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中国共产党治理新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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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章 结束语 中国共产党治理新疆的历史经验(9)

(三)充分发挥宗教界在促进社会和谐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对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权利作了规划,《计划》指出,充分发挥宗教界在促进社会和谐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鼓励和支持宗教界开展社会公益慈善活动,探索宗教服务社会、服务人群的方法和途径。这个规划表明,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做好宗教工作,为此,必须做到:

1.充分认识马克思主义和中国共产党对宗教作用认识的历史演进。历来宗教的作用具有两重性:一方面,宗教大都追求真、善、美,止恶扬善,有利于社会的和谐安定,具有积极作用;另一方面,宗教拥有着大量的信众,且又直接沟通着这些信众的情绪乃至潜意识,能够掀起集体性的非理智的狂热,容易被剥削阶级和别有用心的人所利用,具有消极作用。或者“帮忙”,或者“添乱”。马克思主义和中国共产党对宗教及其社会作用的认识,也有一个在不同时代、不同的历史条件下,强调不同的侧重点、不断深化认识的过程:马克思、恩格斯在他们那个时代为革命斗争需要,不能不着重揭露剥削阶级利用宗教的麻痹作用、从精神上奴役劳动群众并用以维护剥削制度,提出“宗教是人民的鸦片”。列宁称宗教是人民的鸦片,这句话是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基石,“我们应当同宗教作斗争”。

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对宗教信仰自由作了深刻的阐述,他指出:“共产党对宗教采取保护政策,信教和不信教的,信这种教的或信别种教的,一律加以保护,尊重其信仰。今天对宗教采取保护政策,将来也仍然采取保护政策。”又说:“人们的宗教感情是不能伤害的,稍微伤害一点也不好。除非他自己不信教,别人强迫他不信教是很危险的。这件事不可随便对待。就是到了共产主义也还会有信仰宗教的。”因此,把“宗教信仰自由”写进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周恩来还指出:“列宁在1909年曾经说过宗教是鸦片,这是革命时期的口号。现在我们有了政权,可以不必强调宗教是鸦片,而要尊重其民族的信仰。”中国共产党明确“信教群众是可以团结的力量”。

改革开放初期肯定“宗教界也有很大进步”,提出“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互相尊重”,到2001年全国宗教工作会议进一步把党同信教群众的关系明确为“血肉联系”;一直到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肯定宗教中的积极因素,目的不是为了发展宗教,而是要努力使已经存在的宗教,多为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服务。正确发挥积极作用的另一面,就是要恰当地抑制消极作用。D例如,伊斯兰教既有和平和睦、爱国爱教、“两世吉庆”、宽容仁慈的基本思想,这是要大力提倡的;但毋庸讳言,伊斯兰教又有“圣战”等的消极内容,对这个消极内容我们怎样抑制?编讲经课本宣传积极的内容,不讲消极内容,这是一种办法。这种办法可以起一些作用,但不能根本解决问题,乌鲁木齐“7·5”事件发生后,人们思考一个问题:这伙暴徒为什么这样凶残?感到不可思议,当今时代是和平和发展的时代,人类已经学会与自然界和谐相处,连一只小鸟都舍不得伤害,而这伙暴徒却对无辜平民大打出手,丧尽天良。

其实,原因很简单,就是片面地接受了所谓“圣战”的观点。在20世纪新疆历史上暴力事件已经发生过多次了,该引起我们高度重视了。伊斯兰文化已经成为维吾尔族传统文化的一个重要内容,维吾尔族传统文化有许多优秀的东西,但也有糟粕。“东突”分裂主义势力正是利用消极内容蛊惑群众,制造暴力恐怖事件。怎样解决这个问题?中共十七大报告中指出:“要全面认识祖国传统文化,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使之与当代社会相适应、与现代文明相协调,保持民族性,体现时代性。”对维吾尔族传统文化也应采取这种态度,去其糟粕,不是不提了事,因为你不提,还会有其他传播渠道,当今世界宗教激进主义泛滥,你想回避也回避不了。而是要讲清这些极端的内容与现代文明背道而驰,与时代精神相悖,是必须抛弃的。这也不是宗教界一个部门的事,因为它涉及维吾尔族传统文化中的糟粕,涉及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需要多个部门齐抓共管、共同解决。到底怎样做才能收到实效?需要深入研究,群策群力,找出行之有效的办法。

改革开放以来,中共中央逐步明确和完善了宗教工作的基本方针。1991年中央第一次提出要依法管理宗教事务;1993年江泽民在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第一次提出宗教工作的“三句话”:全面正确地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十六大报告在“三句话”的基础上,加了一句“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形成了新时期宗教工作的基本方针: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

为了贯彻新时期宗教工作的基本方针,国务院于2004年11月30日颁布《宗教事务条例》,2005年3月实施。《宗教事务条例》的立法宗旨是:根据宪法的有关规定和党的新时期宗教工作的基本方针,保障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规范宗教事务管理。根据这一立法宗旨,《条例》

对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宗教事务作了明确规定。政府依法管理的宗教事务不以“是否属于内部事务”来划分,而是看它是否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程度越深,政府依法管理的力度就要越大。

在新形势下做好宗教工作的关键是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落实宗教事务条例。

2.新疆管理宗教事务的新举措。进入新世纪以来,在国家有关部门支持下,新疆管理宗教事务采取了一些新举措,主要有:

一是为清真寺编写讲经范本,规范讲经活动。新疆24200多座清真寺,有8000座每周要“讲经”。近年来,新疆民族分裂势力出版非法出版物,把持一些清真寺讲台,歪曲伊斯兰教教义,篡改新疆伊斯兰历史,向穆斯林群众,特别是青少年灌输分裂主义思想和宗教极端主义,产生了恶劣影响。为了同民族分裂势力争夺群众、争夺人心,就要削弱和剥夺敌对势力的宗教资本。为此,2001年4月,中国伊斯兰教协会成立了中国伊斯兰教教务指导委员会,把全国最权威的阿訇、毛拉组织起来,负责发布对教义的权威解释。

该委员会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有针对地编写《新编卧尔兹讲演集》第一辑、第二辑,作为清真寺讲经范本,由宗教文化出版社以维吾尔、汉两种文字出版,赠送30万册给新疆伊斯兰界。该书受到新疆伊斯兰教人士的欢迎,他们表示,此书为他们批驳分裂主义和宗教极端主义的歪理邪说提供了宗教上的依据,表示一定要学习该书的精神,切实提高讲经水平,正确引导穆斯兰群众,为维护新疆的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做出努力。

二是实行少数民族领导干部联系清真寺和定期与宗教人士谈话制度。在信教群众集中的喀什地区,全区109名县级以上民族领导干部和1094名乡科级干部联系了1500多座清真寺。

三是做好爱国宗教人士的培养和服务管理工作。在政治上信任、信仰上尊重、工作上依靠、生活上关心,不断完善爱国宗教人士聘用、管理、培训、生活照顾等制度。继续加大培养宗教界爱国人士工作力度,努力形成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学识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的宗教教职人员队伍,保证宗教组织领导权牢牢掌握在爱国爱教人士手中。目前,新疆有24000多名宗教人士享受生活补贴。

五、必须充分发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重要作用

新中国成立以来,组建、恢复和发展壮大生产建设兵团是中央治国安邦的一项重大的战略决策,是维护国家统一、开发建设新疆的重大举措。兵团成立50多年来,兵团广大干部、职工发扬“热爱祖国,无私奉献,艰苦奋斗,开拓进取”的兵团精神,忠实地肩负起屯垦戍边的历史使命,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进入新世纪以来,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十分关心兵团的发展,2006年9月,胡锦涛在新疆考察时的重要讲话中,明确要求兵团在新时期新阶段要处理好屯垦与戍边、特殊体制与市场机制、兵团与地方“三个重大关系”,“更好地发挥推动改革发展、促进社会进步的建设大军作用,更好地发挥增进民族团结、确保社会稳定的中流砥柱作用,更好地发挥巩固西北边防、维护祖国统一的铜墙铁壁作用。”这既是对兵团建立50多年来历史经验的总结,又进一步指明了兵团工作的方向。

(一)新疆的一支建设大军

1.兵团是一支建设的突击队。新疆的几乎所有重大建设工程,如横穿高山、戈壁、沙漠的兰新铁路、北疆铁路、南疆铁路、独库公路、中巴公路等交通大动脉,以及许多城镇、大型工矿、油田和国防工程建设,兵团都勇挑重担,发挥了突击队的作用。从1966年至1978年,中国分两期援助巴基斯坦修建喀喇昆仑公路,这是国家重点建设工程,兵团各师、团场抽调4184人组成筑路大军,他们与巴方筑路人员一道,在帕米尔高原和喀喇昆仑山区修建起了连接中巴两国的长达1200多公里的“当代丝绸之路”。修路工程十分艰难,悬崖峭壁、大风飞石、泥石流和塌方,使不少人失去了生命。如今,在喀喇昆仑公路途径的巴基斯坦北部地区首府吉尔吉特市,有一座烈士陵园,陵园中有一座高1.5米、长3米的红色花岗岩纪念碑,碑上用中文、英文、乌尔都文镌刻着中巴两国工程人员修筑公路的事迹,以及英烈们的名字,其中91位是兵团人,他们的遗骨就安葬在那里。进入新世纪,兵团建工集团还参加了青藏铁路建设,兵团建工集团是铁路系统外仅有的两家中标企业之一。由兵团建工集团青藏铁路指挥部承建的21标段,正线路基41.95公里,横跨西藏安多、那曲二县。大部分路段要经过季节性冻土、沼泽、湿地和冰渍岩层,施工环境恶劣,技术难度大。经过一年又四个月的艰苦拼搏,到2004年8月20日胜利完成铺轨,比原计划提前4天。经青藏铁路建设工程指挥部检查验收,兵团21标段路基得到92分并被评为AAA级认证。兵团建工集团青藏铁路指挥部被授予“青藏铁路建设先进集体”…称号。

2.兵团作为国家特大型企业,在新疆的经济发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截至2008年底,兵团辖有14个师,石河子、阿拉尔、图木舒克、伍家渠4个自治区直辖市,175个农牧团场,4000多户工业、建筑、运输、商业企业(其中上市公司13家),分布在新疆14个地州市境内。年末总人口257.31万人,占新疆总人口的12.07%;其中,年末从业人员102.4万人,占新疆从业人员的12.08%,在岗职工67.32万人,占新疆从业人数总数的17.65%。兵团辖区总面积7.46万平方公里。兵团有健全的科研、教育、文化、卫生、体育、金融、保险等社会事业,以及公安、检察、法院、司法、人民武装、人民警察等司法、军事机构。

2008年兵团生产总值为523.3亿元,占新疆生产总值的12.44%。农业总产值385.41亿元,占新疆的32.75%;粮食产量142.33万吨,占新疆的15.65%;棉花产量131.34万吨,占新疆的43.55%;油料产量16.91万吨,占新疆的29.74%;甜菜产量158.2万吨,占新疆的36.04%;肉类总产量21.95万吨,占新疆的19.13%。工业增加值为120.15亿元,占新疆的6.7%;纱17.19万吨,占新疆的43.25%;布0.69亿米,占新疆的45.09%;糖18.31万吨,占新疆的34.05%;纸及纸版6.04万吨,占新疆的20.02%;原煤611.87万吨,占新疆的9.04%;发电量75.66亿千瓦时,占新疆的15.46%。进出口贸易总额88.2亿美元,占新疆的39.69%。

2008年兵团人均生产总值20291元,比自治区人均生产总值多358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836元,比自治区平均水平多464元;团场农牧工家庭年人均纯收入6771元,高于自治区农牧民年人均纯收入3268元。

3.建设全国农业现代化的三大示范基地。

兵团从成立时起,就是新疆农业先进生产力的代表,兵团国有农场机械化生产方式、管理经验和先进的科学技术以及农区建设经验,对新疆农牧业的发展起了示范和推动作用。20世纪50年代,兵团在玛纳斯河流域大面积种植棉花成功,然后在北疆推广。1963年自治区党委和政府要求以兵团农场为样板,规划建设“五好”(好林带、好条田、好渠道、好道路、好居民点)社会主义新农村。王震倡导的、被称为“白色革命”的地膜覆盖栽培技术,最先由兵团引进,1980年在石河子兵团农科所进行地膜植棉试验获得成功,1981年农垦总局大力发展地膜覆盖种植棉花,1982年达到3.1万公顷,占全国当年地膜植棉总面积的85%。1982年之后,地膜覆盖栽培技术广泛应用到玉米、甜菜、西瓜、甜瓜和蔬菜种植上,均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然后,才在新疆广泛推广应用。

进入新世纪,中央要求兵团建设全国节水灌溉示范基地、农业机械化推广基地、现代农业示范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