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成功励志农民工与城市居民融合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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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充分就业保障融合

为了保障农民工充分就业,我国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正在创新思路,为农民工就业创造条件。地方政府为实现“四个取消”而努力工作。一是取消限制农民工进城就业的各种规定,打破农民工就业的身份限制和地域限制;二是取消农民工进城务工就业的职业限制;三是取消农民工流动就业的各种证卡;四是取消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对农民工的职业介绍费,免费为农民工提供就业指导和信息服务。

一、为农民工就业提供保障

近几年来,城市劳动力市场为农民工在城市就业提供了很多帮助,正在改变过去那种完全靠农民工自己找工作的方式。但是还不够,城市政府还应为农民工就业提供更多保障。

(一)加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以重庆市为例,近年来建成了以市劳动力市场为中心、覆盖全市40个区县(自治县)的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系统。各级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实行“人本服务”,设立专门窗口,免费为农民工提供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等服务。2008年底全市建立了832个街道(乡镇)社会保障工作机构,绝大多数社区设立了专职社会保障工作人员,将就业信息、培训信息延伸到基层,为农民工求职就业提供服务。

(二)加强农民工就业培训

充分发挥劳动就业培训中心和社会力量培训机构的作用,重点开展建筑、机械加工、餐饮服务、家政保姆、社区保安等方面的职业技能培训,帮助农民工实现由单纯体力型向智力型、技能型转变。2006年,启动了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重庆市开展在岗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4.2万人。政府采取鼓励库区移民、农村贫困家庭子女等就业对象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的资助政策,鼓励技工学校招收农村劳动力。农村学生就读中等职业学校进校即可办理城镇居民户口,通过接受中长期职业教育培训,实现在城镇的稳定转移就业。2007年,农村技校毕业生就业2.29万人,就业率为98.5%,其中在主城区就业1.4万人,占61.1%。

(三)加大农民工维权力度

拖欠农民工的工资,就是侵害农民工的利益,就是违法犯罪。但是,长期以来,我们的政府并没有把这个问题提到这样的高度去认识,总是把它当做一项工作,叫做帮农民工讨工钱。

从2000年开始,每年年底都开展查处用人单位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专项执法检查活动。以重庆为例,2006年到2007年6月,全市共为约20万农民工追讨回被拖欠的工资3亿余元。这个数字告诉我们,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是很严重的。但很多拖欠企业、单位和承包商、工头等,他们并没有意识到自己是违法犯罪,追查时,他们振振有词,一些单位推脱说,财政拨款没到位,一些企业说,资金暂时有点紧张,一些承包商和工头说,上面没把款拨下来。自己违法犯罪还不以为然,显然这是执法不严造成的。因此,要解决好拖欠农民工工资这个“老大难”问题,依靠政府强调,官员帮助追讨是不行的,关键是严格执法,谁拖欠就是侵害权利,就应该受法律制裁,这样,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才能彻底解决。2007年上半年,我们建立了“低费率、广覆盖、可转移”的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和“低费率、保当期、保大病、用人单位缴费为主”的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险制度。2008年,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也开始全面启动。如果农民工的工资不被拖欠,又加上解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农民工就有安全感了,将加快农民工市民化。

二、农民工就业存在的问题

农民工到城市就业,一般来说,都是干一些城市工人不愿干的苦活、累活、脏活,原因就是由于他们的素质与技能较差,对于技术性较强、操作性较为复杂的岗位,他们缺乏竞争能力,无奈之中,只好任人摆布了。

(一)农民工的素质与技能不适应

随着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和素质的要求越来越高,对中高级技工的需求量很大。我市农村劳动者受教育程度普遍偏低,职业技能缺乏,整体素质不高,难以满足用人单位的需要,技能素质已经成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农民工稳定就业的最大障碍。据2007年年初重庆调查总队的调查,在2772名农民工中,只有24.7%的农民工在外出务工前接受过短期技能培训,持有职业资格证书的只有19.1%。已转移的731万农村劳动力受土地、户籍、教育、住房、社保等因素制约,就业稳定性较差。据调查,2005年农民工在我市城镇就业时间1年以上的人数占农村劳动力转移总数的比例不到40%。

(二)农民工对就业政策、制度不适应

我市现行的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从总体上讲还是城乡分离,政策扶持对象主要是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和部分城镇就业困难群体,小额担保贷款和创业培训等政策还没有覆盖到农民工,针对农村就业困难群体的援助政策需要研究制定。劳动力市场和人才市场分割,存在管理制度不统一、信息沟通不畅、资源不能及时共享等问题,劳动力市场供求状况分析和工资指导价不能全面反映市场供求的真实情况。乡村就业组织十分薄弱,到2008年8月底,我市已在所有街道(121个)和93.1%的镇(554个)建立了社会保障工作机构,但乡的社会保障工作机构目前只有157个,占总数的51.3%,村委会基本上没有专职社会保障工作人员,不能有效地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提供服务,农民工的培训资源分散。农业、劳动保障、教育、移民、扶贫等部门现都在组织开展农村劳动力的职业培训。

(三)农民的社会保障不适应

用人单位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现象较为突出,部分农民工的工作时间较长,劳动强度大,生产、生活条件差,工伤和职业病得不到有效防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仍不能完全避免。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的比例较低。针对农民工特点的社会保险体系还不够完善,农民工养老保险、大病医疗保险等新制度虽已建立,但推行和实施还有一个过程。社会保险城乡之间相互衔接、转移的体制还不健全,国家对社会保险跨省转移还没有出台相应的办法。

三、农民工就业制度建设与创新

以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为指导,就是要围绕农民工平等就业、素质就业、稳定就业的总体要求,积极完善促进农民工就业的政策资金、就业服务、职业培训、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农民工由“农民”向“市民”转变。

(一)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针对城镇下岗失业人员的就业再就业政策、资金用于促进农民工就业。遵循“有利于促进城乡劳动者充分就业,而不以城乡劳动者身份划界”的原则,探索创新农民工就业扶持政策。制定进城创业的农村劳动者享受小额贷款政策和针对农村就业困难对象的就业援助政策,重庆市于2008年进行试点,2009年逐步在全市推行。

(二)加强公共服务

逐步打破目前劳动力市场和人才市场的体制分割局面,实现“三个统一”。一是统一市场信息发布。实现劳动力市场和人才市场信息联网,建立劳动力市场和人才市场信息共享平台,统一发布劳动力市场供求分析状况和工资指导价位;二是统一市场规则。建立劳动保障、人事部门相互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统一劳动力市场和人才市场的规划和管理服务规则;三是统一市场管理。适应体制改革的要求,劳动力市场和人才市场应实现“并轨”。选择适当时机,明确由劳动保障部门统一负责劳动力市场和人才市场的管理。认真落实免费就业服务制度,各级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要收集适合农民工的岗位信息,开发针对农民工的服务项目,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免费为农民工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服务。在农民工较多的区县建立专门的农民工市场,集中为农民工提供就业服务。

加快街道(乡镇)社会保障工作机构建设,在完善街道社会保障工作机构的基础上,将社会保障机构服务平台向乡镇延伸。2012年前在全市所有镇、乡建立社会保障工作机构,在所有工作任务重的社区和村建立社会保障服务站,在未建站的社区和村设立专兼职社会保障员,形成覆盖全市城乡的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体系。依托街道(乡镇)社会保障工作机构,强化对农民工的就业服务和管理。通过入户调查和定期走访,开展农民工调查和登记工作,建立农民工基础台账,做到辖区内农民工的失业状况清、家庭状况清、就业状况清、培训要求清、技能水平清、就业去向清。根据掌握的农民工基本情况,有针对性地提供就业服务。

(三)加强职业技术培训

农民工职业层次低、工作辛苦、强度大、时间长,且非常不稳定,其主要原因在于农民工文化水平不高、职业技能较低。因此,要提高其职业层次,加快职业融合进程,加强农民工职业技术培训。对农民工的技术培训,无论是基层政府还是市级政府都有责任,都要抓。

1.明确政府责任、加大财政支持

发展经济、创造就业岗位、控制失业率一直是政府公共行政的重要内容,事关社会的稳定和谐。一方面,政府要加强自身的行政职能,出台能覆盖农民工的政策法规,保障农民工受教育的基本权益。目前,我国政府现有的培训体系,主要是针对国有企业或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劳动人群,而农民工主要在非正规部门就业,或在正式单位就业,但属于编外人员,无法实质性享受到该政策保障。从职业素质、技能水平综合来看,农民工更有必要进行职业培训。因此,制定和出台一套较为完善的,能将农民工覆盖的职业培训体系,是当前我国政府的一项紧要工作。另一方面,政府要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农民工大部分没有参加培训,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难以承受过高的培训费用,而许多用工企业对农民工的培训也持消极态度,“能省则省”,搞“拿来主义”,这就使得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始终处于低层次状态,难以提高。所以,政府有必要通过培训补贴、专项资金等形式加大对农民工职业教育的财力投入。

2.建立多元培训体系,形成长效机制

我国教育资源十分丰富,可以依照资源共享的原则,充分利用公共和市场两种教育资源。当前,各级各类技校、职教中心、高等院校等培训机构层出不穷,但对农民工职业培训这块蛋糕却鲜有涉及。因此,要充分发挥这些培训机构的资源优势,以与用人单位、劳务输出地共同打造培训联动模式,形成“政府统筹、农业带头、行业配合、社会参与的农村劳动力战役培训机制,创建初、中、高职业教育层次相贯通、学历教育与非学历相结合,职前教育与职后培训相衔接、长训与短训相配套”喻均林,农村劳动力转移与农民工职业教育培训,北方经济,的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多元体系。在这一体系中,城市社区需要被重点提及。社区作为农民工的居住场所,居委会更容易及时了解农民工的需要,因此,“通过社区联合企业、学校、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吸引多种社会力量参与培训的管理和合作,可以为他们的教育培训带来新的管理思路、经验和资金,也有利于这类教育培训的办学质量的迅速提高。”寿钰婷,美国人力发展培训计划及其对我国农民工教育培训的启示,外国教育研究。

一是整合劳动保障、教育、移民、农业、扶贫等部门的培训资源,对农村劳动力培训的机构、对象、教材、课程设置、补贴标准等统筹协调,形成统一管理、统一组织、分类分项实施的培训体制。二是大力开展在岗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重点围绕各工业园区和重点产业的用工需求,通过校企结合、开办农民工夜校等多种办法,开展有针对性的技能提升培训,提高农民工的技能水平,稳定城镇就业。大力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鉴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工作,争取使大多数接受培训的农村劳动者能够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三是开展以中长期为主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从根本上提高农民工素质,到2012年农村家庭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至少有1人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四是建立“创业培训+小额担保贷款”促进创业的联动机制,将农民工纳入创业培训范围,按规定提供小额担保贷款,提高农民工创业能力。建立健全农民工返乡创业激励机制,鼓励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

3.转变培训态度,注重培训效果

职业教育从某种程度上讲也是对农民工主观世界的一种改造,而这种改造也受其受教育的主观愿望的影响。有学者经统计分析发现,农民工参加培训的愿望受多种因素影响,其中任何单一因素都与参加培训的愿望或动机呈弱相关,按相关系数大小依次排列为:留城倾向、收入、工作性质、文化程度、年龄、工作和收入满意度、对自己工作能力评价、性别。值得注意的是:那些在农民工群体中处于劣势的人,其培训动机较弱;而那些各方面条件较好者,其培训动机却较强。这预示着农民工队伍正处于分化过程中,一部分各方面条件较差者将会成为城市化过程中的匆匆过客;而另一部分条件较好者,会通过自己的不断努力,在城市中建立自己的生活基础。

因此,激发农民工尤其低职业素质群体参与培训的积极主动性是保证培训效果的基本前提。为保证培训效果,一是因材施教。对不同文化程度、年龄,不同职业、工种的农民工开展不同的职业教育,按需开课,不拘形式,注重适用性,保证效果,保护积极性。二是抓好重点。对学习愿望强、文化程度高、有技术基础的群体,要重点抓好,树立榜样,起好带动效应。三是抓好联合培训,“订单”输送。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不同,更加注重培训的针对性、适用性和有效性,重在强化实际操作训练,并能学以致用,增加收入。

(四)加大人力资本投入

人力资本是通过花费一定资源而投资于人自身的,体现为人自身的一定技能、体能、知识和认识水平的综合,包括体力和智力两个方面。美国经济学家舒尔茨认为,劳动力者对于正规教育、培训、迁移和健康的投资最终形成个人的“人力资本”,人力资本作为一种人格化的知识和技能,将使拥有者在劳动力市场上获得更高的回报。对农民工而言,他们的人力资本就是通过教育、培训、迁移和健康投资而聚于自身的资本综合。

在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存在较大差距的背景下,我国城乡劳动力的人力资本积累也存在较大差距。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表明:每10万人口中,受过大学程度教育的城市人口是农村人口的18倍,高中教育城市是农村的4倍,初中教育基本接近,小学教育程度城市低于农村。总体水平来看,城市人力资本积累基本处于中高等教育阶段,而农村则处于初中和小学教育阶段。2006年国家统计局的数据也表明,我国农村劳动力初中程度及以下文化水平占87.05%,其中不识字或识字很少的占7.46%,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占12.95%,而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仅占0.77%。2004年,《中国农民工现状的实证研究》课题组对外出务工农民受教育程度的调查显示,全国外出务工农民小学以下文化程度占1.9%,小学占2.2%,初中占60.9%,高中占17.8%,中专占6.8%,大专以上占10.4%,累计72.2%的人教育程度是初中及初中以下。由此看出,外出务工农民的受教育程度高于农村人口的平均水平,但与城市人口受教育程度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

对农民工而言,文化程度的状况基本定型,很难改变,这是提高人力资本的一个制约性因素,而职业技术培训则是补救这一缺陷的重要途径。据《中国农民工现状的实证研究》课题组调查,西部地区农民工在外出就业前80%未接受任何形式的培训。在打工地接受一周以下的培训占34.4%,接受一个月以下的培训占23.9%,接受一个月至三个月培训的占19%,接受三个月至六个月培训的占8%,接受六个月培训以上的占4%。其中,有39.6%的人接受过上岗技术培训;13.3%的人接受过求职技巧培训;首选职业培训为10.2%;法律常识培训为4.3%。认为培训有用的占48%。对重庆的调查结果则显示65.2%的农民工并未接受职业培训,且缺乏培训机会。

该组数据暴露出农民工的又一重大缺陷,职业技能差且未对职业培训产生重视,存在认识误区。作为人力资本两个最重要的软件要素:文化水平和职业技能,农民工都处于明显的弱势,而人力资本的积累程度直接影响农民工在城市的职业融合,因此,有必要提高对农民工人力资本培育重要性的认识,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补救。

提高农民工人力资本的积累水平,关键在于农民工主观意识的改变。目前,过半农民工有培训无用的错误观念,需要及时纠正,转变观念,明确自身的差距,充分认识到职业培训和文化学习对提高自身职业地位的重要性,主动参与培训,并能明智地加大培训投入,包括时间和资金上的投入。第二个方面,就是完善培训制度和体系。

农民工的职业融合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政府、社会、用人单位,尤其农民工自身,转变观念,规范就业渠道,加大投资力度,提升职业素质和人力资本,在政府和社会创造良好的融入条件的情况下,主动融合到城市职业分工体系中去,并能平等地从职业分工的利益分配机制中获得属于自己的职业利益,走出当前贡献与地位分裂的状况,加快实现职业融合。

(五)加强社会保障

建立农民工养老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制度,规范农民工工伤保险,进一步完善农民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政策,促进农民工在城镇再次就业。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和劳动用工备案制度,进一步完善工资指导线、行业人工成本信息发布制度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引导用人单位适时提高农民工工资,逐步提高农民工就业的质量。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力度,逐步实现劳动保障监察的网络化管理,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