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语言和谐艺术论:广播电视语言传播的品位与导向
48676900000032

第32章 语言传播中人文精神的传承(6)

2.浅表的关怀

关怀是有层次的,从受众的需求角度讲,有从生存到发展,从物质到精神,从怜恤之心到舍生取义的志士之心,从市井之音到高山流水……在关怀的层次上,应该是以浅层关怀为起点,必须深入进行更深层的关怀。人文关怀浅表化表现为:只注重低层面、浅层面的关怀,而有意无意地忽视,甚至漠视人民大众对深层关怀的深情呼唤、殷切期望。

只停留在对受众生存需要的关怀上面。我们认为,人的存在及由语言所反映的人的存在状态至少有三重空间:存在空间、规范空间、审美空间。但有些人只愿意关怀受众的生存空间,而且是生存空间中个别的、低层的东西,“自然些,再自然些”、“说,要像说话”、“扔掉播音腔”……含混的吐字、粗糙的声音、丑陋的容颜、怪异的表达,满足于街谈巷议、道听途说、追逐时尚、进入流行……甚至使用乡音俚语,张三李四、个人隐私、飞短流长,“自给自足”、自娱自乐却非要进入大众传播,津津乐道,乐此不疲。

只停留在形式的关怀上面。“再亲切些”,软语轻声,嗲声媚气,低声下气,轻浮飘忽,但却恰恰不去重视如何充实节目的内容,提高节目的质量,提升节目的品位。

只注重基础品位的关怀,忽视高品位的关怀。名人轶事、个人隐私,居家休闲、吃喝用度,股市风云、商海狂潮,神气完足、滔滔不绝;及至文化经典、民族精粹、怡情励志,则仓促上阵、力不从心、敷衍应付。

3.偏执的关怀

表现为低估受众的欣赏水平、文化水平、认识水平、认知水平,甚至生活自理能力。如天气变化、加衣戴帽,须加叮嘱;雨大路滑、多加小心,刻意提醒;平白道理,唯恐难懂,七绕八绕;简明消息,只怕不解,掺水加料。“但即使‘目不识丁’的文盲,由我看来,其实也并不如读书人所推想的那么愚蠢”。

4.畸形的关怀

主要表现为只讲“迎合”,回避“引导”。只要是受众需要的,就可不管层次、不问品位、不论内容、不讲质量、不讲责任,“热情服务”、送货上门。封建的、迷信的、唯心的、宿命的、原欲的、庸俗的、粗俗的、滥俗的,“包你满意”。至于“引导”与“灌输”,那是“政治宣传”,已不适应“平民化时代的需要”,弃之如敝屣。

如果我们听任以上现象蔓延,就会只认经济效益,回避社会效益,就有可能加剧道德的滑坡,人文的失落。但作为社会主义国家的传媒,作为党和人民的喉舌,广播电视的社会效益永远都应放在第一位。这已不需理论阐释,而必须真正化为广播电视及其语言传播实践中的实际行动。

引发上述关切不切现象的原因,除了前文所提到的几个原因之外,还有对受众的低估与对引导之责的懈怠。这二者是合一的。你不去引导,受众的科学文化、思想道德、教育审美水平当然不会在一夜之间提升。另一方面,受众也并非如有些人所推想的那样,都喜欢集怪猎奇、招欢买笑,他们是分层次的,况且就是文化水平不高的人也会有高水平的文化需求。还是让我们再次聆听鲁迅先生在几十年前对此问题所做的经典论述:“说起大众来,界限宽泛得很,其中包括各式各样的人,但即使‘目不识丁’的文盲,由我看来,其实也并不如读书人所推想的那么愚蠢。他们是要智识,要新的智识,要学习,能摄取的。如果满口新语法,新名词,他们是什么也不懂;但逐渐的捡必要的灌输进去,他们也会接受;那消化的力量,也许还赛过成见更多的读书人。”“不过也不能听大众的自然,因为有些见识,他们究竟还在觉悟的读书人之下,如果不给他们随时拣选,也许会拿了无益的,甚而至于有害的东西。所以‘迎合大众’的新帮闲,是绝对要不得的。”好的!“逐渐的捡必要的灌输进去”,灌输就是教育,就是引导,就是“汇天下之精华,扬独家之优势”!这就是广播电视及其语言传播的责任,这就是语言传播人文精神的特点。关键是要看你怎么去灌输。这将是本书后面要解决的问题。

第二节语言传播人文精神的主体性建构

在分析了语言传播人文精神缺失的现象和原因之后,我们认为,语言传播人文精神缺失的哲学本质是语言传播者作为创作主体和传播主体,其主体性的膨胀、缺失与主体的自我放逐、自我矮化。语言传播主体性的膨胀表现为:自我感觉良好,刚愎自用,听不进别人劝告,只顾一味宣泄自我感受而全然不顾受众的需求,把广播电视这种大众传播媒体当做自我表演的舞台。语言传播主体性的萎缩表现为:不讲求声音质量,不过问意思清晰,无感受、无感情、更无神采、不死不活地“说”。语言传播主体性的自我放逐表现为:放纵物欲,鼓吹感觉刺激,无视传者责任,一心为名为利。以上所言均属极而言之的情况,但在语言传播实践中,它们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并直接导致语言传播中人文精神的失落,正在影响着甚至毒害着广大受众,加剧了全社会范围内的人文精神失落现象。因此,语言传播中人文精神的建构必须从真正确立语言传播者作为人的主体性开始。

人文精神是人的个人意识及社会意识对人作为社会存在的存在状态、生存水准、情感表现、价值选择、精神追求、生产活动的综合反映。因此,人文精神的起点、核心和目标都是人,即所谓“首在立人”。人文精神之“所立”,为人的全面发展,而人的全面发展是在人对自己主体性的自觉和对主体性的不断完善过程中进行的。语言传播的人文精神,由于其在整个社会中所占的位置、所负载的社会使命、所从属的传播媒体而呈现出了主流性、主导性、情感性、实践性等特征,这也就使得语言传播人文精神的建构具有在传播主体与接受主体、个人主体与社会主体、个体主体与共同主体之间共建——即主体间性的特点——既要确立创作主体的主体性,同时又要与接受主体一起共同确立蕴含着丰富人文精神的人的主体性。因此,我们将在这一节和下一节中,分别讨论语言传播创作主体人文精神的主体性重构和语言传播人文精神在主体间的共建。

主体性是主体的本性或属性,人们对主体性的认识是从主体开始的。主体是相对于客体而言的,主体与客体是相联系而存在的,因此,只有在主客关系中才能真正理解主体以及作为主体的人,进而明确主体性,确立主体性。其实,“主体”并不是专属于人的概念,物质世界中每一个有限的物质存在物都与其周围的存在物发生作用。在这种作用中,作用的发出者、主动者就是作用的主体,作用的接受者、被动者则是作用的客体,主客体是相对而言的,这是广义的主客体关系。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人与其他人,甚至人与世界万物的关系都是互为主客体的关系。这也就为下一节我们将要重点讨论的语言传播人文精神在主体间的共建打开了思路。

从本体论的层面上说,主体离不开客体,因为人归根到底是产生于并且最终依赖于客观物质世界的。但如果没有人存在,就没有人去意识到和理解客体的存在了,也就无所谓客体了,客体的存在也就没什么意义了。当我们进行这样的讨论的时候,这时的主客关系其实已经从存在论层面转入到了价值论层面。所以,语言传播的主体问题在这个意义上是一个价值问题。这也是我们讨论语言传播人文精神主体性建构的最终落脚点。

人的主体性不是先天确定的,而是在历史的发展过程中与语言一起,通过语言而确立并不断发展乃至趋于完善的。自然界中除人以外其他的自然事物之间的相互作用也有能动和受动、主动和被动之分,但唯有人能够意识到自己对客体的作用是能动的、主动的,并能在作用实际发生之前,首先在观念中模拟这种作用及结果。这也就是人作为主体的自觉性。人类的祖先在共同劳动中,由于协作的需要而感到“有些什么非说不可”的时候,语言就产生了。语言在这里的必要性就是要表达意图,取得共识,协调动作,以便达到共同目的。这样人的主体性便初步确立。所以,人的主体性的确立与语言的产生几乎是同时发生的。劳动及语言和思维的产生,使人初步确立了在自然界的主体地位。我们在这一节将要讨论的问题是:人的主体性所体现出来的人之为人的人文精神,会随着人的语言的丰富而不断完善,同时语言传播对人的主体性的完善及人文精神的丰富也在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语言传播中的创作主体就是语言传播者,他是主要以有声语言为手段进行传播的主体。语言传播中创作主体的主体性是指创作主体在与客体——创作依据(有文字形式的稿件、提纲和没有文字形式的腹稿)的矛盾中处于主动地位,发挥主导的、能动的创造性作用,对创作依据进行改造,“形之于声”,驾驭节目进程,“及于受众”,实现创作主旨,达到传播目的。

语言传播人文精神的主体性建构表现为,语言传播主体要不断检视自己的人生状态,自觉继承、传播人文精神的精华,充实与时代发展同步的、先进的、主流的人文精神,并最终使之“浸透”自己的有声语言(当然还有副语言),使有声语言充满人文精神的魅力、人文关怀的张力、可见可听的感染力、由己达人的亲和力,在“信息共享”、“认知共识”、“愉悦共鸣”中,共同感受到真的震撼力、善的牵引力、美的感染力、准的适切力、新的跃动力、雅的提升力、精的关怀力。这其中要解决的关键问题是,语言传播主体如何使有声语言尽可能地去体现传统承继与时代精神精华相结合的、主流引导与大众选择相结合的、自我完善与服务大众相结合的人文精神。一句话,如何使主流、主导的人文精神“音声化”,如何以有声语言实现人文关怀!

建构人文精神、实现人文关怀,对于传播主体来说是情与理的融合、理与趣的交汇、知与行的统一、人与己的通达,是理想与行动的契合,是个人与社会的互进,是“格物、致知、诚心、正意”与“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当然是剔除了封建余垢,贯注时代新意之后的)的水到渠成、身心俱悦……

但那过程对于语言传播主体来说,绝对是一个“精神的苦旅”,是“灵魂的拷问”,是“凤凰浴火后的重生”。但对众多有志者来说,这又何尝不是一件幸事?——对于一滴水来说,还有什么能比汇入江河,与其他水滴一起掀起滔天巨浪,奔向大海更为快慰的事呢?

语言传播的人文精神究竟是如何通过创作主体的主体性而实现的呢?

一、有声语言创作实践——语言传播人文精神主体性生成的现实基础

“要想照亮他人,必先燃烧自己”,这“燃烧”即是实践。语言传播人文精神的最大特点之一就在于其关怀性。这关怀是付诸实际的行动,而不能仅仅是“心造的幻影”,而这行动就是有声语言的创作实践。要“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不落实在语言传播的实践中怎么能行呢?受众也只有通过语言传播才能得到信息,分享知识,得到愉悦,受到感染,得到提升。

语言传播创作的实践是语言传播主体得以体现和完成的唯一方式。语言传播创作主体的主体性是语言传播者作为语言传播活动的质的规定性,是在与客体——创作依据的相互作用中得以展示、得到发展的人的自觉、自主、能动和创造的特性。人本身是社会性的存在物,而“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的一致,只能被看做是并合理地理解为革命的实践”。只有在具体的创作实践活动中,语言传播主体利用自己的感性、知性、理性、思维与情感、意志,通过有声语言这一中介,直接作用于创作依据,使创作依据发生改变,并且把自己的世界观、人生感念、生命体验贯注到创作依据中去,最终使有声语言作用于受众。在这里“环境的改变”既指创作依据的改变,又应该指受众在听到、看到节目之后所发生的改变,比如对信息的掌握增加了,对事物的态度变化了,对某个道理认同了,身心得到愉悦了,审美趣味发生变化了,等等。当然这种改变不是通过一两个节目就能完成的,而需要日积月累,潜移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