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成功励志烦恼摆脱书
49139000000016

第16章 我的青春我做主(6)

听完她的话,我的心就像被扎进了一把刀子一样地淌血,我好痛苦,从不流泪的我流下了伤心的眼泪。

我爱她,四年里她给了我一个女生所有的关怀、支持与体贴。现在,我又恨她,恨她欺骗了我四年。每一个男人都希望自己的未婚妻清清白白,我也一样,但命运却偏偏如此捉弄我。我自问不是圣人,但也是个有情有感,有血有肉的男人。我如何面对一个曾经把身体交给过两个男人而又令我心醉的女孩呢!

我想和她分手,但又舍不得她。毕竟我们真爱过。四年说短不短,说长不长,我们共同度过了快乐的日子,我的感情就像一支燃烧着的蜡烛,完全交给了她。我真不知道离开她我会怎么样,我自问能以同样的热情来面对第二个女孩吗?

那天晚上,我们面对面喝酒,觉得杯里的酒更加苦,更加辣。我哭得好伤心,她也哭了。她说:‘这一切都是我的错,我好后悔。和你相爱,我好想重新开始。我本想永远瞒着你,但我太爱你了,我觉得真爱就应坦诚。现在,我不值得你爱,我身子不干净。我从未如此流泪,不管以前是我主动离开还是被抛弃,我也从未如此伤心。只有你才会使我流泪,才会使我伤心。如果我们分手,你和别人结婚生子,我会祝福你,会去做尼姑为你祈祷以补偿我一生的罪过。如果你还可以接受我,我会比以前更加珍惜,加倍地补偿我的过错。只要你愿意,我可以为你做任何事情,甚至可以死!我好想和你在一起,离开你,我真舍不得……’说完她一口气把一瓶啤酒喝了个精光。然后,她步履缓慢一摇一晃地走出了我的宿舍。走到门口时,她甩给我一句话:‘我走了,我不会来找你了。’我呆呆地透过泪水望着她的背影,心里痛苦极了,但我没有劝阻她,也没去拉她,只是眼泪加苦酒,我醉了,一醉解千愁,但醒来却更加痛苦!……

我丢不下她,我又接受不了她的事情,我实在不知道怎样处理。后来,我去找过她,几次她都不见我,她的父母告诉我她不想见我了,叫我去找另外一个比她好的女孩子。可是我……唉……

专家视点

失恋是指恋爱过程的中断。幸福的爱情可以给人以美的享受,并且有益于身心健康,一旦爱情因失恋而受到挫折,精神也会因此蒙受极大刺激,人便显得烦恼、忧伤、思维迟钝、精神委靡、食欲不振,心理学家把这种因失恋而引起的症状称为恋爱挫折综合征。

1. 失恋的原因

青少年失恋的原因通常有以下几个方面:

①恋爱的盲目性或动机不纯。有的青少年恋爱动机就是为了消除寂寞,为了证明自己的价值,他们并非真心恋爱,一旦自己的目的达到便终止恋爱关系。

②对方见异思迁,移情别恋。由于对方缺乏应有的恋爱道德,不尊重对方的情感,或者对方并非真正的情感,或者对方并非真正把自己作为“心上人”,因此,当发现有更符合自己的恋爱对象时,便主动终止已有的恋爱,而把自己的爱转移到其他对象身上。

③双方在交往中彼此的思想、个性、情感分歧。

2. 失恋的表现

失恋者的症状表现是多种多样的,常常会出现:

①情绪极度悲伤和绝望。其症状强度与失恋者对恋爱对象的满意程度成正比。

②充满着难堪和羞辱感,甚至感到羞于见人,无地自容。自尊心越强者,恋爱公开程度越大者,这种症状就表现得越明显。

③充满了虚无感和失落感。热恋时对爱情的存在越肯定,失恋后的虚无感也就越强烈;热恋时产生的依赖心理倾向越大,得到恋人的温暖和安慰越多,失落感的表现就越显著。

④充满了冷淡和憎恶感。失恋后对平时所感兴趣的事物感到索然无味,冷淡待之,而对“薄情郎’或“负情女”则产生出一种憎恶感。

⑤失去理智,产生报复心理,或从此嫉俗厌世,怀疑一切,或从此玩世不恭,得过且过,寻求刺激,发泄心中不满。

3. 失恋的疏导

为失恋而痛苦缠身的不幸者必须学会自我调整和自我拯救。这里,提供如下方法:

①倾吐:失恋者精神遭受打击,被悔恨、愤懑、惆怅、失望、孤独等不良情绪困扰,应该找一个可以交心的对象,一吐为快,以释放心理的负荷。可以用口头语言,把自己的烦恼和苦闷向知心朋友毫无保留地倾诉出来,并听听他们的劝慰和评说,这样心里会平静一些。也可以用书面文字,如写日记或书信诉说自己的苦恼,并寻得心理安慰和寄托。

②移情:及时适当地把情感转移到失恋对象以外的他人或事物上。如,与同性朋友发展更密切的关系,交流思想,倾吐苦闷,求得开导和安慰;积极参加各种娱乐活动,释解苦闷,陶冶性情;投身到大自然中去,把自己融化到大自然的博大胸怀中,从而得到抚慰。当然密切自己与其他异性的交往,也不失为排除不良情绪的正当途径。

③疏通:指的是借助理智来获得解脱,用理智的“我”来提醒、暗示和战胜感情的“我”。要想想,爱情是以互爱为前提的,不可因一相情愿而强求,应该尊重对方选择爱人的权利。也可以进行反向思维,多想想对方的不足点,分析自己的优势,鼓足勇气,迎接新的生活。还可以这样设想,失恋固然是失去了一次机会,然而却让你进入了另一个充满机会的世界。正如海伦·凯勒所言:“一扇幸福之门对你关闭的同时,另一扇幸福之门却在你面前打开了。”

④立志:失恋者积极的态度会使“自我”得到更新和升华,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去,许多失恋者因此而创造出了辉煌的成就。像歌德、贝多芬、罗曼·罗兰、诺贝尔、居里夫人、牛顿等历史名人,都曾饱受过失恋的痛苦。他们可谓是用奋斗的办法更新“自我”,积极转移失恋痛苦的楷模。

你的身体只属于你自己

性骚扰是一种不受欢迎或不被接受的接触,或带有性意识的接触。换句话说,若某一方用各种方法去接近或尝试接近另一方,而另一方没有兴趣,不喜欢,不愿意或不想要这些带有性意识的接近,便可以说是性骚扰。

其实,性骚扰的现象在生活中并不罕见,只不过往往没有被我们意识到,更不用说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了。而在很多西方国家,法律体系发展得比较成熟,性骚扰成为人们非常关注的一个话题。只要有人认为别人对他/她表现出不适当的行为或者说了一些不太文雅的话语,都可能会控告对方有性骚扰行为。而对于任何一个社会来说,随着法律体系的逐步完善,把这些对人最基本的保护提出来是非常必要的,也是应该引起重视的。

在谈论性骚扰这个话题之前,我们首先要弄明白一个问题:你的身体属于谁?有人可能会很诧异,这还不简单吗,当然属于自己了。但是,如果我们再问你一个问题:父母出于关心和爱护,却无意中对孩子的身体造成了伤害,是不是情有可原?或者我们再问一个问题:如果有人侵犯了你的身体,你会站出来大声地指责他呢,还是偷偷溜走,当做从来没有发生过呢?其实,这众多的问题的关键都是在于你到底有没有强烈意识到,你的身体是属于你自己的。

我们很小的时候就知道尊重自己的身体,注重自己身体的感觉,不做自己觉得不舒服,甚至伤害自己的事情。反而当我们越来越大,对自己的身体的概念却越来越模糊了。可能是家庭的原因,也可能是社会的影响,使我们对自身的关注变得越来越少。很多年轻人甚至会轻易地做出一些伤害自己身体的行为,或者当遇到其他伤害时也没有尽力去阻止。这是一种非常让人担心的现象。如果我们连自己的身体都可以随随便便对待,还谈什么自我保护呢?

在某些欧美国家,父母会在早餐时放入避孕药或交给小孩保险套。我们并不鼓励青少年追求性行为,但是希望引起大家注意的是,这样极端开明的做法背后有一个非常深刻的意义——保护自己!这些父母在他们无法监控孩子行为的情况下,只是希望孩子不要做有可能让自己受伤害的事情。这是一种关于身体自主权的新观念,他们认为人必须认识并忠于自己的感受,这是身体自主权的基本条件。而且这种观念有一个假设,如果青少年能学会分辨什么是自己真正想做的,能做的,就能学会拒绝的方法!

其实,我们让大家关注自己身体的自主权,只是希望大家学会对自己身体的保护。我们都应该清楚,身体是自己的,不能随便被别人骚扰和攻击。而且,我们还要学会拒绝不利于自己的各种诱惑,遇到性侵犯时要想到自救和求救,万一受到性侵犯,一定要及时告诉家长或老师,不要因害怕丢脸而隐瞒。除此以外,我们还应该知道,什么时候是最危险的,什么地方是最危险的,什么样的人是最危险的。当然,我们大家正在成长的过程中,很多东西是需要慢慢学习和领会的,我们都是这样长大的!

似是而非——关于性骚扰的几个错误观念

我们对性骚扰的了解往往只限于书本的知识,因此很可能会因为了解得太少而对性骚扰造成一些错误的认识。我们先来看看下面几个问题,请你迅速浏览后,在自己的脑袋里想一个答案。

你认为性骚扰的对象是不是仅限于女性?男性也会受到侵犯吗?

只要对方对你的身体没有任何的接触,就算不上性骚扰,对吗?

对于上面几个问题,大家是不是都觉得答案有点模棱两可。下面我们来看一下这几个与生骚扰有关的问题吧。这也是我们大家常常会有的一些错误观念。

只有女性才会受到性骚扰

确实现实生活中,大部分性骚扰的受害者都是女性,可能是因为她们比较软弱容易欺负吧。但是,事实上男性还是会遭受性骚扰的,只不过大家知道得比较少而已。

首先,男性对于性骚扰的定义范围比女性的窄。也就是说,大部分男性在界定何谓性骚扰时有一个较大的容忍度,很多对于他们来说都无所谓的动作,例如被人拍拍背,拉拉手,但是这些行为对于女性,敏感度就不一样了。这也提醒了我们一些男同学,男女之间的待人处世方式还是有很大差异的,有些自己觉得很正常的行为,但对于女孩子就很不一样了,一定要小心。

其次,很多男性即使遭受女性的性骚扰,也不会向人诉说,因为他们认为男性应该是强者,如果说出他们受到女性性骚扰,可能会引起别人的轻视和嘲笑,他们不愿意向别人表示自己的懦弱。

只有年轻漂亮或者身材好的人才会遭到性骚扰

有的女孩子天生自卑,觉得自己样样都不如人,也因此她们可能会认为自己不会受到性骚扰,所以平时也不太注意,但危机也随之出现了。其实,无论什么人,不论他的性别、年龄、外貌、特征或背景,均有可能受到性骚扰。电视上也曾经报道,曾经还有一位七十多岁的老太太遭到别人的性骚扰。因此,每个人都不能因为自己的主观臆断而麻痹大意。

只有接触了身体才算性骚扰

有的人认为性骚扰应该是一种对身体的侵犯行为。其实,言语上的性骚扰比行为上的性骚扰更为普遍。有些人认为一些带有性意识的言论或笑话是对另一方的一种赞美,但问题在于对方认为这可能不是赞美而是侮辱。可能很多人认为这只是他们语言上的嬉戏,并不如对方所认为的性骚扰那么严重,但有一点需要注意,你在自己熟悉的一个圈子内随便说笑话没有关系的,但对着另一些人说某些类似的笑话就可能完全是两回事了,尤其是这些言语可能还会让人感到尴尬,不舒服,不喜欢,或者受伤害。

除了上面这几点以外,我们日常生活中还有很多需要注意的问题。当我们渐渐地长大了,就要开始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尤其要注意很多自以为是的事情,可能对于别人,在不同的环境,不同的心情下,理解就会不一样。例如,有人喜欢盯着别人看,这能算是性骚扰吗?可能他是出于好奇,又或者他认为对别人的注视是礼貌的表现,但是对方可能会感觉不舒服,不过也没准有人会喜欢这种被欣赏的感觉。总之,这都是因人而异的。

因此有人提出来是否构成性骚扰可能要考虑下面几个因素:行为的持续性,双方的关系,两人的性别、特征,当时的环境和动机等。虽然,可能只有在法庭上才能完全确切地去定义是否构成了性骚扰,但有一点可以肯定,性骚扰绝对不是经过对方同意而发生的行为。所以,只要在那一次,对方受到不喜欢,不想要的带有性意识的接近,便可以说是性骚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