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灵魂的最高处:亚瑟·本森哲思随笔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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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读书和写信是一种享受(2)

原来,老人此前一直生活在一个安静的小地方,在那里他度过了自己的大半生。一年前,老人得知自己身患重病,活不了多久了。他的身体非常虚弱,但他还是微笑着面对这一切,他想着曾经的过往,为自己在大半生中所提供的平凡服务而感到骄傲。当他在思考这些问题的时候,有一个脸上闪着奇异光芒的年轻人来到了他的身边。原来他是一位天使,他问老人还有什么心愿。老人说:“我在等待着上天的到来,我已经为他服务这么久了,他应该能让我看到天堂的荣光吧。”可是,天使却很严肃地看着他说:“不!你并没有努力去看到他所创造的这个美丽世界,所以你也别期望能在别的地方看到。”说完,天使就离开了。老牧师的骄傲在一时之间全部崩塌。于是,他开始振作起来,他辞去了自己的工作,决定用自己不多的积蓄去感受一下这个美丽的世界。现在,他正走在一个美丽的旅程中。

坎特伯雷大主教在100年前,每天大概要写6封信,也许数目会有所浮动。而现在,有一个秘书专门负责这些信件,每天大概有40~50封左右,常年如此。通信的便利有好坏两面。就像我父亲所说过的:“按时回信是一个‘法则’,我们必须是上天的名义遵循。”而随着人们越来越强的流动性,相互之间的拜访也越来越多,见到彼此的机会也增加了,因此,曾经那种休闲的写信方式,几乎快要绝迹了。大家从当代的自传中就能看出端倪。如今往来的信件愈发趋于商业化,针对性也更强了。曾经,书信往来需要花费高昂的成本,因此在那个时代人们之间的书信往来并不多,书信的内容涵盖了许多现在人们所谈及的话题,最多的则是好友之间思想或见闻的交流。在巴尔斯顿博士担任伊顿校长之时,他曾对那些想请假的学生们说,只有写一封信或者亲自说明才有可能得到批准,他表示电报的速度太快了。对速度的追求,如今已经成了时代的显著标志。如果有人阅读了斯坦利所写的《阿诺德的一生》,就会发现他和阿诺德一样,也是大忙人,学校的工作,要读的书籍,还要设法回复大量收到的信件。 不过,还是会有一些闲客喜欢静静地待着去体会语言的乐趣,他们的回信采用了古代幽默与娱乐的手法,充满了文学意味。可是,当诸如兰姆、拜伦、菲茨杰拉德或是罗斯金等人的信件被人们阅读时,就会发觉,当代的快节奏生活已经将往昔信笺中所散播出的艺术美感完全扼杀了。消失不见的不仅仅是语言的品位,更是那种为了想要被出版而去用心考量的想法。如今,没有几个人还会在写信的时候像J.A.西蒙德斯一样,用笔记本复刻下信中的每一个字,然后对信中的内容细细推敲与扩充。对于一个忙碌的人来说,有时写信的确会使人感到烦躁。有一位很有威望的教会权贵总会收到非常多的信件,因此他在每次坐船旅行之时都会带上部分信件。但是用来放置信件的皮箱偶尔会丢失,于是有些人在言语间认为他是有意而为的。还有人说曾亲眼看见他在汽船的护栏边把信件往大海里扔。后来,他在报纸上发布了一则通告,声称自己那个装满信件的包不幸遗失了,他希望那些没有收到回复的人们能够再次与他联系,他将感激不尽。此人幽默地笑着说:“那些丢失的信件在那时自然都会得到回答。”

我对于写信和回信有着自己的一点看法。我时不时也会有一些需要回复的信件,我与几家机构之间存在着大量工作上的联系;此外,我还会收到亲人、朋友和曾经的学生们的来信;最后,我还会收到全世界各地不同地方的读者寄来的信件,大部分的内容都是对我作品的探讨。因此,我在写信上也耗费了大量时间,对我来说,想要悠闲自在地完成一封回信是极为奢侈的一件事情。实际上,我对写信并不感到厌烦,可是,每天面对着大量信件,不由得会感到迷茫,想要静心去回复的时间都没有了。我一直坚持一个原则:有信必回,并且还要有礼节。这句话可能显得过于高尚了。如果我在酒店或者铁路边遇到一位陌生人很有礼貌地跟我讲话,抑或他只是沉默地递给我一封信就走,我都会视同一律。在陌生人寄来的信件中,总是充斥着各种有趣、友善与美好,有时还有感人至深甚至悲情的故事。我从一些作家对我所说的经历与趣事中,感受了很多与以往不同的惊喜,仿佛在对生活与生活思考中,又有一扇新的大门向我敞开。我还会收到他们的提问,希望能从我这里得到合理的解释。此外,我偶尔也会收到一些批判的信件,里面充满了争议与严厉的批评,当然,还会有失礼而粗鲁的信件,尽管他们都是出于善意。还有一些很有趣的读者,寄信过来提出想要一些复印本的要求。作家去找裁缝或是鞋匠不会只是为了一件外套或一双靴子的,他们只是恰好喜欢那家店的商品和风格而已。有很多人都会想当然地认为,作者手上肯定有不少自己的书,于是想让这些书也能流通一下!就出现了许多恳求的信件。现在对于这些信件,我几乎都会狠心不再回复了,理由很简单:通过深入研究,我发现有许多信件中所说的内容并不完全属实,不少真相都被遮掩起来了。而那些从事文学创作的作者们,大部分时间都得靠着自己一个个辛苦码字,才能赚取微薄的收入。

爱德华·菲茨杰拉德曾坚信一点,就是回复信件的标准必须根据来信的长度来决定,并且每段话都要对应来信的内容。关于这点,我无法苟同。每个人都不该去承受在执行此项原则时所产生的困难。有许多长篇幅的信件,只需要很简短的回答,反过来也是一样。尽管我觉得自己没有必须做到有问必答的义务,但实际上我的确是这样做的,对于我来说,这只是一种最基本的礼节罢了。不过,若是需要将大量时间耗费在这上面,那就太没必要了。

不过以上这些情况往往会造成这些局面,本来想悠闲自在地给朋友们写的信,都被扔在一边。没办法,有时我只得请上一位速记员,将回信内容口述出来。倘若这是一封纯属私人的信件,我会等信件完成后再写上他的名字,这样别人就无法分辨收信人是谁了。信件对于我来说,是没有隐私感可言的,我并不介意他人阅读我收到的或者是回复的所有信件。

我认为评价一封信好坏的标准其实很简单。当收信人在阅读一封信时仿佛能听到对方在和你说话一样,那这就算得上是一封好信。不过,这并不是一封好信的唯一原因,毕竟大脑要比笔头转得快得多。不过,在一封信中是否能体现出写信者的品格,这无疑是最重要的一项标准。有些心智活跃、言语犀利的人,写出的信件却很没趣,而有些却恰好相反。有史以来我读过最有趣的一封信件,是来自于一位年老的苏格兰法警。他总是会将最有意思的幽默点缀镶嵌进他所写的任何信件中,可是在当面谈话时,他却极其局促和腼腆。此外,还有一些人最擅长将最为明显的特点用最简洁的语言表达出来。

我认为,人们写信时的字迹往往都能被辨认出来,尽管曾经那种优雅的书写方式已经很少了。不过最令人费解的是,有很多人在书写正文内容时非常工整清晰,但在写地址的时候却开始变得潦草,而签名则更潦草得如象形文字一般。碰到这种情况,我只能照着信封上的笔画进行临摹,有时还会产生想把这个签名剪下来直接贴到信封上的想法,但这样做似乎有些失礼。我认识一位曾在重要机构担任秘书的朋友,直到现在为止,我都没有见过有谁能完全“破解”他的签名,没有一个人接近正确答案。另外还有一次,我收到一位陌生女人的来信,在她的信件中没有任何关于她是否结婚的信息,而信封上也只有教名与姓氏,可是在回信中她却埋怨我没能正确地称呼她。后来有人对我说,要是再遇到这种情况,就在称谓前面加上“Mrs”,这是最好的解决办法了。

在我看来,那些从来都不回复陌生来信的作家,都是不人道的。我认为能够知道原来远方的读者也对自己的作品感兴趣,是对一个描写人性的作家最大的鼓励,也是让我最为满足与感动的事情。当某本书深深地触动了我的内心,不管是熟识还是陌生,都有必要写封信给作者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我几乎都能得到友好的回复。在这个神秘与迷惑的世界中,仍有不少黑暗与悲伤的阴霾藏在阴暗的角落里。如果不向微笑报以微笑,不以善言回应善言,总是将手背在身后,不去握那伸出的友谊之手,我的内心将会备受煎熬。在我看来,把陌生的来信当作侵扰或者是无礼之举,就像是一个落海的人却不愿意接受他人扔过来的救生圈,只是因为彼此是陌生人。当然,如果一个作家认为每天回复无数封无聊信件而对工作有所影响的话,他完全可以对其置之不理。因为他认为这样反而可以让自己更用心地工作,去影响更多的人,他所写的书籍中就已经包含了对来信者的回答。不过,若是我有这种困扰,只要不太耗费,我一定会印刷多份声明用来回复读者。不过我认为,在一般情况下,盎格鲁-撒克逊民族在情感流露方面是不太可能“出错”的。如果一个陌生人给你写信,那么他肯定会有一个认真的目的,而不仅仅只是为了自身情感的表达。我记得曾经有一位很有名望的作家总是厌烦那些向他索要签名的读者;我也记得自己和以为著名公众人物共处时的情景。他的秘书在晚餐过后走了进来,微笑着说签名已经派发完了,并将一大包半开的纸张拿了出来。他脸上挂着疲惫的笑容,口中屡屡说着抱歉,然后用自来水笔在上面签下了自己的名字。他告诉我:“我都会把签名写到每张纸的最上面,这样一来这个名字上面就不会出现任何字了,只有在人们贴邮票给我回信的时候才会用得上。”说实话,其实我不太能理解他的做法,在我眼里,这样做是将人们对他的尊敬降格到最原始的状态,变成了最不起眼的复制品。

我认为,人们会本能地觉得写信或者回信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付出的花费也有些昂贵,其实这已经超出了其原本的界限。有许多人几乎从未给老朋友或者兄弟写过信,因为他们觉得只要动笔,就得写得非常长。其实这种看法是不正确的。人与人之间友好的纽带很多时候就是因为这种懒惰心理才会被打断的,也正是这种心理造成了朋友之间的沉默寡言。相比起长度或是文学价值,信件内容的本身才是至关重要的。有时候想要维系友情其实很简单,只要在一年中往来几封信件即可,哪怕只有寥寥几笔,可是,这样简单的事情真正做到的人却不多,想到友情因为缺乏滋养而逐渐枯萎,真是让人非常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