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十一五”回眸:四川金融改革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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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章 地方篇(10)

三是融资性担保公司监管进一步加强。指定了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监管部门,进一步明确了融资性担保机构监管工作和具体内容。全面掌握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情况,按时向省金融办上报《关于融资性担保机构运行分析情况的报告》。2010年,市金融办与人民银行内江市中心支行、内江银监分局成立联合检查组,对全市融资性担保机构及分支机构进行了全面检查,确保融资性担保机构的持续健康安全发展。截至2010年末,全市融资性担保机构注册资本金4.27亿元,在保余额为8.64亿元,较上年净增2.71亿元,增长45.7%。

(二)金融产品创新取得明显成效

1.金融产品更加丰富

金融机构在经济社会发展多元化的新形势下,结合自身功能定位和特定优势,不断开发、应用新的金融工具和产品,完善金融服务。农业银行深入基层,走村串户推广惠农卡等新产品,取得较好效果。农村信用社推出优惠汇划手续费的农民工特色服务,为外出务工农民提供了方便的结算服务。国有大型商业银行专门设立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专业部门,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多的金融产品和“一条龙”的金融服务,有力地促进了全市中小企业的发展。同时,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办生源地助学贷款、农村住房及其它消费贷款、农民工返乡创业贷款、农村青年创业贷款、农村养老保险存款等新产品,试办大型农用生产设备、林权、四荒地使用权等抵押贷款和应收账款、仓单、可转让股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等权利质押贷款和积极稳妥地开展并购贷款、贷款重组业务,有力地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发展。

2.企业直接融资工作初现成效

“十一五”期间,制定出台了《内江市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券融资辅导办法》,并向省金融办上报了《内江市2010年度重点上市培育企业名单》,为企业的发展壮大,提供了新的平台。同时,成立了企业上市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大力推进企业上市培育工作。深入重点培育企业调研,帮助企业分析市场、把握利弊,拓展思路;聘请专业机构为政府财务顾问对全市企业进行调查摸排,认真筛选了初步具有一定优势和上市潜力的重点企业进行重点扶持;组织县(区)负责人和有关企业相关人员参加企业上市培训班;聘请资本运营专家到重点企业进行现场培训服务和指导,按照“一企一策”的个性化培育方式,着力推动其规范、改制进程。“十一五”期间,全市有3户企业进入辅导期,并被纳入全省上市后备企业进行重点培育,有1户企业启动了上市程序。2009年10月8日,中国钒钛在港交所上市,标志着内江的企业上市工作实现零的突破。

(三)服务方式创新取得新进展

1.广泛开展交流合作,成功引进先进金融服务理念

2010年,内江组织市内各金融机构赴江苏省无锡市、南通市学习服务金融机构,促进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先进经验,并在学习期间与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2010年2月,内江与建设银行四川省分行、中国银行四川省分行、浦发银行成都分行、人保财险四川省分公司就金融合作事项分别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加强了地方和金融部门的交流合作。2010年5月,内江与宜宾召开金融合作座谈会,就加强两市金融合作,促进地方经济建设和辖内重点项目融资进行了深层次的洽谈,签订了《金融战略合作协议》。

2.全面推行诚信服务,金融诚信体系建设不断加快

“十一五”期间,内江组织开展了银行业金融机构诚信服务活动,每一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均签署了《内江市银行业金融机构诚信服务公约》,并向社会公众郑重承诺金融诚信服务和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险行业成立了内江市保险调解委员会,积极引导各保险公司严格遵守《自律公约》。市保险行业协会还被四川省民政厅授予“全省先进社会组织”称号。

3.引入竞争机制,金融服务质量和水平明显提高

“十一五”期间,加大了对域外金融机构的引进力度。浦发银行内江分行、宜宾市商业银行内江分行、隆昌兴隆村镇银行纷纷入驻内江,为单位和个人提供了更多的金融服务机构选择面,进一步地激活了内江金融市场,提高了全市金融机构的服务质量和水平。隆昌兴隆村镇银行自2009年开业以来,运用新的经营理念,加快发展。截至2010年末,该行各项存款余额已经达到6.53亿元,较年初净增4.12亿元,增长170.95%;各项贷款余额已达3.99亿元,较年初净增2.41亿元,增长152.53%。

二、金融风险化解有力,金融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一)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协调机制更加健全

“十一五”期间,市政府专门印发了《关于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强调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性,明确各参与单位职责分工。在原有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基础上,建立健全市级各部门与金融机构的协调机制,及时召开全市金融法治环境建设座谈会,指导辖内金融机构开展自律评估,全面、公正、客观、准确评估金融机构洗钱风险及反洗钱机制运行状况。加强金融机构与公安部门的合作,提高反洗钱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间的合作水平,初步建立起信息资源、工作成果的共享机制。同时,开展了内江市金融诚信企业评选认定工作,评选80户企业为内江市金融诚信企业。

(二)金融宣传效果明显

制定《内江市金融知识宣传普及实施方案》,在《内江日报》开办金融宣传栏目,每年开展“金融宣传月”和“内江金融教育服务日集中宣传”等金融宣传活动,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宣传金融的法律、法规和有关知识,推动金融知识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提高了社会公众的现代金融意识,推进了政府、企业和个人三个层次的信用体系建设。

(三)信贷市场培育和征信管理不断加强

“十一五”期间,出台了《内江市关于加强信贷市场培育和发展的意见》,组织市级有关经济主管部门和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联合筛选确定了100户符合信贷市场培育条件的中小企业,纳入全市第一批“中小企业成长计划”进行培育。通过培育,中小企业融资能力明显增强,形成了良好的示范效应。组织召开信贷市场培育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推进大会,启动第二批信贷市场培育工作计划,全面推动信贷市场的培育和发展。

在征信管理工作方面,督促金融机构完善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继续推进借款企业信用评级试点工作,扩大评估报告的应用;继续推进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完成了407户中小企业信息更新,金融诚信企业、企业拖欠工资、银企合作守信企业等信息被纳入征信系统。截至2010年11月底,全市完成2015户中小企业建档,取得银行授信和融资意向的中小企业142户,累计贷款金额8.3亿元。

(四)金融生态环境示范县和信用村镇、信用社区创建工作有序推进

大力推进信用村镇、信用社区创建工作,转发了《关于开展创建信用社区试点工作的通知》,对进一步搞好内江市信用社区创建工作提出了具体贯彻意见。目前全市已建成信用镇7个、信用村654个,评定信用户37.97万户。积极开展“金融生态环境示范县”创建试点工作,围绕司法环境建设、社会信用的培育、建立新型银企关系、整顿中介机构秩序等重点问题,推进县域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威远县成为全省首批5个“金融生态环境示范”之一,“金融生态环境示范县”创建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

(五)农村支付服务环境改善明显

成立了农村支付服务环境改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农村地区支付服务环境改善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具体落实。组织开展了农村地区支付环境情况调查,对全市三县两区提出了针对性的工作措施。在全市三县两区积极推进“银行卡刷卡无障碍街区活动”,广泛开展打击银行卡犯罪专项行动,重点打击恶意透支、妨害银行卡管理犯罪。

(六)金融风险化解有力

将防范和化解地方金融风险作为工作重点,常抓不懈。积极引导金融机构通过法律、舆论等各种途径,打击各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行为。针对部分企业的贷款风险,多次组织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研究处置办法,积极采取措施,在救活企业的基础上,力争实现不良贷款的化解。截至2010年末,全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余额为27.49亿元,较“十五”末下降5.48亿元;不良贷款率为10.27%,较“十五”末下降18.82个百分点。成立了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及其职责,定期召开会议,确保了全市非法集资处置工作稳妥有序。

三、金融支持灾后重建成效显著

(一)抗灾自救,维护了辖内金融秩序正常和金融稳定

2008年5月12日,汶川大地震发生后,全市立即启动了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研究部署抗震救灾有关工作。金融管理部门和金融机构坚守岗位,忠实履行各项职责,有力、有序、有效的做好各项工作。坚持风险排查不放松,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不放松,履行职责不放松,强化基础工作不放松,推动应急管理工作不放松,防止次生灾害不放松,切实保证金融系统职工和各项业务系统的安全。对因地震降为C级的金融机构营业网点进行逐一排查,及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确保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确保国家、集体财产安全、确保职工生命安全,维护了辖内金融秩序正常和金融稳定。

(二)提供优质金融服务,有力地支持了灾后重建工作

地震期间,全市及时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抗震救灾的金融政策措施,金融管理部门和金融机构坚持公休日应急值班制度,确保了各项业务和各类业务系统的正常运行。国库部门通过抗震救灾资金“绿色通道”,共拨付救灾资金4236.5万元,保障了救灾、捐款资金汇划畅通。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组织人员对受灾企业进行摸底调查,加大对抗震救灾的信贷支持力度,对19户受损企业和10户支持灾后重建企业提供了金融服务和信贷扶持。强化金融服务,做好抗震救灾信贷支持工作,开设绿色通道、特事特办,尽最大努力提高办理贷款效率,以最快速度审批发放抗震救灾贷款。据统计,全市累计投放各类抗震救灾信贷资金2亿多元,有效支持了地方抗震救灾工作。

四、政银企协作进一步加强,区域金融与经济协调发展

(一)强化目标管理,有效信贷投放不断增加

制定《内江市银行业金融机构考核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了银行业金融机构目标考核工作机制。结合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实际情况,对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当年的目标任务进行分解下达,签订目标责任书。每月定时收集、汇总、整理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并进行认真分析。及时收集、整理金融机构的工作情况,定期编制《内江市银行业金融机构运行情况快报》和《内江金融工作动态》,掌握金融工作的第一手资料。强化日常性的监督检查,提高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积极性,促进全市有效信贷投放不断增加。

(二)搭建银企对接平台,银企对接效果明显

1.金融机构参与重点项目建设战略全面推进

进一步完善了政、银、企合作工作机制,促使政、银、企合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长效化。积极引导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主动参与和着力支持全市重点项目建设,最大限度地满足重点项目信贷资金的有效需求,有力地推动了全市重点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为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编制了《内江市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政策及产品简介》,收集了包括重点项目、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民科企业融资需求情况及银行信贷产品简介、银行网点、信贷办理流程、手续等信息,并有效解决了银企在融资信息上不对称的难题,促进银企信息对接。

2.银、企贷款项目对接工作流程更加规范

为便于项目对接的申报和汇总,市政府金融办制定了《银企对接―基建、技改贷款项目申报表》、《银企对接-基建、技改贷款项目推荐汇总表》、《银企对接―流动资金贷款项目申报表》、《银企对接-流动资金贷款项目推荐汇总表》,作为项目对接的统一表格。要求各县(区)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落实专人,及时将《申报表》下发到企业,督促有贷款需求的企业认真填报《申报表》,并在审核企业《申报表》的基础上填报《推荐汇总表》,连同企业填报的《申报表》一并由市政府金融办分发到有关金融机构,这一流程的规范,极大的提高了银、企对接的工作效率。

3.银企项目对接工作模式更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为强化政银企互动沟通,提高银企项目对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将集中项目对接改为分县(区)和以市级银行业机构为单位,分行(社)开展项目对接。各县(区)长、承办行市分行行长、相关部门及县区支行行长,涉及项目企业负责人等,对拟对接的项目逐一分析,对项目对接中存在的问题达成解决方案,并落实责任部门每年向各县(区)政府、市级有关部门、银行业金融机构收集银企对接项目,整理后推荐给银行业金融机构,并跟踪对接项目的贷款落实情况,有效促进了银、企的对接和交流,增强了金融服务经济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