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语言和谐艺术论:广播电视语言传播的品位与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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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语言传播中人文精神的传承(3)

4.政策引导失当

这里所说的政策也是在广义上使用的,即它包括党的方针、路线、政策,国家的宪法及各项法律,各行业、各部门的规章制度等。法律和政策是告诉人们“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怎么做”的行动指南,当然也是语言传播工作者的行为准则。语言传播工作者应该是一个“善于传播的人”,他必须全面了解“上情”,充分掌握“下情”,这样才能沟通“上情”与“下情”,才能以“上情”引导“下情”,知道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什么要对受众说足说透,什么要点到即可。对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理解,是语言传播工作者必备的基本功和基本素质,是“上情”的主要内容。在语言传播实践中,常有人并不了解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却信口开河,妄加评判,甚至攻击国家的有关政策。前几年,有一档省级卫视的夜话节目,因公然攻击国家的政策而受到国家相关管理部门勒令停播整顿的处理。这虽然只是极个别情况,并不能代表大多数,但其间反映出的问题和倾向却必须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闻者必须从这件事情上汲取教训:在一项关系国计民生的政策法规订立之前,人们完全有权利对其品头论足,以使其更加完善,但一经国家批准生效,任何人都必须无条件执行。“有法必依”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要条件。凡是在节目中涉及有关政策法规的问题时,语言传播工作者如果没有十足把握,绝不能滥用自己的话语权力,千万不能自以为高明,乱开药方,乃至谬种流传,误导受众。坏的影响形成容易,要消除就太难了,好多人可能并不是这个节目的固定受众,只是偶尔地收听、收看,待传播者发现错误并改正时,很可能有一大部分受众并没有听到或看到,则其贻害无穷。

一段时间以来,许多电台都开办了反映问题的热线投诉节目,听众打来电话反映问题,主持人呼吁有关部门协助解决。这类节目通过广播形成社会舆论压力,相关部门不敢怠慢,所反映的问题大多能在较短时间内得到圆满解决,电台也因此受到了受众的赞誉,节目甚至成为电台的王牌节目。但我们认为,广播工作者尤其是语言传播工作者千万不能以此自满、自闭、自矜,甚至自倨,而要保持清醒头脑,自省、自察、自节。这种现象实质上是由媒体对自己的政策导向责任理解有偏差造成的。广播电视及其语言传播工作者在政策导向上的职责是使法规政策为受众所熟知,化为其行为规范或行为指南,而不是去干涉执法及行政部门的具体工作。广播电视在政策引导上的话语权力,只能是“转述旁白”,而不能是“自说自话”,要严格按政策的本意去传达,这才是到位的引导,而绝没有“自由发挥”的权利。

5.文化引导失当

我们广播电视工作者是依靠广大人民群众的辛勤劳动所生产和提供的“食粮”为生的,不仅如此,人民群众还给予了我们无比的信任、无上的荣誉,也寄予我们以殷殷的期待。从这一点上,称受众为“上帝”倒不如“衣食父母”更为恰当。“上帝”含有主人与奴仆之意,奴仆必须唯主人之马首是瞻,言听计从;而“衣食父母”者,给我以生命,供我以衣食,容我于“意不适”之时,授我以永远之“避风港”,寄我以殷切期望……广播电视工作者须努力工作,采撷人类文明的精华,尤其是传统文化的精华,奉献于我们的衣食父母。这精华就是“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但以此来衡量现在的广播电视及其语言传播,我们应该感到惭愧,我们不但还没有做到以如此之精华回报我们的衣食父母,而且还在有些节目中送上封建的、迷信的、落后的、帝王将相的、唯心的、宿命的、反科学的、殖民的、后殖民的……形形色色的文化糟粕。“豪华奢侈、挥金如土,吃喝玩乐、放荡不羁,三角恋爱、如胶似漆,愚昧无知、自甘堕落,凶残歹毒、无敌天下,福禄双全、幸运有加……人间的恩恩怨怨,老天的赏赏罚罚,把不少人搞得晕头转向,一大批‘追星族’风起云涌,不惜荒疏学业;一大批‘宿命论’从天而降,放弃全力成才。‘祝你好运’‘血型定前程’,求神问卜,测字看相,诸如此类,不一而足”。尤其应当引起我们警惕的是混杂在语言传播中殖民和后殖民的文化意识。其表现形式是隐蔽的,其影响是长期的,但唯其具有“潜移默化”之功效,因此其危害也更易侵入人心,达于脑髓。下面是福建东南电视台《娱乐乐翻天》节目中的一段主持人串联词:

接下来我们这条是关于费翔的。噢,一个真正的“万人迷”。什么叫“万人迷”呢?当然就是有一万个人以上去迷。其实呢,我就是觉得人一定要混血才会漂亮。比如现在的很多模特儿包括演员啊,像Megikal啊,以及包括一些在国际上很流行的一些著名的演员其实都是混血。巴主播其实也是混血,但只是民族混血:满、蒙、回、汉四族混血。但是我跟你讲,没有外国血统根本就没用。只有外国血统的时候才会……才会那样……才会帅,才会有一万个以上的人来迷他。

语言传播者重新拾起早就已经被人们抛入历史垃圾堆中的“血统论”,并“巧妙”地嫁接以“种族优秀论”——“有外国血统才会漂亮”,才会成为“万人迷”,所以最好是从“根本”上进行血统“改造”。这种散发着腐朽殖民意识气息的思想瘟疫,却堂而皇之地通过卫星、通过现代化的传输手段,向全国广为散播,从而在更广泛的范围内,销蚀着我们的民族自豪感,践踏着我们的民族自尊心,消解着我们的民族认同感。

先进文化及人文精神的核心是有着与时俱进品格的科学的马克思主义文化,其基础是民族传统文化的精华,其有益补充是除此之外所有人类其他民族文化的精华。语言传播先进文化导向的品格是心胸开阔、海纳百川、撷英集萃的,而不是褊狭自闭、“武大郎开店”、“关起门来,老子天下第一”,也绝不是良莠不分、泥沙俱下、鱼龙混杂的。我们汲取其他民族文化精华的目的是为了强壮博大精深、源远流长的中华文化的肌体,是用“我们的头脑”,借“他者的眼光”来看“我们的问题”,而不是“以他者的头脑”来分析“我们的问题”,或者干脆以“他人的头脑”完全代替“我们的头脑”。在语言传播中,我们绝不能为形形色色的西方文化所目迷五色,进而惊艳折服,艳羡之,赞誉之,向往之,传播之,而对中华传统文化的精髓,视之若敝屣。如果这样的话,我们将成为游荡在“旷野上的精神废墟中”可怜的但不会有人怜的“流浪汉”。

语言传播先进文化的正确引导关乎中华民族精神家园的巩固、完善、美化。语言传播先进文化的有力引导关乎国家的文化安全。如果语言传播工作者不能和其他文化部门的文化工作者一起,建设继承中华文化传统精髓的社会主义先进文化,那就只能坐等以美国文化为代表的西方文化来“全球化”我们。到那时候,我们的民族文化就将面临萎缩乃至消亡的危险。目前的形势已经不容乐观,有资料显示,目前美国控制了世界75%电视节目和60%以上广播节目的生产和制作,每年向国外发行的电视节目总量达到30万小时,许多国家的电视节目中美国节目往往占到60%~70%,有的占到80%以上,而在美国自己的电视节目中,外国节目仅占1%~2%。文化产品是美国最大的出口产品,每年的出口额达到600多亿美元,甚至超过航天航空和电子产品的出口额。仅《泰坦尼克号》一部影片的利润就达18亿美元。比巨大的商业利益更令人忧虑的是伴随着文化产品渗入输入国的其社会政治理念、价值观念、意识形态和生活方式,尤其是“西方文化中心论、优越论”。发展中国家的一些年轻人的生活方式、思维方式、行为方式、价值观念不断受到侵蚀,本土文化、民族传统受到极大的影响。许多民族的语言、艺术品种受到极大冲击,甚至濒临灭绝,民族认同感被大大削弱。多年来,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更是不惜工本地对我国进行文化渗透,对我国进行“西化”、“分化”、和平演变。这其中有理论层次上各种人文、哲学、社会科学的观念、价值的潜移默化,更有广播电视的耳濡目染。造成语言传播先进文化引导失当的根本原因是创作主体及其创作群体对先进文化建设的战略地位认识不足,对民族文化继承、体认的力度不够,认识与能力的双重缺失加剧了语言传播先进文化引导力度不足的现实。

第二,主体缺席。

语言传播人文精神是通过创作主体充分发挥其主体性,在对创作依据进行创造性的改造和内化的过程中,在及于受众、服务受众、影响受众的过程中表现出来的。其核心是创作主体的主体性的发掘、发挥、实现及其程度。而语言传播人文精神缺失的核心表现之一也就是创作主体的缺席。

1.主体的萎缩与矮化

人,都具有主体性,但其主体性的层次是参差不齐的。有学者把人的主体性划分为由低到高的九个层次:自在的主体性、自然的主体性、自知的主体性、自我的主体性、自失的主体性、自觉的主体性、自强的主体性、自为的主体性、自由的主体性。一般来说,人的主体性层面是随着年龄的增长不断提升的。这只是就一般性而言,在现实生活中,一个成年人也不会总是处于主体性的高级阶段,尤其是当其生活与事业遇到重大挫折时,即在他处理与客体或其他主体的关系过程中,其主体性的实现受挫时,他也会偶尔退回到低层面的主体性。语言传播创作主体因工作性质的要求,其主体性应始终处于自为和自由的主体性阶段,“自为”是其主体性的最起码要求,即创作主体要通过自己的劳动使创作依据发生改变,并且要对受众产生正向的影响。这似乎是“不言自明的真理”,但在语言传播的现实中,却时常有人退回到“自为”以下的主体性层面上。当下在语言传播的实践及理论领域颇为流行的“人际交流的回归”,其实质就是创作主体由自为的主体性下滑、萎缩至自在的、自然的主体性阶段。创作主体的高级层面是建立在扬弃低层主体性的基础之上的,它应该保留低层主体性的精华,这在语言传播现实中体现为:作为大众传播的语言传播是要充分汲取、存留人际传播的灵动性、激情性、内在性、质朴性、真诚性、原发性之精髓。遗憾的是,低层面主体性的这些精华在语言传播的实践中却没有被充分汲取,而人际传播中自在、自然主体性的散乱、芜杂、粗陋、随意却被过分张扬:“自然地说”、“像说话”、“丢掉播音腔”,摹写生活的原生态、不适当地显现人类更接近动物性的低水平的欲望,少谈甚至不谈理想、责任、意义,大谈消费、追星、自我感觉、名人明星们的吃喝玩乐、争风吃醋、明争暗斗……

语言传播中创作主体主体性的这种自我萎缩与矮化的结果就是丧失对受众主体性层面的提升功能,甚至延缓青少年主体性层面的提升进度。广大青少年正处在主体性提升的关键时期,即由自然的、自失的主体向自觉的、自强、自为的主体性提升,在广播电视的耳濡目染下,他们就很有可能会误以为那种完全以自我为中心的,在家庭的呵护下的主体性即为人的主体性的全部。由于人所共有的惰性,他们就会迷恋于这种在家人呵护下的依附性的主体性。这样的影响对一个幼小个体的主体性成长来说,是灾难性的。当然我们所进行的分析是在排除了家长、学校、社会的正面影响的、纯粹的情况下进行的,在现实生活中肯定没有那么严重(但愿如此)。但是,广播电视作为对青少年影响最大的社会因素之一,如果不能帮助他们不断地、顺利地提升其主体性的层次,反倒起相反的作用,不但无功,反而有过,那我们怎能对得起供我们以衣食、寄我们以希望的广大受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