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象描述研究者认为,除了研究学术统一体之外,在质化研究范式中,还可以倾听其他来源的反馈,包括:接受访谈的个体、由访谈抽样群体中的其他人员以及对关心研究结果的其他受众。但是有的研究者主张从接受访谈的人中接受反馈是不适当的。首先,研究者的解释是针对群体的,不是针对个体访谈的,现象描述研究的目的不是把握任何一个单个个体的理解,而是把握特定群体的理解范围。所以,现象描述的解释是把所有访谈作为一个整体基础上获得的,不是对个体访谈的解释和说明。这意味着对个体访谈的解释或者归类与把访谈作为一个整体的把握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出入。其次,研究者的解释可能会超越个体在访谈时自己所能意识到的理解,这是因为研究者往往会寻找和发现潜在的、隐含的意义。与此同时,个体的对现象的体验是情境的,会随着时间和情境的改变而变化。因此,不能期望受访者必然会体验到与研究者相同的对现象的理解。这种效度观点显然与吉尔吉反对用参与者的反馈作为检验效度观点是一致的。
实用效度检验:实用效度检验是指以研究结果有用的程度来考察结果的效度。现象描述研究者认为,研究的目的是为了提供有用的知识,知识是指导有效行动的能力。所以研究结果就可以按照它所能提供的帮助人们更有效地进行操作的观点来加以判断。这种观点受到了很多研究者的认可,他们认为,对于接受高等教育的研究者来说,检验不是在于考察其理论的纯洁性,而是要考察其在形成教和学有用见识上的价值。
通过以上对现象描述研究过程的介绍,我们发现,无论从资料的收集和分析以及到最后研究结果的考察,现象描述大体上遵循了一些共同的原则,但是在实践运用上仍然有很多的变化。
阿科林德将这些变化归结为以下几个方面:
1)个体分析还是整体分析上的变化。有的主张对每一个访谈资料全部内容进行考察,强调资料的情境性;有的主张只考察每一个个体描述中体现了理解方式的摘录,主张描述资料的整体加以考察;
2)对与其他研究者协作强调的程度。有的主张单个研究者独立完成研究,而有的主张与其他研究者的合作;
3)对资料处理方式上的变化,有的主张把资料分为意义单元,而有的则主张以整体的方式进行;
4)对结果空间逻辑结构探查上的变化,有的研究者主张对描述类型的结构探讨,而有的研究者指出过于关注类型的结构可能会把研究者的预设强加给结果;
5)在运用信度和效度检验标准上的不同。这些变化使得现象描述研究在实践上呈现一种多元化特征。下面是一个研究者对他们研究过程的简要陈述,大体呈现了上述的研究过程:
所有的访谈都进行录音,然后进行逐字的记录。每一个研究者对每一个文本都进行阅读,把握每一个受访者对管理(研究的现象)的总体观念。为了确保我们所获得的发现是对管理者的生活体验,不是我们自己作为研究者的偏见,在所有的阅读和后续的分析中,我们要悬置我们对相关问题的预设,这样所有的说明都是植根于参与者的理解基础上的。首先形成一个组织文本的结构性框架,然后研究团队进行集体分析,这可以防止研究者团队在每一个文本所包含的大量的内容中迷失,确保我们关注到的是具有潜在意义的陈述。
在文本中形成的框架结构是管理者观念的维度。运用框架考察每一个访谈文本的本质意义。每一个研究者重新阅读访谈文本。讨论、争论、辩论,研究者试图使其他研究者相信自己的主张。这是开放性相互交换观点的结果,我们对第一个受访者的文本中的观念的成分达成了共识,相信我们的认识忠实于受访者对他们生活经验的理解。然后重复这一过程,对下一个受访者的文本进行考察,直到所有的文本都还原到组织框架。
于是观念开始从我们的组织框架内呈现出来。一旦这些观念呈现出来,我们试探性地把那些表达了类似观点的受访者组织为一组。然后通过提出和争论不同的解释反复追问我们对每一个受访者的理解的解释。继续这种反复追问的过程,直到研究者在两个方面达到了一个认同:首先,相信我们获得了对每一个受访者的理解最真实的说明,其次,相信我们已经把表达了性质上类似的受访者组织到相同的描述类属中,把表达性质上不同的概念归于不同的描述类属。在这一过程中,我们获得了5个不同的类属。通过这一过程的反复,通过研究团队成员的对话,我们把5个概念描绘成一个结果空间。
5.现象描述研究理论的新发展:变易理论
一直以来,现象描述研究的对象都是人们对周围世界不同现象的体验、理解、概念化以及赋予意义不同方式,其本质是对变异(variation)的研究——明了、体验、理解相同现象不同方式之间的变化,主要是以描述类属和结果空间来体现的。现象描述的最近发展已经从对现象体验的不同方式的考察转向对这些不同方式之间的本质认识,试图回答诸如“体验事物的方式是什么·”和“体验相同事物的两种方式的真正差异是什么?”等问题。这一转变,从最初强调从方法论上如何把握不同的体验方式转变到对这些差异本质的理论问题,现象描述研究者认为这是一个质的转变,他们把转变后的理论称为“变异理论”(variation theory)。
变易理论研究两类变易:一类是由研究者所意识到的不同体验方式的变易;另一类是由参与者体验到的现象本身各个关键方面的变易。马顿和布斯提出:体验方式是与人的意识如何建构相关的。意识包括“什么”(内容)方面和“怎样”(与行动相关的)方面。马顿把这两个方面称为意义方面(meaning)和结构方面(struetural),这两个方面能动地联系在一起。马顿指出,人要从周围环境中体验到一个完整的事物,意识必是将事物作为一个格式塔、一个主题化的整体来认知,并将其从环境中审辨出来。相应的,体验方式也由结构与意义两个方面构成。体验的结构方面指现象的各部分之间的联系,构成完整意义。马顿和布斯用内部界域(internal horizon)和外部界域(external horiznon)来说明这一结构。内部界域指各个部分和它们之间的联系,合起来构成部分一整体的结构。图形(figure)由各部分组成,各部分的相互作用都对整个图形产生作用,包含完整的意义,这样有效地限定了各部分及它们之间的联系。外部界域指人们以一种特定的方式从情境中体验到现象,进而体验到它和环境是如何联系的。人以特定的方式体验事物,就是要从情境中分辨出事物的整体,同时理解它与此环境以及其他环境的联系。在其他的各种情境中,根据已有体验审辨与之类似的正在发生的经验,外部界域得以扩展。
但是,为了从情境中审辨到事物,就必须首先确认哪一个是特殊事件,并给它指定意义;否则就根本不能从环境中把它限定出来。这就是体验的意义方面,表示赋予此现象完整的意义。我们可以举例说明这种审辨的意义,如一事物,它已经被定义为椅子,它拥有扶手、腿等特征,这些都是椅子的概念中所包含的,也正是这些特征才使其成为椅子。结构可以预测意义,意义也可以预测结构,结构和意义在体验活动中相互影响。
马顿和布斯引用Katona在1940年做的试验来说明这一影响。Katona要求人们记忆一系列数字:581215192226。一些人从数字中总结出规则,即一个交替增加3和4的算术级差,这串数字转化成七个相关的数字(5,8,12,15,19,22,26),这样看似毫无规则的一串数字实际上是以一种特定方式建构的。而那些没有意识到这一规则的人只是审辨到一组毫无关联的数字。很明显,这两种记忆效果会有很大差异。
我们来分析一下这两种体验方式的内部界域:每个部分是如何被审辨的(是一个一个的数字还是5,8,12这样的算术级差),各部分之间是什么关系(是被认为没有联系的还是通过交替增加3和4形成的),它们是如何形成整体的一列数字的(是任意的一组数字还是按照一定规则形成的一个数字序列)。这个例子很好地说明了前述的结构方面和意义方面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即发现意义(规则)可以预测结构(组织各部分的特殊方式);反之亦然,结构源自意义的发现。
假设这组数字出现在智力测验中,人们可能会更容易发现其中潜在的规则,可以看到体验的意义方面的变化与结构的外部界域的变化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再比如,如果这些数字是香港跑马赛中要支付的赌资——5812151922.26,外部界域的改变,使这组数字的整体意义发生变化。同时内部界域也随之改变,人们也许会更加关注小数点左边的数字意义,右边的数字可能会忽略不计。
意识的结构和意义方面与体验方式的这两个方面辩证地联系在一起。马顿认为,就意识的内容而言,它有特殊的结构。意识以特定的结构呈现内容,同时被一特殊视阈所认知。意识的每个内容或特殊经验,都是根据它在情境中被限定、被联系的方式来定义的,因为这些方式,各组成部分得以从整体中被突现出来,并彼此相连。
体验方式可以根据某一特殊时刻意识的结构来描述,这一意识结构是被一个基本图形(fingre-gruond)确定下来的。在任何情境中,一些事物或现象的某些方面都是突出的,而另一些方面则退入背景或边缘。意识可以同时包容大量事物,但不可能同时聚焦在每一个事物或每一个方面,总是聚焦在那些突出的部分。这样,人们可以根据一个或多个特殊时刻意识的不同结构或组织,理解不同性质的体验方式。一个人当他在关注和感知现象的不同方面时,会在不同时刻对同一现象有不同的体验方式。这些被审辨到的各个方面与被体验到的内在联系合起来构成体验的结构方面,而且体验的意义方面与结构方面具有内在联系。马顿和布斯指出,体验(结构方面和意义方面)的关键就是现象的各个不同方面同时被中心意识(focal awernees)审辨到。
变异理论的出发点是,学习是以学习者意识的动态结构为前提的,是与洞察力、变化和同时性(同时的和历时的)相关的。学习是与审辨到的变异相联系的,而审辨则是伴随着对学习者中心意识中现象方面的关注而变化的。变异被认为是有效审辨的关键和学习的主要机制。按照马顿的观点,变异是学习的必要条件。
为了审辨(即实现学习),一个人必须体验可变性(variability),因为审辨假设了体验到的东西的变异。当现象的某些方面变化而其他方面保持不变时,那些变化的方面得到了审辨。换句话说,人们只能辨别那些变化的方面。如果没有变化,那么就不能说出在我们所面对的不同的场合下的共同之处,看到其普遍的、突出的方面。如,如果只有一个社会性别,那么我们不可能识别性别特征,如果只有一种幸福我们也不可能认识到幸福,对幸福进行研究。当现象的某一方面或者事件变化,而另一个方面或者其他方面保持不变时,变化的方面将会被审辨。为了达到这一目标,研究者必须体验到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