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机考题库集——经济法
48713000000028

第28章 公司法律制度(11)

6.【参考答案】D

【解析】(1)选项A,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得担任董事,即使王某是小神童,不满10周岁也应界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2)选项B,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不得担任董事,李某是经理,且对破产负有个人责任,2010年宣告破产至2011年5月未逾3年;(3)选项C,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的不得担任董事;(4)选项D,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赵某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时间已经超过3年,可以担任甲公司的董事。

二、多项选择题

1.【参考答案】AD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监事会(监事)的职权。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分立方案是属于董事会的职权,因此选项B、C不选;监事有权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因此选项D正确。

2.【参考答案】AD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股东诉讼。(1)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本题中0.7%+0.5%),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参考答案】ABD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股东诉讼。股东代表诉讼不包括股东通过股东大会提起诉讼。

4.【参考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举止怪异不是法定的任职资格的障碍,赵某可以被选为董事;钱某显然和公司的破产无关,所以可以任职;孙某由于并非经济类犯罪,因此没有任职资格障碍;受过刺激与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不是一回事,李某可以任职。

5.【参考答案】AB

【解析】本题考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及其责任。根据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违反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6.【参考答案】CD

【解析】本题考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根据规定,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本题选项A中因为张某未被剥夺政治权利,因此可以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李某执行期满已逾5年,因此可以担任。黄某属于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因此不得担任;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的,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此赵某也不得担任。

7.【参考答案】ABCD

【解析】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8.【参考答案】BD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担任公司监事的资格。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等人员。

三、案例分析题

1.【参考答案】

(1)首先,出席该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规定。根据有关规定,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人数须有1/2以上,即可举行。其次,董事F电话委托董事A代为出席董事会会议不符合有关规定。根据有关规定,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时,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再次,董事G委托董事会秘书H出席董事会会议不符合规定。根据有关规定,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时,只能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而不能委托董事之外的人代为出席。

(2)首先,该次董事会会议决定股份公司股东大会年会于2013年7月8日举行不符合规定。根据有关规定,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年会应当于上一个会计年度完结之后的6个月之内举行,董事会会议决定股东大会年会于7月8日举行超过了6个月。其次,股份公司与本公司市场部的项目经理李某签订的一份将公司的一项重要业务委托李某负责管理的合同提交股东大会并以普通决议通过不符合规定。根据有关规定,该项内容应当以特别决议通过。

(3)首先,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讨论并一致通过的聘任财务负责人并决定其报酬的决议符合规定。根据有关规定,该决议事项属于董事会职权范围的内容。其次,批准公司内部机构设置的方案不符合规定。根据有关规定,董事会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公司董事由7人组成,董事B反对该事项后,实际只有3名董事同意,未超过全体董事的半数。

(4)董事会会议形成的会议记录有两处不规范。首先,该会议记录应当有会议记录员的签名;其次该次会议记录无需列席会议的监事签名。

2.【参考答案】

(1)包某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经理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否则其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并可由公司给予处分。

(2)①列席董事会会议的监事接受董事委托行使表决权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时,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但书面委托中应当载明授权范围。在本题中,因故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只能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而不能委托列席会议的监事。②公司董事会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定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上市公司解聘或者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大会作出决定。③“解聘装饰材料分公司经理包某,并由副董事长李某兼任该分公司经理的决议”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董事会有权聘任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以外的管理人员由总经理聘任或者解聘。④撤换、补选独立董事的决议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有关规定,独立董事由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提名,由股东大会选举决定。在本题中,对于连续3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独立董事杨某,董事会可以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此外,独立董事的任期为3年。⑤由董事长和记录员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记录员签名。

(3)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方式通过“发行公司债券”、“回购本公司股票”两项议案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规定,上市公司如发行公司债券、回购本公司股票应当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3.【参考答案】

(1)甲公司董事长提议撤换A独立董事的理由不妥当。根据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在连续3次未能亲自出席,也未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会议时,董事会方可提议对其予以撤换;甲公司董事长提议更换B董事的理由妥当。根据有关规定,董事连续2次未能亲自出席会议,也未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会可以提出对其更换。

(2)甲公司董事长提议C某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不符合有关规定。根据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应当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同时,C某在甲公司的子公司中担任财务顾问,使得C某缺乏独立董事所必需的独立性。

(3)该项关联交易应当经过独立董事认可。根据有关规定,关联交易数额超过300万元的,应当经独立董事认可后,再提交董事会讨论。

(4)丙公司有资格向甲公司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根据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提案。

(5)股东大会对关联交易的表决结果可以获得通过。根据有关规定,涉及关联交易的股东,应当回避,其所持表决权不应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本案中,出席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应为3000万股,赞成票已获多数。

第七节 公司的财务会计

一、单项选择题

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负责编制。

A.董事会

B.监事会

C.总经理

D.财务负责人

二、多项选择题

1.公司财务会计制度的意义包括()。

A.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利益

B.有利于吸收社会投资

C.有利于获得交易机会

D.有利于政府对企业的监督管理

2.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内容要求主要包括()。

A.资产负债表

B.利润表

C.现金流量表

D.股东权益变动表

3.下列情形中应当认定会计师事务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有()。

A.被审计单位示意其作不实报告,而不予拒绝

B.明知被审计单位对重要事项的财务会计处理与国家有关规定相抵触,而不予指明

C.明知被审计单位的财务会计处理会导致利害关系人产生重大误解,而不予指明

D.负责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低于行业一般成员应具备的专业水准执业

参考答案与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参考答案】A

【解析】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董事会负责编制,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二、多项选择题

1.【参考答案】ABCD

【解析】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意义是: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利益;有利于吸收社会投资和获得交易机会;有利于政府对企业的监督管理。

2.【参考答案】ABC

【解析】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附注。

3.【参考答案】ABC

【解析】选项D是会计师事务所存在过失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时的情形。

第八节 公司合并、分立与减资

一、单项选择题

1.甲公司决定将销售部门和设备运输部门分离出去,组建M设备销售公司和N设备运输公司,并且决定:甲公司以前所负的全部债务由新组建的M公司承担。甲公司原来欠乙公司货款10万元,现在乙公司要求偿还该笔到期货款,经查,分立前甲公司未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书面协议。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该10万元货款的偿还办法是()。

A.由甲公司单独偿还

B.由M公司单独偿还

C.由甲公司、M公司、N公司按照一定的比例偿还

D.由甲公司、M公司、N公司按照承担连带责任的方式偿还

2.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公司合并时,应当自合并决议作出之日起()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内在报纸上公告。

A.10日;30日

B.10日;45日

C.30日;45日

D.45日;60日

二、多项选择题

1.下列关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程序,正确的有()。

A.应由股东会决议通过

B.变更公司章程

C.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D.须经代表1/2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甲公司分立为乙公司、丙公司,分立前与债权人达成书面协议约定由乙公司承担全部债务,丙公司享有全部债权。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该协议无效

B.该协议有效

C.债权人只能请求乙公司承担清偿责任

D.债权人可以请求乙公司、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参考答案与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1.【参考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公司合并、分立的债务清偿。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2.【参考答案】A

【解析】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二、多项选择题

1.【参考答案】ABC

【解析】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对增加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本题选项D不正确。

2.【参考答案】BC

【解析】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九节 公司解散和清算

一、单项选择题

1.清算人自被确定之日起()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A.10;60 B.30;45

C.15;45 D.30;60

2.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当公司出现特定情形,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下列各项中,属于此类特定情形的是()。

A.甲公司连续2年严重亏损,已濒临破产

B.乙公司由大股东控制,连续4年不分配利润

.丙公司股东之间发生矛盾,持续3年无法召开股东会,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

D.丁公司2年来一直拒绝小股东查询公司会计账簿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