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格列佛游记(新课标同步课外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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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慧国游记(4)

在这次谈话中,我的主人曾好几次打断了我的话。我绕来绕去费了不少口舌来向它说明那几种罪行的性质,我船上的大部分水手就是因为犯了那些罪才不得不逃离祖国的。这桩费劲的事我们谈了好多天才谈完,它也总算明白了我的意思。它本来完全不理解干那些恶劣的事有什么用处,又有什么必要,为了让它搞清楚,我就尽力把争权夺利以及淫欲、放纵、怨恨、嫉妒等的可怕后果解释给它听。在解释和描述所有这一切时,我都只能凭借举例和假设的方法。它听我说完之后,不由得抬起眼,表现出惊奇和愤慨,就像一个人看到或听到了见所未见、闻所未闻的事时受了震惊一样。权力、政府、战争、法律、刑罚以及许许多多其他的东西在它们的语言中根本就找不到可以表达的词汇,在这种情况下,要使我的主人弄明白我说话的意思,那几乎是不可克服的困难。但是,它的理解力非常出色,又经它沉思细想,加上我们的交谈,它的理解力更大有提高,因此它终于对我们那世界里人类能做出些什么事来,有了充分的了解。它同时又希望我能把我们叫作“欧洲”的那块土地,特别是我自己国家的情形,详细地说明一下。

读者请注意,以下是我同我的主人多次谈话的摘录,它包括了两年多的时间里我们几次交谈的最重要的内容。我学习“慧骃”语言有了更进一步的提高,主人就常要我更详细地谈一谈,让它听个满意。我尽量把整个欧洲的情况都对它说了,我谈到了贸易和制造业、艺术和科学。它提的每一个问题我都做了回答,因为这些问题涉及许多学科,是丰富的谈话资料,一时都说不完。不过我这里只想把我们之间就我自己的国家所谈的要点记录下来,我将尽量记得有头有绪一点,但不受时间先后或其他情况的限制,同时我还将严守事实。我唯一担心的是,我可能很难表达好我主人的论点和看法,因为我能力不够,而又不得不把它的话译成我们这粗野的英语。

接下来我奉主人的命令,给他讲述了奥伦治亲王威廉领导的革命和对法国所进行的长期战争。那次战争是由亲王发动的,之后由他的继承者当今女王重新开战,基督教世界的列强都参战了,战争至今仍在进行之中。我根据它的要求算了一下,整个战争过程中,大约有一百万只“耶胡”被杀,一百多座城市被攻陷,三百多艘战舰被焚毁或击沉。

它问我,一个国家和另一个国家交战通常是由于什么原因或者动机。我回答说,那可不胜枚举,不过我只能把几个主要的原因提一提。有时是因为君王们野心勃勃,总认为受他们统治的土地和人民不够多;有时是因为大臣们腐化堕落,唆使自己的主子进行战争,以此可以压制或者转移老百姓对他们腐败的行政管理的强烈不满。意见不合也曾使千百万人丧生,比如说:究竟圣餐中的面包是肉呢,还是肉就是面包?某种浆果(葡萄)汁是血还是酒?吹口哨是坏事还是好事?那棍子(十字架)是吻它一下好呢,还是最好把它扔进火里?什么颜色的上衣最好?是黑的、白的,还是红的、灰的?是长一点呢还是短一点、瘦一点呢还是肥一点?是脏一点好呢还是干净一点好?诸如此类的争论还有许多许多。也没有什么战争像由意见不合引起的战争来得那么凶残、血腥而持久,尤其是当他们在无关紧要的事情上意见不合时,引起的战争就更是如此了。

有时两位君王为谁该夺取另一位君王的领土而发生争吵,但事实上他俩谁也无权占领那块领土;有时一位君王跟另一位君王争吵,是怕那一位君王要来跟他争吵;有时发动战争是因为敌方太强大了,有时则又因为敌方太软弱;有时是因为我们的邻国没有的东西我们有,或者我们没有的东西他们有,结果双方打起来,直到他们抢了我们的东西,或者把他们的东西给了我们,仗才会结束;如果一个国家的人民为饥荒、瘟疫所害,或者国内党派纷争、局势紊乱,这时发动战争,侵略这个国家就有了十分正当的理由;如果我们最紧密的盟国有一座我们唾手可得的城市,或者有一块领土我们夺过来就可以使我们的疆土圆满完整,那我们就很有理由同他们干一仗;如果一个国家的人民又贫穷又无知,那么君王把军队一开进这个国家,就可以合理合法地将一半的人都处死,剩下的让他们做奴隶,这么做是为了让他们开化,放弃那野蛮的生活方式;一位君王为了抵御别国的侵略,请求另一位君王的援助,那位援助者把侵略者赶走之后,竟自己抢占了这块领土,而把请他前来援助的那位君王或杀、或监禁、或流放,这样的事时有发生,真不失为体面光彩的君王之道;血缘或者婚姻关系也常常是君王之间发生战争的原因,关系越亲,越容易引起争吵;穷国挨饿,富国骄横,骄横与饥饿则永不能相容……由于这种种原因,士兵这一职业在所有职业中最受人尊敬,因为士兵也就是一只受人雇用的“耶胡”,尽管它的同类从来都没有冒犯过它,它却可以将它们无情地屠杀,并且杀得越多越好。

在欧洲还有一类穷得像叫花子一样的君王,自己无力发动战争,却把军队出租给富有的国家,出租一个士兵每天收取多少租金,其中四分之三的收入就归君王自己,而他们主要也就靠这部分收入来维持其开支。德国和北欧许多国家的君王就属于这一类。

我的主人说:“有关战争这个问题,你告诉我的一切,倒真是极妙地揭示了你们自以为有的那个理性所产生的后果。不过所幸的是,你们的羞耻心倒还大于你们的危险性,这一本质就使你们根本不可能更多地为非作歹。你们的嘴平平地长在脸上,除非彼此同意,相互之间很难咬得起来。再说你们的前后爪,又短又嫩,我们的一只‘耶胡’就可以将你们的一打人赶跑。这样,我再重新计算一下在战争中伤亡的人数,我只能认为你所说的事纯属乌有。”

我不禁摇头笑了笑,笑它没有见识。我对战争这一行并不陌生,就把什么加农炮、重炮、滑膛枪、卡宾枪、手枪、子弹、火药、剑、刺刀、战役、围攻、撤退、进攻、挖地道、反地道、轰炸、海战等描述给它听。我还讲到载有千名士兵的许多战舰被击沉,双方各有两万人丧生;还有那临死时的呻吟、飞在半空中的肢体;硝烟、嘈杂、混乱,马蹄下人被践踏至死;逃跑,追击,胜利;尸横遍野,等着狗、狼和其他猛兽来吞食;掠夺,抢劫,强奸,烧杀。还有,为了说明我亲爱的同胞们的勇敢,我还告诉它我曾亲眼看到在某次围城战役中,他们一次就炸死了一百个敌人,还看过他们在一艘船上也炸死了一百个敌人。看到被炸得粉碎的尸体从云端里往下掉,在一旁观看的人大为快意。

我正准备更为详细地往下讲,我的主人却突然命令我打住。它说,任何了解“耶胡”本性的“慧骃”都不难相信,如此万恶的畜生,要是其体力和狡诈赶得上其凶残的性情,那么,我说到的每一件事它都是可能做出来的。但是,因为我的谈话更增加了它对整个“耶胡”一族的憎厌,它倒觉得自己心绪不安起来,这种情况是它以前从来都不曾碰到过的。它想自己的耳朵听惯了这种可恶的词儿,会不会也就逐步接受了它们,而不再像原先那样对“耶胡”生厌了。它说虽然它憎恨这个国家的“耶胡”,痛责其可恶的本性,然而其憎厌也不过像对一只残暴的“格拿耶”(一种猛禽)或一块割伤了它蹄子的尖石头一样罢了。可是,既然一只自以为有理性的动物能做出如此罪大恶极的事来,它就怕理性堕落到后来比残暴本身还要来得糟糕。因此它似乎很肯定地认为,我们所拥有的并不是理性,而只是某种适合于助长我们天生罪恶的品性而已,仿佛一条被搅动的溪水,丑陋的影像映照出来不仅比原物大,还更加丑陋。

它又说,关于战争这个题目,它在这次以及前几次谈话中已经听得太多了,现在倒还有一点它还弄不太明白。我曾告诉过它,我们的水手中有些人是因为被法律弄得倾家荡产才离开祖国的,而我也曾向它解释过法律一词的意思,所以它就搞不懂本来旨在保护每个人的法律,怎么竟会将人家毁掉。因此它就希望知道得更详细一点:我所谓的法律到底是什么意思?一经他们的手,任何人的财产不是得到保护,却反而丢失,那到底是些什么人?它又说它看不出名叫“法律”的这个东西有什么必要,因为一切理想和目标都可以听从自然与理性的支配而得以实现。既然我们自命为理性动物,那么自然与理性就足以指示我们什么该干、什么不该干。

我对主人说,对法律这门科学我几乎没有什么研究,仅有的一点法律知识还是因为有几次自己的权利受了侵害而去聘请律师得来的,结果请了他们也还是没有用。再有就是和用了与我同样的方法的人交谈也获得了些许法律的知识,那些人丢了财产后,感到失望和屈辱,就离开了自己的祖国。尽管如此,我还是要尽我的能力将我所知道的全都告诉它。

我说,干律师这一行的那些人,数量大得几乎同毛毛虫相等,他们程度、等级、名目各有不同。因为他们的人数太多,所以干这一行如果想公正合理地赢利赚钱,那好处就太少,根本不足以维持大批的后继者体面而阔绰的生活。结果呢,他们发现有必要靠刁滑和奸诈才能获取正当和诚实的手段所得不到的东西。为了更好地实现这一目标,我们那里就有那么一帮人,从年轻时起就接受培养,学习怎样通过搬弄文字将白说成黑、黑说成白这么一种本领,他们怎么说全看你给他们多少钱而定。这帮人狂妄自大、厚颜无耻,却还赢得群众的信任,群众还都依附他们,这样他们也就以某种方式使群众变成了他们的奴隶,干律师这一行的最大一部分收入也就到了他们的手中。这些律师是由所谓能明辨是非的讼棍担任的(实际是一些混淆是非的人,或者说得更确切一点,是公理的破坏者)。我和我的一些朋友就是运气不好,曾不幸落到干那一行的一类人手中。我希望主人能理解,我下面要描述的事和我已经诉说的那些倾家荡产的事,都只和这一部分人有关。因为这些人的手段,我们蒙受了种种不幸,我最好是举个例子来向主人说明这些人是怎么一步步做的,那样它就更容易明白那些手段是怎么回事了。

比方说,我的邻居看中了我的一头母牛,他就会聘请这么一位律师来证明,牛是他的,该由他把牛从我这儿牵走。由于任何人都不准为自己辩护,那是违反法律的所有规定的,所以我就必须聘请另一位律师来替自己的权利辩护。好,就这桩案子来说,我作为母牛的真正的主人,却有两大不利之处:第一,我的律师几乎从摇篮时代起就一直是为虚假辩护的,现在要他来为正义辩护,他就很不适应,由于违反他的常规,即使他不对我怀有恶意,辩护起来也一定是极不熟练的;第二个不利之处是,我的律师还得谨慎从事,因为那么多人都得靠干执法这一行活着,速判速决,律师的生意就要减损,这样即使他不招来法官们的不开心,也肯定会引起同行弟兄的敌意和仇恨。这种情况下,要保住我那头母牛,我只有两种办法:第一是出双倍的钱将我对手的律师买通,因为他所受的训练就是那样,我完全有理由指望他受金钱诱惑背叛他本来的当事人而倒向我一边;第二种办法是让我的律师不要硬坚持说公理在我这边,要说得好像那母牛就属于我的对手似的。这种办法要是做得巧妙,我最终就会赢得有利于我的裁决,这是通过对种种事件的仔细观察而发现的:在这些律师的筹划安排下,错的一方更有机会获胜,特别是当那指派来裁决财产纠纷以及审判罪犯的人,是经前面提到的那一宗派中的大宠臣或朝廷贵妇推荐,而从这一职业中挑选出来最有学问、最聪明的律师时(我和我朋友的案子就碰到了这种情况),错的一方就更有机会获胜了。这帮人因为一辈子都对公正和公道持有强烈的偏见,所以极需用偏袒、两面派和压制的手段。另外,他们由于年老体弱脾气坏,到头来变得又懒又随便,几乎完全无力胜任与他这一职业的责任要求相符合的任何工作。如此教养、如此素质的人所做出的裁决,我们完全可以想到是有利于错误的一方,这也并不奇怪,那些能把高谈阔论、吵吵嚷嚷就当是论理说道的人(只要说得慷慨激昂,洋洋洒洒),可以推断出谁在那儿使劲地辩护,谁就是论争的胜方。

这些人还有这样一条准则:无论他们以前做过什么事,再做的话都可以算是合法的。因此,他们特别注意将以前所做出的每一次裁决都记录在案,即使是那些由于他们的无知或腐化而做出的与普通公理原则相悖的裁决也统统记录下来。这些他们名之曰“判例”,拿出来当权威的典据,凭借这些东西企图使他们最偏私的意见公正合理化,而他们这么做运气还偏偏就极好,所做出的裁决难得不是称心如意的。

在辩护时,他们故意不论案件的是非曲直,而是大着嗓门儿,言辞激烈、喋喋不休地大谈特谈与案件毫不相干的其他所有情况。比如就拿前面提到的那个案子来说吧,他们根本不想知道我的对手有什么理由或权利要占有我那头母牛,却只是问那母牛是红色还是黑色、牛角是长还是短、我放牧的那块地是圆还是方、是在家挤奶还是在户外挤奶、那牛容易得什么病等等。问完之后,他们就去翻以前的判例,这案子则一拖再拖,十年、二十年、三十年之后弄出一个结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