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马丁·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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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1)

第九章 (1)

马丁?伊登的积蓄终于花光了,因此与露丝的联系基本中断,继续读书的经费没有了。不论你有多少爱的力量,你有多少读书求知的渴望,只要你的经济命脉断了,你就是空洞的,什么也做不来的。他要挣钱,目前他的技能只有去出海,尽管他深深地知道那些人的粗鲁,但是没有办法,只好登上了那艘寻宝的帆船,开始了计划八个月的海上生活。这次出海寻宝探险工作以失败而告终,大家在所罗门群岛被迫散伙,然后拿着散伙薪水各奔前程。马丁怀揣着薪水,搭上了一艘回旧金山的远洋货轮,顺利地回到了加利福尼亚。他深情地望着加利福尼亚,向往着恋人,他要用挣来的钱,在陆上呆上几个星期,要抓紧时间,开动脑筋,主要是读书和学习,强化自己的文学水平,向露丝的档次靠近。

在航行的八个月间,他没有中断学习,不断地发现自己的不足之处,也发现他的同伴与高级船员们讲话的语法不同。他虽然错过了学生时代,但他的学生头脑却正在运行。他孜孜不倦,顽强认真。以露丝的爱作为支撑动力的他,把带到船上的语法书读了一遍又一遍,自认为掌握了方满意。工作之中,经常听到伙伴讲出的尽是不伦不类的粗话,根本说不上语法水平如何,简直是没有语法,若用文学的角度去衡量他们的讲话标准,那就只有把他的嘴贴上封条,以免讲出的话污染文学环境。他在心里默默地纠正着伙伴的语言,把粗糙的地方用心改好,并反复地默读,夜深的时候,在船舷处,发出音来锻炼自己的口语,磨练自己的发音。他的语感好多了,耳朵也灵了,逐渐地对语法热爱起来,甚至有些着迷。他听到糟糕的语法就像不和谐的和弦般刺耳,在伙伴群中往往自己脱口而出那些伙伴语言,当然,谁也不能立刻成为新语言的佼佼者。不论什么人,初到异国他乡,怎能一下改掉自己家乡的、习惯数十年的语言呢?乡语不易改,正规的语法练习当然也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学到手的。

定质定量是科学管理的标志。他对自己学习的规划就体现了这一点。每天增加二十个词汇,听起来比较简单,可是今天二十个,明天就是四十个,一周下来就一百四十个,要学会、记住、掌握和运用,到后来的压力是平常人承受不了的。他反复读,借助词典,并且创造一套联想记忆方法,使他进步非常快。学习虽然不用体力,但它也是一个不比体力劳动轻松多少的差使,他充分利用工作空闲练发音、背词义表,与当班的高级船员练习对话;在睡觉前,要把当天的记熟,否则是不上床的。高标准的要求,必然出高水平的成绩。他吃惊地发现在船舱里那些绅士、富豪和探险家们的发音与自己目前已是相差无几,反过来说,自己达到了高级船员的清楚、正确的发音。为此,他激动不已,面向加利福尼亚的方向,心里默默地说着:露丝,我爱你,你给我的力量,我完全运用在学习上,取得的成绩请你检验。

船员们很少有读书的习惯,马丁的伙伴更是少见。他的出现令众多人感到另类。时间慢慢地过去,大家对他的行为也就见怪不怪了。船长是一个中年男子,讲话比较少,但是文学水平是很高的。在他的办公室兼休息室的屋子里有一套《莎士比亚全集》。三个月过去了,他发现,船长并没有动过那套书。马丁为了自己的目的,向船长讨好,以帮助船长洗衣服为代价,借读这套全集。船长慨然应允。他沉醉在这珍贵的书丛中。书里的古词和旧的语言充实了他的脑海,莎士比亚的写作风格对他也起到了影响,他把心爱的段落记熟,经典的词汇化为己有,在大量的笔记里,出现了无韵诗的格律——莎氏代表作品,伊丽莎白时代的悲剧和喜剧是戏剧的顶盛时期。他读了这套书后,感到自己仿佛脱胎换骨了,因为,书里的精髓几乎印在他的脑海里,成了他的思想,完全置换掉了他原有的污秽。

知识的短缺,造成了他的自卑,但这八个月的航海,给了他学习的机会,不仅学到了语法的语言艺术和提高思想觉悟水平,还加深了对自己的正确了解。到目前为止,他已经不能等同于原先的伙伴档次,感到了自己跟他们之间有了明显的等级差别,这些差别不是成就的比较,而是个人的潜力、内涵的较量,现在他产生了对自己力量的信心。别人能做到的,他可以做到,他能做到的,别人也能做到。这现象使他感到不公平,就是因为他比别人有潜能,他要把潜能加以释放,把无形的东西变成大家都可以触及的事物。潜能在他身上如同酵母在面包房里的作用,调动了每一个细胞,充分活跃在肌体里,拉动着每一根神经,促进着大脑的运动。他要做以前没有做到的事,别人不能做的事。

他被无形的美搅动得心绪不安,被美妙的世界搞得难以控制,幸福和喜悦在他身边盘旋,他巴望着露丝能到他的身旁,一同享受美的愉快。现实告诉他,她不能与他分享。他的爱促使他,把南海的美景带回去,把风土人情带回去,把新颖离奇的经历带回去,让异地的她一样感受异地的美。山搬不动,水舀不尽。他动用了自己的潜能,要把这一切复制出来——写作,为露丝而创作的烈火骤燃,让露丝得到荣耀,让更多的读者分享露丝所要感到的一切。伟大的想法光辉灿烂,他要成为读者的眼睛,成为读者的耳朵,把他们想看、想听的全都印在纸上,让大家随时可看,随时可听。创作是事业,是一条追求露丝的路。为此他心潮起伏,既想写诗歌、小说、散文,又想像莎士比亚那样,写一个剧本,排成剧,不光读者可以读书了解他,观众也可以在观看艺术表演时,加深对他的印象。

在回旧金山的货轮上,他心醉神迷,一直沉醉在写作的美梦中,他觉得别人做不到的事,自己都能做到,自己可以当船长、工厂主、作家、金融家,一个个闪光的职业在眼前飞转,只有作家的职业使他清醒过来。在茫茫无际的海上,他的思想霍然开朗,思路更加敏捷,他找到了看事物的角度,把世界上许多朦胧的东西看清了,看到了把握这个世界的方式,看到了在这世界上生存的道路一条又一条。他仔细地想着露丝,第一次清晰看到她的世界。这个世界化成一个具体东西,他可以捧在手里,翻来覆去的打量,从整体到每个细节来观察,她的世界美幻无穷。

写作的想法在主宰着他,他心里是一团火,在火中构成了写作计划,先写出海的动机,寻宝探险家们的航海经历,探险的失败,散伙时大家的心情,今后的设想等。他不想把这件事告诉任何人,包括露丝。他要上岸后,把自己关起来,一边学习,一边写作,当他的作品问世,他的名字变成铅字时,再去找露丝,给她一个惊喜,也是征服爱的一个礼物。他会对她讲,我不出海了,不去做水手,要和你在一起,让大家看到我们共同……他是一个痴狂的恋人,为了露丝他满怀灿烂的梦想,不断地提高自己的奋斗目标。他要靠边写作、边学习来维持生活,他要写更多的作品,写出伟大的作品,让大作家马丁?伊登的名字家喻户晓、妇孺皆知,让事实证明他是伟大的,凭他的实力配得上露丝。

那艘货轮顺利地把满脑子写作计划的马丁?伊登载回了奥克兰。他手袋里有出海的薪水、学习笔记,还有港口买到的一些纪念品。他在伯纳德?希金波森家的老房子安顿下来,开始实施他的计划。第一手稿完成后,他十分兴奋,可是他还是理智地选择了水手的狂欢式的庆祝,更理智的是没有去通知露丝,因为胸中燃烧的创作烈火告诉他,写好文章只是个人所为,关键在于发表。他不知晓报道应该写多长,去街口买来了《旧金山观察家报》,在两版的增刊上逐字地数清了字数,并按此进行了第二遍的修改。仅用了三天时间,他完成了记叙寻宝的经历。为了万无一失,他去图书馆找来修辞书,把自己的文章分段,引用句子从新进行了整理,达到了投稿的要求。这一次写作,两次修改,在作文方面,他的水平明显提高。这近一周的时间学到的东西,是一般学生一年也难掌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