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我只想和你说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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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太阳照常升起(3)

普通人的人生必然是充满错误,遇到诱惑,悔不当初,然后硬着头皮再走下去。因为就算所有人都告诉你,这是苦的,那个是辣的,要是你不拿筷子蘸一下尝尝,必然是不肯相信的。就算有智慧沿袭前人认可的价值观一路选最正确的方向走下去,也难免上天不玩你,给你制造点闹心的事儿,把你拽离当初的选择。更何况我们的力量如此渺小,又有多少事是情非得已,实属无奈呢。

20出头的时候,常常羡慕别人,所有的句子恨不能都是虚拟语气,“要是??如果??就好了!”后来走近了看,发现所有人的生活都是千疮百孔,鸡毛蒜皮,一样尴尬。能拿出来给人看的,都是加了太多修饰的那一面,衣柜里的骷髅架子一定是锁在小暗格里的,哪会随便摆出来让人参观?

幸好,到了25岁这个年龄,我终于知道遗憾一点用都没有,嫉妒除了会让自己肝气冲胃荷尔蒙失调之外再无贡献,而时间浪费在悔过里简直就是犯罪。我终于不指望日子自己会好起来,不幻想某一天早晨我突然就拥有了一切。我终于变成了一个行动派。现实其实没有很差劲,反而觉得没有剧本、没有确定、没有方向的生活挺好的。走错了路,回来就是了。犯不上以死谢罪。自己跑偏了才知道别用道德绑架别人,慢慢地连忍耐度都宽了好几倍。

我有过那么多机会就此安定下来,买一个小房子还月供,一步一步踏踏实实工作,和一个品性纯良的年轻人慢慢相处到结婚,关心北京的幼儿园和学区房。可是等事情真的到了眼前我又发自内心地抗拒,我想我已经尝试过为了未来的安稳牺牲眼前的快乐,可我又换来了什么呢?时间终究是不可逆的,我又怎能知道10年之后的我到底是想要安稳还是像现在一样继续不着调,但我想只要每一天睡觉的时候我都觉得心安,每个早晨起床的时候都觉得充满期待,日子应该也不会太糟吧。妥协一次就会妥协一辈子,我受不了这个,也不打算拿忍受换一个别人眼里正常或稳妥的人生,我的喜怒悲欢,除了自己又有谁真的在乎呢?我来埋单就我来做主。

这个世界不是全都关于钱或者全都关于爱,当你真真正正接受自己本来的样子,清楚自己想要什么样的生活,你才会懂得如何做出取舍,明白灯火阑珊处到底哪个人适合你。日子也好,人也好,不会好端端地就在那儿等着你,剩下的事情就是努力追求你想要的生活,珍惜你身边的人,不留遗憾,也不怕失去。

一个愚蠢的喝酒游戏教给我的

在一个暴雨如注的闷热夏夜,我们在一个美国朋友家玩“我从来都没有”的游戏,大概意思就是一个人说一件他从来没做过的事,其他所有做过的人要喝酒。每次玩这样的游戏,我回家之后都要给自己一两个小时来自我反省,主题就像《了不起的盖茨比》的开头——在我年轻和更加脆弱的年代,我到底都在做什么?

游戏的最后我喝了一杯混着威士忌和燕京啤酒的恶心东西,然后在大雨滂沱中跟这群朋友打车奔向地安门的一个意大利酒吧,在混着雨滴、摇曳灯光和充满戏剧效果的干冰里跳了一会儿舞,觉得我的人生似乎从来没有如此纵情过。就算6个小时之后要穿得像修女一样穿过半座城去海淀开会,但明天的事还是让明天来操心吧。何况我有一个又好看又聪明又肯在七点半打我电话叫我起床的瑞典造闹钟,保证我不会睡过头,有什么好担心的呢?人生已经够苦够短,不如像酒吧老板在招牌上写的:及时行乐。

我猜今天之后再玩“我从来都没有”的游戏,我会输得更惨,然而在雨中一边喝着“四海为家”一边在屋顶跳舞,这样美妙的人生经历,谁又能拒绝呢?

我在半夜2点钟回到像刚刚被打劫过的家,把笔记本电脑、手机和衣服扔在已经堆满东西的泡沫地板上,然后用力把自己扔到柔软的大床上,开始思考人生。我马上就要25岁了,我到底拥有些什么?四分之一个世纪,听起来足够长,我们的前辈用不到三分之一的时间打败了日本人,而美国人用它足够实现两个登月计划。而我,除了消耗那么多粮食和父母的钱,我还做了什么?

我有3张刚还清的信用卡,3个不同的学位证书,一份暂时能养活自己的工作,一个用了8年的邮箱账号,一张从宜家搬回来的大木床,一整衣柜不同颜色的长裙短裙??但是,我在乎这些吗?它们能代表我这个人吗?如果到了世界末日,我在逃跑的时候会带着什么走?

有段时间我一直在尝试极简主义,想要捐掉所有看过的书,扔掉不再穿的衣服,我害怕自己会淹没在这些没有意义的物质里,偏离我在乎的重心。于是我做了一个“末日背包”,里面装着所有我最珍视的东西,除了它之外所有一切通通可以扔掉,毫不心疼。但它,每次搬家时我都会紧紧抱在怀里,保证没有任何人能偷走。在这个有点不清醒的晚上,我打开了这个被我塞到衣柜深处的30L双肩包,把里面的东西通通倒在地板上。从掉出来的这些东西里我慢慢想起了我的过去。我看见一沓旅行时我寄给自己的明信片,上面写着诸如“2011年6月,我在乌镇一个叫步步莲花的酒吧喝酒,快醉了,但是好幸福”。我看见高中时的小男友在10年前给我的情书和送我的戒指,上面的钻石小到几乎看不见,但我依然记得把手放进他校服口袋里时无与伦比的满足。我看见一本本记录下过去很多很傻故事的日记,里面的字迹从稚拙变得工整然后又变得狂野。我看见跟朋友们的合影,我们看起来都很傻,但都笑得很开心。我看见那么多散落在盒子里的红酒瓶塞,它们提醒我有过多少笑到要抽筋的聚餐。我看见那些朋友从不同国家带回来的硬币,慈善酒会上我做主持人时写下的手卡,一大堆记录了我人生轨迹的机票、火车票和船票,甚至还有高中上课时偷偷传的小纸条。

然后我明白,我拥有的最棒的东西是这些回忆。我也许没有好几张可以放进保险箱里的房产证或是有很多零的存折或者每秒钟都在缩水的股票账户,但我并不贫穷。我所拥有的这一切会一直跟着我,不用担心通货膨胀,不用在乎在哪一个时区,也不会随残酷的时间而消失。一个叫马良的作家在他的作品《自白书》里写:“我的身体里住过我一生至今每个冬天的雪,住过大海,住过这世间所有流浪的爱人。”他说得太好了,我不需要用任何词语去解释或描述。就是这个样子。

我知道我以后只会越来越贪婪,对一切更加充满控制欲。但是在我还年轻和脆弱的时候,我宁愿用这些非常傻,但是错过就不会回来的经历填满每年的日历本。我们都是小人物,也许一辈子都做不了一件改变世界的大事,但好在就算是没有意义的一天,也可以让它有意思。这就是我廉价但实在的快乐。

这个北京浮躁的夏天跟过去无数个夏天一样,没声息地来,不经意地走。城市才不在乎你是孤独终老还是夜夜笙歌,说到底这些人的故事除了活在我们的脑海里之外,对世界毫无意义。每一天太阳照常升起,每一天雨打花落,我们都在人世间孤独地走着,对世界一无所知。就像《再见南国,再见》里面写的,人生不过是端着碗、蹲在地上吃饭,或是驾着车在无限漫长的路上无方向奔波。

我为什么去跑马拉松

2012年11月末一个空气污染指数爆表的寒冷冬天,我和其他3万多人一起跑了北京马拉松。我并不想成为一台空气净化器,只是那段时间过得实在太糟糕了,我需要找个情绪的出口。

我的目标是10公里,可惜北京赛区取消了10公里的赛程。鉴于迷你跑和半程是一个价,我就报了半程。作为资深懒惰症患者,我一直拖着没训练,比赛当天早晨匆忙翻出在香格里拉买的毛线帽、高中时买的旧跑鞋,带着点宿醉未醒的头疼和重在参与的心情就打车去了天安门。

前5公里一点感觉都没有,一大堆人熙熙攘攘的,群体兴奋弥漫着整条长安街,简直就是集体狂欢。

5公里到10公里也很轻松,路边的小孩带着看动物的表情开心地对我大喊:“姐姐加油!”

10公里到15公里跑跑停停,因为已经超出了自己的预期,觉得很爽,每见到一个里程牌子就开心地拍照。

跑到16公里时开始累,又舍不得放弃,于是硬撑下去。后面的5公里简直太难熬了,我跑了差不多40分钟。首先是怕,我不知道自己的身体极限在哪儿,我会不会伤害到自己。其次是饿,我几次跑到人行道上厚着脸皮向给专业运动员提供食物的赞助商们要巧克力和功能饮料,到最后时手里还攥着小半块士力架没舍得吃,那是精神食粮啊。然后是冷,每次停下来寒风都能吹透衣服,把皮肤表面好不容易聚集起来的热量全都带走。到后来完全就是身体的机械运动,脑子里就只有一句话不停循环:“我不能停,我不能停。”

到最后我跑完了半程,21公里,觉得自己不只是个女汉子,简直是个女超人。

马拉松对大部分人来说并不是竞技比赛,完全不在于你是第几名,你跑了多远,根本完完全全就是一个人和自己的抗争。在11月之前,我跑得最远的一次是6月的耐克“一起精彩,女子5公里跑”,再之前是大学时20分钟跑完4公里的训练,再之前是高中运动会1500米比赛??一次次跑得更远,才知道自己的极限远远不止想象的那么容易达到。

几个月之后我和一个沃顿商学院毕业的华裔聊到企业家精神,他突然问我:“你有没有做过什么你认为是不可能的事?”我想了想说:“有,几个月前我跑完了半程马拉松。”他笑笑对我说:“你是个幸运的姑娘。”

后来我明白他为什么说我“幸运”,不是强壮,不是健康,是幸运。一旦你做过一些你以为自己永远不可能做到的事,所有的自信心都会跑回来,所有的勇气都充满到身体里,一瞬间觉得自己除了不能飞,什么都可以。你需要这样一些荣耀的时刻给自己打气,让自己相信,还能把极限推得更远一些。

以前每次在我爬山累了想歇的时候,在我骑车骑到半程想放弃的时候,男友都会转过来对我大喊:“加油!你一定能行!不要现在放弃再回家后悔!”我庆幸自己从没有放弃过,我总是能坚持到终点。因为我知道在我拖着半残的身体回家时,当肌肉酸痛过去的时候,我会比以前更强壮。

柏瑞尔·马卡姆在《夜航西飞》里写:“当你与他人闲坐交谈时,你是孤独的——其他人也是如此。无论你在哪里,只要夜晚降临,火苗随着来去自如的风势自由燃烧,你就是孤独的。你说的话,除了自己又有谁在听?你想的事,对他人又有何意义?世界在那边,而你在此处——这是仅存的两极,也是唯一的现实。”

人生就像一场跑不到头的马拉松,谁都无法替你痛、替你欢笑、替你跑过一个个转弯。会有人给你加油,有人给你递水,甚至幸运的话会有人相伴一起前行,但一步一步,终究是自己的双脚落在大地上。有时候我们需要听到欢呼,有时候你只想和自己独处一会儿,只想听心脏跳动的频率和一呼一吸的声音。然后觉得庆幸,这段路是自己走过来的,这简直就是一场了不起的胜利。

我总觉得成长就跟小时候玩红白机上的超级玛丽一样,一个小人儿孤独地向前奔跑,一点点吃金币攒命,吃蘑菇长大,吃花学会扔子弹打怪兽,运气好时吃颗星星还能暂时进入无敌状态,可一不小心碰到小乌龟会被打回原形,好不容易弄死恶龙却总被告知公主在另一个城堡里。刚开始玩只能勉强打完前几关,玩多了就一点点能走得更远,直到第一次打通关,再回头看哪个关卡都简单幼稚得要命。其实我们打败的哪里是吐着火球的恶龙,本来就是上次死在前一关的自己。一次次重复奔跑,一次次比上次跑得更远,小玛丽总能在最后救出公主。

我不是一个自信的人,我需要一个个小胜利、一个个不可能,给自己勇气在早晨从床上爬起来,去迎接门外的滚滚红尘,去迎接别人的质疑、自己的惶恐。在我怯弱的时候,犹豫的时候,患得患失的时候,自我否定的时候,我会想起来红白机里拼命奔跑的小玛丽,想起马拉松最后的3公里,我顶着冷风一步一步跑过的3公里,我知道如果那时候我能坚持下来,现在一定也可以。

但愿你们都比我聪明,不用去花3个小时呼吸空气里的悬浮颗粒,也能从自己的身体里找到勇气,找到答案,找到神奇的力量。

故事从未发生

去年夏天的尾巴上,我在老书虫二楼的天台上见到了陈冠中。他的书里我最喜欢这两本:《我们这一代香港人》和《一切都没有发生》。后面那本书里,主人公张得志——“做专业的事,赚钱,住五星酒店,享受这个世界所能提供的最好美食、红酒、女人,一切钱能买到的东西。收藏6只镶钻黄金表和700瓶最昂贵的红酒。他是国际资本的港籍雇佣兵。为谁?无所谓。在这个世界上,他只爱自己。”台北的某一个晚上,张得志身中两枪倒在血泊里,死前他放不下两个念头,他为未谋面的儿子准备了20万美金的教育基金,和他存在英国的金表和红酒。这一辈子张得志就想做一个“完全没有牵挂”的人,可死之前,他要命地惦记着自己没完成的计划,它们永远都不会发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