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20世纪50年代以来新疆工业变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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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20世纪50年代以来新疆工业变迁中存在的问题(2)

三、工业发展资金投入不足

新疆作为工业化进程滞后的地区,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来推动地区工业化的进程。20世纪50年代初,在百废待兴的情况下,新疆工业发展资金主要是依靠广大解放军指战员用节衣缩食的方法通过节省下来的军费建设了一批现代工业,这种现象是十分罕见的。在计划经济时期,与全国其他地区一样,新疆工业建设项目均由中央或地方政府投资,资金来源渠道单一。据统计,1950~1987年,中央在新疆兴办的企事业单位的直接投资总额达到155.18亿元,国家直接投资在新疆全部基本建设总投资额中的比重为52.4%,国家直接投资相当于同期新疆地方投资总额143.54亿的108.5%。中央注重在中西部地区投资的政策,使内地与沿海地区经济发展的差距并未拉大。1950~1980年,新疆工业基本建设投资额为66.08亿元,占全民所有制单位基本建设投资总额的41.3%,同时期的广东省,工业基本建设投资为116.75亿元,占全民所有制单位基本建设投资总额的49.2%。但是,改革开放后,投资来源逐渐多元化,特别是沿海地区借助地缘、人文优势,吸引的港澳台、外商投资增长迅猛,而且本地个体、私营工业发展迅速,使其与内地发展差距拉大。引进外资兴办“三资”企业有助于引进外资的省份在工业产业中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带动本地工业发展。新疆与沿海地区相比,缺乏吸引外资的有利条件。新疆与发达地区经济发展差距的一个重要方面在于融资能力的差距上,具体表现为吸引外资的额度上,新疆在这方面的差距是显着的。1993年,新疆吸引的外资为5300万美元,同时期的广东达到了98.43亿美元。1998年,新疆地区工业建设投资额为1306863万元,吸引的港澳台和外商在工业方面投资12328.05万元,仅占工业投资总额的0.94%。2007年,新疆地区工业建设投资额达到9313479万元,而吸引的港澳台和外商工业实际投资为35248.8万元,占工业投资总额的3.78%。十年间仅增长了不到2个百分点。截至2007年,新疆地区的港澳台和外商工业企业资本额为29.82亿元,而广东地区达到了3954.54亿元。

1978年改革开放后,新疆经济在投资方面仍主要依靠国内解决,而资金来源仍主要依靠中央投资以及地方金融贷款;相反,20世纪90年代起,广东地区经济投资中,外资的投资额就已远远超过了国家预算内的投资。1995年,新疆的投资仅及广东的40%;2007年,只有17.2%,差距不断被拉大。而在新疆固定资产投资中,中央的投资在资金有限的情况下只能投向一些关系国计民生以及战略性的项目上,这使得包括新疆在内的一些欠发达地区工业投资捉襟见肘。2007年,新疆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为19070184万元,其中,国家预算内资金为2258779万元,占11.84%,国内贷款2480410万元,占13%,自筹及其他资金为14215435万元,占74.54%,三者合计占99.38%。中央投资的方向主要仍是涉及国家战略性方向的产业,如石油、稀有金属等。这些行业的发展所得大部分归入中央财政之中,无法成为新疆工业建设的积累。而新疆本地经济发展水平低,企业盈利水平弱,政府财政收入主要用于行政费用开支,往往入不敷出。2007年,新疆财政赤字达505亿元,需要靠中央的转移支付补贴度日,根本不可能对本区经济给予更多的经济力量扶持。因此,新疆工业化资金不足的问题仍将长期存在。

四、条块分割的管理体制对工业发展的制约

20世纪50年代以来,新疆在工业化建设活动中逐渐形成了中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三大经济利益主体。在工业领域,这三大利益主体都形成了自身的一套工业体系。

首先,中央企业所涉及的主要是有关国计民生和国家战略资源方面的工业项目,如石油、有色金属、电力等。这些领域都属于国家垄断性质,其他经济主体很难进入。特别是石油,作为新疆所具有的优势资源,长期以来服从国家的产业发展需要,为内地提供初级产品。石油行业由中央企业垄断,行业发展所需的各种上下游产品服务均在石化行业内部解决或由内地企业提供。新疆本地企业由于技术水平所限,很难为石化行业提供制造装备、机械修理、电力运输等方面的服务;而且中石化、中石油等中央企业改组、改制之后,注册地都不在新疆,与其相关的税费如企业所得税等无法留在新疆,国家仅是对新疆给予资源税补偿。但是,石油等战略性物资仍然实行计划价格和垄断经营,原油价格偏低,按照价格征收的资源税税率偏低,2005年仅为30元/吨,远低于国际上资源补偿费标准。石油开采冶炼所征收的企业所得税的全部和增值税的75%上交中央,新疆地方政府仅分享增值税的25%以及营业税、土地出让金和资源税。2005年,新疆石油石化行业实现税收收入156.81亿元,留在新疆本地的仅有32.81亿元,仅占20.92%,使得大量的利益无法留在新疆本地,削弱了新疆工业化发展的实力。

其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都拥有各自的一套行政体系,在工业发展的宏观规划、资源配置、项目建设上处在各自为政、各行其是的状态中,都在各自管辖的领域内规划工业发展目标。20世纪五六十年代,新疆地方政府在建成了七一棉纺厂的前提下,又相继开工建设了七一棉纺厂第二纺织厂、喀什棉纺织厂和伊犁毛纺织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也在距离乌鲁木齐市150公里的石河子建立了八一棉纺织厂和八一毛纺织厂。此外,各地也相继在奎屯、阿克苏、库尔勒等地建立了一批纺织企业。这样的局面就形成了新疆工业结构雷同、重复建设、无序竞争的现象,很难形成工业的规模效益,这种局面至今无法改变。200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政府提出新型工业化目标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也提出了实现“兵团工业化”的口号。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长期执行屯垦戍边的使命,在国家财政资金补助有限的情况下,只能依靠自身的力量发展经济,实现积累,而发展工业是迅速提高资金积累、充实兵团财政实力的一个有效手段,因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作为一个党政军企合一的组织,对发展工业有迫切的愿望。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在规划工业发展时,都将工业化的三个阶段论作为自身的工业化发展策略,按照轻工业-重化工业-高科技产业的路径制定自身的目标方向,都大力发展重化工业,这是2005年以来新疆工业重型化趋势加快的重要原因。在石油行业基本被中央企业垄断的情况下,新疆地方企业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企业的发展重点是煤炭、化学等部门,大批煤化工项目纷纷上马,新疆地区光是规模以上煤炭企业就达到100个。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大力强调发展新疆的优势资源产业,由于新疆是全国唯一的长绒棉和彩棉的产地,发展棉纺织业就成为了双方不约而同的目标。2004年,阿克苏地区所属的阿瓦提县政府提出要投资建设西部棉纺城,而相距几十公里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阿拉尔市在建市之初就在规划兴建棉纺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八师石河子市长期以轻纺工业为主,20世纪六七十年代,石河子市的八一棉纺厂和八一毛纺厂的产品曾畅销全疆各地。2000年后,农八师又在石河子经济开发区兴建大型棉纺织厂。巴音郭楞蒙古族自治州政府也将棉纺织业作为自己的发展主导产业,计划在库尔勒市建设棉纺厂。这种做法必然会造成新疆工业散、小、乱,无法实现规模经济。以2007年为例,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规模以上纺织企业23个,平均资产额为1.9亿元,而创造的工业增加值平均每个企业为2968万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规模以上纺织工业企业为93个,平均资产额为2.06亿元,创造的工业增加值平均每个企业为3640万元。五、民营经济力量薄弱民营经济是指个体、私营以及国外投资所形成的非公有制经济,是市场自发的产物。民营经济产权明晰,机制灵活,适应市场需求,经营效益显着,与市场经济有着天然的因果关联,对提高经济效益、保持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起着重大作用。历史上,新疆工业中的民营经济主要是个体手工业和私人工业两种形式,不同于政府投资形成的国营企业。

1949年以前,个体手工业和私营工业曾经在新疆工业领域占据支配地位,新疆地区所需的很大一部分生产、生活用品由民营经济提供。1949年,个体和私营工业产值占新疆工业总产值的97.7%,后来由于社会主义的改造,民营经济逐渐失去了生存环境,被纳入到计划经济的轨道中。

1959年,新疆民营工业产值仅有5万元。1961年,国民经济整顿时,民营经济曾获得了一线生机。为了增加市场上的商品供应,满足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需求,中央曾对个体手工业等民营经济的发展放宽了政策,使得新疆个体手工业获得了一些发展。按1957年不变价格计算,1962年,新疆个体手工业产值达到139万元,1964年增长到210万元,占当年新疆工业总产值的0.2%。随着国民经济调整工作的顺利完成,作为民营经济的个体工业不符合当时的生产关系标准,受到政策的限制挤压。1966年,个体工业产值仅有56万元。“文革”时被取缔而完全消失。

20世纪80年代后,中央和新疆地方政府相继出台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政策,使新疆的个体和私营工业重新得到发展,产权单一的纯国有经济比重下降,产权多元化的国有控股企业、联营企业的比重上升,形成了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工业经济格局。1995年,新疆个体手工业产值为16亿元,私营工业产值达到63734万元。与东南沿海发达地区相比较,新疆民营经济总体的实力仍是十分薄弱。1997年,浙江省的个体私营工业在全省工业中的比重已经达到了40.6%。2007年,新疆地区国有和国有控股工业的工业总产值依旧占全部工业总产值的90.64%,个体、私营企业的工业产值不到7%。民营经济所涉及的新疆工业部门主要是投资少、见效快的食品加工、纺织、塑料、金属制品业、非金属矿物品业、普通机械制造、汽车运输设备修理、印刷业、手工艺品加工业等。由于民营经济在提高市场竞争力、提供就业机会、解决工业资本不足问题上可发挥重要作用,因此,民营经济的孱弱现状无法对新疆工业经济的发展带来促进作用。

改革开放后的实践说明,凡是民营经济力量强大的地区,其经济的市场化程度就高,经济活力强,这也是新疆地区与浙江、广东、江苏等省经济差距所在。新疆工业化发展滞后在一定程度上表现为非公有制工业发展缓慢。

改变民营经济力量弱小的局面,使其成为地区工业化的重要参与者,对于新疆工业的整体发展大有裨益。

通过研究20世纪50年代以来新疆工业变迁的历程,探讨新疆工业发展模式的演变,以及政府与市场在新疆工业发展中所起的作用,总结历史经验,从而用于指导新疆工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