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20世纪50年代以来新疆工业变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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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改革开放时期的新疆工业(1978~2007年)(5)

1985~1990年为外资工业在新疆发展的初期阶段。为了让新疆了解世界,让世界了解新疆,1985年初,自治区人民政府在香港举办了新疆对外经济贸易洽谈会,首次隆重地向香港各界、各国客商全面地宣传介绍了新疆;8月,在乌鲁木齐举行了新疆第一届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暨贸易洽谈会,邀请各方面客商600多人,正式签订了7项利用外资项目合同和100多项协议书、意向书。1986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在阿拉伯联合酋长国举办了经贸洽谈会;1988年底,在日本大阪举办了新疆对外经贸展销洽谈会。1985~1990年,新疆批准外商投资企业44个中,工业企业就有11个。1991~1996年是外资工业在新疆的快速发展阶段。1992年,自治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做出了《关于加快改革开放步伐,加速新疆经济发展的决定》,制定了“两线开放、贸易兴边”的战略部署,颁布了《关于进一步扩大开放,鼓励外商投资的优惠政策》;9月,国务院总理李鹏亲赴乌鲁木齐,为1992年第一届乌鲁木齐经济贸易洽谈会开幕式剪彩。1991~1996年,新疆共批准外商投资企业872个,其中,外资工业企业就达到135个。2000年以来,中央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以及新疆地方政府实现新型工业化目标的提出,使新疆工业建设的步伐加快,外商来新疆投资工矿企业的数量不断增加。2007年,外资工业企业数达到68个,实际拥有的资本为93.32亿元。据统计,1980~2006年,新疆地区外商投资制造业合同数达到924个,合同金额为11.25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3.33亿美元,分别占全部项目、合同金额、实际利用的59.8%、47%、48.5%。2006年,新疆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制造业、采矿业成为最具吸引力的位列前三的外商投资行业,外资投资金额分别为1.11亿美元、1.05亿美元、0.56亿美元,分别占投资总额的30.5%、28.8%、15.5%。

外资对新疆工业发展的贡献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外资企业对新疆工业总产值的贡献逐年上升。外资企业工业总产值占全疆工业总产值的比重不断上升,外资工业产值由1981年的0.14亿元上升到2004年的38.46亿元,年平均增长27.7%,比全疆工业总产值年均增速高10.6个百分点。外资工业企业工业增加值由1993年的1.70亿元增加到2004年的12.27亿元,年平均增长19.7%。

(2)促进了新疆产业结构的升级。新疆约95%的外资集中于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主要是第二产业的加工制造业,项目数和合同金额分别占全部项目数和资金的68%和64.5%,排在第一位。外资企业的介入带来的先进技术产生了扩散效应和示范效应,促进了新疆利用外资行业的技术进步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也间接促进了产业结构的转变。

(3)促进了新疆对外贸易的发展。外资企业具有出口导向的特点,由于外商拥有一套成熟的国内外销售网络,为外资企业迅速进入国际市场提供了有利条件,增强了新疆工业制成品的出口创汇能力。2001年,新疆的外资企业实现工业总产值14.81亿元,上缴税金4.55亿元,出口创汇5877万美元。2004年,新疆外资企业的进出口额是1.77亿美元,增长20.1%,高于同年的进出口贸易18.2%的增长幅度。除了以上贡献外,外来投资还为新疆地区提供了大量的就业机会,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建设资金的不足。

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新疆工业在利用外资上主要有以下特点:

第一,间接利用外资是新疆利用外资的主要方式。1980~2006年,外资结构中,间接利用外资占实际利用外资总额的75%,直接外资只占25%,其中新疆利用国外贷款项目中,工业类项目为29个,占总数的22%,金额为123682万美元,占总额的43%。

第二,外商投资来源向多元化方向发展。新疆的外商投资主体已由20世纪80年代初的香港、台湾、日本等地,逐步扩展到美国、澳大利亚等西方国家和独联体各国,但港、澳、台资本仍是主体。1980~2006年,实际利用港、澳、台商直接投资累计3.71亿美元,占外商实际投资额的比重20世纪80年代为79.4%,20世纪90年代为60.1%,“十五”期间为47.4%。2007年,港澳台地区实际投资额为4424万美元,占外资总额的54.8%。

第三,投资方式以合资为主。外商在新疆直接投资主要有独资经营、合资经营、合作经营、股份制等形式,主要以独资、合资经营企业为主。1980~2006年,新疆累计签订合资项目1053个,实际利用外资3.81亿美元,占实际利用金额的55.4%;独资项目350个,实际利用外资1.99亿美元,占实际利用金额的30%。

第四,吸收的外商投资总量地区分布不均。项目主要集中在乌鲁木齐、吐鲁番、昌吉、伊犁等四个地州市。这四个地区基础设施好、工业化程度高、交通便利,是外商投资的首选地,外商投资项目主要分布在天山北坡经济带上。截至2004年底,乌鲁木齐市吸引外资的合同项目、合同资金、实际到位资金分别为813个、10.02亿美元和3.44亿美元,分别占各项指标的59.3%、57%和64.1%;排在第二位的是伊犁州,合同项目数、合同资金、实际利用外资分别是132个、1.33亿美元和0.25亿美元,分别占9.6%、7.6%和4.7%;第三位是昌吉州,合同项目数、合同资金、实际利用外资分别是97个、1.42亿美元和0.27亿美元,分别占7.1%、8.1%和5.5%。2007年,乌鲁木齐、昌吉、石河子三地实际利用的外资占外资总额的87.6%、5.1%、1.85%。

改革开放后,新疆非国有工业经济的发展改变了长期以来国有经济一统天下的局面,对于促进新疆地区经济的发展发挥了一定的作用。

四、生产建设兵团体制的恢复以及兵团工业的发展

1981年,为了维护新疆的稳定,保障祖国边防的安全,在以王震同志为首的部分中央领导同志的建议下,中央决定恢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建制。1981年12月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根据国家农垦总局党委、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关于恢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报告》发布了《关于恢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决定》,《决定》指出:“生产建设兵团屯垦戍边,发展农垦事业,对于发展自治区各民族的经济、文化建设,防御霸权主义侵略,保卫祖国边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兵团要实行企业管理,积极推行经济责任制,整顿和发展各项生产事业,办好社会主义大农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制的恢复,为兵团工业的发展提供了新的契机。

1982年,兵团一级成立了工业交通局,兵团下属各师(局)先后成立了工业交通处,专门负责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交通事业的建设规划。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得到了恢复与发展。

第一个时期(1979~1988年)是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企业开始放权让利改革的时期。兵团工业企业改革经历了企业整顿-扩大企业自主权-承包经营责任制这三个阶段。首先,企业整顿是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企业在兵团建制恢复后为加强生产管理、重振兵团经济而采取的重大举措。1982年4月26日,兵团做出了《关于新疆农垦企业进行全面整顿的决定》后,兵团工业企业分期分批地开展了整顿企业领导班子、完善经济责任制、整顿劳动和财经纪律的工作。1985年,通过近三年的整顿,兵团工业企业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进一步完善了企业的各项生产经营管理制度。其次,在企业整顿取得了一定成绩的前提下,兵团又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国营工业企业的自主权的暂行规定》,在工业企业中实行了以厂长负责制为特征的扩大企业自主权的改革,通过不断给企业放权让利增强了企业的活力。第三个阶段是在1987年全国范围内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影响下,兵团也制定了《关于加强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决定》,开始在工业企业中全面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

第二个时期(1989~1992年)是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治理整顿时期。

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全国性经济过热以及经济秩序混乱,导致通货膨胀加剧,社会供需矛盾突出。为此,党的十三届五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的决定》,决定用三年或更长一些时间整顿经济秩序,治理经济环境,逐步减少通货膨胀,全面深化改革,使国民经济保持持续、稳定、协调发展。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认真贯彻中央的精神,也在全兵团范围内开展了治理整顿工作,在工业领域内清理整顿各类公司,压缩基本建设规模,进行价格调整,保持工业经济的健康发展。而且,这一时期最重要的成果就是兵团经济实现了计划单列。正是有了计划单列,才使得兵团的生产流通计划以及投资、物资供应都由中央直接管辖,摆脱了长久以来兵团计划流通体制不畅的弊端,为兵团工业的发展争取了良好的环境。

第三个时期(1993~2000年)是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从计划经济体制进入市场经济体制时期。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到实行资产经营责任制,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有工业企业开始了股份制改造。2001年,兵团工业企业中改为公司制的企业有16个,涉及资产总额58亿元,负债总额32.3亿元;有91个国有独立核算工业企业进行了改制,改制面达到64%。其中,改制为股份公司的7个、有限责任公司28个、股份合作制5个、破产27个、兼并了18个、租赁5个、出售1个;形成了一批企业集团,如新天、天宏、天业、伊犁特等着名工业企业。2007年,兵团工业股份制企业有340个,创造的工业总产值为1713611万元,占兵团工业总产值的59.35%。同期,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的经营形式也越来越多样化。三资企业以及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使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形成了一个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所有制形式并存的经济结构。1981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完全是公有制经济所独有,后来,市场化改革的推进,非公有制经济开始出现。1985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个体工业企业达到1056家;20世纪90年代后,出现了三资企业以及股份制经济;2007年,国有、集体、个体、股份制等经济成分占兵团工业产值的比重分别为24.2%、0.1%、7.4%、59.3%。

经过改革开放后的发展,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经济的规模得到了扩大。1981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企业有691个;2007年,工业企业数达到2909个,其中国有企业为484个、集体所有制企业为12个、独立核算工业企业433个、非独立核算工业企业(一般是团场企业)2476个,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总产值达到2887118万元。1978年以来,改革开放的政策为新疆工业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不仅国有工业经济得到了发展壮大,而且非国有工业经济也得到了一定的发展。

这对于改变新疆工业所有制结构,促进新疆工业健康、协调的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