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橘皮、吴茱萸、椒等,入汤不口父咀。
凡诸果实仁,皆去尖及双仁者,汤柔挞去皮,仍切之。用栀子者去皮,用蒲黄者汤成下。
凡麦门冬、生姜入汤,皆切,三捣三绞取汁,汤成去滓下之,煮五六沸,依如升数,不可共药煮之。一法薄切用。
凡麦门冬,皆微润,抽去心。
凡麻黄,去节,先别煮两三沸,掠去沫,更益水如本数,乃余药,不尔,令人烦,寸斩之。小草、瞿麦五分斩之,细辛、白前三分斩之,膏中细锉也。
凡牛膝、石斛等,入汤酒拍碎用之;石斛入丸散者,先以砧槌极打令碎,乃入臼,不尔,捣不熟,入酒亦然。
凡桂、厚朴、杜仲、秦皮、木兰之辈,皆削去上虚软甲错,取里有味者称之。茯苓、猪苓,削除黑皮。牡丹、巴戟天、远志、野葛等,皆捶破去心。紫菀,洗去土,曝干,乃称之。薤白、葱白,除青令尽。莽草、石楠、茵芋、泽兰,剔取叶及嫩茎,去大枝。鬼臼、黄连,皆除根毛。石韦、辛夷,拭去毛,辛夷又去心。蜀椒,去闭口者及目。用大枣、乌梅,皆去核。用鬼箭,削取羽皮。
凡茯苓、芍药,补药须白者,泻药唯赤者。
凡菟丝子,暖汤淘汰去沙土,干漉,暖酒渍,经一宿漉出,曝微白,捣之;不尽者更以酒渍,经三五日乃出,更晒微干,捣之,须臾悉尽,极易碎。
凡用甘:事、厚朴、枳实、石贾、茵芋、藜芦、皂荚之类,皆灸之。而枳实去穰,藜芦去头,皂荚去皮、子。
凡用椒实,微熬令汗出,则有势力。
凡汤、丸、散用天雄、附子、乌头、乌喙、侧子,皆糖灰炮令微拆,削去黑皮乃称:艺。唯姜附汤及膏酒中生用,亦削去皮乃称之,直理破作七八片。
凡半夏,热汤洗去上滑,一云十洗四破,乃称之,以入汤;若膏、酒、丸、散,皆糖灰炮之。
凡巴豆,去皮、心、膜,熬令紫色。桃仁、杏仁、葶苈、胡麻诸有脂膏药,皆熬黄黑,别捣令如膏,指视泯泯尔,乃以向成散,稍稍下臼中,合研,捣令消散,乃复都以轻绢之,须尽,又纳臼中,依法捣数百杵也。汤、膏中虽有生用者,并捣破。
凡用麦、曲末、大豆黄卷、泽兰、芜荑,皆微炒。干漆炒令烟断。用乌梅入丸散者,熬之。用熟艾者,先炒,细擘,合诸药捣令细散不可筛者,纳散中和之。
凡用诸毛羽、齿牙、蹄甲,龟鳖、鲮鲤等甲、皮、肉、骨、角、筋,鹿茸等,皆炙之。蛇蜕皮微炙。
凡用斑蝥等诸虫,皆去足翅,微熬。用桑螵蛸,中破炙之。牡蛎,熬令黄色。僵蚕、蜂房,微炒之。
凡汤中用麝香、犀角、鹿角、羚羊角、牛黄,须末如粉,临服纳汤中,搅令调和服之。
凡丸散用胶,先炙,使通体沸起燥,乃可捣,有不沸处,更炙之;断下汤直尔用之,勿炙;诸汤中用阿胶,皆绞汤毕,纳汁中,更上火两三沸,令烊。
凡用蜜,先火煎,掠去沫,令色微黄,则丸经久不坏。掠之多少,随蜜精粗,遂至大稠,于丸弥佳。
凡丸中用蜡,烊,投少蜜中,搅调以和药。
凡汤中用饴糖,皆汤成下。诸汤用酒者,皆临熟下之。
凡药有宜丸者、宜散者、宜汤者、宜酒渍者、宜膏煎者,亦有一物兼宜者,亦有不入汤酒者,并随药笥,不得违之。其不宜汤酒者,列之如下:
朱砂熟入汤雌黄云母阳起石入酒矾石入酒硫黄入酒钟乳入酒孔公孽入酒礜石入酒银屑白垩铜镜鼻胡粉铅丹卤咸入酒石灰入酒藜灰。
上石类一十七种。
野葛狼毒毒公鬼臼莽草蒴雚入酒巴豆踯躅入酒皂荚入酒藿菌藜芦闾茹贯众入酒芜荑雷丸狼牙鸢尾蒺藜入酒女菀葈耳葈耳:即苍耳。紫葳入酒薇衔入酒白及牡蒙。
飞廉蛇衔占斯辛夷石楠入酒楝实虎杖入酒,单渍虎掌蓄根葛根:真本作“茅根”。羊桃入酒麻勃苦瓠瓜蒂陟厘狼跋子入酒云实槐子入酒地肤子蛇床子入酒青葙子茺蔚子王不留行菥萤子菟丝子入酒。
上草木之类四十八种
蜂子蜜蜡白马茎狗阴雀卵鸡子雄鹊伏翼鼠妇樗鸡萤火螭暡僵蚕蜈蚣晰蜴斑蝥芫青亭长蛇胆虻虫蜚蠊蝼蛄马刀赭魁虾蟆猬皮生鼠生龟入酒蜗牛诸鸟兽入酒虫鱼膏骨髓胆血屎溺
上虫兽之类二十九种。
古秤唯有铢两,而无分名。今则以十黍为一铢,六铢为一分,四分为一两,十六两为一斤,引则神农之秤也。吴人以二两为一两,隋人以三两为一两。今依四分为一两秤为定。方家凡云等分者,皆是丸散,随病轻重,所须多少,无定铢两,三种五种皆悉分两同等耳。凡丸散云若干分两者,是品诸药宜多宜少之分两,非必止于若干之分两也。假令日服三方寸匕,须瘥止,是三五两药耳。凡散药有云刀圭者,十分方寸匕之一,准如梧桐子大也。方寸匕者,作匕正方一寸,抄散,取不落为度。钱匕者,以大钱上全抄之。若云半钱匕者,则是一钱抄取一边尔,并用五铢钱也。钱五匕者,今五铢钱边五字者以抄之,亦令不落为度。一撮者,四刀圭也。十撮为一勺,二勺二勺:真本作“十勺”。为一合。以药升分之者,谓药有虚实,轻重不得用斤两,则以升平之。药升方作上径一寸,下径六分,深八分,纳散药,勿按抑之,正尔微动令平调耳。今人分药,不复用此。
凡丸药,有云如细麻大者,即胡麻也,不必扁扁,但令较略大小相称尔。轺黍杰者亦然,以十六黍为一大豆也。如麻子者,即今大麻子,准三细麻也。如胡豆者,今青斑豆也,以二大麻子准之。如小豆者,今赤小豆也,粒有大小,以三大麻子准之。如大豆者,以二小豆准之。如梧桐子者,以二大豆准之。一方寸匕散,以蜜和得如梧桐子十丸为定,如弹丸及鸡子黄者,以十梧桐子准之。
凡方云巴豆若干枚者,粒有大小,当先去心皮,乃称之,以一分准十六枚。附子、乌头若干枚者,去皮毕,以半两准一枚。枳实若干枚者,去穰毕,以一分准二枚。橘皮一分准三枚。枣有大小,以三枚准一两。云干姜一累者,以半两为正本草云一两为正。
凡方云半夏一升者,洗毕称,五两为正。椒一升,三两为正。吴茱萸一升,五两为正。菟丝子一升,九两为正。莲闾子一升,四两为正。蛇床子一升,三两半为正。地肤子一升,四两为正。此其不同也。云某子一升者,其子各有虚实,轻重不可通以秤准,皆取平升为正。
凡方云桂一尺者,削去皮毕,重半两为正。甘草一尺者,重二两为正。云某草一束者,重三两为正。一把者,重二两为正。
凡云蜜一斤者,有七合。猪膏一斤者,一升二合。
凡汤酒膏药,旧方皆云口父咀者,谓称毕,捣之如大豆,又使吹去细末。此于事殊不允当,药有易碎、难碎,多末、少末,称两则不复均平。今皆细切之,较略令如咀者,乃得无末而片粒调和也。
凡云末之者,谓捣筛如法也。
凡丸散,先细切,曝燥,乃捣之。有各捣者,有合捣者,并随方所言。其润湿药,如天门冬、干地黄辈,皆先切,曝干,独捣令偏碎,更出细擘,曝干。若值阴雨,可微火烘之,既燥,小停冷,乃捣之。
凡湿药,燥皆大耗,当先增分两,须得屑乃称之为正,其汤酒中不须如此。
凡筛丸药,用重密绢,令细,于蜜丸即易熟。若筛散,草药用轻疏绢,于酒中服即不泥。其石药亦用细绢筛,令如丸药者。凡筛丸散药毕,皆更合于臼中,以杵捣之数百过,视其色理和同为佳。
凡煮汤当取井华水,极令静洁,升斗分量勿使多少,煮之调和,候火用心,一如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