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考试综合知识历年试卷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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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参考答案(1)

成都市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综合知识(公共基础知识)》试卷

一、单项选择题

1.D

2.A

3.B

4.B

5.B

6.D

7.A

8.A

9.C

10.A

11.D

12.D

13.C

14.B

15.C

16.D

17.C

18.A

19.C

20.B

21.C

22.D

23.A

24.C

25.B

26.B

27.D

28.A

29.A

30.D

二、多项选择题

1.ABD

2.ABD

3.BD

4.ABC

5.BC

6.ABCD

7.ABCD

8.ABC

9.AC

10.ABCD

11.ABCD

12.AB

13.BC

14.ABC

15.ABCD

16.ABC

17.ABCD

18.AB

19.ABC

20.ABCD

三、判断题

1.√

2.×

3.√

5.√

6.√

7.√

8.√

9.√

10.√

四、案例分析题

1.答:本案中,黄某的投毒行为不构成犯罪。根据我国《刑法》第17条的规定,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属于完全不负刑事责任的年龄阶段,对于其所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一律不追究刑事责任,而不管其所实施的行为的性质和类型。

我国《刑法》规定,确定某种行为构成犯罪必须要具备主客观要件,即犯罪构成包括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犯罪客体和犯罪客观方面。其中犯罪主体是指实施刑法所禁止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并且依法应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和单位。自然人作为犯罪主体,必须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刑法对刑事责任年龄作了如下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未满14周岁的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本案例中黄某因其年龄不满14周岁,属于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因此黄某虽实施了投毒行为,仍不能构成犯罪主体,不能予以刑事处罚。但可以责令其家长或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的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2.答:(1)国家赔偿是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的损害,由国家对受害者予以赔偿的一种法律制度。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请求国家赔偿必须具备以下要件:

①国家侵权的行为主体必须是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②国家侵权行为主体必须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的行为。不是行使职权的行为,国家不负赔偿责任。

③行为主体行使职权的行为必须是违法行为。

④行为主体的违法行为必须给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15条第(五)项,行使侦查、检查、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本案中的侦查员邢某在执行职务的过程中,违法使用警棒将熊某打死,符合国家赔偿的构成要件,国家应对熊某的死亡承担赔偿责任。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6条:“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抚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第6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所以,本案中的赔偿请求人应为熊某的继承人和其他与熊某有抚养关系的亲属,赔偿义务机关应为邢某所在公安局。

(3)首先,邢某的行为已触犯刑法。应由司法机关对其追究刑事责任。其次,邢某所在公安机关在赔偿损失后,可责令邢某承担全部或部分赔偿费用。

五、公文改错题

(1)作为标题,规范的格式应包括发文机关和文种两部分。

(2)区政府不能与政府的下级单位城建局和公安分局联合作为发文机关。

(3)没有成文日期。

(4)文中多处日期表达不统一。

六、综合分析题

答:(1)违反了市场交易中的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2)原因:

①我国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完善,各种法律法规不健全。

②地方保护主义支持假冒伪劣活动。

③假冒伪劣仍然通过市场获取非法暴利。

④执法部门力量不够,打击不力。

后果:

①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

②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③浪费了国家经济资源。

(3)①国家要履行组织和领导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及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打击经济犯罪,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等职能;根据市场经济要求,建立完备的法律制度,约束企业行为,规范市场秩序,形成全社会良好的信用氛围。

②企业经营者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在经济活动中谨防上当受骗;同时要不断改造主观世界,提高自身思想政治素质,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以保持自身的廉洁自律。

③消费者要增强权利意识,要学法、懂法、用法,学会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自觉同违反市场秩序的行为作坚决斗争。

自贡市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综合知识(公共基础知识)》试卷

一、单项选择题

1.D

2.C

3.B

4.B

5.D

6.D

7.A

8.D

9.D

10.D

11.A

12.C

13.D

14.B

15.D

16.C

17.D

18.C

19.B

20.B

21.A

22.B

23.C

24.C

25.D

26.C

27.B

28.A

29.D

30.D

二、多项选择题

1.ABCD

2.ABC

3.ABD

4.ABCD

5.AB

6.ABD

7.ABD

8.BCD

9.AC

10.BD

11.BCD

12.ABCD

13.ABCD

14.AD

15.ABCD

三、判断题

1.√

2.×

3.√

4.×

5.√

6.×

7.√

8√

9.√

10.×

四、判断简析题

1.答:这种说法是正确的。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法不是从来就有的,也不是永远存在的。法是阶级社会的特有现象,它的产生和发展经历了相当长的历史过程。人类在进入阶级社会以前处于原始公社制度,原始公社的经济基础是生产资料公有制。原始公社时期既没有国家,也没有法;而是由氏族组织通过习惯对原始社会的秩序进行调整和维护。原始社会末期,随着生产工具的进步、生产力的发展和私有制的形成,产生了国家、阶级对立和阶级斗争。

在这种情况下,氏族制度和传统习惯已经无法继续维持社会生活的正常运转,处于统治地位的奴隶主阶级为了维护自己在政治上、经济上的利益,建立起军队、警察、监狱等一系列暴力机构和专门的管理机关,以镇压奴隶阶级的反抗并管理社会公共事务。于是产生了国家。同时,奴隶主阶级还把自己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以确认、维护和发展对本阶级有利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制定或认可法律,这样就产生了法。

2.答:这种说法是正确的。

首先,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者认可的,这是法区别于其他社会规范的重要特点之一。制定和认可是国家创制法律规范的两种基本形式。制定是指在社会生活中原先并没有某种行为规则,立法者根据社会生活发展的需要,通过相应的国家机关按照法定程序制定各种规范性法律文件。而认可则是社会生活中原来已经实际存在着某种行为规则(如习惯规范等),国家以一定形式承认并且赋予其法律效力。无论是制定还是认可,都与国家权力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并且正是这一特点使法律的效力在形式上具有了普遍性。

其次,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任何社会规范都要通过一定的力量来保证自己的实施,但方式有所不同。法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它是由国家权力的力量即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实施的,而且这种强制力具有普遍性。在任何国家,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都将由专门国家机关依法定程序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责任人也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3.答:这种说法是错误的。

法律渊源是指法的“形式渊源”,即一定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或者认可的具有不同法律效力的法的不同表现形式,即根据法的效力来源不同而划分法的不同形式,如制定法(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等)、判例法、习惯法、法理等。在我国,法律渊源主要表现为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即制定法。判例不是我国的法律渊源。

而法的起源则与此不同,它指的是法何时产生、如何产生的问题。原始社会末期,随着生产工具的进步、生产力的发展和私有制的形成,产生了阶级、阶级对立和阶级斗争。在这种情况下,处于统治地位的奴隶主阶级为了维护自己在政治上、经济上的利益,建立起军队、警察、监狱等一系列暴力机构和专门的管理机关,以镇压奴隶阶级的反抗并管理社会公共事务。同时,奴隶主阶级还把自己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制定或认可法律,以确认、维护和发展对本阶级有利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这样,法就随着阶级、国家的产生而一同产生了。所以,不能把法的渊源与法的起源问题混为一谈。

4.答:这种说法是错误的。

法律实施是指通过一定的方式使法律规范的要求和规定在社会生活中得到贯彻和实现的活动。法律实施不仅包括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执行法律规范的活动,而且还包括社会团体和公民实现法律规范的活动。也就是说,根据法律实施的主体的不同,可以把法律实施的方式分为法律遵守和法律适用。法律遵守简称守法,指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而法律适用则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国家授权的社会组织依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运用国家权力,把法律规范的规定运用于具体的主体或场合,解决具体问题的专门活动,包括一切司法和执法活动。上述说法把法律实施仅仅归结于法律适用,因而是片面的。

五、公文改错

1.发文机关文件名称应为:××市人民政府文件。

2.发文号为:×府发〔2006〕21号。

3.“紧急”应在标题中表述,加在通知之前。

4.标题应在“严厉打击”前加“关于”。

5.缺收文机关,应在标题下、正文前注明“各区、市、县政府:”。

6.“音象”应为“音像”。

7.附件后应标注出具体的文件名。

8.在发文机关后加(印章)。

六、综合论述题

1.答:根据《宪法》、《地方各级人大和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我国省、直辖市的人大常委会主要行使以下职权:

(1)制定、颁布地方性法规。

(2)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问题。

(3)决定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任免。

(4)监督本级其他国家机关和下一级国家权力机关的工作。

(5)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6)召集本级人大会议,撤换和补选全国人大代表,决定授予地方荣誉称号。

2.答:(1)体现了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张某按规定每月缴纳医疗保险金并据此享受保险。

(2)①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法律强制实施的,参加社会保险既是职工的一项权利,也是职工的一项义务,所以张某参加了单位的医疗保险。

②商业保险是自愿的,保险范围的大小与缴纳的保险费成正比,给付标准较高。参加保险公司的人寿保险也是一种投资行为,所以张某又购买了保险公司的保险。

攀枝花市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综合知识(公共基础知识)》试卷

一、单项选择题

1.B

2.C

3.B

4.B

5.C

6.B

7.A

8.C

9.D

10.B

11.C

12.B

13.D

14.B

15.C

16.B

17.B

18.C

19.A

20.A

二、多项选择题

1.BC

2.ABC

3.ABCD

4.ABCD

5.CD

6.BD

7.ABC

8.ABD

9.AB

10.ABD

11.ABD

12.ABCD

13.ABCD

14.ABCD

15.AD

16.ABCD

17.ACD

18.ABC

19.ABC

20.ABD

三、判断题

1.×

2.×

3.√

4.×

5.√

6.×

7.√

8.×

9.√

10.√

四、判断简析题

1.答:(1)世界上任何事物发展的任何阶段都有矛盾,不包含矛盾的事物是不存在的。期望发现或建设一个没有任何矛盾的“理想世界”是不可能实现的,因为这样的社会根本不存在。

(2)承认矛盾的存在既是普遍的,又是客观的。我们就要敢于实事求是地承认矛盾、揭露矛盾,而不能害怕矛盾,回避和掩盖矛盾。社会矛盾也具有普遍性、客观性,不仅是不能回避的,更是不能“消除”的。

(3)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要求我们正确认识并解决我国在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城乡差距拉大、经济与社会发展不协调、环境污染等一系列矛盾和问题,反对那种以“和谐社会”之名行“遇到矛盾绕道走”之实的错误做法。因此,“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要消除一切社会矛盾”的观念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