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分明显,浙江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与党的重大方针调整相比,一方面是保持了一定的超前性,但另一方面从长期趋势看,则与党的重大方针保持了持续的同步关系。如浙江并不是一开始就大规模发展个体私营经济,而是先发展城镇集体工业,再发展农村集体工业,直到1992年,个体私营经济才在总体上形成快速发展的势头。
(三)以民间与政府的积极互动加快所有制结构调整完善
人民群众是所有制结构调整完善的主体,政府也在这一过程中发挥了组织协调、提供社会公共产品的积极作用,共同推动了所有制结构的较快调整和完善。从政府方面而言,改革开放以来所做的一系列工作,大致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政策鼓励和支持。各级政府,特别是县、乡两级政府,坚持生产力标准,大胆肯定乡镇企业、各种家庭工副业和个体私营经济的地位作用,采取一系列措施,积极促进和鼓励其发展。有关职能部门在要素配置、市场管理、人才培训、技术进步、银行贷款、税收等方面给予了充分的支持。对于一时看不准、有争议的,不急于下结论,不急于下“红头文件”,即便下了“红头文件”也尽可能按实际情况灵活处理,从而赢得了发展时间。
其次是大力发展各类专业市场。在市场经济发展中,商品市场是企业发展的基础,浙江在这方面进行了积极、大胆的探索,发展和形成了一大批商品市场,为各类非国有企业发展构筑起了一个宽阔的平台,有力地促进了非国有经济的发展。到2005年,浙江成交额亿元以上的专业市场共有520个,年成交额达到6257亿元,列全国第一。
其三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规范提高。环杭州湾地区的交通、资源条件相对较好,集体经济比较发达,早期以发展乡、村两级集体企业为主,到1992年全面推进企业改制。温台地区平均人均耕地较少,集体经济薄弱,但群众向来有经商和从事各种家庭工副业的习惯,以发展家庭和个体经营为主。其他地区则各种所有制形式兼而有之。到1998年,进一步提出了加快个体私营经济的一系列重要举措。
与此同时,积极提供多种社会公共产品。改革开放初期,浙江是一个基础设施极其落后的省份,曾有“汽车跳、浙江到”的说法。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各级政府就采取多种途径,加快发展电力、交通、城市建设,到20世纪末,初步改变了基础设施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局面。目前,全省城乡基本不会遇到缺电的困窘,“四小时交通圈”基本建成,教育、卫生等事业也有较快发展。所有这些都为以个体私营经济快速增长为主要特征的增量式调整完善,创造了较好的环境条件。
(四)形成显着的经济社会绩效
第一,促进了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快速推进。非国有乃至非公有制经济的快速发展,推动了农民的产业转移和空间转移,二、三产业和城市的加快发展。1978年,浙江第一产业增加值比重高达38.1%,二、三产业比重仅为61.9%。到2006年,全省第一产业比重下降到5.9%,第二产业比重达到54.0%,第三产业比重达到40.1%,产业结构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全省城市化水平目前已达到50%以上。
第二,促进了生产力水平较低地区的快速发展。改革开放以来,浙中平原和温州、台州一带,一批原先经济落后县(市)经济社会的迅猛发展,完全得益于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浙江发展速度较快的一些县(市),如义乌、乐清、瑞安、慈溪,主要就是靠非公有制经济推动的。原本集体经济发达的绍兴县、萧山区等地,在集体企业改制后,又进一步以较快速度发展。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浙江2006年有30个县(市)列入全国百强县(不包括区)。
第三,促进了国有企业的快速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形成的市场竞争格局,有利于激发国有企业内在活力。在20世纪90年代,由于包括非公有制的非国有经济快速发展,因此,政府可以有意识地减轻国有企业的税收负担,增强了一部分国有企业的竞争力。到了2000年以后,浙江进一步改革国有企业,国有控股的国有企业内部,也形成了高度多元的产权结构,具有相对较强的竞争活力。1978年,浙江国有工业产值仅列全国第十八位,2005年,浙江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产值已上升至全国第十位。
第四,促进了社会事业和基础设施的较快发展。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城市建设以及电力交通等基础设施,向来是国有经济一统天下的领域,但在浙江,则较早形成了多元投资促进社会事业和基础设施快速发展的局面。
2005年,浙江人均教育经费支出列全国各省份第一,高速公路里程列全国第六。另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社会发展综合指数多年列各省份第一。
四、加快了浙江经济体制整体转换
所有制结构变动对于经济体制转换具有主体性的推动作用,大致可从以下三个方面来看。
(一)形成了大众创业的微观基础
生产力发展是一个广泛的群众性过程,需要调动千百万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单一投资主体和少数人制定的计划,不允许计划外的经济行为的存在,只能起到扼杀基层和群众的积极性的作用。因此,在浙江,所有制结构调整的实质,是在国有经济发展的同时,充分调动基层和群众个人的创业积极性,大力发展个体私营和其他各种经济,形成了大众创业格局。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基层社区直接投资所形成的各种集体企业,从1984年起迅猛发展;以农村居民个人直接投资创办为主的各种非公有制经济,从1992年起迅猛发展;混合所有的各种形式的股份制经济,从20世纪80年代后期起较快发展,形成了高度活跃和富有效率的微观经济结构,经济社会体制具有坚实基础。同时非国有经济乃至非公有经济,出资人与资产关系密切,较少具有或不具有“委托-代理”关系、“内部人控制”、“剩余索取权”等一系列国有企业难以解决的全球性难题,要素配置效率较高,整个国民经济具有较好绩效。
(二)改变了全社会的产权关系
个体私营经济有一个重要的产权特征,即不管法律如何约定,投资主体的财产权利是与其自然人身份紧紧地联系在一起的。虽然在改革开放初期,法律并不明文规定保护个体私营业主的财产权利,但业主本人和社会习俗,都理所当然地认为,个人拥有的物质与非物质财产,是属本人所有的。因此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直接改变了当时中国社会的财产关系,较快地形成了一大批具有清晰产权关系的生产资料。198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82宪法”作了重大修改,进一步在法律上明确了个体私营业主的产权关系。因此,中国的广大人民是通过自己的坚忍不拔的创业行为,为全面实行市场经济奠定了必要的产权基础。
(三)造就了不同所有者的有效竞争局面
市场经济的充分竞争局面,是以不同所有者的多个市场主体为基础的。
竞争是市场经济的核心,而不同所有者的多个市场经济主体则是充分竞争的绝对不可或缺的必要条件。因此,正是由于非国有经济及其非公有制经济的迅猛发展,产权关系变革的逐渐推进,在原本单一所有者主体的经济系统中,出现了不同所有者的经营主体,这就使得市场经济的形成和发展具有一个可能性。这里的道理实际上是简单而明了的,一个人的左手不可能去猛烈击打他的右手,产权只有分属不同主体,才能充分展开竞争。因此也可以这么说,中国的市场经济大致是与非国有乃至非公有制经济相伴成长的。
十分明显,所有制结构调整和完善是制度变迁的一个重要的阶段性变量。从以国有经济为主,到以个体私营经济和多种形式的股份制经济为主,标志着浙江已经确立了市场经济的微观主体,取得了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大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