你们五零、六零后这拨儿人成了社会栋梁?因为你们成了老帮菜,有了钱、车、房,号称中流砥柱?

也许老炮儿们的时代背景——文革确实独特,但七零尾八零头儿,改革开放之初的背景我觉得也挺独特的。事实上,我认为所有时代都是独一无二的。虽然我们这一代的孩子把军装换成了校服,拍婆子的地方从大院与冰场挪到了校园与滚轴迪厅,我们还有更传统意义上的学校、老师以及社会秩序来制约,但我们那些叛逆与躁动,那些萌动的心,那些最幼稚的仗义与最冲动的真诚,那些热烈、狂妄、张牙舞爪而又胆大妄为的成长,都不会输给任何一个时代的人。

聊了半天时代,其实我讲的这个故事并没这么深刻。青春是个很简单的东西,青春的核:暴力、性冲动、叛逆、自大、脏话和枯萎,在任何时代都是一样的。我只是想把我们这一拨儿孩子成长中遇到的种种写出来,这是我多年的愿望。故事也许具备我们这个时代的标志,抑或格调低下不值一提。但我只想讲得痛快淋漓、肆无忌惮,像我年少时那样纵情不加修饰,而深刻和肤浅,都并不是我所追求的。

我想写的只是青春,我热爱青春,我赞美青春。因为青春几乎集中了人生大量动人心魄的第一次,因为青春是漫漫人生旅途中遇到的第一个绚烂的海市蜃楼。我想写那些最初的东西,那些出现就是为了错过的东西。而在这种写作和思索的过程中,我发现我居然早可以直面那些擦肩而过,我甚至可以客观地、坦然地、祥和地面对自己的愚蠢与傻B、操蛋与虚伪。

如今我三十岁了,已届而立。回首当年在不恰当行径中建立起的脆弱自尊,空余阵阵莞尔;忆昔日不知如何去爱的无力感,恍同隔世。在我还是个愣头青的时候,三四十岁的人在我眼中大都懦弱与虚伪,甘于现状、碌碌无为。现在,我想我已成为了新一代愣头青眼中的这一类人,成为了我青春热血时讨厌的人。而我居然还恬不知耻把我们当时自以为是的成长写出来,简直是令人发指。

其实我们也本是性格迥异的,像你们一样,也像这故事中的那些人物一样。但在社会中待久了,司空见惯了各种场面各种干杯各种人各种话,久了,便脸谱儿化了。除了写些东西祭奠一下,找个饭馆儿“一樽还酹江月”,也没什么其他办法。如此说来,其实还是挺羡慕学校中的那份单纯。只可惜人终会离开学校在复杂的社会中变老,届时一些观念天翻地覆也都难逃,对错高下亦难分晓。一路走来,看着这一茬儿接一茬儿年轻而又热烈的脸,其实,我可以从你们眼中看到自己,就像你们也可以从这个故事中看到自己。只是我早已清楚你们终将告别那些桀骜不驯、纵情率性、拍案而起与拂袖而去,变成此时的我们;而你们,却仍然激愤地认为你们不可能被世界改变不可能成为我们这样儿的老帮菜。想到此处,心中还是有些酸楚。

罢了!如果有一天,当你们也三十啷当岁,回忆起自己的青春岁月,除去粉刺与梦遗、考试与背书,竟还有过抚弄菜刀与异性胴体的经历,想必也会感叹不负少年吧!

赘述过多,其实,对于热爱生活对未来充满期许的每个年轻人来说,自己的青春就是最好的青春。手持青春奔跑吧!因为你所处的时代,就是最好的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