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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应对窘迫心理咨询(4)

2.统计学标准

在普通人群中,对人们的心理特征进行测量的结果常常显示常态分布,居中的大多数人属于心理正常,而远离中间的两端被视为异常。因此决定一个人的心理正常或异常,就以其心理特征偏离平均值的程度来决定。虽然心理异常是相对的,它是一个连续的变量,只要偏离平均值的程度越大,就意味着越不正常。所谓正常与异常的界限是人为划定的,以统计数据为基础。这与许多心理测验方法的判定是相同的。

统计学标准提供了心理特征的数量资料,比较客观,也便于比较,操作也简便易行,因此,受到很多人欢迎。但这种标准也存在一些明显的缺陷,例如,智力超常或有非凡创造力的人在人群中是极少数,但很少被人认为是病态。再者,有些心理特征和行为也不一定成常态分布,而且心理测量的内容同样受社会文化制约。所以,统计学标准也不是普遍适用的。

3.医学标准

这种标准是将心理变态当作躯体疾病一样看待。倘若一个人身上表现的某种心理现象或行为可以找到病理解剖或病理生理变化的依据,则认为此人有精神疾病。其心理表现则被视为疾病的症状,其产生原因则归结为脑功能失调。这一标准为临床医师们广泛采用。他们深信心理障碍病人的脑部应有病理过程存在。有些目前未能发现明显病理改变的心理障碍,可能将来会发现更精细的分子水平上的变化,这种病理变化的存在才是心理正常与异常划分的可靠根据。

医学标准把心理障碍纳入了医学范畴,对变态心理学研究作出了重大贡献。这种标准比较客观,十分重视物理、化学检查和心理生理测定,许多医学的概念现在仍为变态心理学所采用,但是,医学标准也并不完全令人满意。虽然像麻痹性痴呆、癫痫性精神障碍和药物中毒性心理障碍使用医学标准非常有效,但对于像神经症和人格障碍则无能为力。心理障碍的原因通常不是单一的,它是多种原因共同作用的结果。除了生物学的原因,还有心理和社会文化的原因。因此,划分心理正常与异常还需要其他的标准。

4.心理测验标准

运用各种测验,如记忆测验、智力测验、人格测验等,来判定记忆是否有障碍,智力水平怎样以及构成人格各因素的情况变化,它所提供的数据较为客观,又因为是一种标准化的测验,所以经常作为一种规范的检测标准。心理测验虽然也是一种统计学的方法,但它并不是把受测者置于常态分布的某一位置便了事,而有它自身的限定和说明。如智力测验,当受测者的位置位于常态以上时即是超常或优秀,在常态以下即是低常或异常或变态。但是心理测验往往只能告诉我们有什么,我们却不能依此推出是什么,更难以探明为何。因为它不能向人们提供与异常心理相联系的那些变量的作用。

5.社会常态标准

在这里正常或异常是以社会常态来比较的。凡是符合社会规范、道德准则和价值观念的行为,亦即为社会通常人所认可和接受的行为,即为正常,不然即为异常。这种标准最符合常识,但它却有明显的缺陷。其一,它有时间限制,也就是说很多标准常可能随时间的流逝而发生变化。如同性恋,以前视之为犯罪,后视之为变态,现在美国精神病学会已把它从诊断分类中抽掉,有的地方已在法律上视同性恋为正常。其二,它有地域限制。如某些落后的部落社会,男女两性的角色与文明恰恰相反,许多我们视为的正常和异常心理也就完全颠倒了。其三,它受人的思想觉悟限制。如那些思维超前,具有反传统精神的人,最早常被人误解,视为异常。其实,即使在同一时间和空间,也会因人们的地位或身份等所持有的道德准则和价值观念本身便有差异,也就难有统一的标准。

6.社会适应标准

在正常情况下,人体维持着生理心理的平衡状态,人能依照社会生活的需要适应环境和改造环境。因此,正常人的行为符合社会的准则,能根据社会要求和道德规范行事,亦即其行为符合社会常模,是适应性行为。倘若由于器质的或功能的缺陷或两者兼而有之使得个体能力受损,不能按照社会认可的方式行事,致使其行为后果对本人或社会是不适应的时候,则认为此人有心理异常。这里正常或异常主要是与社会常模比较而言的。许多心理学家主要从社会适应的角度提出了判断心理是否正常的项目,例如马斯洛提出了以下十项标准:

(1)有充分的适应能力;

(2)充分了解自己,并能对自己的能力作恰当的估计;

(3)生活目标能切合实际;

(4)与现实环境保持接触;

(5)能保持人格的完整和谐;

(6)有从经验中学习的能力;

(7)能保持良好的人际关系;

(8)适度的情绪发泄与控制;

(9)在不违背集体意志的前提下,有限度地发挥个性;

(10)在不违背社会规范的情况下,个人基本需要能适当满足。

以上10项标准说明了心理正常的情形,但是正常人群中这些方面也并不完全一样,其变化幅度是很大的。因此,判断一个人心理是否异常,只能通过比较的方法,首先是与社会认可的行为常模比较,看其行为能否为常人所理解,有无明显离奇的行为。

例如,一个人突然当众脱衣赤身裸体,其行为不符合自己的年龄、身分和地位,不能为社会上的人们所接受,对本人和社会有害,那么,这个人就可能有心理障碍存在。其次,还要与一个人以往一贯的心理状态和行为模式相比较,看其心理过程或心理特征是否发生了显著的改变,即与其常态有无明显不同。如一个一贯精明能干、积极工作的人,近来变得生活懒散、孤独少语,使人觉得前后判若两人,则要认真考虑此人有无精神疾病的问题。经过认真比较,发现行为改变并不极其明显,那么,做出心理变态的判断是不难的。但倘若心理变态程度较轻,发现行为改变极其明显,则判断比较困难。而且,判断时还必须考虑到社会适应标准受不同地区、时代、社会习俗及文化的影响,因此,心理正常与异常是相对而言的。

可见,上述每一种标准都有其根据,对于判断心理正常或异常都有一定的使用价值,但又都不能单独用来解决全部问题。故应互相补充,并通过大量的临床实践,对各种心理现象进行科学分析,才能判断是否有心理变态。

二、异常心理的分类

为了对心理障碍进行描述、归类,研究心理障碍的发生发展规律,为心理障碍的诊断、预防和治疗提供可靠根据,需要对心理障碍有一个科学分类。

目前常用的分类如下:

(1)人格障碍:偏执型人格障碍、分裂型人格障碍、癔症型人格障碍、强迫型人格障碍、依赖型人格障碍、反社会型人格障碍、攻击型人格障碍、回避型人格障碍、自恋型人格障碍。

(2)性功能障碍:阳痿、早泄、性冷淡、性厌恶等;

(3)病态心理;自私、贪婪、吝啬、空虚、压抑、迷信、虚荣、嫉妒、自卑、孤僻、固执、浮躁、多疑、焦虑、易怒、烦恼、自我封闭、病态怀旧、定势错位等。人格障碍及治疗

一、人格障碍的概念

人格障碍,又称精神病态,或病态人格。

人格,是支配人的行为的机体内所有力量的集合,是精神结构的总体。

病态人格是具有持久性的适应不良行为模式,人格在发展和结构上的明显偏离正常,这种人格异常,主要表现出一种情感和意志活动的障碍。

病态人格的研究,历史并不算长,尚不到200年。首例病态人格的发现,并引起医学界重视的,是19世纪初,1806年,Pinel报告了一例一名法国农民在狂怒中将一名妇女投入井内的事件。罪犯并非精神病人,也与该妇女无冤无仇,杀人动机难以理解。罪犯自己也无法说明自己的行为。当这一案例在医学界提出后,引起强烈反响,因为世界各国都有这类案件发生。于是第一次提出了“精神病理性卑劣”一词。后来,随着对病态人格的认识进一步深化,“精神病理性卑劣”一词被摈弃,而病态人格一词却为全世界的医学界所接受。

美国《精神疾病诊断和统计手册》将病态人格分为三大类:

(1)伴发脑功能障碍和脑损伤人格异常,包括癫病,多发性硬化症,脑功能硬化症,老年性痴呆等品质性疾病时的人格异常。

(2)伴发精神病的人格异常,包括偏执型、循环型、分裂性和强迫人格异常。

(3)作为单独的实体存在的人格异常,包括暴发型、癔病型、衰弱型、波动一攻击型、不足型等人格异常。

当您的心理失去平衡的时候,当您处在极度的悲痛、狂怒、激愤、绝望、狂喜或是一种不可抑制的非理性冲动的时候,您一定要冷静地问自己一声:

我的心理正常吗?

我的心理,是否发生了障碍?

当你变得焦躁、疑虑、压抑、愤怒、嫉世愤俗、悲观厌世,与周围的一切都那么格格不入,与亲人、同事、邻居关系变得冷漠、紧张、对抗、猜忌,甚至因险的时候,你一定要冷静地进行自我反省。

我的心理正常吗?

我的人格是否发生了扭曲、畸变、解体或是出现了障碍?这些缺陷是否病态?

一定要冷静、再冷静。

二、人格障碍的基本特征

(1)萌芽于儿童、青少年期。人格是从小逐渐形成的,人格障碍的特征往往从儿童期就有发端,到青春期开始显露。因为年龄愈小,人格的可塑性就愈大,因而在青春期以前不能轻易诊断人格障碍。

(2)具有紊乱不定的心理特点和难以相处的人际关系。这是各类型人格障碍的最主要的行为特征。不论是被动的还是主动的行为变异,都会给他人造成困难,甚至带来祸害。

(3)常怨天尤人。因而不会感到自己有错误需要改正,而常把社会或外界的一切看做是荒谬的、不应该如此。

(4)自私没有责任感。对不道德行为没有罪恶感、伤害别人而不觉后悔,并对自己的所作所为都能做出自以为是的辩护。他们总把自己的想法放在首位,不管他人的心情和状态。

(5)具有较强的猜疑、仇视。他们的嫉妒心很强,思维意识狭隘,任何新环境的气氛都要受其行为特点的影响。

(6)其行为常常伤及和致痛别人。

(7)不承认自己的人格障碍。患者对自己的怪癖和不良行为没有正确认识,通常由他人予以揭知。

人格障碍的行为问题程度各有不同。轻者完全过着正常生活,只有与他紧密接近的人(亲属或同事)才会领教他的怪癖,觉得他无事生非,难于相处;严重者事事都违抗社会习俗且积极表现于外,很难适应正常的社会生活。

三、人格障碍的形成原因

人格障碍是由于某种不健全的先天素质,或在后天不良社会环境因素的影响下形成,两种情况兼而有之。其表现在:

(1)生物遗传因素。血缘关系越近,发生率越高。亲生父母有人格障碍的,被收养子女有病态人格的比率高。同卵孪生子比异卵孪生子在人格障碍、过失和犯罪等方面的一致率更高。

(2)病理生理因素。人格障碍患者对静态和紧张刺激的自主反应程度比正常人低,他们倾向于缺乏焦虑,因而不能从经验中吸取教训。

(3)后天生活环境和社会因素。这是形成异常人格的外因,而且是很重要的因素。人格障碍患者的异常情绪反应和行为方式,都是儿童成长过程中学得的,儿童期间单纯通过观察、模仿,即可学得许多情绪反应和行为方式,包括一些社会适应不良的行为,并可通过条件反射机理而巩固下来。追溯人格障碍患者的童年,常可发现不良环境对其人格偏离所产生的影响。童年接受家庭成员特别是父母的行为影响最大。另外成年人在严重长期的精神打击下(如冤狱、单独隔离禁闭),也会后遗显著性的人格改变。

个人的人格一旦形成,往往具有一定的恒定性,要改变并非易事,正所谓“江山易改,秉性难移”。但是,“天下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只要加强自我调适和进行各种治疗,人格障碍是可以纠正的。

四、人格障碍的类型与治疗

1.偏执型人格障碍

偏执型人格又称妄想型人格。

患有偏执型人格障碍者,其特征是对别人充满猜疑和偏执,因而认为人们的动机都是恶意的。

(1)特点。始于成年早期,男性多于女性;童年期即可表现出孤独、缺少同伴、社交焦虑、过分敏感、言词怪僻而刻薄等,令人感觉“古怪”;少数民族、移民和难民中,由于不熟悉特殊的社会文化和环境,易于产生偏执型人格;患者的家族成员中,精神分裂症和偏执性精神病的患病率较高;经常无中生有地怀疑别人要伤害、欺骗或利用自己,或认为有针对自己的阴谋;对朋友和同事也缺乏信任,常无端怀疑;不愿与他人建立亲密的关系,担心因此受到对方摆布;决不肯轻易透露个人秘密,而对别人的一言一行则总要琢磨出“隐含的意义”以作为自己先占观念的证据;易记恨,对自认为受到的侮辱、不公正待遇或轻视等耿耿于怀,微不足道的轻视即可引起强烈的敌意,并长久地记恨:常伴病理性嫉妒,如无故怀疑其伴侣不忠;常伴有冷淡、敌对、顽固、情绪化、推倭、善讥讽和批评等个性特征,对自己的能力、等级和重要性常有不切实际的幻想;可伴发偏执型分裂症、抑郁症、场所恐怖症、强迫症、酒精和药物滥用、分裂样人格障碍、自恋型人格障碍等。

①广泛猜疑,常将他人无意的、非恶意的甚至友好的行为误解为敌意或歧视,或无足够根据,怀疑会被人利用或伤害,因此过分警惕与防卫;

②将周围事物解释为不符合实际情况的“阴谋”,并可成为超价观念;

③易产生病态嫉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