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节实例
山西一理科考生,高考总分598分,高出山西理科本科一批控制线57分。从北京师范大学往年在山西的录取情况来看,该校每年平均高出本科一批控制线50分左右。考生觉得很有希望,于是,决定本科一批第一志愿报考北京师范大学,填报的3个专业是:心理学、数学、化学。
几天后,本科一批各院校公布了提档线,北京师范大学理科当年在山西调档线为576分,其中心理学专业录取最低分为616分,数学专业录取最低分为597分,化学专业录取最低分为594分。考生虽然总分高于第二、第三专业志愿的录取最低分,但仍然没有被录取。考生和家长为此百思不解。
实例分析
所谓专业级差是指高校在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考生和非第一专业志愿(即第二、第三专业志愿)考生时的分数差。
具体方法是:高校在分配考生录取专业时,以考生实际成绩排队,若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已录满(即未达到其第一专业志愿的录取分数),则将其总成绩减去专业级差分后参与第二专业志愿排序;若第二专业志愿也已录满(即也未达到其第二专业志愿的录取分数),则将其总成绩再减去一个专业级差分后,参与第三专业志愿排序,以次类推。
例如:某高校规定专业级差为2分,计划招生为10人,按1:1.2的投档比例投12份档。
当考生甲在已投档的考生中排名第5,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生物工程招两人,该专业录取的最低分为591分,考生甲高考成绩为580分,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通信工程的录取分数。那么,学校在考虑录取考生甲第二专业志愿网络工程时,须将考生甲的总成绩580分减去2分,然后以578分的成绩与其他第一专业志愿为网络工程的考生排序后,再确定专业。
如果仍然未达到网络工程专业的录取分数,学校在考虑录取考生甲第三专业志愿电子商务时,将考生甲总成绩再减去2分,然后以576分的成绩与其他第一专业志愿为电子商务的考生排序后,确定是否录取及录取的专业。
在上面这个案例中,北京师范大学在招生章程中规定了一、二、三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分别是3分和2分。考生成绩高出调档线13分,录取的把握应该很大,但是该考生在第一专业志愿中填报的是北师大在全国排名都靠前并且历年录取分数很高的心理学专业,结果落选。考生虽然总分高于第二、第三专业志愿的录取最低分,但减去专业级差后考生的总分竞争不过第一志愿或第二志愿填报该专业的考生,因此只能被退档。
吕老师提醒
1.如何应对“专业级差”
凡是设有专业级差的高校,在当年的《招生章程》中都有明确规定。考生报考有专业级差的高校,应了解该校当年在本省投放的专业计划数,并参考往年专业录取分数线,正确估计自己的实力,填报专业时留够前后志愿间的级差分,将自己最可能上的、同时也是自己兴趣所在的专业排在前面。同时,第二、第三、第四专业志愿报考可选择一个录取分相对不是很高的专业,尤其是最后一个专业志愿,一定要选一个历年来录取分数都比较低的冷门专业作为保底专业。这样,即使减去专业级差分,也有被录取的机会。
2.“专业级差”的三种情况
设立“专业级差”的高校,大多是一本批次的高校和二本批次里的热门高校。专业级差的设立大致有三种情况。
(1)专业级差只有一个分值:如某校规定“专业级差为3分”,即学校在分配专业时,将第二专业志愿的考生成绩减去3分后,和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一起排序确定专业;如果考生的第二专业志愿仍不能满足,则再减去3分(共减6分),与前一志愿的考生一起排序确定专业。
(2)专业级差的分值递减:如某校规定“专业级差分值为2分、1分、1分、1分、1分”,即同一专业录取时,第二专业志愿减去2分、第三专业志愿减去1分(共减3分)、第四专业志愿减去1分(共减4分)、第五专业志愿减去1分(共减5分)、第六专业志愿减去1分(共减6分),再与第一专业志愿考生按成绩排序录取。
(3)只在第二专业志愿上设立级差:如某校规定“专业级差为3、0、0、0”,即对于第一专业志愿考生,如排序后未能按其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则投档成绩降3分后,按其填报的第二专业志愿排序;如仍未被录取,则不再降分,依次按其填报的后续专业志愿排序。
3.各高校对“专业级差”的要求
以下是部分高校2011年招生时对专业级差的录取规则。
北京大学:专业志愿差原则上在5分以内,同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
清华大学:按照考生的实际考分和报考志愿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存在一定的分数级差。分数级差的确定以调档线上该考区报考清华大学的所有考生的志愿满足率最大为标准,一般在1~5分,同等条件下参考相关科目成绩。
中国人民大学:根据考生填报各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设置1分、2分或3分的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各专业志愿之间分数级差相同,具体分值设置以能使学校所录考生总体专业志愿满足率达到最大时的级差设置为准。
北京师范大学:各专业志愿之间存在一定的分数级差。分数级差的确定以调档线上所有进档考生的专业志愿满足率最大为原则,一般在2分以内。
北京林业大学:专业级差为3,1,0,即第一和第二专业志愿级差为3分,第二和第三专业志愿级差为1分,以后专业志愿无级差。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根据进档考生专业的志愿情况,设定专业志愿差,不超过3分。
北京工商大学:按投档考生的实际考分和专业志愿顺序,由高到低按专业级差方式依次录取。专业级差原则上为3~5分,具体数值的设定以符合考生最大志愿满足率为标准,由网上录取系统自动分配专业。
复旦大学:以专业级差分1分、1分、1分、0分、0分和专业招生计划数的100%,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录取(除签有预录取协议的学生之外)。
上海财经大学:专业录取时按照33111的级差录取(即第二、第三志愿的考生每档减3分,与前一志愿的考生排队录取,之后各个志愿均减1分,与前一志愿的考生排序录取)。
重庆大学:对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的第一批投档)的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兼顾专业级差的原则安排专业:专业志愿之间的级差分别为3分、2分,其他专业志愿之间级差为0分,即3、2、0、0。
合肥工业大学: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当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按5分级差将其档案投入第二志愿专业,以其降档后的总分与该专业其他第一专业志愿考生的实际总分相比较,从高到低录取;若仍不能满足时,学校将不再降分,将其档案投入后续志愿专业中录取,直至服从志愿专业或退档。
中山大学:对于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采用分数级差办法。专业分数级差的计算方法为:同一专业的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志愿的级差值分别定为2分、1分、1分、1分、1分,即第二志愿减去2分、第三志愿减去3分、第四志愿减去4分、第五志愿减去5分、第六志愿减去6分,与第一志愿考生按成绩排序录取。
厦门大学:专业志愿间分数级差总分值为5分。即第一和第二专业志愿分数级差为2分,第二和第三专业志愿及第三和第四(含第四及其之后的所有排序志愿)专业志愿的分数级差均为1分,第四(含第四及其之后的所有排序志愿)与调剂专业志愿分数级差为1分。
福州大学:根据生源专业志愿分布情况,对第一专业志愿上线数超过计划数的专业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并设投档最低控制分数线;对于上线数未达到计划数的专业,原则上按上线数投档。对第一轮投档未满的专业,根据“分数级差”模式投档,即第一专业志愿与第二专业志愿设级差5分,第二专业志愿之后为平行志愿,不设分数级差。对志愿中填报艰苦行业的专业以“志愿优先”模式录取。
华侨大学:专业投档采取“分数级差”的方式,并根据专业的培养要求参考相关科目成绩确定专业。分数级差分根据第一志愿投档模式的不同设置如下:如果是平行志愿,分数级差为3、2、1、0、0;如果是志愿优先(即梯度志愿),分数级差为8、4、2、2、0。
长安大学:一、二专业志愿间投档级差为3分,以后不设级差。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在已调档的考生中,采用总分优先的原则确定考生专业。如排序后未能按其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则投档成绩降3分后,按其填报的第二专业志愿排序;如仍未被录取,则不再降分,依次按其填报的后续专业志愿排序。
东南大学:专业之间按有专业级差模式进行录取。满分为900分的省(市、自治区)专业级差为5分;其他考分形式的省(市、自治区)为1~5分。
中南大学:学校按学科大类招生,根据考生高考文化总分及本人志愿对进档考生实行学科大类志愿分数级差为1、0、0的办法予以录取(内蒙古自治区除外),即仅在第一、第二学科大类志愿间设置1分的分数级差。
山东大学:以第一学校志愿投档的考生,专业(类)分配按照“分数级差原则”进行,第一、第二专业(类)志愿的分数级差为3分,其他专业(类)志愿的分数级差为1分;非第一学校志愿投档的考生,专业(类)分配在缺额专业(类)计划中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有特殊说明的省份除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类)调剂,学校根据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类);对于按以上原则无法满足专业(类)志愿且不服从专业(类)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第一、第二专业志愿间专业级差3分,第二、第三专业志愿间专业级差2分,其他专业志愿间无专业级差。对江苏省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为“先分数后等级”,即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排序,当投档分数相同时,再参考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排序。
华中师范大学:在考生的专业安排上,实行专业志愿分数级差的方式进行录取,原则上为2、1、1,如果等效分数相同,就依次按语、数、外排序。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四川大学:专业志愿之间的分数级差不超过3分。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其他按志愿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对非第一志愿进档的考生只能录取到一志愿未满额的专业。
电子科技大学:专业志愿间的分数级差依次为2分,1分,1分,0分。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同等条件下,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
西南财经大学:各专业志愿间的分数级差依次为3分,2分,1分,0分,0分。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总分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之和再次排序。江苏省报考我校的考生,其学业测试等级要求为:选测科目达到“AB”,对进档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规则排序,再按照各专业志愿间“3,2,1,0,0”的分数级差安排专业。对于内蒙古自治区的进档考生,根据“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安排专业。
成都理工大学:对于进档考生,依据“专业志愿和分数级差相结合”的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同一分数段10分以内,学校根据考生德、智、体、美综合情况决定录取。学校认可生源所在省份的加分政策,以加分后形成的特征分作为录取和专业安排的成绩依据。对艺体获奖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级差的办法,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下降一个分数级差,以等效成绩进入第二专业志愿排队录取,依此类推。专业志愿之间的分数级差不超过5分。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兰州大学:对于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同一专业志愿考生按高考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安排专业,仍不满足则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安排专业,以次类推。同等条件下参考相关科目成绩。录取时专业级差控制在3分以内。
4.专业录取的其他方式
“专业级差”只是高校对进档考生录取专业的一种方式,另外还有其他两种录取方式:
(1)专业清
即专业优先原则,按专业顺序排队录取。高校按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照专业招生数一定比例排队,一志愿不足从二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中补,如果还没有排满,再依次三至六志愿及服从志愿安排。
(2)分数清
即分数优先原则,按分数高低排队录取。高校对考生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检索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遵循考生志愿顺序),一旦出现符合专业投档条件即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