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亲子家教孩子的青春你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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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自主心理——孩子有自己的处事方式,父母要学会引导

对于青少年自主心理这个话题,我们可以从青少年对个人事务的处理态度及由此引发的亲子冲突这两个角度来探讨。所谓个人事务是指超出道德和社会规范,可以由个人自由地、合法地进行选择、决定的行为领域。处理个人事务体现了青少年力量感的建构和自主性的成长,是青少年社会性发展的基础。为了发展自我力量感和独立自主性,青少年需要对个人事务拥有自由决定和控制的权利。因此,青少年对待个人事务的态度可以清晰地折射出他们独立自主的程度与范围。

美国伊利诺大学的心理学家Larry Nucci教授认为青少年对个人事务的控制与他们对自主性的坚持是一致的,因为它确立了自我与他人之间的社会界限。对个人事务的决定与选择能够使青少年在社会角色的框架中构建个体的观念,使他们既能明白“作为他人”的我的感觉,也能明白“作为自己”的我的感觉。事实上,青少年在很小的时候就已经具有个人事务处理的概念了。

孩子的自主观念

研究表明,无论是在集体主义文化中还是在个体主义文化中,无论是在家里还是在学校里,4岁左右的孩子就已经初步具有了个人事务自主的观念。但三四岁的孩子在个人事务的选择中一般仅局限在吃什么、玩什么、穿什么、和谁玩等方面,也就是说在这些方面,孩子自己说了算,他们会因为这些事情与父母坚持不下、斤斤计较。随着年龄的增长,孩子所持有的个人事务自主观念越来越清晰,年长的学龄前儿童更可能把个人问题看做是应该由他们自己决定的而不是由父母说了算的。孩子要求由他们自己决定的事情越来越多,也就是自主决定事情的范围领域越来越广泛。

很多父母应该对学龄前孩子的穿衣要求印象深刻吧?一般父母都会认为孩子年龄这么小,哪懂得衣服好不好看,所以在给孩子选择衣服的时候往往会买一些较为耐穿的衣服,使得淘气顽皮的孩子穿得更久一点儿。但人小鬼大的他们,可不吃父母这一套,他们总是能够说出自己喜欢的类型而拒绝父母的选择,尤其是当父母给予理论时,孩子更是不相让,以“是我自己穿又不是你们穿,这是我喜欢的”这样的理由来坚持自己的自主选择。在买衣服的情境下,年龄越大的孩子,自主决定的意向越高。

孩子对自主的要求在青春期变得十分强烈,这可能与青少年成人意识增强有关。进入青春期的青少年已经具备了成人的生理基础,他们渴望得到成人的认可,与成人之间的社会交往越来越多。青少年的自主观念就是在他们与成人的社会交往中不断进行选择、决定及与成人进行讨价还价的过程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一般情况下,父母认为孩子成长为正常的、符合一定习俗要求的且具有独特个性特点的个体是父母权威的限制和给予孩子自由选择相结合的结果。

对于童年期孩子的自主选择领域,如衣服、游戏、玩伴,父母一般认为这是幼儿的个人事务,给予他们的只是些暗示性的提议。如果父母企图控制幼儿的个人事务,孩子往往不接受,那么最终妥协的是父母,因为父母会认为允许孩子对个人事务进行选择和决定能培养孩子的独子自主性和独特个性,有利于孩子力量感、自尊和能力的发展。然而,青春期青少年的自主选择领域涉及的不仅是这些个人爱好,而且包括与道德、社会安全、社会常规等有关的事务,所以父母不再给予像给予幼儿那样的间接暗示,而是直接给予指令,并把这些事务看做是自己权限内的事情。

自主观念引发的亲子冲突

在青春期,亲子冲突最为严重。这主要是因为青少年与父母的互动模式发生了变化。一方面,随着青少年年龄的增长,父母和青少年都认为青少年应该对个人事务拥有更多的自主权,个人事务的范围也应该随年龄的增长而扩大,例如,对于衣服、电视节目、音乐、朋友和娱乐活动的选择,父母应该给予青少年更多的自主权;但另一方面,青少年却认为父母所给予的自主权远远少于青少年应该有的。

青少年和父母就个人事务范围的认知有了较大的分歧,由此导致他们之间的冲突加大。例如,青少年外出与朋友约会,青少年对约会的认识要广泛简单得多,他们认为约会除了男女约会之外,更多的是朋友相聚在一起交流情感增进友谊的途径;但父母却将青少年外出约会看成是安全的界限,保护孩子的心理使父母难免会对青少年做出种种限制与约束,使得青少年感觉父母给予他们的自由与自主权太少太受限制,导致冲突增加。

家庭教育对青少年自主性的发展有很大的影响。不同教养方式的父母对父母权威和青少年个人事务范围的认识不同,从而导致父母和青少年之间的交互作用方式不同,进而对青少年自主观念的发展产生不同的影响。研究表明,对青少年个人事务范围的界定,放任型父母比权威型和专制型父母界定的要宽,他们并不认为自己有权约束或限制孩子的个人事务。可以说,放任型父母给予孩子过多的自由和过少的约束使得他们的孩子享受到的自主机会最多。

父母的应对策略

研究表明,父母给予青少年过多的自主会导致青少年将同伴团体作为影响源,因而更可能产生一些不良的行为。专制型父母对个人事务范围的界定最窄。他们不仅认为自己对与道德、社会安全、社会常规等有关的事务有绝对的控制权,而且对青少年的个人事务管得也很多。因而他们的孩子享受到的自主机会最少。只有权威型父母较合理地界定了个人事务、道德和常规领域的范围。他们在个人事务领域内给予青少年相当多的自主权,而对与道德、社会安全、社会常规等有关的事务他们则给予必要的限制。他们首先考虑的是这些事务中与规范、身心安全有关的成分。

权威型父母和他们的孩子有机会对这些领域的界限进行协商,这样会促进青少年对个人自主权和父母权威的理解。因此比起放任型教养方式,权威型教养方式更有利于青少年个人事务自主观念的发展。此外,家庭的经济条件对孩子自主性的发展也有不同的影响。一般来讲,经济条件较好的父母鼓励积极主动、独立地做出决定,而经济条件较差的父母限制主动,并奖励对权威的服从,因此他们对青少年个人事务范围的界定要窄很多,其孩子拥有的个人自主权也比较少。

青少年的自主性对他们的心理健康与社会性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它对青少年情绪情感的发展和自尊、自信、责任心等自我的培养有着重要的作用。心理学研究结果表明,很少得到自主机会的青少年,通常表现出较多的悲观情绪和较深的抑郁感,并有情感疏离等特点,而且这样的青少年还表现出低自尊、低自信、过度依赖、社会退缩、过分抑制的个性特征。

可见,给予青少年个人事务自主权对青少年拥有健康的心理是很重要的。但是这并不是说给予青少年越多的自主越好。研究表明,有些不良行为,如冲动、攻击性、犯罪、吸毒和性早熟等,与父母权威约束缺乏或不足有关。而那些对孩子个人事务有适当的认知、既在个人事务范围内给孩子自主机会、又能在道德、常规等领域施以适当约束和限制的父母,其孩子常常表现出良好的社会适应性,有较好的学习成绩,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其孩子的自尊、自信、乐观情绪水平等也较高而且他们具有良好的同伴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