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戏子。
生来就是戏子。
其实我不爱演戏。
一点也不爱。
我叫林晨,演员,是我母亲的梦想。
所以在我三个月大的时候我就上了电视,演一个天宫里刚出生的太子。
从此,我的演艺生涯便正式开始。
很多人觉得做明星是一件很酷的事。但是对于当时年幼的我来说,那些明星才有的通告简直就是我的噩梦。
而且是,无休无止的噩梦。
因为各种各样的通告和练习,我待在学校里的时间变得很少。同学们都有自己的圈子,只有我,哪里都融不进去。我一直都记得在我四年级时一个男孩对我说的话:“你去拍你的戏啊,干嘛还来学校,又不喜欢说话,还不如去做你的大明星。”
那个时候他们都小,并不觉得明星有什么了不起。
可是到了初中,一切都变了。
同学们都对我客客气气,甚至总是会有其他的女生来找我要签名。每逢节日我便会有收都收不完的礼物。
客气与仰慕,从来都不是我想要的。
有人会问,林晨你到底想要什么啊,都已经是明星了怎么能这么贪心。
我不贪心,我就想当普通人。
这样的生活一直持续到我大学毕业。
《花开在浅夏》是我毕业后接的第一部剧。在这个剧组里我遇见了那个像小太阳一样的女孩。阳光善良,几乎照亮了我的整个世界。
其实正经说起来,她什么也没做。可是只要她站在那里,就站在那里,我就觉得整个心都是暖的。
从不信一见钟情的我,遇见了我的一见钟情。
于是我用尽心机,住进了她的家,和她生活在了一起。那段时间虽然也忙,但是真的,很快乐。我能感觉到她已经开始接受我,而且慢慢爱上了我。
可是后来的某一天,她叫我“林哥哥”。她问我,是不是真的不记得她了。我在客厅里站了许久,站到腿麻木,然后一步一步挪到客房。直到资料送到我手上时,我才真正接受,她爱的从来就不是我。她爱的,是她记忆里的林哥哥,是凌清风,不是我。因为当时年龄太小,她没有分清前后鼻音,于是将“凌”读作了“林”。
我大彻大悟。
如此,我放手便是。
我那么了解她,自然也懂如何将她伤个彻底。
于是那一天她打来电话,我故意让她听见那女人的话语,故意说出那般伤人的话。可是电话背后的我,却在路边哭成了狗。
后来知道她和凌清风在巴黎的种种,我在家里大醉了一晚。
那个晚上,仿佛又回到了我和她在一起的时候,她温柔地对我笑,问我会不会想她。但是醒来之后,偌大的房子里却只有我一人。
痛彻心扉,痛到骨髓。
其实成全,并没有那么伟大。
母亲知道后很高兴。她本就不同意我和夏朗月在一起。
如此也好,对我们都好。
如果我不是那么爱她,也许我会自私地将她一直绑在身边。就算她知道了真相,那又如何,至少我得到了她。
可世上哪来的如果。
朗月,如果我不是那么爱你,该有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