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现患者未请假不在病房的处理程序
二、患者自杀、坠楼等意外事件处理程序
三、重大疑难手术审批程序
四、开展新技术的审批工作程序
五、绿色通道工作程序
六、重特大事件医疗应急处理预案
七、参加国内会议审批程序
八、外出登记备案程序
九、医疗质量控制、医疗纠纷处理程序
十、案件诉讼应诉工作程序
十一、请求病历复印程序
十二、本院检查项目缺项报销程序
十三、向外院借病理切片工作程序
注:或按对方医院的相关规定要求办理
十四、病理切片外借工作程序
十五、患者死亡证明登记程序
注:1.善自出院患者,医院不予填写死亡医学证明书。
2.正常工作日,由本院医务工作人员到医务科盖死亡证明专用章。
3.非工作时间到行政总值班领取已经盖有“死亡证明专用章”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进行填写。
4.按填写说明逐项填写完整。
十六、重大疾病证明办理程序
十七、请求院外会诊程序
注:一般情况下,不能以患者家属要求请院外会诊,主要按科室治疗的需要决定。
十八、院外请求我院会诊程序
注:1.电话邀请的急会诊,在会诊结束后2天内,向医务科补交会诊邀请单。
2.外出会诊交通工具一般由对方派车接送。
十九、进修报到手续办理程序
二十、进修结束手续办理程序
注:1.进修六个月以下者,不填发结业证外,其余手续相同;
2.一般可提前2周来办理离院。如超过2周,需对方医院发公函说明情况后报批。
二十一、接收实习生(有协议约定的非临床医学专业学生)工作程序
注:临床医学、浙大医学院医学生的实习,由科教科管理。
二十二、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工作程序
二十三、执业医师变更注册手续的工作程序
注:医师在办理变更注册手续过程中,在《医师执业证书》原注册事项已被变更,未完成新的变更事项许可前,不得从事执业活动。
二十四、临床科室医生排班表报医务科程序
二十五、文件归档工作程序
二十六、出院病历归档、统计、报表程序
二十七、病历书写质量控制工作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