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社会经济学框架与中国现实社会经济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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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公平、效率与社会群体的利益格局调整(2)

一是导致需求不足,影响经济稳定增长。西方经济学理论和经验证明,收入差距过大导致需求不足。近几年西部地区居民新增储蓄额一直居高不下和消费需求不断下降也说明了这一点。目前西部地区居民储蓄余额较高,但据分析,这些储蓄呈“倒二八”比例分布,即:20%的高收入储户拥有的储蓄余额;80%的低收入储户仅拥有20%的储蓄余额。这种现象,一方面反映了西部目前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的现实,另一方面也形成了西部近几年消费需求不足,经济不稳定发展的重要原因。这是因为,高收入阶层消费倾向低,低收入阶层消费倾向高,由于社会收入过分集中在高收入阶层,整个社会的消费倾向就会下降,这就引起全社会的消费需求不足,形成“生产过剩”,并导致企业开工不足,利润率下降,下岗失业增加,导致通货紧缩,影响整个社会经济稳定发展。

二是加剧经济秩序的混乱。在西部的高收入阶层中,有少数人的收入不是通过诚实劳动和正当手段获得的,而是通过非法手段和不正当手段获得的,近些年贵州省、云南省等均有高官落马就是一个明证。有人把我国的非法收入概括为“红、黄、蓝、白、黑”五色收入,其中,红色收入是利用职权的腐败所得;黄色收入为淫秽收入;蓝色收入指走私收入;白色收入指贩毒收入;黑色收入指黑社会团伙的收入。除非法收入外,还有人通过偷税漏税、制假贩假、甚至压低工人工资等不正当手段,获取高额收入。这些人虽然为数极少,但其暴富的现实在社会中引起了相当强的负面示范效应。任其发展,势必把西部地区正常的经济秩序引向无序和混乱。

三是产生信任危机,威胁政治与社会稳定。如果城镇居民收入差距过大,贫富反差过分突出,广大职工看不到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的前景,在一定程度上就会产生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危机。而且,如果收入差距过大导致群体性贫困或某些群众利益损失过度,还将引发群体性矛盾和冲突,严重威胁国家政治和社会稳定。

当前,收入差距急剧扩大已成为西部地区一个社会热点问题。从宏观层次上讲,收入差距本身是整个社会经济运行的一种结果,但是它又与社会经济的发展产生互动的作用。也就是说,收入差距本身不仅和经济效率相关,过度的平均主义和过大的收入差距还会影响到经济效率。更重要的是,过大的收入差距还会影响到整个社会的稳定。大量的发展中国家的例子都表明,收入差距的扩大是导致社会和政治不稳定的一个重要的因素,这种不稳定反过来又影响到整个经济的发展过程。

二、当代中国社会阶层和利益格局分析

(一)社会分层和利益格局的基本内涵

由于经济、政治、社会等多种原因而形成的,在社会的层次结构中处于不同地位的社会群体形成了社会阶层。社会分层是根据某种标准将社会成员分属为相应的社会阶层的过程。在西方社会学中,马克思和韦伯所发展的观点构成了社会分层理论的基础。

马克思从对生产资料的占有关系上将人们分为两大阶级:占有生产资料的资产阶级和不占有生产资料的无产阶级。两者之间是一种剥削关系。马克思把两极化的阶级关系和经济问题看作是所有社会矛盾的核心。

韦伯在马克思理论的基础上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发展了一个更为复杂、多维度的社会分层视角。韦伯认为社会阶层的划分有三重标准:即财富——经济标准;权力——政治标准和声望——社会标准。韦伯同意马克思把生产资料的占有权看作确立阶级的首要基础,但他采取了一个更能直接反映一个人经济地位的标准——财富多少的角度来分析问题。这三个标准有时是相互联系的,有时是可以相互转化的。比如,财富上的差别可能与权力上的差别直接相关。

无论是马克思还是韦伯,都把经济标准放在了社会分层中首要的地位,并且经济(财富)与权力、声望之间相互转化的机会,社会分层和利益格局就成了在内涵和逻辑方面都具有紧密联系的两个概念。在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利益的相对稀缺和利益主体的差异决定了利益分配的差异性,集中体现在利益分配的方式和数量上的差异,这就不可避免地形成了社会上高低有序的利益地位。可见阶层也叫利益层,它由利益分配方式和数量相近、利益地位相同的社会群体构成。不难看出,利益分配的结果和模式化决定着社会分层,社会分层又体现和制约着利益分配。所谓利益格局,是指不同社会成员和群体之间在利益分配和占有过程中形成的相对稳定的模式化的关系形态,其主体是处在不同社会地位上的利益群体,其实质表现为一系列有关地位群体的权利、责任、义务、行为和交往方式等的制度化规则。

社会分层和利益分配具有互动关系:利益分配的变革是社会分层运动的动因和制约力量,社会分层运动是利益分配变革的产物和推动力量,二者相互运动促成了整个社会的深刻变革。社会转型本质上是利益关系的调整时期,这是一个传统利益群体和利益格局逐渐分化,新的利益群体和利益格局逐渐形成和整合的过程。

(二)转型期中国社会阶层的利益格局与利益冲突

实行改革开放,无论是从其整个过程或是终极目标来看,都是符合我国社会各阶层人民的根本利益。但改革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对社会利益格局的重新调整,必然会产生阶层间具体利益关系的摩擦、矛盾和冲突,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利益主体的多元化导致各阶层间价值观念的冲突。在计划经济时期,社会利益主体单一,主体之间的利益分配呈现平均主义状态。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利益平均化的态势被逐步打破,出现了各种各样的利益主体,呈现出多元化的特点。由于不同利益主体的阶层意识和阶层归属感的不一样,影响了价值观的内容、结构以及取向的变化,导致了不同价值观之间的碰撞、矛盾和冲突。

2、获利来源的多样化导致各阶层在追求利益中的矛盾。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社会利益资源的分配权几乎全部集中在政府手中,人们工作和生活所需要的资源都来源于政府的分配。由单位代表政府进行社会资源的分配。随着改革开放对利益关系的调整,政府虽然仍履行着支配和控制一部分社会利益的功能,但市场经济本质上要求社会利益的分配由市场来调节,以及单位制度的逐步解体,这就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人们在获得利益方面对政府和单位的依赖关系而产生多样化的特点。由于获利来源的多样化以及利益追求过程中的个体化和排他性,再加上社会利益资源的稀缺性特点,各利益主体之间在追求利益的过程中必然产生利益竞争、利益摩擦和利益冲突。

3、收入差距的扩大化导致低收入阶层的不满。各阶层成员由于先赋性地位和自致性地位的不同,即先天遗传程度、家庭背景和社会地位、制度环境、受教育机会等因素的不同,造成人们追求地位、权利、财富的实际起点不同。最后的结果主要集中表现在经济收入和拥有财富差距的扩大化。又由于社会转型本身的不规范,这些财富的积累过程明显带有不公平甚至不道德的因素以及民众中存在“不患寡而患不均”的遗留观念,更引起了社会中低收入阶层的强烈不满。

4、利益内容的差异化导致各阶层心理的失衡。应该说,改革开放以来,社会各阶层成员都不同程度上得到各种各样的实惠。但目前却存在一种普遍的社会心理失衡现象。根据中国社科院的调查,任何一种职业在收入、权力、声望三方面的位置都是不一致的,即没有一种职业在这三方面评价上是整合的。另一项调查显示,社会各阶层在评价本阶层在改革中的收益程度时普遍有低估的现象。许多阶层都认为有“相对被剥夺感”。当各利益主体的需求得不到完全满足,就可能引起心理失衡,激发各阶层成员想方设法去追求利益完全满足的动机。这种动机可能是合理合法的,也有可能违法乱纪的,如走私贩私、制假贩假、偷税漏税、市场欺诈、权钱交易等等。但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都难免会在阶层间产生这样或那样的矛盾和冲突。

5、社会利益表达功能的弱化导致阶层间矛盾的激化。社会学中的“安全阀”制度认为一个社会具有设计合理的利益表达机制,使得各利益群体能通过正常渠道表达利益诉求,如同社会的安全阀门宣泄压力,从而有助于社会的稳定。由于中国社会的历史传统和现实的制度设计等诸多复杂原因,社会各利益群体在利益表达的途径和功能的发挥上都很有限。尽管这样,强势阶层仍可以动用其所拥有的国家、社会和个人的组织资源、经济资源、文化资源来表达和维护本阶层的利益。但弱势阶层则不同,由于他们占有资源的局限,导致其体制内的利益表达不顺畅,他们的弱势地位也缺少其他群体的关注以致“失语”,这样他们很可能就会选择体制外的表达方式以示抗议,有些做法还很极端,时有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对社会的稳定构成严重的威胁。

(三)从公平与效率关系变化解读利益格局与利益冲突

比较分析不同经济学流派的公平效率观,基本上可以概括为起点公平与结果公平两类。古典经济学派、新古典经济学派、自由主义学派、货币主义学派、供给学派和理性预期学派等坚持的是起点公平意义上的公平效率观;而凯恩斯主义、制度经济学派等则坚持结果公平意义上的公平效率观。马克思主义坚持生产资料占有意义上的公平和等量劳动获得等量收入意义上的公平。在公平与效率关系的问题上,基本上可以归结为三大理论流派:自由主义学派主张规则公平、机会平等和效率优先,崇尚充分的自由竞争;而以罗尔斯为代表的学派则与之完全相反,主张公平优先;以奥肯为代表的流派,主张在公平和效率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

在实践中,我国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 (1956-1978):这段时间,处理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实际上是以“公平优先”思想为指导的。当时人们普遍认为,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是公平,要实现公平,就必须消灭生产资料私有制、按资分配制度和商品货币关系。在此思想指导下,我们建立起单一的社会主义公有制、按劳分配制度和计划经济体制。不仅如此,实践中还一味追求所有制上的“一大二公”、分配上的“平均主义”,调节方式上的指令性计划和“一平二调”。这个时期强调“公平优先”,实际上只是强调分配结果公平的优先,没有把机会、规则、结果和权利四者的公平有机地统一起来,严重忽视了人与人、企业与企业间的利益差别,割裂了收入与贡献的联系,挫伤了个人和企业的积极性,阻碍了效率的提高,影响了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二阶段(1979-1993):从改革开放元年到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之前,是我国从“公平优先”向“效率优先”过渡的阶段。随着我国改革开放进程的启动和不断深入,效率问题引起人们的普遍重视,我们开始纠正公平与效率关系上存在的偏差,在所有制上鼓励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在分配方式上实行多种分配方式共存,在经济形式和经济运行调节方式上搞市场经济和发挥市场调节的作用。党的十三大提出在促进效率提高的前提下体现社会公平,党的十四大进一步强调:在分配制度上,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其他分配方式为补充,兼顾效率与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