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被阉入宫的人,都是不堪回首者。
是哪些人经历一番惨痛的折磨而成为宦官的?人们首先想到了古代的一种刑法——宫刑。宫刑又称腐刑,因被阉者伤口发出腐臭而得名。
宫刑是仅次于死刑的一种刑法,可知受刑的人一定罪行很重。受宫刑又叫下蚕室,蚕室是一间封闭的、避免阳光照射的屋子,受刑的人在这里忍耐四十几天,出来时伤口已经愈合。
不幸的是伟大的史学家司马迁成为受宫刑的一员。法国的哲学家彼得·阿比拉德(PeterAbelard)也遭此巨辱。作为太史令的司马迁在汉武帝面前为李陵降匈奴辩护,触怒了武帝,被施以宫刑。刑后,司马迁在内廷当了一名要职——中书令。同一时代的音乐家李延年也不知犯了什么罪,被武帝变成了一名宦官。也许司马迁和李延年都是武帝需要留在身边的两种人才。
不过后世君主若想把什么人变成宦官要简单得多,不必让被阉者担当什么罪名。唐玄宗时有伶人罗黑黑,玄宗为了让他在内廷教宫女弹琵琶而不发生意外,就阉了罗黑黑。明代一个军府中的士卒名叫王敏,善于蹴鞠,被明宣宗看上,随即阉为内侍。
受刑后的罪犯始终是宦官的一个来源,在北魏,这甚至是宦官的唯一来源,因此,人们常称宦官为刑余之人。唐宋以后,把罪犯变成宦官的事例大为减少。明代大概只有怀恩是因叔父犯罪,牵连受刑为宦者的。
阉幼童为宦官属于常见的另一种宦官来源。被选来阉割的幼童都是聪明伶俐、相貌俊秀者,他们进入宫中,深得太后、皇后和妃子们的喜爱,不会分给他们繁重的工作。唐武则天时,岭南讨击使李千里带回两个被阉的童男,冠之以两个新名字,一名金刚,一名力士。
力士黠慧,相貌端正,一来就得到武则天的嘉赏。明成祖时,大臣张辅到交趾选了一批俊美的男童,带到京城阉为宦官,其中有范弘、王瑾、阮安、阮浪等人。范弘有一副娴雅的神韵,在文学上颇有敏识,成祖十分喜爱,破例让他读书深造。
历经几个皇帝,范弘都被另眼看待,英宗赞赏他的雅致,称他为“蓬莱吉士”。
明代朝臣、太监剿平南部少数民族的反抗后,多次阉割其幼童供给朝廷,理由是剪其逆种,防止他们再行叛乱。明英宗天顺年间,镇守湖广贵州的太监阮让,一次竟将虏获的苗童1565人阉割,术后病死者达329人,后用同样的人数补上,总共阉割了1894名幼童。英宗闻知后大怒,下旨切责阮让。
数目太惊人了,皇帝才深感不安的,如果稍少一些,皇帝会安然受之。明武宗时,福建总兵陈懋向皇宫进献净身幼童800人,武宗就安然收受。
自唐至明,许多宦官都出身于岭南、闽中。这两个地方成为宦官的供给地。
唐朝向这片地区征收宦官,如同征粮征税一样。岭南和闽中在唐朝廷看来是化外之地,内地禁止人身买卖,这里却属例外。
在这一带产生的宦官,许多被阿拉伯人买走,运往各地。贫困会促使人去冒险,做非人的事情。
被充作宦官的岭南、闽人并非比其他地方的人更愿意当宦官,不过那一带确实有些人作转手宦官生意发了财,所以宦官市场兴旺不衰,一直延续到明朝。
唐时,各道(行政区)向朝廷进献阉割后的儿童,号称“私自”。自宫刑逐渐消失后,实施阉割叫做“净身”,“自”也代表这种意思,一般净身以后就叫“自”,“自宫”则指的是自愿接受净身手术,或自行净身。
自宋以后,宦官成为人们求问的一种职业。大量的自愿者成为宦官候选人,他们自愿、争相被阉为宦官,进入宫廷服务。自愿者的数量越来越多,以致于到明、清两代供过于求。
宋代规定,凡是自愿净身的,先到兵部报名。选择相貌端正即有福相的,再择吉日实施手术。兵部记录日期,上奏以待日后查验。
被阉割者伤口痊愈后,送入内廷。此后该人开始了另一种人生,以自己受阉之日为诞辰日,一切都从那一天开始,日后算命都根据那一天的天干地支。
宦官变成令人眼红的职业,恐怕是和唐朝宦官得志有关系的。唐朝宦官的气焰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甚至可以把皇帝拿来拿去,或者杀掉。此后,民间对于宦官除了蔑视以外,增加了许多敬畏。
那些世代辗转于贫困而无计改变命运,同时天性懒惰又好妄想的下层人物,会想到去做宦官。许多爱面子的人宁愿去走读书、科举的途径求取富贵,不过读书也需要钱和毅力,而且十几年苦读的痛苦不比受一番宫刑轻多少。那些根本不可能与书结缘的无业流民更愿意选择作宦官这条路。
一旦在宦官中出人头地,地位就等于在最高级官员的肩膀之上了。到那时家族显耀,万人仰慕,不论世代官僚还是豪族巨室,都要争趋于自家门下,除了皇家以外,普通人至此便是极至了。
更多的人的基本出发点是谋生,谋求一个寄身的地方。衣食男女本是人生之大欲,对于衣食难以周全的穷人来说,能混上一份不虞衣食的差使十分不易。
陷于穷乡的男子有些终生都无法实现娶妻生子的奢望,最基本的衣食需要就足以驱使他们去做仆役,与其在豪门大户做仆役,不如干脆投身到皇家,伺候皇帝和后妃。
明代自宫者来自于全国,除闽地外,京郊、河北一带是新兴的宦官产地。明代每年有近万人自愿净身到朝廷求职,清代每年也有上千人。
明清两代浩大的自宫队伍说起来令人吃惊。在京郊、河北民间,自宫甚至成为一种时尚,因为当朝的宦官许多来自这一地区,当地人几乎无不看到和听到某家某人作了宦官,给家族带来了权势和荣显。
这种实例在当地产生了巨大的撼动,这种撼动显然要比离京师遥远的闽地来得更快、更强烈。京郊、河北的农民当然并不比其他地区更穷,人们争相去作宦官是被大富大贵的光环所吸引。
于是某些村庄就有上百人走上自宫之路。
随着自宫的兴盛,便产生了一种持刀阉人的职业,把制造宦官当作谋生和取富的手段。在紫禁城外,有私人开设的实施净身手术的作坊。
自愿接受手术者先要被作坊主查看相貌、身段、言谈举止,对于成年、相貌丑陋却义无反顾地坚持自宫的人,作坊主也不会为难他。一般在手术前要交纳手术费和医药、照料费,许多人事先交纳不起,便要立下字据,找好担保人,待进宫后用月薪偿还。
自宫者中,儿童占的比例有时更大些。这些无辜的儿童是被父亲送来的,他们身上寄托着这个穷困之家的希望,而他们自己对父命没有否决权。
所以当他们作为宦官长大后,十分仇恨自己的父亲。有些孩子是被人贩子拐骗来,卖到净身作坊的,这些孩子从此和家里失去联系。
宦官这个职业对穷且无赖的人吸引力更大,甚至引人发痴发狂。有人已经结婚生子了,听说宦官如何威福,就痴想着去作宦官,不久毅然走上了这条路。
还有一种无赖,在市面上混不下去了,便投到宫中当宦官,如明末最狂妄的大宦官魏忠贤,本是一个赌徒,因交不起债钱,被债主迫得又羞又恼,愤而更改姓名入宫当了太监。李莲英的情况与魏忠贤相似。
朝廷如何对待这些自宫者?朝廷的态度是否定的。明朝廷严令禁止自宫。
明初自宫求职者尚不是很多。明仁宗时,命将自宫求为宦官者发配到交趾戍边。宣宗时有来自山西的9名自宫者投身晋王府,宣宗闻悉命法司逮治。而景泰年间,朝廷接纳了一批自宫者,此后自宫者千百成群,纷纷涌来。
明宪宗又重令禁止自宫,将自宫者发回原籍当差,不许在王府家潜住,违者死罪。未几年后,宫外又聚集了四五百名自宫者,哄闹着要求朝廷收用,宪宗气愤,下诏:“此辈逆天悖理,自绝其类,且又群聚喧扰,宜治以重罪。但遇赦宥,锦衣卫其执而杖之,人各五十,押送户部,如例编发海户当差。是后有再犯者,本身处死,全家发边远充军。”命礼部将此禁约公布于各地。
可怜那些毁身离家、求取富贵的幻想者,得到的是棍杖和死刑威胁。
明孝宗时,禁止自宫的法律条文编入了《明会典》。规定自宫者属于不孝罪。孝就意味着不能毁伤身体发肤,受之于父母的身体发肤如果毁伤就是不孝,所以古人对于头发都十分珍惜。孟子的名言“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是孝的最重要的定理。那么自宫者犯的是最重的不孝之罪。因此法律条文规定,自宫者要被施以最重的刑法——大辟。
然而,事实上,未见一位自宫者被处死。对于自宫者的处理,每次都以皇帝的诏书为法令,皇帝在诏书中都要指斥一番自宫的不孝之行,然后说明不忍绳之于法,以显示皇帝的恩德。
于是自宫者还是一批一批产生,一浪一浪涌来。自宫者相信,只要后廷还需要宦官,他们就有可能进入皇宫,皇帝也不会一概将他们拒之于宫门外。然而能否被选入宫中,要看自己的运气。明宫每隔几年,就选用一批新宦官,人数在二三千人左右,而候选者却有数万之多,十人中仅有一二人能够被选用。
未能被朝廷选用的自宫者,处境就很尴尬了。
崇祯在位的十七年中,共选了三次宦官,加起来人数上万。未被选中者散居于皇城外有堂子的佛寺,民间称他们为“无名自”。
万历年间,未被选中的自宫者在京师附近游荡,靠劫路为生。《万历野获编》的作者沈德符亲眼见到几十名自宫者藏在败垣问,看见往来的车马,体质稍弱的自宫者上前乞讨,而稍有些力气的,便会勒住马车,强行索要。
如遇旷野中两三名单骑者,他们就突然截住马,拽下鞍,抓住对方的要害,将其腰腹间值钱的和有用的东西全部取下,然后一哄而散。
明代宦官人数达到了历史上最高峰。清初整理明末宫廷用度时,发现明末宦官有10万人,比宫女多出10倍。明亡之际,太监从宫中逃命达7万人。而清代太监的数量受到了严格限制,清代宫廷及宫外苑囿服役的宦官共计2000余人,而康熙年间仅700人。
清乾隆皇帝废除了自宫者拟大辟的刑律,谅穷民阉割其子是为生计所迫。
事实上父亲作主,阉割儿子,无法定儿子的不孝之罪。朝廷不再将自宫视为犯罪,无疑开大了自宫大门,而宫中又不可能大量录用他们,因此只得增加蓄养宦官的场所,允许宫廷以外的贵族之家收用宦官。
王公之家使用宦官属于当然。朝廷允许一品以上大臣使用宦官,事实上中上级官员都在使用,而满洲官员用得更多,显然满洲人从关外带来的蓄奴习俗仍然发挥着影响。
康熙十九年,宰臣上奏要求重责王公外收买宦官的大臣,康熙皇帝说:“三品以上的官员,本不宜禁止,但私自阉割者多,未免于民有害,着依部议。”
自宫者申请入宫先要在礼部登记,接受查验。清代规定:自宫者凡在礼部登记后,再由内务府会计司、掌仪司的首领,从掌仪司中派出年老的太监,对他们作出检验,通过后交与宫殿监首领。宫殿监首领带他们觐见皇帝,由皇帝挑选其中可意者,留在身边,其余的分配到各宫。
入宫后,需要先认师父,师父就是义父,这种规矩自唐代就开始了。
入宫当宦官,开始另外一种人生,变化是很大的,体现在要以师父为父亲,有的还要从义父的姓氏。如高力士本姓冯,其曾祖父冯盎隋朝时在岭南作官,力士入宫后拜高延福为义父,遂姓高。
在高力士之前的大宦官杨思勖,本姓苏,被宦官杨氏收为养子,遂姓杨。俱文珍从义父姓,又名刘贞亮。
宋代几乎所有的宦官都从义父之姓,在他们的传记中,必带上其“父”的名字。每个宦官到中年后,又可以收养子,一代一代传下来。
伦理观念的需要和人身依附的需要并重。明代宦官入宫,必须投一个大篕为主,称某某名下,如曹吉祥入宫后,投到王振名下。
师父与徒弟的关系就是主奴关系。大宦官在内廷主子面前是奴才,在小宦官面前则是主子。所以刚入宫的宦官先做奴才的奴才,也许终生只是奴才的奴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