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机考题库集——经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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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基本民事法律制度(2)

5.【参考答案】C

【解析】具有撤销事由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撤销权的行使期限属于除斥期间,即属于不变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和延长。

6.【参考答案】A

【解析】在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该事实是将来“可能”发生的,则该事实应当作为民事法律行为的条件而非期限。在本题中,李某父亲病危,并不会必然导致其会因此病而去世。附生效条件的合同在所附条件到来之前不发生法律效力,待条件达成时,才发生法律效力。本题中,李某父亲因此病去世,王某与李某的房屋买卖合同才发生法律效力,故属于附生效条件的合同。

7.【参考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附条件的法律行为。本题虽然有“1年”的时间约定,但本题不是附期限的法律行为。因为附期限的法律行为的期限是必然到来的事实,这与附条件的法律行为所附的条件不同。该职员是否能在该公司工作满一年,是不确定的,不属于必然到来的事实。

8.【参考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附条件的法律行为。选项A所述条件为已经发生过的而不是将来有可能发生的;选项B所述为附解除条件的法律行为;选项C所述的合同生效条件是法定的,不是约定的;选项D所述为附期限的法律行为。

9.【参考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合伙企业的有关规定。根据规定采用合伙制的律师事务所也适用《合伙企业法》的相关规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的组织;外国个人在中国设立合伙企业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10.【参考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无效民事行为的种类。《民法通则》规定,下列民事行为无效:(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4)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5)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6)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7)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选项A是否无效是不确定的;选项C属于附条件的民事行为;选项D属于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11.【参考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无效民事行为。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属于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12.【参考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无效民事行为。部分无效的民事行为的无效部分从行为开始即无法律约束力,而其余部分仍对当事人有约束力。

13.【参考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无效民事行为。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无效民事行为包括以下几种:(1)无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3)受欺诈而为的民事行为;(4)受胁迫而为的民事行为;(5)乘人之危所为的单方民事行为;(6)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民事行为;(7)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8)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民事行为;(9)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民事行为。D项不属于无效民事行为的情形。

14.【参考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可撤销民事行为。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但对于“动机的错误认识”一般不构成重大误解。本题中张某的误解属于“动机误解”,不为重大误解,

该购买地毯的行为有效。

15.【参考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首饰店将赝品标为“纯白金项链”,构成欺诈,属于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但甲的撤销权不能获得支持,因为自可撤销民事行为成立时起超过1年,当事人才请求变更或者撤销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16.【参考答案】A【解析】本题考核附期限的法律行为。寒假是必然要到来的事实,这是与附条件的法律行为的根本区别。所以本题是附延缓期限的法律行为。

17.【参考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附解除条件的法律行为。由于题目中是当条件成就时,租赁关系终止,所以属于附解除条件的法律行为。

二、多项选择题

1.【参考答案】CD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意思表示。意思主要是指当事人欲使其内心意思发生法律上效力的效果意思。而表示则是指行为人将其内在的效果意思以一定方式表现于外部,为行为相对人所了解。本题中,选项A、B没有将其内在的效果意思以一定方式表现于外部。

2.【参考答案】ABD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法律行为有效的要件。有效要件包括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选项C属于法律行为的形式有效要件。

3.【参考答案】ABC

【解析】选项D,民事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的上位概念,不强调行为的合法性,因此并非一切民事行为都是民事法律行为。民事行为除民事法律行为外,还包括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无效民事行为以及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4.【参考答案】AD

【解析】(1)选项A,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在撤销前已经生效;(2)选项D,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撤销,应由撤销权人以撤销行为为之,人民法院不主动干预。

5.【参考答案】BC

【解析】本题考核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法律行为。附期限的法律行为,是指当事人设定一定的期限,并将期限的到来作为效力发生或消灭前提的法律行为。附条件的法律行为中,所附条件必须是将来不确定的事实,而王某父亲的死亡是确定的事实,所以本题不属于附条件的法律行为,而属于附期限的法律行为,并且属于附延缓期限的法律行为,即附始期的法律行为。

6.【参考答案】AC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个人独资企业偿债责任。当企业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时,投资人应以自己个人的全部财产用于清偿。未注明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不能以家庭共有财产清偿债务。

7.【参考答案】BCD

【解析】本题考核附条件的法律行为。法律行为中所附的条件可以是事件,也可以是行为。

8.【参考答案】AB

【解析】本题考核可撤销民事行为的特征。选项C正确的表述应为:该行为一经撤销,其效力溯及于行为开始时无效;选项D中的两年应为1年。题目是考查可撤销民事行为的特征。根据规定:可撤销民事行为被撤销前,其效力已经发生,未经撤销,其效力不消灭。即其效力的消灭以撤销为条件。因此选项A正确。可撤销的民事行为中的可是可以撤销,也可以不撤销。这主要取决当事人自己的意愿。如果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未在法定期限内行使撤销权,那么撤消权就消灭了,就不能再撤消了,此时就是有效的。那么这个行为就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就必须执行。因此选项B正确;选项C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在撤销前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是该行为一经撤销,其效力溯及于行为开始时无效,也就是说如果被撤销了,就是从该行为成立时就具有法律效力了。根据《民法通则意见》第73条第二款的规定:可变更或者可撤销的民事行为,自行为成立时起超过一年当事人才请求变更或者撤销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此外,本题考查的是法律规定的原文,D选项的说法不符合法律规定,所以D不选。

9.【参考答案】AB

【解析】本题考核法律行为的形式有效要件。对于该种形式不能随意使用,只有在法律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有约定的情形下方可使用该意思表示。

10.【参考答案】BC

【解析】本题考核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选项A错误在于忽略了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其能力相当的法律行为;选项D错误在于民事法律行为不仅限于采取书面形式,有时也可以采取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11.【参考答案】AC

【解析】本题考核法律行为的实质有效要件。选项A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进行的与其年龄等相适应的行为,因而是有效的。选项B转让专利权的行为是一个合同行为,是与其年龄等不相适应的行为,因而是一个效力未定的行为。选项C是正常经营行为。选项D行为无效,因为警察服装实行专营专卖制度。

12.【参考答案】ABD

【解析】本题考核法律行为的意思表示。选项C属于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

13.【参考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核无效民事行为。选项A中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选项B是受欺诈而为的单方民事行为。选项C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选项D是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14.【参考答案】CD

【解析】本题考核无效民事行为。(1)可撤销民事行为,应由撤销权人主动向法院申请,法院不主动干预;对于无效民事行为的确认,法院可以主动干预。因此选项A表述错误。(2)无效民事行为自行为开始时就无效,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在未撤销前是有效的,只有在被撤销后,其效力才视同无效民事行为,自行为开始时就无效;因此选项B表述错误。(3)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15.【参考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核可撤销民事行为的特征。题目中四个选项表述均符合规定。

16.【参考答案】AC

【解析】本题考核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售货员对价格标签的误解属于当事人对民事行为的内容有错误认识。所以应该归为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中的因重大误解而为的民事行为。而显示公平的民事行为,是指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实施的民事行为。本题不属于显示公平的行为。

17.【参考答案】ABD

【解析】本题考核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选项A正确,显示公平的民事行为,指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实施的民事行为。王某是一个有经验的古董商,所以对股东的价值是很清楚的。其用极其低廉的价格收购了张某珍藏多年的一幅古代名画,属于显示公平的行为。选项B正确,选项C错误,既然王某的收购行为属于显示公平的行为,那么,张某对此可以行使撤销权撤销王某的这一收购行为,而其行使撤销权的时间应该是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张某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选项D正确,根据《民法通则》第六十一条、《合同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民事行为被确认为无效后和被撤销后,从行为开始时就没有法律效力。

第二节 代理制度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情形中,构成无权代理的是()。

A.公民甲委托乙某去杂志社领取自己的论文稿酬,并出具了委托书

B.某公司法定代表人甲以本公司名义为朋友乙提供担保

C.大学生甲受乙之托,代替甲参加演出

D.无业人员甲谎称某企业推销员,向乙推销该企业产品

2.下列各项中,关于委托书授权不明,代理人与被代理人向第三人承担责任的表述正确的是()。

A.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不承担责任

B.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被代理人不承担责任

C.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D.被代理人与代理人各自向第三人承担一半的民事责任

二、多项选择题

1.甲超越代理权以乙的名义与丙订立了一份买卖合同,下列情形中,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可以认定代理行为有效的有()。

A.乙知道甲超越代理权的事实而未作任何表示

B.丙有理由相信甲有代理权

C.丙开始履行合同

D.丙催告甲,甲明确拒绝

2.下列关于代理的说法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A.代理关系包括三个法律关系

B.法定代理不需要授权委托

C.超越代理权的代理行为一律属于代理权的滥用

D.被代理人予以追认是构成表见代理的要件之一

3.根据相关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可以由代理人代理的行为有()。

A.签订货物买卖合同

B.参加商事案件的民事诉讼

C.专利申请

D.订立遗嘱

4.根据相关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代理权滥用的有()。

A.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

B.超越代理权的代理行为

C.代理人和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

D.同一代理人代理双方当事人进行同一项民事活动的行为

5.甲代理乙收购玉米,2010年12月31日,该代理权终止。2011年2月3日,甲仍然以乙的名义向丙收购5000斤玉米。下列各项对甲向丙收购玉米的行为,表述正确的有()。

A.甲属于无权代理

B.甲属于滥用代理权

C.丙可以催告乙在1个月内予以追认

D.若经丙催告乙未作表示的,视为予以追认

6.王某为甲公司业务员,负责对外签订货物买卖合同。2010年12月31日,王某离开甲公司,甲公司当日即通知供货商乙公司,王某已经离职,不再代理甲公司签订货物买卖合同。2011年2月3日,王某持盖有甲公司印章的空白合同,与乙公司签订货物买卖合同。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下列各项表述正确的有()。

A.乙公司享有撤销权

B.构成表见代理

C.在甲公司追认前,乙公司可以催告甲公司在1个月内进行追认

D.甲公司一旦拒绝追认,则该合同就转化为无效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