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考试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1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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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7)

29.因税收、继承、赠与可以依法无偿取得票据的,不受给付对价的限制,所享有的票据权利有优于其前手的权利。()

30.任意记载事项是指《票据法》不强制当事人必须记载而允许当事人自行选择,不记载时不影响票据效力,记载时则产生票据效力的事项。()

31.银行汇票的实际结算金额低于出票金额的,其多余金额由出票银行退交申请人。()

32.支票未补记前可以背书转让和提示付款。()

33.商业汇票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34.变造票据除签章以外的记载事项的,在变造之前签章的人,对原记载事项负责;在变造之后签章的人,对变造之后的记载事项负责;不能辨别在票据被变造之前或者之后签章的,视同在变造之前签章。()

35.持票人因超过票据权利时效或者因票据记载事项欠缺而丧失票据权利的,不可以请求出票人或者承兑人返还其与未支付的票据金额相当的利益。()

36.未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票据无效;未使用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格式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

37.委托收款结算方式只在同城使用,异地不可使用。()

38.持票人因不获承兑或不获付款,对其前手行使追索权时,票据的出票人、背书人和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

39.票据和结算凭证的金额、出票或签发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更改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

40.基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账户需要支取现金的,应在开户时报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批准。()

41.票据出票人在票据正面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票据不得转让;其直接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出票人对其直接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42.背书可以附有条件。背书附有条件的,票据依然有效。()

43.对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发放的贷款,应当以转账方式支付。()

44.一个单位在几家银行开户的,由一家开户银行负责现金管理工作,核定开户单位库存现金限额。()

45.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的,为见票即付。()

46.票据背书人在票据背面背书人栏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背书人对其后手的被背书人仍要承担保证责任。()

47.非金融机构、境外金融机构的驻华代表机构不得发行信用卡和代理收单结算业务。()

48.信用卡仅限于合法持卡人本人使用,持卡人不得出租或转借信用卡。()

49.信用卡是指商业银行向个人和单位发行的,凭以向特约单位购物、消费和向银行存取现金,且具有消费信用的特制载体卡片。()

四、案例分析题

博通公司根据合同向海洋公司购买产品,并签发了一张金额为49万元的商业汇票,期限为半年,出票日期为2012年7月1日。海洋公司将博通公司填写错误的金额改正,海洋公司同年7月5日背书转让给三阳公司,并将付款日期另行记载为7月20日。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下列各项中属于无效行为的有()。

A.博通公司向海洋公司购买产品

B.博通公司向海洋公司签发支票

C.海洋公司将博通公司填写错误的金额改正

D.海洋公司修改支票的付款日期

2.根据《票据法》的规定,下列日期中,持票人得到三阳公司的提示付款时间符合规定的有()。

A.2012年8月5日B.2012年7月9日

C.2012年12月21日D.2013年1月15日

3.如果海洋公司于2013年2月20日才提示付款,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A.银行不予受理B.银行应受理

C.票据权利丧失D.票据失效

4.2012年7月1日的大写为()。

A.贰零壹贰年柒月壹日B.贰零壹贰年零柒月壹日

C.贰零壹贰年柒月零壹日D.贰零壹贰年零柒月零壹日

5.如果海洋公司将博通公司填写错误的金额改正,并据以入账。该行为属于()。

A.变造会计凭证B.伪造会计凭证

C.伪造会计报表D.变造会计报表

参考答案及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1.B【解析】《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33条规定,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的主办账户。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及其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应通过该账户办理。

2.C【解析】《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25条规定,银行为存款人开立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和临时存款账户的,应自开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

3.B【解析】一般存款账户主要用于办理存款人借款转存、借款归还和其他结算的资金收付。

4.D【解析】临时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临时需要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5.A【解析】《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29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应于2个工作日内对银行报送的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的开户资料的合规性予以审核,符合开户条件的,予以核准;不符合开户条件的,应在开户申请书上签署意见,连同有关证明文件一并退回报送银行。

6.B【解析】存款人符合开立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和临时存款账户的条件,银行应于开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备案。

7.D【解析】为防止变造票据的出票日期,在填写月、日时,月为壹、贰和壹拾的,日为壹至玖和壹拾、贰拾和叁拾的,应在其前加“零”;日为拾壹至拾玖的,应在其前面加“壹”。如2月12日,应写成零贰月壹拾贰日。再如10月20日,应写成零壹拾月零贰拾日。

8.C【解析】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的,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所以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支付赔偿金的数额为100000×2%=2000(元)。

9.B【解析】票据结算方式包括汇票、本票和支票,汇兑不属于票据结算方式。

10.D【解析】票据可以背书转让,但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和用于支取现金的支票不得背书转让。

11.C【解析】根据《票据法》第38条的规定,承兑是指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

12.B【解析】普通支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也可以用于转账;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现金,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现金支票不得背书转让。

13.A【解析】出票人签发的支票金额超过其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余额的,为空头支票。因此,甲企业签发的1.5万元转账支票属于空头支票。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的,银行应予以退票,并按票面金额处以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

14.D【解析】根据《票据法》的规定,保证是指票据债务人以外的人,为担保特定债务人履行票据债务而在票据上记载有关事项的行为。

15.B【解析】《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15条规定,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是自然人因投资、消费、结算等开立的可办理支付结算业务的存款账户。

16.B【解析】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第56条的规定,签发银行汇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标明“银行汇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承诺、出票金额、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欠缺记载上列事项之一的,银行汇票无效。

17.A【解析】我国《票据法》第90条规定,支票限于见票即付,不得另行记载付款日期。另行记载付款日期的,该记载无效。

18.D【解析】我国《票据法》第9条规定,票据金额、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

19.C【解析】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49条的规定,存款人撤销银行结算账户时应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

20.D【解析】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46条的规定,存款人更改名称,但不改变开户银行及账号的,应于5个工作日内向开户银行提出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申请,并出具有关部门的证明文件。

21.C【解析】在票据当事人中,接受汇票出票人的付款委托同意承担支付票据义务的人称为承兑人。

22.D【解析】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第115条的规定,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现金,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普通支票中划线支票只能用于转账,不得支取现金;普通支票中非划线支票既可以用于支取现金,又可以用于转账。

23.C【解析】根据《票据法》第17条的规定,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2年。

24.D【解析】《支付结算办法》第103条规定,银行本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自出票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

25.B【解析】我国《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第21条规定,开户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开户银行应当依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予以警告或者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在一定期限内停止对该单位的贷款或者停止对该单位的现金支付:对现金结算给予比转账结算优惠待遇的;拒收支票、银行汇票和银行本票的;违反本条例第8条规定,不采取转账结算方式购置国家规定的专项控制商品的;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的;用转账凭证套换现金的;编造用途套取现金的;互相借用现金的;利用账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将单位的现金收入按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保留账外公款的;未经批准坐支或者未按开户银行核定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的。该条例第11条规定,开户单位支付现金,可以从本单位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者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坐支)。

26.C【解析】票据当事人可分为基本当事人和非基本当事人。基本当事人包括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非基本当事人包括承兑人、背书人、被背书人、保证人等。

27.D【解析】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第87条的规定,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28.B【解析】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第88条的规定,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自汇票到期日起10日。

29.D【解析】《支付结算办法》第91条规定,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于汇票到期日未能足额交存票款时,承兑银行除凭票向持票人无条件付款外,对出票人尚未支付的汇票金额按照每日万分之五计收利息。

30.C【解析】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第185条的规定,收款人对同一付款人发货托收累计3次收不回货款的,收款人开户银行应暂停收款人向该付款人办理托收;付款人累计3次提出无理拒付的,付款人开户银行应暂停其向外办理托收。

31.C【解析】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第11条的规定,开户单位原则上不能坐支现金,因特殊情况需坐支现金的,应当事先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

32.C【解析】《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第11条规定,开户单位现金收入应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当日送存确有困难的,由开户银行确定送存时间。

33.B【解析】《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第9条规定,开户银行应当根据实际需要,核定开户单位3~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的库存现金限额。边远地区和交通不便地区的开户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可以多于5天,但不得超过1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

34.A【解析】《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第9条规定,开户银行应当根据实际需要,核定开户单位3~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的库存现金限额。

35.C【解析】3000元的零星支出,已超过了现金的结算限额1000元,所以不能用现金支付。

36.C【解析】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23条的规定,自然人根据需要,在出具法定证明文件的条件下,可以在异地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37.B【解析】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存款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与经营地不在同一行政区域的,可以在异地开立基本存款账户。

38.B【解析】单位和个人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需要支付各种款项,均可以使用银行本票。

39.D【解析】《支付结算办法》第123条规定,支票的出票人预留银行签章是银行审核支票付款的依据。银行也可以与出票人约定使用支付密码,作为银行审核支付支票金额的条件。

40.B【解析】开户单位之间的经济往来,除按规定的范围可以使用现金外,还可通过开户银行进行转账结算。

41.B【解析】《支付结算办法》第168条规定,汇兑是汇款人委托银行将其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结算方式。

42.B【解析】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第191条的规定,验单付款的承付期为3天,从付款人开户银行发出承付通知的次日算起。

43.C【解析】《支付结算办法》第93条规定,符合条件的商业汇票的持票人可持未到期的商业汇票连同贴现凭证向银行申请贴现。

44.B【解析】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第153条的规定,信用卡透支期限最长为6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