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建筑现代城市管理机制创新实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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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宜昌城市管理的法律手段

法律手段是指城市管理部门通过法律、法规、规章等的制定和实施来管理城市的方式。法律明确规定了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可以这样行为,应当这样行为或不应当这样行为,是一切社会活动的行为规范,也是城市管理活动应该遵循的基本原则。因此,法律手段是城市各环节运行的基本保证。运用法律手段的基本要求是:依法执法,即要求管理人员在熟悉法律条款的基础上,防止对法律产生歧义、以言代法、以人代法的现象,严格按照法律程序使用法律手段。程序执法,即在熟悉法律程序的基础上,严格按照程序执法,严格把握执法机会,并规范程序和简化程序以提高城市管理效率。文明执法,即正确把握法律的分寸,在提倡执法过程和执法行为文明化的基础上,以理服人、以法服人。严格执法,即法律的权威性在于其严格和铁面无私。因此,严格执法是使用法律手段必须遵循的原则,也是实现公平管理的必要条件。宜昌城市管理的主要法律手段为:

(一)开展城管法制宣传与学习活动

除了对城市管理人员定期开展法治学习活动之外,还包括重视市民的法制教育,提高市民的法律意识。如通过法律进社区、法律进工地、法制宣传月多种形式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同时开展城管法规、市民守则、文明言行等内容的教育,并将有关内容编印成册发至市民手中。

(二)完善城管制度规范体系

在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管理、城市执法领域,宜昌都进行了地方立法,包括法规及规章的制定,同时,还制定了大量的规范性文件,对宜昌城市管理的健康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

(三)严格城管执法

其一是建立了一支政治合格、业务过硬、执行力强的行政执法队伍,为城管行政执法提供了组织保障。其二是加大对各类不文明现象的查处力度。通过设立有奖举报等多种有效形式提高社会公众的参与积极性。同时,各相关部门相互配合、协同作战、形成联动,通过有效管理措施,压缩不文明行为的活动空间。

(四)加强城管执法监督

1.强化内部监督

第一,治庸问责。一是健全责任体系、强化治庸问责工作。推行《责任白皮书》和全员岗位责任制。将《责任白皮书》作为目标管理综合考评和问责依据。二是全面实施责任追究。局治庸问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受理、启动、调查、处理、反馈、申诉复核等程序对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发现并核实的“慵懒散软”等突出问题视其情节轻重和影响程度,进行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调整岗位、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等责任追究。受到责任追究处理的责任人,取消当年年度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

第二,执法责任追究制。制定出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度、执法过错赔偿制度、城检支队错案纠正办法等规章制度,约束和监督城管工作人员的执法行为。

第三,重大案件集体审议制。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案件实行集体审议决定制度,以此促使执法人员严格依法履行职权。

2.强化社会监督

自觉接受新闻舆论和群众的监督,对新闻媒体报道和群众反映的重大问题,积极主动地查处整改并向上一级组织报告。

3.完善司法监督

司法监督主要包括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随着公民素质的增强,运用司法监督救济公民权利已为更多市民认识。城市管理部门应当进一步完善城管复议制度,保证公民充分行使复议权。宜昌为此特别完善了相关依据,制定出《宜昌市城市管理局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工作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