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流氓又道:“听说这肥羊身上带了很多现银,若是抢到手,咱们拿一半自己分了,另外一半上交,你们说……嘿嘿,还要我明说吗?”
他一副“你们都懂的”的表情,众人纷纷露出猥琐的笑容,没错,他们不能再懂了。
如果肥羊身上带的是银票,他们拿了也不便去兑现,因为老板跟各家银庄都熟得很,他们去兑现的话很容易露马脚,去外地兑现的话,最近的有钱庄的城市也要走几天,他们哪能走得开。
所以,抢到携带大量现银的肥羊是最好的。
只要有钱赚,他们连鬼都敢抢!
于是他们不再害怕,不断的转动脑袋:“肥羊在哪里?”
老大挥了挥手:“分头找!一定要找出那只肥羊!”
他顿了顿:“环境特殊,大家不要太分散,一定要保持看得到、听得到、有事能快速相助的安全距离。”
众流氓纷纷点头,四下散开,仔细的搜寻起来。
找着找着,突然一阵剧烈的阴风从山谷那头吹过来,捎来隐约的、诡异的“呼呼——”声以及难闻的气味,怎么听怎么不舒服。
有一个小流氓大概是从小被大人在耳边叨着“不听话就丢你进鬼哭山谷喂鬼吃”长大的,听到传说中的“鬼哭”之声,心尖不由一颤,有点神经错乱的“咩——咩咩咩——”叫起来。
而且叫得很像,活灵活现的,不知情的还以为是小羔羊迷路了,在叫娘呢。
“操!”一阵骂声响起来,几个大流氓冲过来就揍他。
“你他娘的叫毛叫?想引来野狼是不是?野狼来了就丢你喂狼好了……”
“几位大哥别打了,我知道错了,谁叫我小时候是放羊的呢,现在又在找一只大肥羊……”小流氓赶紧解释,“一时紧张,大人不记小人过啊……”
“这里有肥羊吗?”突然,一个听起来有些含糊,却相当斯文的声音问。
“当然有,还是好大一条肥羊呢……”众流氓想都不想就回答。
“是吗,我怎么没看到?”那个声音咕哝。
“没看到就找呗,你瞎啊?”说到这里,流氓们觉得不对了。
这声音怎么这么陌生?而且一点都不粗鲁,明显不是一条道的。
他们转头,看到插话的人以后,差点没摔倒。
居然是他们正在找的肥羊?
他们不用进鬼哭山谷,肥羊就主动冒出来,真是太好了!
那么,他们现在就一拥而上,将肥羊给揍了,然后抢钱走人?
一群流氓冷静下来,看着肥羊,手心有些冒汗,他们就这样冲上去,真的可以吗?
在某种程度上说,这只肥羊在荒郊野岭遇到他们这种一看就知道不是好东西的男人,应该会觉得害怕或者警惕吧,但他居然睁着漂亮的眼睛,略带纯洁的看着他们,感觉让他们有点毛毛的。
这人是武艺高强,有恃无恐,还是脑子不好,天真无邪?
还是流氓老大冷静,笑道:“这位小哥,你也是来这里找肥羊的吗?”
他一边说着,一边暗示手下行动。
他们可是职业劫匪,专注打劫十几年,而且实行的是团队作战,各有所长又互相配合,经验丰富,高度默契,堪称完美团队,除非遇到最顶尖的高手,否则他们绝对不会输。
年轻人似乎没看出他们的企图,摇头:“不,我是来散步的,不是来找肥羊的。”
众流氓一听,又想倒了,他吖的来这里散步?
还挑天快黑的时候?果然是脑子不好是吧?
流氓老大确定他是个傻子,当下也从容了许多:“小哥,相见便是有缘,你看天快黑了,这里也没地方休息,不如跟我们一起去客栈,咱们吃肉喝酒,交个朋友如何?”
年轻人摇头:“我喜欢吃肉喝酒,但我不想交朋友。”
他连自己叫什么都不知道,如何能交朋友?
众流氓都在心里道,你需要在意的不是这个吧?
流氓老大哈哈一笑,伸手想拍他的肩膀,但年轻人看出他的意图,肩膀微微一移,让他的手掌落空。
流氓老大毫不尴尬的收回手:“不想交朋友也没关系,但好酒好肉嘛,要人多才更香,更好吃,咱们就一起好吃好喝,如何?”
这小子有点本事,若是不必动刀动枪,用蒙汗药弄晕他,这就省事得多了。
自从上次狩王前来谊州查案以后,谊州的官场风气变了许多,还有一些贪腐的官员被撤换过了,现在的谊州可不能再像过去那样动不动就打打杀杀的,能不惹事就不惹事。
年轻人略微低头,认真的想了一想,抬头:“好。”
他还没有经历过跟汉子们一起吃吃喝喝的事情,但他一路行来,经常看到男人们三三两两的吃吃喝喝,看起来就是比单独吃喝的男人要痛快得多。
他想尝试和经历不同的事情,想充实自己空虚的脑子与人生。
“好极好极——”流氓头子豪迈的大笑,“咱们赶紧回去,要不然城门一关,咱们就进不了城喽。”
年轻人走的时候,不断回头看鬼哭山谷。
刚才,他沿着山崖边走,看着偌大的山谷,仍然没有任何感觉。
他是在这里“被杀”的?他是在这里获救的?他是在这里被带走的?他没有任何感觉和记忆。
他和流氓们都没有注意到,他们刚走没多远,就有一个人从石头夹缝里钻出来,默默的跟在他们身后,一直一直的看着他,不曾移开目光。
现在是四月底,虽然未进入盛夏,但南疆已经到了天亮得早、天黑得晚的时节,他们到达城门时天还没黑,城门还开着。
他们前脚刚进城,跟踪者后脚也进了城,城门随后关上。
年轻人丝毫没有怀疑流氓们的用心,跟着流氓们进了一条偏僻小巷的一间小酒馆里。
一起坐下来后,流氓老大只跟伙计说了一句:“老规矩,快上菜。”
伙计立刻会意的退下,没过一会就接连端上几壶酒,十几盘菜。
流氓老大很豪爽的道:“小哥,你别看这店小,但东西可是出了名的好吃,而且样样都是独家秘制的特色菜,仅此一家,别无分店。你随便尝尝,包管不后悔走这一遭。”
年轻人闻到酒肉的香味,眼睛也亮了一亮,随即抬起左手,将包住下半张脸的面纱揭开,露出完整的一张脸来。
瞬间,众流氓都歪着嘴,呆了。
这傻蛋居然还是个……美男子?
虽然看他的身材和鼻子、眼睛、眉毛,就知道他长得不会差,但是,这张脸长得也太伤害同性的自尊了吧?
尤其是那皮肤,啧啧,比有钱人家那从不晒太阳的千金小姐还白,实在是太过分了!
把他抓去卖了,会不会赚的钱更多?
他们盯着年轻人的脸,半晌无语。
而坐在他们对面角落里,背对着灯光的灰衣客人,看着年轻人的脸,已经泪流满面。
真的是哥哥!哥哥真的还活着!
而且,他们真的相遇了!
然而,她就坐在他的对面,他却不认识她,也没有多看她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