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我只想和你说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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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我对你的爱深入长河(1)

李健在歌里唱,

“这一生一世,有多少你我。”

你还闻得到空气里潮湿咸腻的味道吗?

初春一个周末傍晚,我们打完球,坐在一个朋友的新车里,沿着朝外大街往世贸天阶开。天气不冷不热,我们开了天窗。朋友说:“你还记得去年这个时候吗,就是这一天,空气里就是这个味道,我接到你电话然后去你家喝酒,你记得吗?”

说实话我不记得了,关于那年春天的事情我通通不想记得,想起来的都是尴尬。那会儿我刚刚跟前男友分手,一个人住在工体东路,下班路上连着一排麦当劳、肯德基、永和豆浆和吉野家,每天我拎着差不多的外卖袋子回到家,窝在小床上看《单身毒妈》。每次看到女主角的生活被毁成渣,我都想,她为什么不哭呢?丈夫死了,被迫贩毒,跟种大麻的黑人鬼混,大儿子离家出走,小儿子杀人,怀了墨西哥黑帮头子的孩子??她怎么都不哭呢?

有一次我看着看着就睡着了,2点多迷迷糊糊醒过来,灯还亮着,吃了一半的薯条还在我枕头边上。我坐起来,嚼着那根已经变冷的薯条,觉得自己的生活像一个制作低劣的黑色电影,硬生生把观众拽进迷惘和悲观的黑洞里去。

现在翻翻那时候的照片和日记,好像看不出来有多难过的痕迹。我终究是不愿意以一副受害者的样子把所有阴暗的部分暴露出来,我只会躲起来像小兽一样舔舐伤口。

2012年6月,我在日记里写:“真正的勇气是能承认自己不够强壮,敢于向外寻求帮助。”说起来容易,又哪里做得到。那会儿刚搬到新家,床不舒服,我每天睡在地毯上。住在二楼,总是不敢用纱窗,怕半夜会有人爬进来。枕头底下放着军刀,一有动静就会吓醒。早晨五六点钟就再也睡不着,起来听段哈佛《幸福课》才有力量出门,上班,见人。

9月,前男友从英国回来,在前门一个青旅里住了一个月。我两次跑去那儿等,想见到他,又怕见到他。每次骑车回来的时候膝盖都隐隐生痛,于是我知道我不能再这样了。

11月,我去武汉出差。我们几个姑娘在江边大喊“我要结婚”,“嫁给他吧”。沿着长江大桥走到半夜,我无比想念他,想念一切。我迫不及待想要回北京见见他。下了飞机我就给他打了电话,听到他声音的那一瞬间眼泪就出来了,我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挂断了电话。

2013年2月,我差点在网上花68美元买一本《如何勾回前任的心》,幸好信用卡付不了钱,在去银行的路上,我终于意识到自己有多蠢,于是改路去天下盐默默吃了一大盆毛血旺。

3月我再一次见到他。在车上我就开始发抖,后来在莉莉美式小馆等他的时候我浑身都在打战,特别怂。时间过去了那么久,我在回忆里一次一次把不好的部分过滤掉了,觉得自己像个浑蛋,亲手毁了一切。可真见到了他,我终于想起来,当初为什么那么难过还是要放弃。我们两个人要的东西终究不一样,也许是时机,也许根本就是不对,总之到最后变成了相互折磨。根本不是我选择要分手,我其实没的选,当初我足够勇敢结束这段感情,现在就必须更加有勇气承担随之而来的一切后果。当晚我在日记里写:“我终于亲手把这段感情彻底了断了,突然间那些犹豫、后悔、恐惧、羞愧和痛苦也都消失了。我可以抛开过去,放开他,也让自己自由。剩下的是最好的部分:爱和信任。我会带着这些美好的情感继续往前走,也带着勇气和被爱触碰过的感恩一起走。”

也许我们真的太年轻了,年轻到无法不相信明天有无数的可能,年轻到不敢把生命捆绑在一起,年轻到太容易就抛掉身边的现在去迫不及待地追求不可知的未来。我们到底什么时候才能结束成长,这一生中要经过多少怀抱,睡过多少张床,搬过多少次家,才能放心把所有的行李箱子都扔掉,踏踏实实地守一个人到老?

事情过了那么久,到现在我终于可以说我不后悔。不后悔在一起也不后悔分开。即使被折磨了差不多一年,也是值得的。他配得上,我们两个的感情也配得上。所有努力都做过了,没有人背叛。It‘s just not meant to be.我已经忘了他,即使到现在走到CBD那边我还是会紧张,在街上看到像他的人连路都走不好,还是依然不敢看他的节目。但是真的没关系,我心里知道,这一段已经过去了。除了感恩,别的情绪什么都没有。

我不想说一大堆什么幸福是自己给的,单身也可以一样快乐之类的废话。我怀念的只是那个人,如果想要恋爱的感觉实在太容易了。与其说这个人独一无二,不如说难以割舍那段青春和曾经恋爱中的自己。可人总要清醒一点,不要把有限的时间浪费在谎言、自我欺骗或者虚妄的幻想当中。走了的已经走了,昨天永远不会比明天更好,因为一切已经死去。生命没有那么长,不要活在回忆里。豆瓣有篇文章写得好,如果人人都能忘记前任,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失恋33天》这样的故事只能拍成电影,现实里一段真诚的感情值得我们用很长时间去慢慢淡忘,痛苦的过程不是一时半会儿就能经历完。都会有反复,有自我怀疑,有不切实际的幻想,然后再次回到绝望的状态。会想要抓起电话给他打电话,删掉号码可还是死死记在脑袋里,会觉得自己再也不能幸福了,谁都没有他好,担心自个儿会孤独终老??

这都没关系,因为这些不会发生。总有一天我会坦然地翻以前的照片,笑着跟朋友说,你看我笑得多甜。总有一天我身边会出现另一个人,让我愿意同样忠诚和无保留地对他好,为他钻研厨艺,记得他家人的生日,在他脆弱时给他一个拥抱,最后一起慢慢变老。有人说,时间和新欢是良药。新欢管不管用我不知道,是时间、朋友和运动救了我。海子说,活在珍贵的世间,太阳强烈,水波温柔。是真的,这些都很美好,别辜负了好时光。

我把这些经历写下来,是为了安慰当年失恋的一个女友。我其实很犹豫要不要把这些事情流水账一样铺出来,但也许抚慰人最好的办法就是把自己的伤口展示给她看。如果我写出来能帮到她,让她白天好过一点,晚上好睡一点,也就值得了。我们都是这么过来的,这些痛苦和纠结我们都有过,难过和眼泪我们也都懂。我无法保证未来会怎样,可我知道自己得救自己,不然连未来都没有了。

两年后她结婚,我没能去参加婚礼,可照片上的她,笑靥如花,新郎看她的眼神里,盛满了爱意。

活得精彩结尾,

切勿流眼泪

他坐在我对面吃一碗卤肉饭,神色表情和我9年前认识他的时候一模一样。我不相信他已经变成了表情冷淡的股票交易员,可以从早到晚不说话,只是坐在5个不同屏幕前漠然地点着鼠标,交易几千万美元。我认识的那个男生永远在我面前耍宝,唱个《两只老虎》都会先深情款款讲个爱情故事,我过生日时会在我家楼下用荧光棒摆一颗心给我唱《童话》,会在雨天背着我走遍整个吉大南校,拍照时的表情永远千奇百怪,玩石头剪子布永远都会赢我,永远都自大,而且永远不听我的话。可是我们凭空在对方生命里就这么消失了七八年,在这段不短的时间里,我们悄悄把过去的那些小习惯都改得一点不剩。他写了一本书,文字风格和高中时给我写的情书判若两人;他新买了一间公寓,装修风格跟我想象的完全不一样;他不再买1000多块的篮球鞋,也不再痴迷名牌,穿的用的都朴素简单。可是他吃饭的样子,就和9年前一模一样,黑框眼镜放在一边,先吃肉再吃蔬菜,一粒米都不浪费。

我坐在他对面,就好像看见我们穿着校服,他剪着短短的寸头,我耐心地给他把青椒都挑出来,等他吃完一起回去上下午的课。他一口一口慢慢吃着,我眼泪大颗大颗流下来,我也不知道这股悲伤从哪儿来,一切本来都那么好,外面热带充足的阳光,旁边有小婴儿在大声笑,一切都很美好。

在见到他之前我心里想的是,我们分开真是件好事,你看,我们都走了这么远,得到了这么多以前都没想过的东西。而现在我要走了,不知道下次是不是又要过3年才能再见他,我满脑子想的是《少年派》里面的那句话,我想生命到头来就是不停地放下,而让我难过的是我们甚至没能来得及好好地告别。我终于明白凡是得到的东西都是拿另一样换来的,有时候我们心甘情愿甚至迫不及待,是因为根本没意识到自己失去了什么,就像年轻的浮士德,爽快地跟魔鬼交换了灵魂。

回北京的航班上我一直哭一直哭,跟开了自来水龙头似的止也止不住。坐在我旁边的金发小男孩用带着法国口音的英语问我“Mademoiselle(小姐),你怎么了,你还好吗?”我和他说:“我不好,我刚刚发现自己失去了一样非常珍贵的东西,而我再也找不回它了。”小男孩想了想问我:“你想让我给你买杯酒吗?我听说它会让你快乐点。”

在三万九千英尺的高空,一杯调得很棒的新加坡司令下肚,我沉沉地睡过去,醒来的时候我就又快乐了。我对待离别的方式一直都这么简单粗暴,我喝一杯酒,好好睡一觉,第二天看见阳光就什么都不痛了,就算心里有个缺口,有个空洞,呼呼地灌着刺骨的寒风,又能有什么呢?日子还是可以照样过。

16岁的夏天我妈妈发现我们两个约会,气得把我打得浑身淤青,第二天我接着偷跑出门穿着长袖陪他去隔壁的高中打耐克篮球对抗赛。那时候真的什么都没有,爱一个人的方式就那么笨拙,就只能拼命对他好对他好,北方零下二十几摄氏度的冬天我拿冰冷的凉水给他洗守门员手套,半夜偷摸爬进父母的房间偷充值卡给他打一夜电话,他拿几个月的午饭钱给我买了只小钻戒,我们第一次约会时我妈妈打了16个电话给我都没听到。可是现在,高峰期让我去国贸吃个饭我都懒得去,过生日千篇一律就知道在路上买瓶酒带到派对,我学会了爱自己,就再也懒得花心思去学做一道地三鲜。

在新加坡的最后一天他带我去圣淘沙,到环球影城的时候他跟我说:“我这辈子估计是不能给你开一家游乐场了,可起码下次可以带你来这儿好好玩一天,但是下次什么时候能看见你呢,又3年吗?”

我在他的书房看见一整罐纸折的小星星,他说是他刚去新加坡的时候折的。那时候每天胡思乱想,给我打电话我们就只是吵架,他心里烦闷,结果就折了这么多。我看着眼前差不多有2000颗的小星星,直想抽自己,我把一个19岁的少年扔到异乡,天天还往他心上插刀子,这些当年的我根本一无所知。我拿了3颗走,以前的事我弥补不了,以后不再犯了。

送我走的时候在机场我跟他说:“你要保持身材,多吃水果多去健身房,不要哪天因为大盘震荡心脏受不了猝死在电脑前。”他说:“你才不在乎这个,你是怕我变成大腹便便的中年男人,你放心我不会的,这也算我对你负责任的一种方式吧,做一个永远不给你丢脸的前男友。”

我们简单拥抱了一下,继续各奔东西。

赫拉巴尔在《过于喧嚣的孤独》里写:“连我也不再落泪,我只是站在那里,微笑着,望着渐渐远去的车尾。那时候我已在内心找到了力量,使我能目睹不幸而漠然处之,克制自己的感情;那时候我已开始懂得目睹破坏和不幸的景象有多么美,我继续一车皮一车皮地装书,火车一列列开出车站,驶往西方,一公斤一外汇克朗。我呆呆地望着,望着远去的车尾铁钩上挂着的红灯,我身子靠在一根电线杆上站在那里,跟达·芬奇一样,他也曾靠在一根柱子上站在那里,呆望着法国兵怎么把他的一尊骑士像当作练习射击的靶子,一节一节地把马和骑士摧毁。”

我现在就是这样,飞机起飞,我滚回北京,什么也做不了,我只能挤出个笑容,看着过去那些纯真的善良的笨拙的固执的受伤的跟我一起离开地面消失在云里,然后继续投身滚滚红尘,不再回头。故事结束了,人生才开始。这也算是我对你负责任的方式吧,永远都只约会的会讲法语的男生,永远不让他们赚得比我少,永远要求他们宠爱我。我现在活得好了,才能留出一小部分,回忆当年犯傻的小女孩。

在你的墓碑上印上我的吻

我曾经两次认识王尔德,第一次是我小时候读他写的《快乐王子和其他故事》,那时候我是一个小小的女孩,喜欢读童话,生活在一个哀愁无法进入的世界里。可是这本童话集让我第一次那么难过,尤其是那个著名的《夜莺与玫瑰》。勇敢的小夜莺飞向玫瑰树,用自己的胸膛顶住花刺,她唱了一整夜的歌,直到鲜血把花瓣一点一点绽放,直到她心里的血把玫瑰花的心也染红。年轻人拿着这枝玫瑰花去送给他的爱人,可是少女却说,人人都知道珠宝比花更值钱。愤怒的年轻人把玫瑰扔在大街上,玫瑰落进阴沟里,马车从它身上碾过。

我从来都不知道童话也可以让人如此伤心,整本书里没有“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只有人人得不到,好人孤独地死去。每次看完一个故事我都难受得想流眼泪。可是读了王尔德,就再也看不了安徒生和格林,也无法再相信豌豆公主和灰姑娘都能幸福。我小小的心像被刺了一个小口,再碰到,还会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