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成功励志感悟友情——不求回报的85个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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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 纪念

◆文/纪良天

车开得越来越远。阿二在越来越远处向我挥手,我也伸出僵硬的手向他挥动。此时我才知道我不仅在向一个童年的伙伴挥手,还在向一段单纯的岁月挥手。

我小的时候有一个伙伴,叫阿二。现在回想,我俩以前还真野。具体的表现是我们俩经常以色狼的姿态去对待(或者说是调戏)邻居福和叔家的比我们大好几岁的女儿。她一哭,我们俩撒、丫子就跑,等她爸爸拿着木棍赶到“作案现场”的时候,早已不见了我和阿二的踪迹。

我和阿二的认识颇为有趣。6岁时,我家从乡村搬到位于小镇南边的粮所。说是在镇上,其实粮所比乡村还偏僻。一天傍晚,我发现小路上蹲着一个与我年龄相仿的男孩儿。颧骨高得直往眉毛冲去,一个光头就像刚炒过菜的锅一样又圆又光滑,长相实在让人不敢恭维。我“欣赏”了他一会儿,他就立起比我高出半个头的身子来,瞪着眼,怒道:“看什么,想干架是不是?”于是,我们俩就扭打在一起。后来发展到拧着对方的衣服摔跤,这场架直打到彼此都精疲力竭为止。望着各自脸上万紫千红却仍然下牙咬上牙的狼狈模样,我和他不约而同地大笑。

“我叫小天。”

“我叫阿二。”

“以后一起玩如何?”

“好啊!”

阿二告诉我他在这里是为了等他在小镇上卖菜的妈妈。真是不打不相识,接着我们就抱怨刚才忘了怎样打对方,很多劲都还没有使到位,否则这场架的结果就不是平手了。我和阿二大有相见恨晚的感慨。

我们也就成了朋友。这里的“朋友”和前面的“伙伴”之前我没有加上什么美好的形容词,是因为我认为小时候这样一份难得的友情,实在不该以任何唯美来加冕,如果那样,无疑是一种亵渎。

从此,我和阿二一起上山下海,捕鱼摸虾,窃蛋偷瓜,还包括前面讲到在光天。化日之下捉弄女娃。两人坏事做尽,可谓丧尽天良了。在那么大的时候,我们以我们单纯圆亮而又懵懂好奇的目光去观察周围的一切,以我们矮小的身躯去找寻属于我们的无忧无虑无拘无束的喜悦。

那时还小,经常被一些所谓江湖上的“名人轶事”感动。于是乎,我和阿二就像英雄一样地结义:两人并肩跪在地上,身前放两碗水,以水代酒,学着大人腔道:“我和阿二(小天)愿就此结为兄弟,虽不能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然后,双手端起身前的那一大碗喝下去足以让我们三天三夜拉肚子的非开水,仰起头,一饮而尽。由于那里偏僻,所以我们俩每次都能喝到纯度很高的非开水。等下次在兴头上的时候便会再结义一次(或者再拉三天三夜的肚子),事实也说明,玩得起劲、结为把兄弟、拉肚子这三者间的次数是成正比的。都结为把兄弟了,因此所做的那些丧尽天良的事也就顺理成章地成为了我们为兄弟出生入死、两肋插刀的证明了。

尽管日常行为准则如此一致,但我和阿二还是有很多不同之处。在长相上,我顶多算是黑得七零八落,而阿二则当之无愧黑得乱七八糟的;四肢发达的人头脑往往简单,因此,在智商上,我觉得我聪明他笨。这种感觉尤其在我把1+2×3说是7,而他却说9时更为强烈。

阿二总是很后悔那天他等妈妈回家,我也觉得这样太有失男子气概。这事简直成了阿二人生当中的一大污点,他每次都会搔着头皮表示无辜,并随即发誓以后不会再犯此类错误。真是谢天谢地,阿二还不知道我每天早上都要妈妈抱着才肯起床。

在无知且无智的年龄,我和阿二便生活在这样单纯的感情里。

小镇上有一个很大的露天电影院(因为是东澳镇,所以被冠以“东澳影剧院”之名)。每天晚上放映的两部电影很受小镇上人们的欢迎。我和阿二是那里的常客,也就在那里认识了很多英雄人物。我们当然只能看懂动作而无法听懂语言,不过,可以这样区分诸多英雄:打仗的,就是我军聪明绝顶并胜利,敌军愚蠢至极并失败;周星驰会使人笑得涕泪横飞,李连杰打得乾坤颠倒,周润发杀得天翻地覆,刘德华则兼备前面三者并复加一份惊天地、泣鬼神的亲吻缠绵。

父母们是不允许我们晚上出去的。但幸亏我和阿二的暗号灵活。有时我先借口出去大便,然后跑到阿二家外面学猫叫,阿二心领神会地出来小便,两人便会合了。会合后,像一对偷情的男女一样欣喜地朝电影院狂奔而去……

小孩看电影每人得交1角钱的进场费。我今天付,他明天付。我俩从来都不会各付各的,因为那样显得很没义气。而这两角钱是我们早餐饥肠饿肚的所剩,两人都没进场费的那天,就想些旁门左道的法子。譬如,紧跟在某个大人身后一起进场,暂时认人作父。也不知多少人暂时成了我们的“爸爸”。

两部电影放映完毕后,人们纷纷散场。顿时,夜幕里小镇上的空气像打了呵欠一样,显得昏昏欲睡,只有狗儿们不甘寂寞地汪汪乱叫。但这丝毫没有影响我和阿二的兴致。在回来的路上,我们激烈地讨论:李连杰饰演的黄飞鸿是否可以用他的“佛山无影脚”将白莲教的圣姑圣母踢得更远些;周润发饰演的职业杀手怎么就不懂得勤俭节约,每次都要浪费那么多发子弹去干掉一个人,子弹用光后,落得头也不回地被人追着屁股打;刘德华演的那个年轻人就更让人摸不着边了,一枪毙了大坏蛋之后,他兴奋地当众耍了一会儿绝活,这是可以理解的,不过后来他竟好端端地把自己也给枪毙了,这就怎么也说不过去了。自杀是有的,不是有我军攻克日本鬼子的堡垒时,那日本军官打坐在地,头绑白布,双手握着一把不像是用来切菜的刀,然后白刀子进红刀子出吗?再然后他的表情纠结僵化,头一垂,就此玩儿完。不过,皆大欢喜之后还要自寻短见,这显然是史无前例。阿二表示不解地向我请教,我想了一会儿,对此的回答是:此人兴奋过度导致擦枪走火,纯属意外事故。阿二连连点头。

在浑浊的电影内外,我和阿二便如此单纯地活着。

看了电影,我们第二天上学就可能迟到。

阿二发誓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这就是因为他在语文课本上发现在“好好学习,天天向上”这一行字的下方有一幅解放军的图画。他满心以为想当一名解放军,首先得“好好学习,天天向上”。阿二的梦想便是当一名人民解放军。我当时无法理解和我同桌的阿二会有这个梦想,就像我无法知道在我刚知道地球是圆的时候,我就想着以后长大了要去环游世界一样。然而,我也不想知道,这和我只知道自己喜欢吃炒鸡蛋,却不曾认真地想过我为何爱吃炒鸡蛋的道理是一样的。

我们单纯的梦从不考虑梦想的代价。

我们梦想的时候,童年的岁月就像冬天的太阳一样迟缓地升起并安静地降落,跟随着日历的脚步悄悄地翻过。也正像365页的日历一样显得厚重又缺乏耐人寻味的内容。

我和阿二从学前班升到了一年级,接着是二、三、四、五、六年级。以往我总觉得日历一天翻一页太慢,此时我却惊觉我们在一起的时间已快足够翻完七本日历了。时间总是喜欢悄无声息地流逝,在我们都曾置身过的回首不及的每个角落。

我们这时候很勤于上学。阿二喜欢的是班上同学们琅琅的读书声,并且有一个是他自己的。阿二还说背着书包走起路来很神气,大有解放军的味道。我则对学校的圆形大操场情有独钟,而且每当背起书包的时候很像是装满盘缠马上要去环游世界一样,并每天都拖阿二来陪我一起环游操场一周。这是为以后的环游世界打下必要的经验基础。

我们就这样在成长中梦想,在梦想中成长。

据说,调皮好动的小孩会长得很快。这个说法在我和阿二的身上得到验证。此时,我和阿二已经很高了。尤其是阿二,不知遗传了他父母的哪些基因,简直比牛还牛。此时,我们13岁。又据说,这是一个起步追逐梦想的年龄。

终于有一天,阿二兴高采烈地跑来对我说,他爸爸知道他想当解放军,于是决定带他去军营参军。明天就启程哈哈哈终于可以当解放军拿枪穿军服打敌人喽。阿二一口气喷出了这些话,上气不接下气地鼓动着颧骨,双眼放出快乐的光芒。我纳闷地琢磨着在上一段我不是才说这是一个起步追逐梦想的年龄吗?怎么我才走几步你小子就到达终点啦?再说这事又没什么近路可抄,不公平,亏我平时积累了那么多的经验基础,竞不及你快,你小子和第几宇宙同速呀你。

我那愤愤不平的火苗马上就被阿二兴奋的洪水扑灭了,唯有他拍手庆贺,我心里滋生的酸味不断蔓延……

“这么说你以后不能再上学喽?”

“是啊,军人都不上学的,他们只在战场上战斗!”

其实我是想问:“这么说我们以后不能再在一起玩喽?”但我不敢。

接着我们就讨论诸如军人怎样拿枪,他们看不看电影,喜不喜欢吃炒鸡蛋等问题。

分别那天的情景我至今记得。

这天夜里我辗转反侧,无法安眠,不知道都在想些什么。某个时候我胡思乱想:阿二今夜是不是睡得特香,希望他那惊世骇俗的呼噜声不要造成太大的轰动……

明天很快就到来了,我还抱着棉被趴在床上做梦。梦里妈妈拿着木棍就要抽我的屁股,在她还没打的时候,我就感觉到了屁股的疼痛。我惊醒过来,一身冷汗,原来是上午的阳光正晒在屁股上,股油都要榨出来了。明天已经到过头了。我匆匆洗漱,便向阿二家跑去。因为阿二说过要我早上去送他。就好像一个英雄要走必有另一个英雄相送。

临别总要有所表示。阿二送给了我他捏的泥菩萨。以往我捏的泥菩萨总是手工粗糙,比他的差,因此他的这个泥菩萨我是垂涎已久了;我送给了他我长年戴在脖子上的平安符。将来他行军打仗,显然比我更需要平安符,再说了,来而不往非礼嘛。

那天的阿二非常兴奋。

既然阿二没有太多的关于离别的失落,我也不应有更多的关于离别的伤心。我深信我们俩都是属于那种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的人物。

直到手扶车开动的刹那,伴着嘟嘟的声音我的泪水才开始在眼眶里打转。我强忍着不让它们蹿出来,因为如果不慎落下一滴,不仅有损我的颜面,而且会被好兄弟看扁。

车开得越来越远。阿二在越来越远处向我挥手,我也伸出僵硬的手向他挥动。此时我才知道我不仅在向一个童年的伙伴挥手,还在向一段单纯的岁月挥手。因为没有了阿二,那段岁月就失去了证明的过程。终于,泪水不甘寂寞地夺眶而出……

没有了阿二的日子里,我很努力地学习。因为我觉得我的这个梦想不比阿二的梦想那样,实现的过程附带有很大的突然性。所以,我只能继续“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并每天都习惯性地环游操场一周。

阿二那身穿军装、戴军帽、手持机枪的形象也经常在我脑海里浮现,真乃帅气无比。

渐渐地,我不再单纯。我只知道天底下只有白痴的人,却没有白吃的午餐,更不可能有这么便宜的事。后来,我才知道:原来因为阿二家太穷,付不起阿二三兄妹的学费(阿二有一个哥哥和妹妹。然而,阿二的哥哥已是高三,即将考大学,阿二的妹妹又到了该上学的年龄,对于小妹上学的意义,阿二他是这样诠释的:女孩子家没上过学校,将来找不到有钱的婆家),两夫妻经过秘密的磋商,权衡轻重后,只好忍痛割爱,断送阿二的学业。这一“割”,深中见骨。后来似乎觉得只是断送还不过瘾,便又暗中商量着是否可以让阿二跟他爸爸出外打工赚钱以贴补家用。最后终于通过了由阿二他爸以带阿二去参军为借口,转而把阿二带去钛厂打工的决议。这一场蓄谋已久的骗局是在阿二毫不知情的情况下静悄悄地上演的。而阿二,则成了这场穷病当中的最大最无辜的受害者。

单纯而愤怒的我该去骂谁?我不知道,我只知道阿二从此早早地与辛苦联系在了一起。在阿二的耳朵里不再是班上同学们琅琅的读书声,而是钛地上流转器发出来的“呜呜”声;在阿二的眼睛里不再是明亮的教室和玻璃窗,取而代之的是白而无垠的失了营养的土地!当满心欢喜而去的阿二看了这些,他会怎样?他会怎样地挣扎与反抗?欺骗和辛苦对年少的阿二是怎样的打击?我不敢想象。原来,13岁是一个起步追逐梦想的年龄,但是当厄运降临到我们头上的时候,赤手空拳的我们只有乖乖地承受。

阿二他妈在与别人闲聊的时候,我躲在一旁偷听。原来阿二刚去的时候每天都哭,现在已经不哭了,已经开始愿意干活了。干活?阿二干得了钛地上的什么活?我泪流满面地想。

此时在我脑海里浮现的阿二已不再是先前的那样了,而是:阿二在白而无垠的失了营养的土地上铲着土,火辣辣的太阳恶狠狠地晒在他的背脊上,阿二汗流浃背……

不久后,我家搬离了粮所,到了镇中心。而粮所,依旧那么偏僻和贫穷。

在阿二家,阿二的哥哥在上大学,阿二和他爸都在外地打工,家里就只剩下母亲和妹妹,没有了阿二在这里,我毫不留恋。我开始不愿想起阿二,不愿想起这里。等我被寂寞与无聊憋得喘不过气来的时候,我才有了去粮所看看的冲动,不过这已是五年后的事了。

在那里,我放肆地追忆以前的时光。

粮所的一草一木都没有太多的变化。只是以前为我和阿二结义作证的那两棵大树,其中一棵被砍去了。搬走了几家,又搬来了几家。以前被我和阿二认定了会被台风吹倒的白漆瓦房竟还死皮赖脸地蹲在那里——事物还不曾改变很多,人呢?

我还惊奇地发现曾被我和阿二捉弄过的福和叔的女儿竟嫁人了,最不可思议的是还生了孩子,并且谦虚地继承了她爸妈的优良传统,生孩子就像母鸡下蛋一样地简练,已有三个女孩儿在账,肚子里还怀着一个。她和丈夫的目的是生出男孩子来以延续男方祖宗的香火,避免“绝后”。我想这一段或许可以用来回答上一段提出来的问题了吧。

至于我和阿二,肯定都变了不少,至少不会像以前那样逢在兴头上便与人结义,但若是把对方当做参照物的话,或许还能看到许多不变的东西——我想他还是黑得乱七八糟,我顶多黑得七零八落的吧。

这样便很好了。

【后记】

从我向阿二挥手到写完上面的文字,一共过去了五年。都说流年似水,这里的水是江水、河水还是我们的泪水?

去年春节前夕,我在小镇上的供销社里见到了曾经与我一起“出生人死”的阿二。他是来供销社办年货的。我们沉默了一会儿,说不出话。我知道至善至美的友情最美的部分就是这段沉默。接着我们就不约而同地微笑,把笑笑完了之后就彼此寒暄起来。五年的时间可以改变的就是能让以前看是最自然的动作机械起来。因为际遇已有了差异,所以寒暄便成了我们直线话题的唯一交点——懂得了寒暄就说明了我们都不像以前那样了,不像以前那样也就说明了我们都长大了——尽管我们所追逐的梦想仍旧没有一丝线索的痕迹,仍旧遥遥无期。

阿二为了生活在社会上辛苦地打滚,我为了试卷上的分数和别人的期待在校园里拼命地“厮杀”。致使五年过后,我多了一副眼镜,他添了一头枯黄的头发。其实,生活也就像一碗白开水,既然我们双手端起一饮而尽了,那么我们所能做的只是默默地忍受漫长的拉肚子的苦楚。

不过,能够再见到阿二,我还是很庆幸。从阿二的眼里我还能寻到温暖的港湾,在那里可以读出阿二对生活的坚强。是否他还爱看电影?他从没放弃过“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他的梦想依旧如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