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仅介绍按学科门类覆盖面、职能定位予以分类的两种类型结构。
1.单科性院校、多科性院校和综合性大学
在大学发展史上,西方中世纪大学最初都是面向单一学科(专业)的教学机构。许多国家至今仍然保留了一些独具特色的单科性(专业性)院校,例如英国的伦敦艺术大学,美国的朱利亚音乐学院和西点军校,中国的中央美术学院,等等。这些单科性院校定位明确,往往长期专注于特定专业领域,造就了一大批具有卓越专业声誉和社会影响力的高级专业人才。多科性院校、综合性大学是高深知识发展、学科及专业分化、高级专业人才需求更加多样化等多种因素推动下的产物。相对于单科性院校而言,多科性院校往往涵盖两个以上学科门类,院系设置较多,专业覆盖面较宽,教学兼顾理论知识传授和实践能力发展,面向多个专业领域培养高级专业人才。综合性大学则是学科门类齐全的院校,学科科际联系密切,普遍推行跨学科、交叉学科的教学和科研活动,研究生教育水平更高,科研实力更强,学术声望更高。
20世纪50年代初,我国颁布的新学制和随后展开的大规模院系调整确定了我国高校类型结构的基本形式。《关于改革学制的决定》(1951年)效仿苏联学制将我国院校划分为大学、学院和专科学校,规定三类高校应给学生提供高级专门教育,为国家培养具有高级专门知识的建设人才。1951-1953年的院系调整以工学院为重点,依照少办或不办多科性工学院、多办专业性工学院的原则进行,要求发展专门学院尤其是工业学院,整顿和加强综合大学。结果,除保留了少数以文理科为主的综合大学外,按行业分类建立了许多单科性学院并以工科院校为主。此后,综合大学、单科或多科专门学院、专科学校构成了我国高校的类型结构。我国当时实施的经济制度是以中央集权、行业条条管理为主的有计划的行业经济、部门经济,工业和经济领域急需专业对口人才,调整后的院校类型结构适应了当时经济建设的需要。不过,类型结构本身存在的一些问题对我国高校后来几十年的发展产生了极为不利的影响,人才培养的专门化色彩过于浓厚。从20世纪70年代末起,我国高等院校经过恢复、调整和发展,三类结构有所优化。1997年,全国共有1022所高等院校,其中综合性大学有72所,单科和多科性院校达950所。
在人才培养、科研创新、学科整合、人才集聚、资源配置和规模拓展等方面,综合性大学比单科性院校和多科性院校更具优势。20世纪90年代后期,我国开始重新组建一批综合性大学,并积极推进许多高校的综合化发展。通过合并、合作、联合等办学形式,形成了一大批真正意义上的综合性大学,新的浙江大学、四川大学等综合性大学的组建影响巨大,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等名校也通过重组扩充了新的学科和院系,加强了综合性。许多单科性院校和多科性院校也朝学科综合化方向发展,一大批多科性的地区性学院取代了以前的单(专)科性院校或行业性院校,许多多科性院校相继拓展学科范围,增设新的院系,加大了学科覆盖面。
2.教学型院校、教学研究型院校和研究型大学
当代各国不同高等院校在选择职能定位时,往往会或侧重教学职能,或兼顾教学和研究两项职能,或侧重研究职能。相应地,高等院校可划分为教学型院校、教学兼研究型院校和研究型大学。教学型院校可再分为教学型本科院校和教学型专科院校,皆分别以本专科教学为主。教学研究型院校既提供本科和研究生层次的教学,也承担部分科研任务。研究型大学侧重科研和研究生教育,其中博士生教育的规模较大、水平较高。
始于20世纪70年代初的美国卡内基高等院校分类法在国际上非常有名,研究型大学的概念源自该分类法。2000年,美国卡内基促进教学基金会对全美国3941所高等院校分为6类18种,其中最高层次的院校是博士学位授予大学,并细分为博士学位授予/研究型大学(广博型)和博士学位授予/研究型大学(集中型)。研究型大学(广博型)的标准是:在许多领域开设学士学位课程,开展研究生教育并能授予博士学位;每年至少在15个学科授予50个博士学位。研究型大学(集中型)的标准是:在许多领域开设学士学位课程,开展研究生教育并能授予博士学位;每年至少在3个学科授予10个博士学位,或者每年授予的博士学位总数至少达到20个。
1993年,《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要求“制定高等学校分类标准和相应的政策措施,使各种类型的学校合理分工,在各自的层次上办出特色”。我国研究人员曾多次尝试对我国高等院校进行分类。1996年,国家教育发展研究中心专家马陆亭建议将我国高校分为四类:研究型大学、教学科研型大学、教学型本科院校、高等专科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2000年,教育部院校设置处专家戴井岗主张把我国高校划分为研究型大学、教学型高校和高等职业教育技术类学校三类。
当前,我国高等教育类型结构的调整必须注意以下问题:
(1)对全国高等院校进行合理分类,使各院校类型定位明确;
(2)多科性院校、综合性大学在综合化发展过程中,不宜片面求大求全,应注意适度综合化;
(3)引导单科性院校、教学型院校走特色化发展之路,避免与其他类型院校盲目竞争;
(4)借鉴国外发展经验培育一批研究型大学;
(5)利用国家“985工程”重点建设院校项目,集中力量打造一批世界级高水平大学。
2.3 高等教育体制与运行机制
在实行市场经济模式的一些主要发达国家,高等教育体制与运行机制大体上有集中型、分散型和复合型三种类型。我国高等教育需要妥善协调好国家宏观调控、市场调节和高校自主办学之间的关系,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相适应的高等教育体制与运行机制。
2.3.1 高等教育体制与运行机制的关系
英文“system”一词兼有系统、体系、体制或制度的含义。《辞海》将“体制”解释为“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管理权限划分的制度”。《现代汉语词典》把“机制”解释为四种含义:机器的构造和工作原理,如计算机的机制;有机体的构造、功能和相互关系,如动脉硬化的机制;指某些自然现象的物理、化学规律,也叫机理,如优选法中优化对象的机制;泛指一个工作系统的组织或部分之间相互作用的过程和方式,如市场机制。
一般来说,在社会组织中,体制是指一种组织结构、制度安排和实施形式,一个以权力配置为中心,以结构、功能和运行为主体的体系。机制是指组织内各个构成要素之间彼此联系和相互作用的运作方式和运作过程。体制与机制的关系可以这样理解:体制属于静态的制度安排范畴,机制属于动态的行为操作范畴,体制比机制更具基础性和稳定性;体制是机制的载体和前提,机制因特定体制而生;机制随体制的变化而变化,在不同体制条件下,组织的运作方式和运作过程也不相同。
高等教育体制是指高等教育系统的组织结构、制度安排和运行方式所组成的体系。高等教育运行机制是指高等教育系统内各个构成要素之间,以及它们与经济、政治等其他外部社会因素之间彼此联系和相互作用的工作方式。
高等教育体制与运行机制的关系可以这样理解:高等教育体制是高等教育运行机制的载体和基础,高等教育运行机制是特定高等教育体制下的工作方式,即高等教育系统运行过程中的各个主体要素(政府、用人单位、高校和学生)与客体要素(资金、资源和服务等)之间彼此联系和相互作用的工作方式;在计划经济、市场经济等不同经济条件下,高等教育体制与运行机制的特征各不相同。
2.3.2 高等教育体制与运行机制的类型和特征
2.3.2.1 不同经济条件下高等教育体制与运行机制的分类特征
计划经济体制的一个最基本特征是按政府制定的计划进行资源配置,即政府充当资源配置主体,以行政计划为资源配置方式对人力、物力和财力等资源进行配置。市场经济体制的一个最基本特征是按市场的供求规律进行资源配置,即市场充当资源配置主体,以市场机制为资源配置方式对人力、物力和财力等资源进行配置。
1.计划经济条件下高等教育体制和运行机制的特征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高等教育系统是整个计划经济体制的一部分,该系统实行国家集中计划和政府直接管理,其资源配置方式和各资源配置主体之间的相互关系都带有强烈的计划色彩和行政色彩。
计划经济条件下的高等教育体制的特征是,它是一种国家集中计划和政府直接管理的体制。在该体制中,国家及其政府教育管理部门是办学主体,高等院校隶属于国家和政府,处于依附状态。国家及其政府教育管理部门采取直接的、指令性的、行政管理的方式对高校的设立、举办、学科建制、专业设置、招生计划、人才培养计划、毕业生分配计划、教学计划、课程体系、科研计划、基建、后勤服务、人事等方方面面实行全面控制。
计划经济条件下的高等教育运行机制是一种计划机制,也是一种行政机制。其特征可以从资源配置方式、各资源配置主体之间的相互关系两大方面加以分析。
首先,行政计划是资源配置方式。由于不存在市场,也就没有市场机制,计划机制或行政机制遍布于高等教育活动的整个过程之中,直接体现在高等教育的各个运行环节上,甚至反映在高等院校的各项活动中。这种计划机制实际上是一种垄断机制,其具体特征是集权、封闭和划一。“集权”表现在国家及其政府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将高等教育的举办权、办学权和管理权集于一身,实行自上而下的决策机制、控制机制和管理机制。政府独揽大权,高校、用人单位和学生都只是被动的计划执行者或接受者。高校未被赋予自主办学的权力和义务,无需关心用人单位的人才需求和人力要求。用人单位无权按自身发展需求情况选择毕业生人才,只需接受被分配下来的毕业生。学生无权按个人偏好选择用人单位,只需等待分配职业和岗位。“封闭”表现在高等教育与外部社会之间缺乏联系。由于国家及其政府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强制性地、人为地割断了高等教育与外部社会之间的客观联系,高等教育脱离经济发展、社会发展的需要,高等教育仅依靠行政机制运转。假定存在某个市场的话,高等教育只是一个卖方市场而已。因为高校仅需依政府计划、按行政命令培养人才,用人单位仅需依行业规划、按部门要求安排毕业生,双方无需横向联系即可。“划一”表现在国家及其政府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以统一方式强力推行统一计划,按统一模式实行统一行动。这一强制性的计划机制无视高校、用人单位和学生的差异性和多样性,高等教育无法满足个人、行业、社会以及自身发展的多种需求。由于一切按指令性计划执行,高校自主发展的能力受到极大限制,高校之间也缺乏必要的竞争,高校的发展活力明显不足,高等教育的资源配置难以优化。
其次,通过上述资源配置方式分析可以看出,政府是资源配置主体,政府与高校、用人单位和学生等其他资源配置主体之间的关系极其单一。由于市场缺位,政府成了高等教育的主宰者。政府实际上是一切高等教育活动的绝对垄断者,是主导整个高等教育活动过程的唯一支配者。所以,政府成为高等教育运行机制的主体,是高校、用人单位和学生等其他主体的代言人。政府与高校之间、政府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类似传统的“父子”关系,政府与学生的关系类似传统的“爷孙”关系。
2.市场经济条件下高等教育体制和运行机制的特征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高等教育系统是整个市场经济体制的一部分,该系统的资源配置方式是市场机制而非行政计划,资源配置主体是市场而非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