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女生寝室的美女部落
48964100000009

第9章 从406到407

马沙沙,18岁,大学生

缨子站在房间中央,看着冯贞在一旁忙个不停。她还是有点儿不敢相信,自己就这样无声无息地从406跑到407了,连个简单的告别仪式或是欢迎仪式都没有。

缨子一直在考虑自己为什么要选择到407来。

后来她在一篇大作中写道:“滚滚红尘之中,千人万人之中,不偏不倚,偏偏是我们几个,相聚在这小小的一室,除了缘分,还能如何解释呢?”学校搞什么寝室文化活动周的时候,缨子把这篇文章随便抄了一下交上去,没想到居然还得了个优秀奖。其实,这也很正常,她的特长原本就是把本来挺平常的小事,描述得面目全非,你还不能说她是瞎掰。如果她写道:“一刹间你的笑容阳光般温暖了我全身,沐浴在你的注视你的气息里,除了陶醉我别无选择。”而实际情况是一个长得像猩猩的大个子男生打饭时为了插队,冲她很赖皮地笑了一下。如果她写道:“你永远不会知道,你的鼓励是如何在我内心深处激荡;你永远不会知道,我平静的外表之下涌动着怎样的热流。你不会知道啊,那一刻你的眼神,将改变我的一生。”不用问,那一定是讲文学史的老潘当堂表扬她什么了。缨子一提笔就这么惊涛骇浪,让熟悉她的人不免替她担心,不知道她瘦小的身躯如何能承受得起如此频繁而又强劲的感情冲击。

其实,缨子她很少考虑缘分这等复杂的问题。再说了,她从406搬到407,完全是因为好友冯贞的撺掇,跟缘分什么的根本扯不上边。再说了,哪有什么事都跟缘分有关呢?

从406搬走的那天下午,为了庆祝(她说终于可以摆脱那种枯燥乏味的气氛了),冯贞新买了一套漂亮的裙子,惹得缨子很羡慕地欣赏,一副爱不释手的愣相。正在这时,冯贞的传呼机狂响起来。“又是他!”她看了一下,有点儿不耐烦。

“又是三班那个帅哥?”缨子问。

“什么帅哥,简直就是他妈的口香糖!”冯贞一边说一边打开电视机,调大音量,“帮帮忙,模拟一下学校小卖部的气氛。”

她又磨蹭了一会儿才拨通电话:“什么事啊?没事你老呼我干什么呀?我在小卖部呢,好吵啊,打电话的人又多,不方便……”她给缨子丢眼色。

缨子马上配合,凑到电话边大声嚷嚷:“老板,我要一袋康师傅!”

冯贞放下电话以后爆笑不已:“怎么样,当初让你跟我一块搬来407你还不干。你看看,多舒服呀!”

这一句话,让缨子的心动了一下。是啊,为什么不呢?

于是,缨子就住进了407。

朱燕把桶啊盆啊什么的都堆在唯一一张空出来的床上。她恨恨地看了缨子一眼,开始手忙脚乱地收拾。缨子心里笑了一下,不理她。

魏菲说:“欢迎欢迎啊,你住到这里,就更热闹了。”她摆弄着四五支口红,挑挑拣拣,终于选定了,然后开始涂。

郭涟珠坐在角落里不说话。她惜字如金是出了名的。在课堂上,老潘让她分析哈姆·雷特。

她说:“复杂。”

“什么复杂?”

答:“性格。”

“你就不能多说一个字吗?”老潘似乎心有不甘。

郭涟珠看了他一眼,给了他个面子,说:“哦。”

马沙沙不在。她一定是在图书馆。此女有“超人”之称。大家都知道,如果在教室找不到马沙沙,在寝室找不到马沙沙,在食堂找不到马沙沙,在厕所找不到马沙沙,那么可以断言:她肯定在图书馆。这话当然是女生说的,男生一般都不会找马沙沙,自从知道了马沙沙不会把作业借给他们以后。

周晓鹃也不在。美女嘛,活动多一点才是正常的。

缨子站在房间中央,看着冯贞在一旁忙个不停。她还是有点儿不敢相信,自己就这样无声无息地从406跑到407了,连个简单的告别仪式或是欢迎仪式都没有。

细雨飘窗:

自我热爱是一种最微妙的感情,比世界上最敏感的人还要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