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灵异读心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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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初入社会

他现在日子过的还算滋润,但是,在温饱以后寂寞必定是最难熬的。

所以他很渴望有个人陪陪他,很想再见到麻子叔叔。

孙麻子如期而至,还未走近时就听到一阵歌声传来:“门前大桥下,游过一群鸭,快来快来数一数,二四六七八,嘎嘎嘎嘎,数不清到底多少鸭……”

他走近后,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他首先看到一间屋子,芭蕉的叶子作的屋顶,悬空固定在四棵树中央,小狼居然在泉水旁搭了间还不算太难看的屋子。

屋子里有些柔软的草铺着,并且锅碗瓢盆一应俱全。

小狼还在那闭上眼吼着《数鸭子》,全然没有发觉自己的到来。

麻子吼道:“小兔崽子,求求你饶了我吧,别唱了,难听死了。”

小狼一个翻身起床:“麻子叔叔,你可算来了。”

麻子:“你如果还不闭嘴,我马上就走。”

小狼只能笑。

麻子:“看你在这里住的还挺舒服,我要接你走,你恐怕舍不得。”

小狼只好接着笑。

麻子:“你笑是什么意思?难道不想走?”

小狼赶忙说:“想,我做梦都想。”

麻子:“那也不准走。”

小狼笑不出来了。

麻子:“这些鸡鸭没有吃完以前,我哪儿都不去。”

现在活鸡变成死鸡,生的也已经变成熟的。

麻子撕下鸡腿一口咬下去,嘴角都顺着流油。他用一双保养极好的手,拿着鸡腿,带着充满爱怜的表情,然后一口咬下去。

当油脂顺着他嘴角流下去时,他就满足的叹了口气。这种吃相,让胃口不好的人看到会羡慕的要命。

麻子吃完鸡腿后,看了看小狼:“这鸡烧的不错,你也应该尝一尝。”

小狼:“我也知道味道不错,可惜我每天都在吃,已经吃腻了。”

于是麻子又掰下来一根鸡腿,很温柔的一口咬下去:“自从你走后,我一年都没吃肉,现在可要补偿补偿。”

小狼:“为什么不吃肉?”

麻子神秘的一笑:“因为没人替我杀狗了。”

说话的功夫,两只鸡翅已经变为骨头。

小狼:“麻子叔叔慢点吃,我这里还养着七八只肥鸡,足够你在吃上几顿了。”

麻子:“最近我的胃口不大好,一顿饭吃三四只鸡就够了,每天也只吃两顿饭。”

小狼擦了把汗:“幸亏你胃口不好,否则像你这种人,谁能养得起。”

麻子:“你胃口如何?”

小狼:“我每顿吃一只就足够了。”

麻子:“这样说来,七八只鸡,我们吃过晚饭就没了。”

小狼:“那我们晚上启程回去?”

麻子:“好。”

麻子带他并没有回家,他们来到一所很小的镇上。

小镇上的旅店一般也很小,只有几间客房,这时居然住满了旅客,显得分外拥挤,又分外热闹。旅店外面停放着几辆不太高档的汽车,车顶篷上积满了雪,被风一吹扬的到处都是。

旅店自己开放的餐厅里,总是有穿着皮袄或者军大衣的汉子进进出出,有的喝了点小酒,就故意敞开大衣的扣子,表示他们的豪放与健壮。

小狼到这里的时候,旅店里只剩下一个空房间,而且只有一张单人床。

麻子:“这间房打扫的很干净,你随时都可以休息。”

小狼:“那你呢?”

麻子:“我有些事情必须要去办。放心,短则三五天长则半月有余后,我定会来接你。”他说完后随身掏出一摞钞票来递给小狼:“这些钱,你留着用。”

小狼皱眉:“给我钱干什么?还以为你要掏出什么好东西。”

麻子笑骂:“这东西说好不好,说坏也不坏,但只要有它,你随便要买什么东西都可以,世上不知有多少人为了它打得头破血流,你还不要?”

小狼:“我不需要,我在荒岛上都能过的舒舒服服,哪里用过钱。”

麻子:“你这个呆子,荒岛上你抓一只鸡吃没人管你,但在这里,你饿了想吃鸡,只能用钞票来买,否则就是吃霸王餐,你知道吃霸王餐的后果吗?”

小狼摇摇头。

麻子:“可能会揍得你半月下不了床。”麻子用两根手指夹起一张钞票,又用另一只手的食指弹了弹说:“就这么小小一张钞票,至少能买五只鸡,或者能买三个红烧蹄髈,这个东西你不喜欢吗?”

小狼嘟着嘴:“这东西被你说的这么好,那我就收下了哦。”

麻子:“我走以后,如果和陌生人打交道,切记要放聪明点。”

小狼不懂,只有静静的听着。

麻子:“世上的人心险恶,有些事你很难想象出来。你虽然是一匹小狼,可人却比虎豹还要凶恶的多。老虎要吃人的时,起码先让你知道,人却习惯背后捅刀子,你明白了吗?”

小狼有点懵,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

麻子抚摸着他的脑袋:“你迟早会明白。”

小狼:“那我这几天干什么呢?”

麻子:“你都不知道你要干什么,我怎么知道你要干什么。”

小狼:“那你能不能带我一起去呢?”

麻子:“不能。”

小狼:“那……”

麻子:“你的问题太多了,等我回来你再问。”

随后麻子又消失不见了,只留下孤零零的小狼在旅店内,今年他才九岁。

北方的冬天格外冷,用滴水成冰来形容一点都不过分。

小狼就在这个季节里,穿过了一条街,走到菜市场附近的一家地摊前。

这个地摊是卖面条的,都是用海碗装的,寸把宽的刀削面,汤里带着厚厚一层油,甚至可以叫上一块炖烂的肥肉,一块儿足足有三四两。

在这种地方吃东西,讲究的是经济实惠,味道与卫生条件好不好,根本没人会计较。

小狼当然更不会放在心上。

一碗面一块肉。

纵然地摊做的饭菜也比当初自己缺油少盐的饭菜更鲜美,何况小狼是个胃口很好的小伙子。

所以一碗过后又要一碗。

他喜欢这种饱腹的感觉,这让他感觉很踏实,所以准备吃完这碗后再来碗汤消食。

一个小孩子能吃一碗这种面条不算过分,可吃这么多,就有点稀奇了,何况这个孩子看起来还那么瘦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