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国富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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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6章 论国家的收入(12)

其实,国家还可以采取以下方式保证人们接受到基础教育,那就是:一、为那些学习成绩优秀的儿童设立小奖励或小荣誉奖章,鼓励他们好好接受教育;二、规定所有人在加入某种同业组织之前、在自治村落或自治市从事某项工作之前,都必须接受国家的考试或检测。在希腊、罗马各共和国,它们就是采用这种方法来保持全体人民的尚武精神,强制他们接受军事和体操训练的。当时,各共和国为了便利人民学习和训练,都提供了学习和训练的场所,并授予一些教师在这种场所教授的特权。但是,这些教师的薪酬并不是由国家负担,他们也没有任何排他的垄断权。他们的所有薪酬,都由学生的学费构成。并且,与接受私人老师教授的市民相比,在公立体育馆学习的市民,并没有什么法律上的优越性,只有前者也学得一样好。当时,各共和国为了鼓励市民好好学习,为成绩特别优异的学生提供了小奖励或小荣誉奖章。例如,在奥林匹克运动会或地峡运动会或纳米安运动会上,不仅那些获得奖励的人自己,就连整个家族的人都会感到很光荣。另外,所有共和国的市民,一经召集都必须在共和国军队中服务一定的年限。为了完成军队服务的工作,所有市民都被强制进行军事和体操训练。

政府需要费大力气来维持治安和军事训练,否则大多数人民的尚武精神就会逐渐衰退。在近代欧洲,这种情况时常发生。然而,无论哪个社会的治安维持,都需要依靠大多数人民充满活力的尚武精神。在近代,虽然仅有尚武精神而没有精练的常备军并不能够保障社会的安定,但是如果人们都具有军人精神的话,那么社会所需要的常备军也就不会那么多了。并且,对于那些担心常备军会危害自由的人来说,他们的担心也就可以减少了。总之,在外敌入侵时,人民的尚武和军人精神能够促进常备军的行动;而在常备军违反宪法发生叛乱时,人民的尚武和军人精神也能够很好阻止不良后果的发生。

与近代的民兵制度相比,在保持大多数人的尚武精神方面,希腊和罗马时期的制度似乎更为有效。在希腊和罗马时期,上述制度一经确立就非常有活力地继续进行下去,几乎不需要政府太多的关注。而在近代,由于民兵制度的规则非常复杂,政府需要不断地加以关注。并且,一旦政府不注意的话,这些规则就会被人们忽略,直至被抛弃。还有一点不同的是,在古代,上述制度对人们的影响更为普遍,几乎所有人都会使用武器;而在近代,除了瑞士外,其他国家的民兵教育都只针对一小部分人民。我们说,一个不能保持甚至无法保护自己的人是懦弱的,他缺少人性中最重要的精神。这种精神上的残缺比身体上的残缺更叫人痛苦。我们知道,痛由心生,身体上的残缺所带来的痛苦要小一些,然而精神上的残缺所带来的痛苦要大得多。因此,即使社会的发展已不需要人民的尚武精神了,但为了防止上述精神上的残缺在人民之间蔓延,政府仍然应当切实地关注人们精神上的教育。虽然这种残缺和一些令人讨厌的疾病一样不会致人死亡或危险,然而政府还是应当注意防止这种情绪的蔓延,即使这种注意没有带来别的利益。

同样,当文明社会的所有底层人民失去理解力而变得愚昧无知时,他其实比懦弱者更可耻。因为,那更是人性中重要部分的缺失。因此,虽然保证底层人民接受教育,国家得不到任何利益,但国家仍然应当关注这种教育,使底层人民摆脱无教育的状态。实际上,人民接受了教育之后,国家最终还是会受益的。

这是因为,无知的国民常常因为狂热的迷信而引起可怕的骚乱。当底层人民接受的教育越多,他们就越不会受到狂热和迷信的影响。与没有知识的人相比,有知识的人常常更懂得礼节、更遵守秩序。因为有知识的人总是觉得自己的人格更高尚,他们更容易获得法律的认可,以及长者的尊敬,因此他们自己也就更加尊敬那些长者。对于利己者的煽动,他们也能看得更透彻,于是,那些反对政府的放肆言论也不能蛊惑他们。因此,对国家来说,自由政府的安全,就是极大地依赖人民对政府行动的善良意见。人民不轻率、不任性地批判政府,对政府来说当然是一件幸事。

第三项各年龄人民的教育经费

一般来说,针对各年龄人民的教育,基本上是宗教教育。这种教育的目的是让来世人们的生活更好、世界更好,而不仅仅是为了使人们成为一个优秀公民而已。和其他普通教师一样,这种教育中教师的生活费,或者由听讲人自愿负担,或者由经国家法律认可的某些收入来支付,例如地产、什一税、土地税、薪水等。然而,这种教育中老师的努力、热心和勤勉,比一般的老师要大得多。

因此,新教的教师们在攻击古老的旧体制时,常常有一些优势。这是因为,旧教牧师依赖国家收入的薪俸,常常不怎么关注大多数人民的信仰和皈依的维持,甚至懒得都不愿意保护自己的教会。由捐赠财产成立的古老国教中的牧师,一方面往往都是一些博学儒雅之人,具有绅士或者类似的品质;另一方面,他们容易丧失这些感化底层人民的品质。这些品质无论好坏,恐怕都是他们的宗教称为国教的主要原因。于是,当这些牧师遇到那些勇敢但可能无知的新信徒的疯狂攻击时,就犹如亚洲南部懒惰、无忧的国民遇到北方活泼、强健的鞑靼人的侵略一样,完全不能自卫。这时,他们常常采取的一种手段,就是向行政长官申诉,声称新教教徒扰乱治安,应当对其进行迫害或消灭。例如,罗马天主教教士迫害新教徒,采取的就是这种方法;英格兰教会迫害非国教派,也采取了这种方法。实际上,那些被认为是国教而安静地度过了一两个世纪的宗教,一遇到新宗教对其攻击而自己无力反击时,都请求政府援助。在新教与国教的对抗之中,虽然国教可能在学问方面的确比新教要强;但新教更善于笼络和收买人心,采取各种手段拉拢很多新教徒入教。而在英国,那些拥有巨额捐赠财产的国教教会的牧师们,早已不会这些手段了。目前来说,只有反对国教派和美以美派的教徒还保持着这些笼络人心的手段。很多地方的反对国教派,它的牧师依靠自由捐赠、信托权利和其他违法行为,获得了独立的生活资料。因此,牧师们的热情和活力也不断下降,他们中有很多人成为了非常有学问和高尚的人,而不再是令众人尊敬的传道者。所以,就目前来说,那些在学问方面劣于反对国教派的美以美派教徒是最得人心的了。

罗马教会的下级牧师,出于对自己利益的考虑,比所有古老的耶稣教会的牧师都更加勤勉和热心。在很多教区,牧师的大部分生活资料都来源于人民的自愿贡献,另外,他们又从人们的秘密忏悔中增加了很多收入。托钵教团就是如此。他们就像急速行军的军队那样,如果不去掠夺,就不能获得生活资料。一般来说,教区牧师的收入,一部分来自薪俸,一部分来自学生交的学费。因此,教师们的勤勉和名誉与自己的收入的多少有很大关系。托钵教团中也有依靠勤勉获得全部生活资料的教师,他们需要尽量拉拢普通民众皈依教派。例如,马基弗利尔的描述中曾谈到,在十三世纪和十四世纪,人民对天主教教会的信仰和皈依日益衰落,正是圣多米尼克和圣弗兰西斯两大托钵教团的设立恢复了那种信仰的活力。而罗马天主教各国,则全是依靠修道僧和贫苦的教区牧师来维持这种皈依精神的。那些教会的大人物,虽然拥有绅士的品质和学者的才能,并且非常关注下级牧师的秩序和纪律,但他们却不怎么关心人民的教育和皈依精神的维持。

目前有一位最著名的学者,他既是哲学家,又是历史学家。他曾说:“一、国家大多数的技术和行业在促进社会利益的同时,也会对某些人有好处。因此,在技术刚刚传入的时候,国家需要制定一些法律加以规范。其他时候,就应当由该行业自由发展,并且将其交给那些能从它收获好处的人经营。例如,当工艺制造者发现顾客的光临能够增加自己的利润时,他们就会更加勤劳,不断提高自己的熟练程度。除非没有一些意外的干涉,否则,无论什么时候,市场上的商品供给和需求都会保持着适当的比例。二、有些行业虽然对国家有用,却对个人没有什么好处。例如,对于财政、海军还有政治这类行业的从业人员,最高权力者一般都会给予不同的待遇。它以国家奖励来维持这些人的生活;同时最高权利者为了防止他们懈怠,会对那种职业给予特别的荣誉或者制定严格的升、降级制度。一开始,我们也许会认为,与律师和医师一样,牧师和教士属于上述第一种职业,他们可以从那些信仰教义并从其精神上的服务和帮助得到利益的人们那里获得奖励。这也是他们勤勉的强大动力。并且随着实践、研究的不断增加,他们笼络人心的技巧和支配人民思想的智慧也在不断增长。但仔细考虑,我们就会发现,所有贤明的立法者就是要防止牧师们这种利己的考虑。除了真正的宗教,其他所有宗教都会不自觉地将迷信、愚昧和幻想渗透到宗教里面去,因而害处极大。各宗教的从业人员为了使自己的形象在信徒眼中更神圣,总是贬低其他宗教如何蛮横,努力制作各种新奇的事情来树立听众的信心;但他们并不关注教义中所含的真理、道德和礼节。反国教徒们为了吸引人民,常常运用各种手段通过集会来煽动人民大众的情绪,骗取人们的信任。

于是,政府就会发现,表面上不为教士提供薪俸好像是一种节省,实际上付出的代价却更大。政府为了和‘心灵指导者’们形成最有利、合适的关系,只好向他们提供固定的薪俸,从而使他们变得懒惰,不再从事过多的活动。从以上可以看出,宗教牧师的固定薪俸制度(独立扶养制度),最开始是为了宗教的利益,但后来证明实际上是为了政治上的目的。”

制度的制定者总是很少考虑制度当中的利弊关系,例如牧师、教士的独立扶养制度。政治上的争论总是和宗教的争论有很大的联系。宗教上争论激烈的时候,也是政治上斗争激烈的时候。在这个时候,各政治党派都会发觉自己与某一教派利益是一致的,采纳那一教派的教义之后他们就可以成为同盟。如果某一特定教派正好站在胜利的政党那一边,那么它当然可以享受到同盟者的胜利。一般来说,作为胜利党的同盟,依靠胜利党的帮助和保护,它能很快地压制所有敌对的教派。因为这些敌对教派,一般都是胜利党的政敌的同盟,从而也就是胜利党的敌人了。可以说,这些胜利党的同盟者———特定教派的教士,取得了最完全的胜利,他们不仅可以支配大多数人民,而且他们支配大多数人民的这种势力和权威,使得同盟党的领袖和政府都会尊重他们的意见。而他们要求政府做的第一件事,就是镇压和打倒所有的敌对教派。一方面,因为他们对政治上的胜利有所贡献,因此想要分享一些胜利品;另一方面,他们已经厌倦了通过迎合民众的心理来换取生活资料的生活。因此,他们要求政府做的第二件事,就是给予他们独立的扶养。这个要求的提出,完全是为了他们自己的安逸打算,并没有考虑将来会对教会的势力和权威造成什么样的影响。而对政府来说,答应这个要求,就相当于把自己取得并归自己保留的东西分给别人。

因此,政府也不会立即答应这种要求。但是,在各种因素的影响和考虑自己的利益之后,政府还是会屈服,并最终推三阻四地答应他们。

试想,如果政治斗争不需要宗教的援助,胜利党胜利时没有接受过任何教派的教义,那么这个政党将会一视同仁地对待所有不同的教派,并让人民自己选择合适的宗教和牧师。那么,这种状态下,社会上就会不断涌现出各种不同的教派。各种不同意见的人都可以自成一个小教派,或者拥有自己的特殊教义。这种情况下,教师要想保持现有的教徒或者增加教徒的数目,必定要花费一番工夫并且使用所有的笼络人心的手段。而其他教师也会深有同感,从而人人都下大工夫,并使用各种手段。于是,最后没有一个教师能够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