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省委、省政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的《甘肃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决定组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原省人事厅和省劳动保障厅的职责,整合划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建省公务员局,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管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挂省外国专家局牌子。6月17日,省委宣布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的领导班子。6月19日,新一届厅党组召开了第一次会议,决定成立综合协调组、机构改革组、资产清理组,正式启动新厅的整合组建和机构改革工作。
为确保机构改革平稳有序推进,促使工作稳定连续、人员有机融合,厅领导班子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研究确定了新厅组建、入轨和发展“三步走”工作预案,即:第一步,确保新厅正常运行、有序运转;树立新部门新形象;圆满完成2009年各项目标任务。第二步,建章立制;人员到位;编制发展规划。第三步,明确岗位职责;科学统筹分类;提升工作水平和质量。在厅领导班子的正确领导下,在全体干部职工的积极参与和支持下,厅机构改革组认真贯彻“三步走”要求部署,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圆满完成了厅机关机构改革任务。
一、主要工作成效
加强和理顺了工作职能。将原人事厅、原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的职责整合,划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进一步加强了适应科学发展、保障改善民生的8项职能,即:加强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职责,健全和完善人才支撑体系;加强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职责,完善劳动收入分配制度;加强统筹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职责,建立健全从就业到养老的服务和保障体系;加强统筹人才市场与劳动力市场整合职责,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加强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责,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加强和促进就业职责,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加强组织实施劳动、社会保障监察和协调农民工工作职责,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加强引进国(境)外人才和智力工作职责,扩大国际人才交流与合作。理顺了一些交叉重叠的职能,比如,明确了毕业生就业政策和就业指导的牵头负责部门。
调整和完善了组织架构。按照人力资源开发管理和社会保障的新职能进行整体设计,突出人才建设和民生建设两个重要领域,统筹考虑工作需要与对口衔接,坚持一件事由一个处室负责,对两厅综合部门进行彻底整合,对职能相近、业务交叉的处重新整合,职责清晰的业务处原则上不动,同时依据新的职能设置省公务员局、农民工工作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处、农村社会保险处,在厅加挂省外国专家局牌子、在有关处室加挂新闻宣传办公室、信访办公室牌子,使厅内设机构得到完善,更加适应就业、社会保障和人事人才工作“三位一体”、统筹推进的需要。
统一和规范了机构编制管理。两厅整合后,行政编制总体没有减少,内设机构和职数还有结构性增加,这为我们探索大部门体制改革、妥善安排干部创造了有利条件。特别是统一了厅机关人员编制管理,明确核定了处室的编制和职数,为规范干部人事管理奠定了良好基础。
整合和优化了干部资源配置。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基本稳定、适度调整、加快融合的要求,着眼干部整体素质的提高和结构优化,从工作需要出发,对原两厅干部资源进行了整合配置。调整后,处级领导干部平均年龄比原来有所下降,学历层次结构有了明显提高。处级领导干部轮岗交流31人,轮岗面为50%;处以下非领导职务干部轮岗交流39人,轮岗面为38.6%。
推动了事业的科学发展。新厅挂牌运行以来,我们坚持围绕事业发展这个中心,有序推进机构改革,引导大家把思想和精力放在干事创业上,有力地促进了就业、社会保障和人事人才工作协调可持续发展。就业方面,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做好就业工作的一系列政策,采取非常举措稳定和扩大就业,全省就业形势稳中向好。社会保障方面,覆盖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加快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10个试点县试点工作全面启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取得重大进展。人事人才方面,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成效显著,全面推进涉及65万人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完成了全省义务教育学校30万教师的绩效工资实施工作。
二、几点体会
加强领导是根本。这次机构改革是在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严重,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任务艰巨繁重的背景下实施的,涉及两个大厅、20个厅级干部、近200名处级干部、500多名干部职工,稍有不慎,就会影响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基于这种考虑,我们确定了“三步走”工作预案,统筹机构改革与事业发展,区别轻重缓急,首先抓了新厅正常运转、树立形象和确保完成2009年各项目标任务等三件事。在新厅有序运行、干部有机融合,各项工作持续发展的基础上,根据2009年11月17日省政府印发的厅机构改革方案,2010年3月1日开始,我们正式启动改革实施工作,分步组织人员到岗到位。事实证明,“三步走”、分阶段推进的部署是符合工作实际和改革实际的,为平稳有序推进改革、实现“两不误、两促进”提供了有力指导和保证。在厅领导班子的坚强领导下,机构改革的过程成为凝聚共识、理顺情绪、汇集力量、增强效能的过程。
发扬民主是关键。这次机构改革自始至终都注重发扬民主。在拟定“三定”规定阶段,机构改革组广泛征求大家意见。对收集到的意见认真进行梳理,对需要调整理顺的职责与厅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进行了面对面的沟通协调,使绝大多数问题达成了一致的意见,对于个别问题,集体研究决定。在干部到位过程中,通过群众推荐、个人填报志愿、个别谈话征求意见、双向选择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意见,充分发扬民主,切实落实群众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使集体决策有了坚实的民主基础。广大机关干部对机构改革工作给予了充分的理解和大力的支持,积极建言献策,认真行使民主权利,顾大局、识大体,愉快服从组织的决定,表现出很强的党性原则、全局观念与奉献精神。
确立规则是基础。为确保机构改革始终沿着正确的轨道运行,我们在每个阶段、每个环节都坚持先立规则、依章行事、规范操作。在处级领导干部定岗环节,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和反复讨论修改,研究制定了《厅机构改革期间干部调整安排指导意见》,对处级领导干部调整任用的依据和范围、基本原则、实施方法和步骤等都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在竞争上岗环节,研究制定了《处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暂行办法》和实施方案,对笔试、资格审查、面试、民主推荐、领导评价、组织考核等程序作出明确规定。在处以下非领导干部履职履岗环节,研究制定了《关于处及处以下非领导职务干部岗位安排意见》,确定在保持工作连续性稳定性的前提下,重点对在原处室工作5年、人财物管理、行政审批、执法执纪和综合部门的干部进行调整。由于把规则交给大家、按规则行事,让大家监督规则,有效防止了随意性,提高了改革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严肃纪律是保证。厅机构改革之所以能够平稳、有序、顺利地完成,严肃工作纪律是重要保证。在机构改革中,坚持严肃组织、人事、财经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纪律。大家都能够理解和执行各项决定,把思想自觉统一到组织决策上来,正确对待机构改革中的相关问题,确保了工作稳定,政令畅通。对于机构改革中涉及职责和职位的调整,大家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发扬民主阶段充分发表意见,形成组织决定后,大家都能够坚决服从,认真执行。特别是干部调整到位过程中,绝大多数同志能够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做到思想不乱、工作不断,表现出一个党员干部的思想品质,展示了我厅干部队伍过硬的政治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