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一个秋日的夜晚,我坐在父亲的脚踏车后座,跟着爹妈去了北蔡。他们通常都在深更半夜去接关于羊毛衫的生意。在一个仓库里我父母正在等合伙人的到来,就像一次次在银幕上出现的毒品交易。我觉得无聊,拿起一本汪国真的诗集,在北蔡中学的校门前走来走去,同时背诵那些糟糕的诗歌。
回想起来我居然有两本汪国真的诗,之前一本稍厚一些,也已经翻完。那天读的薄,有蚊子飞过我身边我就用它来驱赶它们。
“我不去想是否能够成功,既然选择了远方,便只顾风雨兼程。”
这句诗我背诵了好多年,当年不知道什么是好诗,什么是口水,只觉得分行的字就是诗,押韵就更棒了。甚至靠这些句子激励自己,同时也给路途中的爸妈鼓气:“阿爸,用力骑,风雨兼程啊!”
我爸埋头骑车,当然不理我,我看他要把“风雨兼程”四个字写齐全都困难,能懂什么诗中的正面力量才怪。
上了初中,我发表了些作文。希望不是因为看了汪国真的作品才让我文思泉涌的。那时候在报纸上发表东西挺时髦,加上我作为一个学生,自然就有人给我戴上“文曲星下凡”这样夸张的帽子。一个女同学闻风而动,找我借书,“能提高文学鉴赏力的那种”,希望能以此从我身上或者说从我的阅读资料里找到一些写文章的入门法则。当然这个理由太冠冕堂皇,是能摆到台面上的,但未必是真的。我小心眼也多,考虑到女同学长得不错,就算她是为了跟我套近乎、为了彼此的加深了解我也不该推辞。可我也有为难之处,因为实在没书可借。
除了叔叔那几本连环画,我压根就没怎么看过“文学作品”。
后来想到了小学时候读过的汪国真,没别的选择,我把那两本小书从柜子里翻出来,拍了拍上面的灰尘,还假模假样地包上了书皮。第二天面对着那位女同学双手奉上,女同学娇羞收下,此后我们每次见到就都避免了尴尬。
“书看完了么?”
“还没有。”
“好看么?”
“还不错。”女同学答,“但跟你的风格完全不搭啊,你怎么看了这样的书还能写那样的文章?”
问题实在难以回答,幸运的是我不需要回答它。
“看完了记得还给我啊。”
女同学娇羞笑笑,道:“不还了。”
写到这里感觉那时候我该初恋,可最后竟然什么都没有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