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聆听大师丛书(套装共7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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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佛学杂记

(一)“性”与“相”

印度的大乘佛教只有性宗、相宗两大派。如此看来,这个区别实在很重要。但我问了许多佛学者,究竟什么叫做性,什么叫做相,他们都答不出来。这使我大失望。A我现在且把日本织田能得的《佛教大辞典》里关于“性”“相”的界说汇钞在这里:《唯识述记》一本:“性者,体也。”《探玄记》十八:“性是因义。”《大乘义章》:“性释有四义:一者种子因本之义,二体义名性,三不改名性,四性别为性。”《智度论》三十一:“性名自有,不待因缘。”又“性言其体,相言可识。”《大乘义章》三本:“诸法体状,谓之为相。”《唯识述记》一本:“相谓相状。”《法华嘉祥疏》三:“表彰名相。”《俱舍论》五:“相,谓诸有为生住异灭性。”论曰:“此于诸法,能起名生,能安名住,能衰为异,能坏为灭。”(参考《楞伽经》一、《唯识论》八)《大日经》七:“梵云逻吃洒、此翻为相。”(Lak s3a u3a)《梵语杂名》:“相、罗乞尖。”

《智度论》三十二:“法性者,如前说,各法空。同为一空是为法性。”又“法性者,法名涅盘,不可坏,不可戏论,名本分种。如黄石中有金性,白石中有银性,如有一切世间法中皆有涅盘性。”《唯识述记》二本:“性者,体也。诸法真理,故名法性。”同九末:“性者,体义。一切法体,故名法性。”《法华嘉祥疏》五:“法性即是实相。”《大乘义章》一:“言法性者,自体名法。法之体性,故名法性。”

《止观》一:“法性自天而然,集不能染,苦不能恼,道不能通,灭不能净。如云笼月,不能妨害。却烦恼已,乃见法性。”《智度论》三十二:“如,法性,实际,是三事为一为异?答曰,是三皆是论法实相异名。”《注维摩经》二:“肇曰,如,法性,实际,此三空3同一实耳。

但用观有浅深,故别立三名。始见法实,如远见树,知定是树,名为如(“多他”Tathā,秦言“如”,译“如”,“灭”)。见法转深,如近见树,知定是何木,名为法性。穷尽法实,如尽知树根基枝叶之数,名为实际。此三未始非树,因见为异耳。”

(二)佛教史料、诸部、二部。

(1)上座部。迦叶为上座,所领有五百人。

(2)大众部。界外大众乃有万数。婆师波罗汉为主。此云“泪出”,即五比丘中之一人,年大于迦叶。异执:大众部执生死涅盘,皆是假名。(大乘)上座部执生死涅盘,皆是真实。

(三藏)二百年中,大众部复分三部:

(1)一说部。以“生死涅盘皆是假名”一说言以此一说立义。

(2)出世说部。“世间法从颠倒生业,业生果,故是不实。出世法不从颠倒生,故是真实。”

(3)灰山住部。(《宗轮》作鸡胤部)。所住山有石堪作灰。其执毗昙是实教,经律为权说。故引经偈云:“随宜覆身,随宜饮食,随宜住处,疾断烦恼。”

“有三衣,佛亦许。无三衣,佛亦许。”

“时食,佛亦许。非时食,佛亦许。”

“结界住,佛亦许。不结界亦许。”

“佛意但令疾断烦恼。”

二百年中,从大众部又出一部,名

(4)多闻部。其中具足诵浅深义。深义中有大乘义。《成实论》即从此部出。色香味触,实也。地水火风,假也。

(5)多闻分别部。(《宗轮》作说假部)。二百年满,外道有贼住比丘主大天出家,所度弟子依大天众出家受戒。时上座部,云“和上无戒及破戒,大众有戒则不得戒。戒从和上得。”因此诤论,大天徒众遂不见容,因移居支提山,于此山间执义又异,故有

(1)支提山部。

(2)北山部。

上座弟子部佛灭度后,迦叶以三藏付三师:以修多罗付阿难,以毗昙付富楼那,以律付优婆离。从迦叶至寐者柯,二百年已来无异部。寐者柯付迦旃延尼子。上座弟子但弘经,从富楼那稍正弘毗昙,至迦旃延大兴毗昙,谓毗昙最胜。是为萨婆多部。上座弟子部移居雪山避之。是为上座分部之始:

(1)雪山住部。(上座弟子部)

(2)萨婆多部。(《宗轮》作说一切有部。亦名说因部)三百年,从萨婆多部出一部,名

(3)可住子弟子部。(《宗轮》作犊子部)(即是旧犊子部)舍利弗释佛九分毗昙,名法相毗昙。罗睺罗弘舍利弗毗昙,可住子弘罗睺罗所说,此部复弘可住子所说也。次三百年中,可住子部嫌《舍利弗毗昙》不足,更各各造论,取经中义足之,所执异故,故成四部:

(4)法尚部。(《宗轮》尚作上)(即旧昙无德部)

(5)贤乘部。(《宗轮》乘作胄)

(6)正量弟子部。(《宗轮》作正量部)

(7)密林部。(《宗轮》作密林山部)密林地名。三百年,从萨波多部复出一部,名

(8)正地部。正地,人名,善解《四韦陀》。三百年,从正地部又出一部,名

(9)法护部。有目连弟子得罗汉,自撰为五藏,三藏如常,四咒藏,五菩萨藏。三百年中,从萨婆多部又出一部,名

(10)善岁部。善岁撰集佛语,次第相对,破外道为一类,对治众生烦恼复为一类。三百年中,从萨婆多部又出一部,名

(11)说度部。说五阴从此世度至后世,得治道乃灭。亦名说经部,谓经藏为正,馀二藏皆成经耳。

1.佛法当与佛书分开来说。

2.史的研究法可应用于佛书上,于佛法则不可能。

3.真正知道佛法的,并不看重佛书,而那些代佛书辩护的,实不知佛法为何物。

4.佛说法,实无所说,就是把佛书尽量破坏,其佛法亦无涉。

5.研究佛学史的与真个研究佛法的,地位不同,故方法亦异。

6.研究佛法的,应把自己放在佛法里面,去证会他,至于处旁观态度的研究法,只能看到佛学的表面,却永不能看到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