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聆听大师丛书(套装共7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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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4章 我的信仰(4)

1400年前,有一个人写了一篇论“神灭”的文章,被认为亵渎神圣,有如是之甚,以致其君皇敕70个大儒来相驳难,竟给其驳倒。但是500年后,有一位史家把这篇文章在他的伟大的史籍中纪了一个撮要。又过了900年,然后有一个11岁的小孩偶然碰到这个35个字的简单撮要,而这35个字,于埋没了1400年之后,突然活了起来而生活于他的身上,更由他而生活于几千百个男男女女的身上。

1912年,我的母校来了一位英国讲师,发表一篇演说,《论中国建立共和的不可能》。他的演讲当时我觉得很为不通,但是我以他对于母音O 的特异的发音方法为有趣,我就坐在那里摹拟以自娱。他的演说久已忘记了,但是他对于母音O 的发音方法,这些年来却总与我不离,说不定现在还在我的几千百个学生的口上,而从没有觉察到是由于我对于布兰特先生(Mr.J.C.P.Bland)的恶作剧的模仿,而布兰特先生也是从不知道的。

2500年前,希马拉雅山的一个山峡里死了一个乞丐。他的尸体在路旁已在就腐了,来了一个少年王子,看见这个怕人的景象,就从事思考起来。他想到人生及其他一切事物的无常,遂决心脱离家庭,前往旷野中去想出一个自救以救人类的方法。多年后,他从旷野里出来,做了释迦佛,而向世界宣布他所找出的拯救的方法。这样,甚至一个死丐尸体的腐溃,对于创立世界上一个最大的宗教,也曾不知不觉的贡献了其一部分。

这一个推想的线索引导我信了可以称为社会不朽(So cial Immortality)的宗教,因为这个推想在大体上全系根据于社会对我的影响,日积月累而成小我,小我对于其本身是些什么,对于可以称社会、人类或大自在的那个大我有些什么施为,都留有一个抹不去的痕迹这番意思。小我是会要死的,但是他还是继续存活在这个大我身上。这个大我乃是不朽的,他的一切善恶功罪,他的一切言行思想,无论是显着的或细微的,对的或不对的,有好处或有坏处——样样都是生存在其对于大我所产生的影响上。这个大我永远生存,做了无数小我胜利或失败的垂久宏大的佐证。

这个社会不朽的概念之所以比中国古代三不朽学说更为满意,就在于包括英雄圣贤,也包括贱者微者,包括美德,也包括恶德,包括功德,也包括罪孽。就是这项承认善的不朽,也承认恶的不朽,才构成这种学说道德上的许可。一个死尸的腐烂可以创立一个宗教,但也可以为患全个大陆。一个酒店侍女偶发一个议论,可以使一个波斯僧侣豁然大悟,但是一个错误的政治或社会改造议论,却可以引起几百年的杀人流血。发现一个极微的杆菌,可以福利几千百万人,但是一个害痨的人吐出的一小点痰涎,也可以害死大批的人,害死几世几代。

人所做的恶事,的确是在他们身后还存在的!就是明白承认行为的结果才构成我们道德责任的意识。小我对于较大的社会的我负有巨大的债项,把他干的什么事情,作的什么思想,做的什么人物,概行对之负起责任,乃是他的职分。人类之为现在的人类,固是由我们祖先的智行愚行所造而成,但是到我们做完了我们分内事时,我们又将由人类成为怎么样而受裁判了。我们要说,“我们之后是大灾大厄”吗?抑或要说,“我们之后是幸福无疆”吗?

1923年,我又得了一个时机把我们信条列成更普通的条文。地质学家丁文江氏所着,在我所主编的一个周报上发表,论《科学与人生观》的一篇文章,开始了一场差不多延持了一个足年的长期论战。在中国凡有点地位的思想家,全都曾参与其事。到1923年终,由某个善经营的出版家把这论战的文章收集起来,字数竟达25万。我被请为这个集子作序。我的序言给这本已卷帙繁重的文集又加了一万字,而以我所拟议的“新宇宙观和新人生观的轮廓”为结论,不过有些含有敌意的基督教会,却以恶作剧的口吻,称其为“胡适的新十诫”,我现在为其自有其价值而选译出来:(译者按:以下原系由中文译成英文,故不再译,即径录胡先生中文原文。)

(1)根据于天文学和物理学的知识,叫人知道空间的无限之大。

(2)根据于地质学及古生物学的知识,叫人知道时间的无穷之长。

(3)根据于一切科学,叫人知道宇宙及其中万物的运行变迁皆是自然的,——自己如此的,——正用不着什么超自然的主宰或造物者。

(4)根据于生物学的科学知识,叫人知道生物界的生存竞争的浪费与惨(残)酷,——因此叫人更可以明白那“有好生之德”的主宰的假设是不能成立的。

(5)根据于生物学、生理学、心理学的知识,叫人知道人不过是动物的一种,他和别种动物只有程序的差异,并无种类的区别。

(6)根据于生物的科学及人类学、人种学、社会学的知识,叫人知道生物及人类社会演进的历史和演进的原因。

(7)根据于生物的及心理的科学,叫人知道一切心理的现象都是有因的。

(8)根据于生物学及社会学的知识,叫人知道道德礼教是变迁的,而变迁的原因都是可以用科学的方法寻求出来的。

(9)根据于新的物理化学的知识,叫人知道物质不是死的,是活的;不是静的,是动的。

(10)根据于生物学及社会学的知识,叫人知道个人——“小我”——是要死灭的,而人类——“大我”——是不死的、不朽的;叫人知道“为全种万世而生活”就是宗教,就是最高的宗教。而那些替个人谋死后的“天堂”、“净土”的宗教,乃是自私自利的宗教。

我结论道:“这种新人生观是建筑在二三百年的科学常识之上的一个大假设,我们也许可以给他加上‘科学的人生观’的尊号。但为避免无谓的争论起见,我主张叫他做‘自然主义的人生观’。

“我们在那个自然主义的宇宙里,在那无穷之大的空间里,在那无穷之长的时间里,这个平均高五尺六寸,上寿不过百年的两手动物——人——真是一个藐乎其小的微生物了。在那个自然主义的宇宙里,天行是有常度的,物变是有自然法则的,因果的大法支配着他——人——的一切生活,生存竞争的惨剧鞭策着他的一切行为,——这个两手动物的自由真是很有限的了。

“然而那个自然主义的宇宙里的这个渺小的两手动物,却也有他的相当的地位和相当的价值。他用的两手和一个大脑,居然能作出许多器具,想出许多方法,造成一点文化。他不但驯服了许多禽兽,他还能考究宇宙间的自然法则,利用这些法则来驾驭天行,到现在他居然能叫电气给他赶车,以太阳给他送信了。

“他的智慧的长进就是他的能力的增加。然而智慧的长进却又使他的胸襟扩大,想象力提高。他也曾拜物拜畜生,也曾怕神怕鬼,但他现在渐渐的脱离了这种种幼稚的时期,他现在渐渐明白:空间之大只增加他对于宇宙的美感;时间之长只使他格外明了祖宗创业之艰难;天行之有常只增加他制裁自然界的能力。

“甚至于因果律之笼罩一切,也并不见得束缚他的自由。因为因果律的作用,一方面使他可以由因求果,由果推因,解释过去,预测未来;一方面又使他可以运用他的智慧,创造新因,以求新果。甚至于生存竞争的观念也并不见得就使他成为一个冷酷无情的畜生,也许还可以格外增加他对于同类的同情心,格外使他深信互助的重要,格外使他注重人为的努力,以减免天然竞争的惨酷与浪费。总而言之,这个自然主义的人生观里,未尝没有美,未尝没有诗意,未尝没有道德的责任,未尝没有充分运用创造智慧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