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片场时,剧组还在拍戏。还要再等几幕才到她。夏朗月先让萧璃把乐诗吟介绍给了导演,然后就去化妆了。
化好妆的夏朗月再一次惊艳了众人,乐诗吟被夏朗月美得瞠目结舌。
“朗月姐……你也太美了吧!”
夏朗月笑笑,坐在一旁剧组准备的躺椅上温习剧本。
趁这个时候,副导演过来给夏朗月讲戏。阮素信仰道教,无欲无求。她是长安城的第一才女,也是第一美人。但她从不自傲,待人和善。阮素是这部剧的线索,她贯穿了整个故事,在女主和男主之间牵引。
在这部剧人物阮素的宣传海报上,是这样写的:阮素,长安城第一才女、第一美人。不笑已倾城,一笑倾人倾国城。
据说,最后一句是因为夏朗月的出演才加上去的。
马上就到了夏朗月出场,乐诗吟在一旁给她打着加油的手势。夏朗月微微一笑,便开始入戏。
阮素一人在自家的花园里赏花,手里扶着一枝娇艳的牡丹。“这株花生的可真好。”
“小姐,若喜欢,不如摘下置在发中如何?”旁边的丫鬟建议道。
阮素轻轻摇头:“花亦有生命,如此,不可取。”然后沿着石子路碎步而行。
在夏朗月演戏的时候,导演趁机让编剧给乐诗吟也讲了讲“阮素”这个人物,然后再看她的诠释。
“阮素,京城第一美人,第一才女。有‘京城牡丹’之称。她出身富贵,是镇国大将军的嫡二小姐,其母为兵部尚书的女儿。说起来,阮素一家人几乎都喜欢在战场上与刀剑打交道,只有她一人偏好文学,自小熟读四书五经,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她无欲无求,信奉道教。不争不抢,安静的瘆人……”
最后,乐诗吟被定下了,正式成为了阮素的配音员。乐诗吟抱着夏朗月又跳又叫的,高兴坏了。
之后的一些日子她两头奔波,上午要在横店拍摄《雨陌殇》,下午又要飞到F市参加《海的女儿》的拍摄,晚上就住在F市的别墅里。只是那栋别墅多了一个新住客——林晨。而萧璃以“不想当电灯泡”为由搬出去住了。
每天晚上夏朗月累得半死的时候,林晨都会给她煮东西吃,样式千变万化。有时甚至还会亲自喂她。夏朗月享受着他的照顾,也开始越来越依恋他。
“你没有接戏吗?”一天,夏朗月一边吃林晨煮的云吞一边抬头问对面坐着的林晨。
林晨看着对面吃得不亦乐乎的人儿,心不在焉道:“接了,但只接了一部,就在F市。每一次我回来的时候你都还没有完工。”
夏朗月理解地点了点头,继续吃自己的云吞。过了一会儿,夏朗月才像想起什么似的地对他道:“过两天我可能要去西安录制《相濡以沫》,不会在F市。你要是还住这儿的话也行,照顾好自己……”夏朗月说完最后一句就后悔了,好像一直以来是他照顾她吧?然后又吞吞吐吐道:“得要三天,你……会不会想我?”
林晨愣了愣,然后伸手摸了摸她的头,温润道:“会。”
其实,动心只需要一刹那。一个微笑,一句话语,或是一个无意间的动作,都有可能让人心动。
很多年后,夏朗月窝在凌清风的怀里,想起当时的林晨,都感慨,那样好的男人,怎么可能不让人心动。而凌清风总是会特别惋惜,夏朗月的初恋怎么就不是他呢……
夏朗月吃完云吞后自己把碗洗了,看见林晨正欲回房的背影,喊了一声他的名字。
林晨转过身,疑惑的看着她。
“林哥哥,你……真的不记得我了吗?”夏朗月站在原地,看着离她不远的男人道。
林晨不语。
“不记得没关系,以后我帮你慢慢记起来。”夏朗月扯了扯嘴角,然后抬步缓缓回到自己的房间。
等夏朗月关上了房门,林晨还站在原地。微暗的橙光灯打在地板上,拉长他寂寥的身影。
两天后,夏朗月拉着行李箱乘上了去西安的飞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