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是大部分人较早地确认了中日复交的时机已经成熟。接着,竹入义胜访华归来后,日中邦交正常化协议会总会(8月10日)通过了支持田中首相访华的决定,8月22日自民党总务会决定将这一决定作为自民党的决议发表。
继而,8月24日开始,以日中邦交正常化协议会为中心,围绕着协议会会长小坂善太郎起草的《日中邦交正常化基本方针》展开讨论。9月初,田中首相和大平外相自夏威夷日美首脑会谈结束后,加紧了对党内和外务省统一见解的调整步伐。9月8日,日中邦交正常化协议会召开全体大会,决定了以小坂会长的方案作为日本政府进行中日复交谈判时的基本方针。
《日中邦交正常化基本方针》[日]促进恢复日中邦交议员联盟编:《资料月报》,1972年9月号。
首先指出,鉴于日本同“中华民国”的深厚关系,政府应十分注意使以前的关系得以维持下去。该基本方针就中日复交提出了五项原则:
① 日中关系正常化应在联合国宪章和万隆会议十项原则的基础上进行。
② 相互尊重各自不同的社会体制,互不干涉内政,尊重各自同友好国家的关系。
③ 互不使用武力或武力威胁。
④ 相互增进平等的经济和文化交流,不采取歧视性措施。
⑤ 为亚洲的和平与繁荣而相互合作。
《日中邦交正常化基本方针》,是自民党内两派意见相互妥协的结果,但并未触及日台关系等实质性问题,作为自民党和政府的一致见解,对说服外务省的工作,发挥了一定的作用。
在调整党内意见的过程中,田中内阁还派遣自民党议员访华,交流中日谈判事宜,将重点放在台湾问题上。一方面做“日台派”议员的工作,另一方面向中方说明自民党在处理台湾问题上面临的困难。如,8月17日,自民党众议员、日中邦交正常化协议会副会长川崎秀二受大平外相之托访华,向中方传达了自民党为实现中日复交,统一党内意见所做的努力及面临的问题,强调了目前正苦于考虑对台湾采取何种措施。9月14日,小坂善太郎率领自民党国会议员、党内各派系的代表人物访华,这是战后自民党首次单独派遣的访华团。通过这次访华,一些反对派转而支持田中实现中日复交,为田中首相访华铺平了道路。
(2)外务省基本见解的出台
田中内阁成立后,以田中首相和大平外相为首的自民党国会议员成为对华外交决策的主角,而外务省内只有少数人支持田中和大平,外务省担忧脱离外务省进行的中日复交谈判将趋向于中国的步调黄大慧:《日本对华政策与国内政治——中日复交政治过程分析》,当代世界出版社,2006年版,第108页。,因此极力强调并探索既可维持与台湾的“外交关系”,又能实现中日复交的措施。田中内阁为实现中日复交,加强了对外务省的调整。
首先,大平外相非常清楚坚持“两个中国”的外务省上层在邦交正常化谈判上不可能采取主动,于是采用“没有前例的方式”,以中国课长桥本恕为中心,由“外务省中坚力量构成小集团”进行复交准备。也就是,吸纳外务省的年轻课长级官僚桥本恕和栗山尚一参与中日复交的决策。大平外相召见热衷于中日复交的亚洲局中国课课长桥本恕,将中国问题作为“特命事项”,命令其迅速且秘密地开始准备复交事宜。桥本恕与中国方面的肖向前、孙平化秘密接触,为大平外相正式会见他们做了准备工作。桥本还与条约局条约课课长栗山尚一共同起草了日方关于中日复交的联合声明草案。
绪方贞子:《战后日中·日美关系》,添谷芳秀译,[日]东京大学出版会,1992年版,第181—184页。
大平正芳纪念财团编著:《大平正芳》,中日友好协会编译,中国青年出版社,1991年版,第372页。
其次,在大平外相的命令下,设置“中国问题对策协议会”,以外务事务次官法眼晋作为委员长,由相关局长和课长15人组成,研究日本在中日谈判时的基本姿态。8月3日,在大平外相的催促下,外务省召开政务次官会议,阐明了日本政府在谈判时的基本见解,主要内容是:
(1) 日中邦交正常化的第一目的在于,消除日中间的不正常关系和进一步促进推行我国的和平外交。第二个目的是,通过正常化促进亚洲和世界的和平与稳定,日中邦交正常化不针对第三国。
(2)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提出的“复交三原则”的基本认识是,日本政府可以充分理解。具体问题愿意通过日中间的共同谈判找到共同点。
(3) 如果日中建立外交关系,很自然就不能维持台湾当局与我国的外交关系。这种情况下,台湾当局同我国的贸易、经济关系等各种业务往来将予以现实地解决。
实际上,外务省的政务次官系支持田中内阁政策主张的自民党国会议员,而非持消极态度的外务省官僚(国家公务员)。也就是说,上述由外务省政务次官召开会议所提出的“基本见解”,实为支持田中内阁的自民党议员的主张,而非外务省大部分官僚的见解。大平外相作为外务省的最高长官,促使外务省不得不转变姿态,为田中首相作出中日复交的政策决断,发挥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另外,在中日复交的决策过程中尽管外务省官僚并没有担任主角,但从法律的视角出发,为分析中方关于联合声明的草案,以及中日谈判中提出日方所坚持的法律依据等方面,依然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三复交谈判的过程
1.在野党“补充外交”与中方草案的形成
由于中日政府间缺乏直接交换意见的渠道,在野党及其领导人为两国政府间的相互沟通发挥了桥梁作用。社会党的佐佐木更三、公明党的竹入义胜等“非正式接触者”,为实现中日建交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尤其是与田中私人关系非常密切的公明党委员长竹入义胜被誉为“和式基辛格”。因此,在野党的“补充外交”在野党的“补充外交”是指,在野党没有严格意义上的外交权,但是其外交活动能够发挥“支援政府外交”和“补充外交”的作用。具体而言,一是在野党的外交活动能够直接或间接地支持和援助政府外交;二是在野党的外交活动能够补充政府外交的不足;三是在本应由政府进行的外交活动而政府不进行的情况下,在野党代替政府从事国民外交。或“超党派外交”活动的过程,不仅是田中内阁坚定实现中日复交信念的过程,明确对华基本认识与行动的过程,而且是中日两国正式谈判的第一个阶段。
黄大慧:《日本对华政策与国内政治——中日复交政治过程分析》,当代世界出版社,2006年版,第143页。
首先,通过在野党的“补充外交”,田中内阁向中国政府明确了实现中日复交的目标,表示接受中日“复交三原则”,并反复确认中方的态度。
1972年5月15日,佐藤内阁末期,公明党经过与田中角荣的交流,第二次访华。竹入义胜托副委员长二宫文造向周总理转告三点看法:一是田中可能在自民党总裁选举中获胜;二是田中就任首相,一定会致力于中日复交;三是届时公明党将给予全面协助。公明党访华团回国后向田中转达了周总理期待田中组阁来华,实现邦交正常化的秘密口信。这个信息,对田中是一个很大的鼓舞,促使他决心致力于恢复中日邦交事业。
《竹入(义胜)·周(恩来)会谈》,日本外务省解密档案01298,第4页。
转引自黄大慧《日本对华政策与国内政治——中日复交正常过程分析》,当代世界出版社,2006年版,201页。
7月12日,社会党前委员长佐佐木更三访华。访华前夕,佐佐木会见田中首相,田中明确表示,“接受中方提出的这些原则(指“复交三原则”)是理所当然的。对于处理台湾问题,有绝对的把握。我承认复交三原则。”经过佐佐木的转达,周恩来立即回应,欢迎田中首相访华,商谈复交问题。得到佐佐木带来的口信后,田中首相的态度积极,对外国记者说实现中日复交的“时机成熟了”。
李德安校译:《周恩来与日本朋友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年版,第118页。
孙平化:《中日友好随想录》,世界知识出版社,1986年版,第99页。
吴学文等:《当代中日关系(1945—1994)》,时事出版社,1995年版,第174页。
其次,通过在野党的“补充外交”,商讨田中访华事宜和中日谈判的具体内容,并诞生了中方关于中日复交联合声明的草案,即“竹入笔记”。
7月25日,继佐佐木更三访华归来后,公明党委员长竹入义胜访华。此前,竹入曾会见田中首相和大平外相,就结束战争状态问题、日本对复交三原则的态度、台湾问题等涉及中日谈判的重大事项,听取意见,成为访华的“特使”中日邦交正常化25周年之际,竹入义胜向媒体公布,否认自己当时是受田中首相的委托访问中国的。他访华时带去的方案也不是田中内阁的方案,而是他个人的方案,与周恩来总理会谈时所谈的意见也完全是他个人的见解,而非田中首相和大平外相即日本政府的意见。也就是说,竹入义胜否认自己是“田中的密使”,应邀访华前,虽然会晤了田中和大平,希望得到田中内阁的委托,以便与中方讨论,但是大平态度暧昧,称“已通过各种渠道在与中国接触,收集信息”,田中则拒绝为竹入写一字凭据。考虑到没有官方意见赴北京无言以对,竹入遂与公明党政治审议会长正木良明一起“私撰”了“政府主张”。(《竹入义胜前公明党委员长说》,[日]《朝日新闻》1997年8月27日。黄大慧:《日本对华政策与国内政治——中日复交政治过程分析》,当代世界出版社,2006年版,第204页。刘建平:《战后中日关系:“不正常”历史的过程与结构》,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年版,第228页。)。田中首相托竹入向周总理转告了他希望访华的四点内容:第一,双方同为东方人,在遵守信义这一点上绝对没有问题。所谓信义是指田中一定要兑现“加紧实现日中邦交正常化”的发言。第二,关于访华日期,视情况而定。如果竹入义胜此行能使田中心中有底,他就下决心在10月以前访华。第三,田中希望中国方面派廖承志率中日友协代表团访日。第四,田中希望其访华时能够直飞北京。这显示出田中首相向中国政府表明了访华的决定。
王泰平主编:《新中国外交50年》(上),北京出版社,1999年版,第418—419页。
关于田中首相访华的具体事宜,周恩来总理与竹入讨论后作出了答复:(1)同意非原则性问题在田中首相来华后再做协商。(2)同意将田中首相访华时间定在9月下旬,访华期限为一周左右。(3)田中首相访华的决定,在田中、大平访华前由双方联合公布。(4)可由东京直飞北京。(5)不限制田中与大平的随行人数,可携带电信、无线装置。(6)田中首相访华的随行记者由中方新闻司接待并确保其安全。(7)回复由肖向前转达。竹入可与肖向前联系,大平外相也可秘密会见肖向前。田中首相如能在孙平化8月中旬回国前会见他们,那最好不过,有重要口信可托孙平化转告。
《竹入(义胜)·周(恩来)会谈》,日本外务省解密档案01298,第73—79页。
转引自黄大慧:《日本对华政策与国内政治——中日复交正常过程分析》,当代世界出版社,2006年版,210页。
关于中日复交的形式和谈判的内容,竹入向周总理提出三点要求:一是中日邦交正常化不能采取缔结和平条约的形式,因为与台湾已有和约,外务省和自民党的多数都反对,所以条约必须搞成以友好为主、有继承形式的东西;二是要默认田中首相事前与美国协商;三是听说中国不要钱赔款,要给予确认。正木良明、古井喜实、冈田春夫:《走向和平条约的决定之时》,[日]《朝日亚洲评论》,1977年第3号。刘建平:《战后中日关系:“不正常”历史的过程与结构》,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年版,第229页。与竹入向周总理提出要求同步,在日本国内,自民党日中邦交正常化协议会达成一致意见,主张先以联合声明的形式恢复中日邦交,然后再缔结和平条约。
对此,就复交的程序和形式,中方表示可以通过田中、大平访华,发表联合声明的形式,实现邦交的目标。关于谈判的内容,中方提出了两点令田中内阁放心的问题:一是中日联合声明可以不涉及《日美安保条约》和1969年佐藤与尼克松发表的联合声明。如果中日能够复交,对中国的安全效力就消失了。中日复交不会影响日美关系,也不会影响中美关系。而且,中美会谈时,周总理曾询问美国是否反对中日复交,美国表示不反对。其他问题可以由法律专家去办。强调政治信义非常重要。二是关于战争赔偿问题,中方为了不给日本人民增添负担,放弃赔偿要求。
《竹入(义胜)·周(恩来)会谈》,日本外务省解密档案01298,第2—13、23—34页。
转引自黄大慧《日本对华政策与国内政治——中日复交正常过程分析》,当代世界出版社,2006年版,第205、20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