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格列佛游记(新课标同步课外阅读)
49478400000015

第15章 布罗卜丁奈格(巨人国)游记(5)

国王的宫殿不是一座规则的大厦,而是一大堆占地方圆约七英里的建筑物。主要房间一般都有四十英尺高,长和宽也都与之相称。国王赐给格兰姆达尔克立契和我一辆马车,她的女教师常常带她坐车出去逛街或逛商店,我则总是坐在箱子里和她们一道外出。当然,在我的要求下,那姑娘也经常把我从箱子里拿出来放到她手上,这样我们在街上经过的时候,我就可以更方便地看一看沿途的房屋和行人了。我估计我们的马车约有威斯敏斯特寺的大厅那么大,不过没那么高,当然我不能说得十分精确。一天,女教师吩咐马车夫在几家店铺门前停了几次车,乞丐们见机会来了,就蜂拥到马车边,使我这个欧洲人看到了从未见过的、最可怕的景象。有一个女人乳房上长了一个毒瘤,肿大得叫人害怕,上面布满了洞,其中两三个洞很大,我很容易就可以爬进去把整个身子藏在里面。有一个家伙脖子上长了一个粉瘤,比五个羊毛包还要大。还有一个人装了一副木头做的假腿,每条长约二十英尺。不过最可憎的情景还是那些在他们的衣服上爬动的虱子,我用肉眼就可以清清楚楚地看到这些害虫的腿,那比在显微镜底下看一只欧洲的虱子要清楚多了。它们用来吸人血的嘴跟猪嘴一样,这还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见到。要是我有适当的工具,我一定会出于好奇解剖一个来看看,可惜那些工具我都丢在船上了。不过事实上那情景实在太令人恶心,我当时就翻胃想吐。

除了平常带我外出时用的那只大箱子外,王后又下令再给我做一只约十二英尺见方、十英尺高的小箱子。那是为了旅行时更方便些,因为原来那一只放在格兰姆达尔克立契的膝上嫌大,放在马车里运也太笨重。小箱子还是由原来那个工匠做的,在做的整个过程中由我加以指导。这个旅行用的小屋是个标准的正方形,三面的正中都开有一扇窗户,每扇窗户外边都用铁丝装饰成格子状,这也是为了防止长途旅行中出事故。第四面没有窗户,而是安了两个结实的锁环。每当我想要骑马旅行时,带我的那个人就在铁环中间穿上一根皮带,将另一头扣在他腰间。如果赶上格兰姆达尔克立契身体不适,他们就把我交给一位我可以信赖的老成持重的仆人。我或是陪国王和王后出巡,或是想去花园看看,或是去朝廷拜访达官贵妇。大官们不久就知道了我,并且开始器重我了,我想这更多是由于他们偏爱我,并不是我自身有什么优点。旅途中,每当我在马车里坐厌了,骑着马的一个仆人就会把小箱子在他身上扣好,搁到他跟前的一块垫子上,这样我就可以透过三面三扇窗户饱览这个国家的风光。我的这间小屋里有一张行军床、一张从天花板上吊下来的吊床、两把椅子和一张桌子,床和桌椅都端端正正地用螺丝钉钉在地板上,免得被车马颠得东倒西歪。我早已习惯了航海的生活,所以虽然有时颠晃得很厉害,倒也并没有感到太苦恼。

每次我想到市镇上去看看,就总是坐在这间旅行小屋里。格兰姆达尔克立契把小屋抱着,放在自己膝上,坐上本国式的一种敞篷轿子,由四人抬着,后面还跟着王后的两名侍从。人们常常听人说起我,十分好奇地拥到轿子周围来看,小姑娘就说好话请抬轿子的人停下来,她再把我拿在手里好让大家看得更清楚。

我很想去看看这个国家主要的一座庙宇,特别是它的钟楼,据说是全王国最高的。因此,有一天我的小保姆就带我去了。不过说老实话,我是失望而归的,因为从地面到最高的尖顶总共还不到三千英尺。如果考虑一下那些人和我们欧洲人之间在身材高矮上的差别,那这三千英尺真不是什么值得惊奇的事。就比例来看,也根本不能与索利兹波立教堂的塔尖相比(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但是对于这个国家我终生都将感激不尽,所以我不能贬损它的名誉。应当承认,无论这座名塔在高度上有什么欠缺,其美丽与结实都足以补偿它的不足。庙宇的墙壁将近有一百英尺厚,都是用每块约四十英尺见方的石头砌成的。墙四周的几处壁龛里供放着用大理石雕刻的、比真人还要大的神像和帝王像。有一尊神像的一个小指头掉落了,躺在垃圾堆里没人注意,我量了一下,正好是四英尺一英寸长。格兰姆达尔克立契用手帕把它包起来,装在口袋里带回家,和其他的一些小玩意儿放在一起。这个小姑娘和与她同龄的孩子一样,通常就爱玩这些东西。

国王的厨房实际上是一座宏大的建筑。它的屋顶呈拱形,大约有六百英尺高。厨房里的大灶比圣保罗教堂的圆顶要小约十步,后者我回国以后曾特地去量了一次。不过要是我来描述一下那厨房里的炉格子,那大锅大壶、那正在烤架上烤着的大块肉以及其他许许多多具体的东西,也许没有人会相信我的话,至少严厉的批评家会认为我是有点言过其实了,人们经常是这样怀疑旅行家的。因为怕受到这样的指责,我担心我又走了另一个极端。如果本书有机会被译成布罗卜丁奈格语(该王国人们的语言),再传到那里的话,国王和老百姓们就有理由抱怨我污辱了他们,把他们描写得这样渺小,这样不真实。

国王陛下的养马房里养的马一般不超过六百匹,这些马身高大多在五十四到六十英尺之间。不过,逢重大节日国王出巡时,为了显示其威仪,总有五百匹马组成的警卫队相随。在我看到他的一部分陆军操演以前,我真的以为那是我所能见到的最为壮观的场面了。关于那陆军操演的情形,我将另找机会来叙述。

我在那个国家本来可以过得相当开心的,但由于我身材矮小,就出了几件可笑而麻烦的事。现在我冒昧地来说一说其中的几件。格兰姆达尔克立契常常把我放在那只小箱子里,然后将我带到王宫的花园里去玩,她有时把我从箱子里拿出来放在她手上,有时放我到地上散步。我记得那个侏儒在离开王后前,有一天跟着我们进了花园。我的保姆把我放到地上,侏儒和我彼此靠得很近。在来到几棵矮苹果树旁边时,我偏偏想显露一下自己的小聪明,就瞎开玩笑,暗示他和那几棵矮苹果树之间有相似之处。也正巧,这种说法在他们的语言中倒也同样适用。一听这话,这坏小子就瞅准我正从一棵树底下走过的机会,在我头顶摇起树来。这一摇,十二只苹果,每只差不多都有布里斯托尔大酒桶那么大,就劈头盖脸地掉了下来。我一弯腰,一只苹果就砸到我背上,一下将我打趴在地,好在我也只受了这么一点伤。因为这事是我先挑起的,所以在我的请求下,那侏儒得到了饶恕。

还有一天,格兰姆达尔克立契把我丢在一块光滑平整的草地上自己玩耍,她却和她的家庭女教师到一边散步去了。就在这时,忽然急急地下起一阵冰雹来,来势凶猛,立即就把我打倒在地。我倒在地上,那冰雹狠狠地砸遍了我的全身,就好像有许多网球打在身上一样疼。但我还是尽力设法趴着身子往前爬,最后来到一处由柠檬树和百里香组成的花坛的背风一面,脸朝下躺着躲在那里。不过从头到脚到处是伤,弄得我整整十天不能出门。这也没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因为这个国家发生的一切事情,大自然都遵守着同样的比例,一颗冰雹差不多就是欧洲冰雹的一千八百倍。这我有经验,所以能够这样断言,因为我那时十分好奇,曾称量过那些冰雹。

但是也就在这个花园里,我遇上了一件更加危险的事。我的小保姆有一次怕带着我那箱子太麻烦,就把它丢在家里了。她自以为已经把我放到了一个安全的地方(我常请她把我一个人放在某个地方,这样我就可以独自静静地思考),而她和家庭女教师还有其他几个女朋友就上花园的别处去了。当她不在我跟前、喊她也听不见的时候,花园一位总管养的一条长毛小白狗不知怎么进花园来了,也正好来到我躺着的那地方附近来回觅食。那狗闻到了我的气味,一路直奔我寻来,随即将我一口叼在嘴上,摇着尾巴一直跑到主人跟前,轻轻地把我放到地上。我真是运气不错,那狗受过极好的训练,所以虽然它用上下齿叼着我,我却一点儿也没有受伤,连衣服也没有撕坏。但是那可怜的花园管理员却吓坏了。他本来就和我很熟,对我也很不错,他用双手将我轻轻地捧起,问我怎么样了。我可是惊呆了,气都喘不过来,一句话也说不出,过了几分钟我才恢复正常,他就把我安全送回到我的小保姆身边。小保姆这时已回到了她原先将我丢下的地方,当她见不到我,喊我我也没有回答时,她可急坏了。为了那狗,她把花园管理员狠狠地训了一顿。但这件事没有张扬出去,宫里一直不知道,因为小姑娘怕王后知道了要生气,而且说老实话,这样一件事在外面传来传去,于我的名声也不好听。

这件意外的事情发生过后,格兰姆达尔克立契是下定决心,以后绝不敢再放我一人出去了,她非得看着我才行。我早就怕她要下这样的决心,所以那时候我一个人独处时碰到的几件小小的不幸,就干脆瞒着她不说。有一次是一只正在花园上空盘旋的老鹰突然朝我扑来,要不是我果断地拨出腰刀并跑到一棵枝叶繁茂的树下面去,那我肯定是被它抓走了。还有一次是我正在往一个新的鼹鼠窝顶上爬,一下就掉进了鼹鼠运土出来的一个洞里,一直没到脖子那里,衣服弄脏了,我就给自己找了个借口撒谎。至于撒的什么谎,现在已不值得再去多回想了。再有一次是我独自在路上走着,正想着可怜的英国,不小心被一只蜗牛绊倒,撞在蜗牛壳上,伤了右小腿。

当我独自散步的时候,我真说不出我是高兴还是恼怒,那些小一点的鸟儿好像一点儿也不怕我。它们在离我不到一码的范围内跳来跳去,寻找毛毛虫和其他食物,态度非常悠闲自在,就像它们身边根本没有什么生物似的。我记得有一只画眉竟敢用嘴把一块饼从我手上抢跑,那是格兰姆达尔克立契刚给我当早饭的。我有时想逮几只这样的鸟儿,它们竟敢向我反抗,企图啄我的手指头,我就不敢把手伸出去了,接着它们又照样满不在乎地跳回去寻找毛毛虫或者蜗牛去了。不过有一天,我拿起一根又粗又重的短棍子使出全身力气向一只红雀砸去,我侥幸打中了,就用两只手抓住它的脖子提起来得意扬扬地跑去见我的保姆。可是那鸟只是被打昏了,它一恢复知觉,就扇起翅膀不停地扑打我的头部和身子的两侧。虽然我伸直了手臂,它的爪子够不到我,我却一直在想把它放了算了。幸好不久我们的一个仆人给我解了围,他把那鸟的脖子给扭断了。第二天,王后下令把那鸟烧了给我当晚饭。就我记忆所及,这只红雀似乎比一只英国的天鹅还要大一些。

侍候王后的那些未婚姑娘经常邀请格兰姆达尔克立契到她们屋里去玩,并且要她把我也带上,为的是能有幸见见我、摸摸我。她们常常把我从头到脚脱得精光,让我躺在她们的胸脯上。她们这么做我非常讨厌,因为说老实话,她们的皮肤发出一种十分难闻的气味。我极为尊敬那些优秀的姑娘,本不打算说她们的坏话,但是因为我个子矮小,我的嗅觉就相应地要敏锐得多。我想,这些漂亮的人儿在她们的情人眼里,或者在她们彼此之间,是不会显得讨厌的,这种情形在我们英国同样的人中间也是一样。但不管怎么说,她们身上本来的味道还叫人容易忍耐得多,一用香水,我可马上就要晕过去。我忘不了在利立浦特时,有一天很暖和,我运动了好一阵子,我的一位好朋友竟直言不讳地抱怨说我身上的味道很大。其实和大多数男同胞一样,我并没有那样的毛病。我想,与我相比,他的嗅觉能力是比较敏锐的,就像对于这个国家的人来说我的嗅觉能力比较敏锐一样。在这一点上,我不能不为我的主人王后和我的保姆格兰姆达尔克立契说句公道话,她们的身体是和任何一位英国的小姐太太一样芬芳的。

我的保姆带我去见这些侍女时,最让我感到不安的是,她们对我一点儿也不讲礼貌,仿佛我根本就是一个微不足道的生物。她们把我放在梳妆台上,当着我的面脱得精光,然后再穿上衬衫。可是,直接面对着她们那赤条条的身体,我敢说我看了绝没有感到有什么诱惑。除了恐怖和恶心,也绝没有引起我任何骚动。她们的皮肤极其粗糙、高低不平,近看颜色还不一样。这儿一颗痣、那儿一颗痣,宽得像切面包用的垫板一样,痣上还长着毛,挂下来比扎包裹用的绳子还粗,至于身上其他地方就更不用说了。她们还毫不顾忌地当着我的面小便,将喝进去的水解掉,一次至少有两猪头升,而装小便的容器容量在三大桶以上。侍女中最漂亮的是一位十六岁的姑娘,很爱嬉闹,有时竟让我两腿分开跨在她的一只奶头上。还有许许多多其他花样,我不能一一细说了,还请读者原谅。我很不开心,就请格兰姆达尔克立契为我找个什么借口,以后再不去见那个女孩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