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建筑中小城市总体规划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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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中小城市概况(2)

当前,在我国的东部沿海地区,一些跨行政区的、多“增长极”的城市带(圈)已经出现,如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地区,它们必将促使这些地区的城市化进程进一步加快,中小城市发展更为迅速。而中、西部地区虽然也出现了一些增长极,如长株潭城市群,黄河上游、中游城市带等,有利于中小城市的发展,但它们的影响力有限,对城市发展速度提高所发挥的作用不能与东部地区的优质“增长极”同日而语。

(5)发展条件的地域差异性

从上述对我国中小城市发展各项情况的介绍中,我们已经认识到,东、中、西部地区城市发展之所以存在巨大差异是与它们发展条件的不同息息相关的。

我国东部地区除却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对外贸易频繁等有利条件外,在经济制度、产业结构、基础设施、科学技术、开放意识和政策环境等方面都走在了中、西部地区的前面。

西部地区由于自身条件较差造成了中小城市发育不稳定,城市化“率高质低”又反过来进一步恶化了城市发展的局面,城市产业聚集程度低,规模效益差,公共设施利用效益低,工业和其他各种非农产业效率低,发展受限,并因此限制了服务业的发展。这样劳动力从农业向非农产业的转移更加难以为继,最终导致城市尤其是中小城市缺乏基础,难以发展起来。

按照区域经济梯度转移理论,东部地区是我国区域经济的高梯度区域,依次向下为中部地区,然后是西部地区。东、中、西部中小城市的发展条件因此而存在着相关的地域差异性。城市规划过程中应该把握不同的重点,力争解决当前最重要的问题,创造最适合城市发展的条件。

2)发展阶段演化特征

各级城市在普遍获得发展的同时,中小城市的发展速度快于大城市。从1980年到2002年,大城市从45个增加到108个,增长1.4倍;中等城市从70个增加到226个,增长2.23倍;小城市从108个增加到323个,增长1.99倍。大城市人口(按常住非农业人口统计,下同),从5743万人增加到14400万人,增长1.5倍;中等城市人口从2428万人增加到6851万人,增长1.82倍;小城市人口从1187万人增加到3960万人,增长2.34倍。经过20多年的发展,我国中小城市无论是在城市数量、人口数量,还是在全国城市总量中所占的比重都在上升。从1980年到1998年城市的发展速度高于1998年到2002年,这与全国的城市发展政策密切相关。

尽管中小城市的基础设施、环境设施还参差不齐,总体水平也不高,但在中国城镇化发展全局中占有十分重要的战略地位,是拉动国民经济发展的“增长点”,是产业体系化的实验地。按全国城镇体系纲要,对各个地区的发展制定了不同时期的发展目标。

(1)交通指向性分布为主

我国城市分布现状具有沿海、沿江和沿线(铁路和公路)的特征。据统计,我国有70%左右的城市区位由交通指向决定,尤其是近几年来形成和发展的城市大多与铁路、港口的建设相关联,其中京沪-沪杭甬铁路、京广铁路、京沈-哈大铁路、胶济-兰烟铁路、陇海-兰新铁路、浙赣-湘黔铁路、滨州-绥滨铁路、襄渝-成渝铁路、焦枝铁路等沿线,长江、西江、大运河沿岸,以及环渤海和东南沿海地带,是城市串珠状分布的主要地区。

(2)资源指向分布明显

全国有半数以上的城市以开采煤炭为支柱产业,西北、西南地区有些城市是由于矿产资源的开发而形成,甚至从小城市逐渐过渡到大城市,如白银市、库尔勒市、六盘水市、攀枝花市等。桂林、黄山、张家界、武夷山、井冈山等城市则都是依赖风景旅游资源开发而逐渐发展起来的。

(3)城市密集区正在形成

迄今为止,我国东部地带自北向南已经形成或正在形成的城市密集区大致有以下几个:辽中南、京津唐、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山东半岛、闽东南;在中、西地带,以武汉为核心的江汉平原,以成都、重庆为核心的四川盆地,以西安为核心的关中平原,以郑州为核心的中原地区,以长沙、株洲、湘潭为核心的湘中地区,以哈尔滨为核心的松嫩平原地区等,也均在不同程度上形成较密集的城市群。

(4)地域差异性造成的发展形势

东部沿海中小城市面临着地区经济高速发展的形势,对土地的需求日益膨胀。

2000年至2002年,浙江省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从1061.66平方千米增加到1413.79平方千米,总量增长33.17%,年均增长率约为15.4%。在这种供需矛盾日益激化的情况下,应该从每个区域和每个城市自身着手,分析其内部用地时空变化机理,认识规律,从而给今后的城市发展以必要的借鉴与启示。

中部地带城镇化处于从初期向中期加速发展阶段,部分省区大、中、小城市相当密集,空间分布相当集中,缺乏经济中心城市,城市空间分布过于分散,或城市首位度偏高,缺乏承上启下的次经济中心城市。今后应该以工业化和现代化为目标,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做好资源性城市的转型和复兴,采取集中型与扩散型相结合的方式推进城镇化。适度发展大中城市,加强大城市与外围中小城市的联系,扶持小城市和小城镇的发展,逐步完善大、中、小城市相结合的城镇体系。

西部地带经济发展水平和城市成长发育程度较低,城镇化发展处于初级阶段。

今后应当推动农牧业产业化发展,适度发展工业,走以大、中、小城市为重点的集中型城镇化道路,把推进城镇化的重点放在改造现有的中心城市和培育发展新的经济中心上。要采取集中开发、集中投资的方法,依托中心城市,选择若干基础好、交通条件便利的城市,逐步建设成具有一定辐射力的中等城市,并在一些条件具备的地方发展少数大城市,有重点地发展内陆边境口岸城市。

因此,中小城市因资源而衍生,因交通而发展,因区域合作而强大。这不仅是大城市已经经历的历程,还是中小城市必将走的路程。

1.2我国中小城市发展趋势

自1949年建国以来,我国实行土地公有制,直到1986年才在法律上将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我国城市在没有土地市场的情况下发展了40年,由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跟不上,到1980年城市的发展大多是以1949年以前留下的建成区为基础的,城市交通工具以自行车为主,局限了城市的扩展。

1.2.1发展历程

我国城市的发展历程与世界许多其他国家不同,工业化进程并没有一开始就启动城市化的进程,中小城市也体现出这样的发展轨迹。

我国中小城市的发展历程可以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受到限制的发展阶段。建国初期,政府对城市发展持控制态度,特别是三年困难时期和文化大革命时期,“知识青年上山下乡”促使城市人口不断向农村地区大规模转移,军工企业不断向边远山区进驻等等。上述这些情况严重限制了城市的发展,尤其是中小城市的形成和扩张等。

第二阶段是大力发展的阶段。这个阶段是从1978年全国城市工作会议首次明确提出“控制大城市规模,多搞小城市”之后开始的,成为新时期我国城市化建设的基本指导思想。1980年12月,全国城市规划会议正式确定了“控制大城市规模,合理发展中等城市,积极发展小城市”的城市发展方针(俗称“三句话方针”)。1989年12月26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将上述提法进一步规范表述为“国家实行严格控制大城市规模,合理发展中等城市和小城市的方针”,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对我国城市发展规模和发展方向加以规定。在上述政策的引导下,中小城市及小城镇发展势头迅猛,有力地拉动了全国城市化发展水平。城市化水平由1978年的17.92%提高至1990年的26.41%,12年间提高了8.49个百分点;城镇人口净增13298万人,人口规模扩张达77%。这个时期内,影响中小城市发展的一项重要背景是国家调整产业发展重点后,轻工业成为20世纪80年代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致使一大批以轻纺工业为主导产业的中小城市脱颖而出,急遽扩张,成为带动国内城市化水平迅速提高的主导力量。

在这样的政策背景影响下,从区域与城市关系的角度分析,目前我国中小城市普遍存在以下五个方面的问题。

(1)“城市规模小,区域性中心城市的聚集辐射功能不足”并非普遍现象

美国学者认为,一个中心城市只要达到了25万人的规模就有能力抵御来自外部与内部的冲击,为其存在与发展创造条件。当然,这只是同一地域内的相对概念。

我国幅员辽阔,人口分布不均匀,西部地区人口地区稀少,城市人口规模普遍偏小,城市数量也少,但是地方区域中心性较强;而东南部人口密集地区,城市人口规模偏大,数量多,地方区域中心性不强。因此,城市规模与城市功能的关系应辨证而论。

(2)城市发展定位不明确,城市与区域间缺乏合理的分工与协调

受不同行政区划城镇体系的影响,大多数中小城市受交通环境和地方政策的影响,产业集聚速度不一致,发展方向摇摆,生产要素在各城市间流动无序。城市间缺乏合理的职能分工,直接影响城市整体效益的提高,导致产业结构小而全,造成极大的资源物质浪费,影响了地区优势的发挥。

(3)城市公共设施建设滞后,城市居住环境恶化

中小城市在全国经济快速发展的潮流中,积极进取,一切以经济发展为龙头,不惜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多处出现不和谐的发展步伐。西北部草原地区也建起了一座座高载能工业园区,中部山区过度开发旅游地,东部地区填海造陆,扩张土地。在这种“大手笔”的开发中,没有重视文化设施的建设,没有重视城市市政设施的建设,致使城市生活居住质量逐渐恶化。

(4)城市基本功能不完善,产业竞争力不强

多数中小城市产业竞争力不强,既没有形成支柱产业,也没有形成良好的区域产业分工,不利于城市经济的全面发展、资源的综合利用和经济效益的提高,属于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不同时期的过渡阶段。

(5)现状增长迅速

城市化水平的提高,大、中、小城市的发展虽然取得了可喜成绩,但是,发展的情况并未严格按照发展方针来进行。20多年来,我国大城市和特大城市的人口可比增长速度相当快,超过了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的发展水平。2000年与1978年相比,200万以上人口的城市增长了1.17倍,100万~200万人口的城市数量增长了2.86倍,50万~100万人口的城市数量增长了0.96倍,20万~50万人口的城市数量增长了2.3倍,20万以下人口的城市数量增长了1.98倍,大城市的发展没有被控制住。

中小城市在我国城市体系中的作用是非常重要的,它们是联系中心城市与广阔小城镇群的桥梁和纽带。如何抓住中小城市的特点,认清它们对社会经济发展的作用,制定科学合理的中小城市发展规划,保障中小城市快速健康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1.2.2发展前景和发展趋势分析

我国城镇发展总方针是: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有重点地发展小城镇,积极发展中小城市,完善区域性中心城市功能,发挥大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建设,加强城镇规划设计建设管理。

1)发展前景

中小城市的政府在区域经济快速增长的压力下,往往将注意力集中在投资项目的引进和开发上,靠资金投入挤占市场拉动经济增长。这种迫切性造成城市政府过多地与开发商妥协,造成中小城市土地的过度开发、粗放利用、用地结构不合理和布局分散等诸多问题。此外,片面追求项目快上,不重门类,造成中小城市产业结构松散,主次不分,支柱产业体系不完善,企业之间缺乏相依存的产业链,难以形成特色产业和优势产业,市场经营风险较大,工业化发展的无序直接影响着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的发展,这种格局将引发不同的城市发展前景,出现新的问题和新的矛盾和焦点。

(1)用地转换中的矛盾

中小城市发展建设中涉及用地转换矛盾最突出的主要是两类转换。

①农用地转换为建设用地出现的新问题。中小城市扩展,需要占用城郊菜地或耕地,并给予农民和集体一定数目的补偿金,按现有计算公式计算,最高补偿费用一般只能维持失地农民3至5年的简单生计,农民必须被动地另谋出路才能维持生活。这是一种被动的生活方式的转变,农民甚至不具备在城市就业的最低技能,只能从事一些几乎没有保障的体力工作和临时工作,寄人篱下的处境使他们很难保持以往的正常心态,在就业屡次失败和收入太低难以维持生计的情况下,就会出现偷窃、抢劫、赌博、乞讨等不良的绝望行为。很多中小城市的郊区都是治安混乱、社会问题滋生的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