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5公司债券
公司债券又称企业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它属于债券体系中的一个品种,表示发行债券的公司和债券投资者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公司债券一般用于筹措长期资金,扩大经营规模,因此其期限较长。
公司债券具有以下特征:①契约性;②优先性,即其利息分配和剩余财产分配顺序优先于股东;③风险性,即比政府债券和金融债券的风险大。部分债券还具有通知偿还性和可转换性。所谓通知偿还性,是指债券发行人具有选择在债券到期之前偿还本金的权利;可转换性是指允许其持有者在一定条件下转换成另一种金融工具,如公司股票等。公司债券的种类很多,以下列举主要的几种。
(1)信用公司债。信用公司债是一种不以公司任何资产作担保而发行的债券,属于无担保证券范畴。由于无任何抵押,所以发行这种债券的企业,一般具有较好的信誉,并且必须遵守一系列的规定和限制,以提高证券的可靠性。
(2)不动产抵押公司债(抵押公司债)。不动产抵押公司债是指公司用不动产(如房屋、土地等)作抵押发行的债券,是抵押债券的一种。若债权到期不能偿还,持券人可依法处理抵押品受偿。
(3)保证公司债。保证公司债是公司发行的由第三者作为还本付息担保人的债券。担保人是发行人以外的他人(或称第三者),如政府、信誉好的银行或举债公司的母公司。
(4)收益公司债。收益公司债是一种具有特殊性质的债券。一方面,它与一般债券相似,有固定到期日,清偿时顺序先于股票;另一方面,它又与一般债券不同,其利息只在公司盈利时才支付,可以累加。
(5)可转换公司债。可转换公司债是指发行人依照法定程序发行、在一定期限内依据约定的条件可以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公司债券。它兼有债权和股权的双重性质。通常在发行时,在契约中规定转换期限和转换价格。
(6)附新股认股权公司债。附新股认股权公司债是公司发行的一种附有认购该公司股票权利的债券。这种债券的购买者可以按预先规定的条件在公司新发行股票时享有优先购买权。它有两种类型:①可分离型,即债券与认股权可以分开,可独立转让;②非分离型,即不能把认股权从债券上分离,认股权不能成为独立买卖的对象。它与可转换公司债不同,在行使新股认购权之后,债券形态依然存在。
另外,还有证券抵押信托公司债、设备信托公司债、参与公司债券、可赎回公司债券、偿还基金公司债券、分期公司债券等。
1.3.6国际债券
国际债券是指一国借款人在国际市场上,以外国货币为面值,向外国投资者发行的债券。国际债券的发行人,主要是各国政府、政府所属机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工商企业及一些国际组织等。国际债券的投资者主要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各种基金、工商财团和自然人。与国内债券相比,具有资金来源广、发行规模大、存在一定的汇率风险、有国家主权作保障及以自由兑换货币作为计量单位货币的特征。其特点是债券发行人属于一个国家,债券发行在另一个国家,债券不以发行人所在国货币计值。
国际债券可以分为外国债券和欧洲债券两种。
1.外国债券
外国债券是指某一国借款人在本国以外的某一国家发行以该国货币为面值的债券。它的特点是债券发行人在一个国家,债券的面值和发行市场则属于另一个国家。有些国家将在该国发行的外国债券赋予特别的名称。例如,在美国发行的外国债券被称为扬基债券,它是由非美国居民在美国国内市场上发行的吸收美国资金的债券。在日本发行的外国债券被称为武士债券,它是指日本国以外的债券发行人在日本债券市场上发行的以日元为面值的债券。武士债券是外国政府、金融机构及某些国际性组织筹措日元长期资金的一种重要方式。第一笔日元债券是亚洲开发银行在1970年12月发行的。发行这类债券一般要求发行地国家的政局比较稳定,资本市场上资本较为充足,以有利于债券的发行与承销。同时,还要有比较健全活跃的证券流通市场、较高的货币信用和宽松的外汇管理制度,以有利于债券的流通和转让。目前世界上主要有美国、瑞士、德国和日本四大外国债券市场。
2.欧洲债券
欧洲债券是指借款人在本国境外市场发行的,不以发行市场所在国货币为面值的国际债券。它的特点是债券发行者、债券发行地点和债券面值所使用的货币可以分别属于不同的国家。由于它不以发行所在国的货币为面值,故也称无国籍债券。欧洲债券票面所使用的货币一般是可自由兑换的货币,主要为美元,其次还有德国马克、英镑、日元等,也有使用复合货币单位的,如欧洲货币单位或特别提款权。欧洲债券的发行除须经债券发行人所在国政府批准外,不受发行市场所在国及债券面值货币国有关法律约束。这类债券的最大特点是其游离于任何国家的货币金融管制之外,筹集的资金是一种比较自由的离岸货币。例如,欧洲美元债券是以美元计价、在美国以外的国家发行的债券,这种债券自1963年7月起在欧洲发行,已成为最主要的欧洲债券。此类债券的面值主要以美元、日元、德国、马克、瑞士法郎、荷兰盾等货币计值。
龙债券具有某些欧洲债券的特征。1991年开始,在亚洲地区出现了龙债券市场。龙债券市场是指在除日本以外的国家在亚洲地区发行的,以非亚洲国家货币计价的外国证券。一般是一次到期还本、每年付息一次的长期固定利率债券;或者以美元计价,以伦敦银行同业拆放利率为基准,每一季度或每半年重新定一次的浮动利率债券。
我国的国际债券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期。1982年1月,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在日本东京资本市场上发行了100亿日元的债券,期限为12年,利率为8.7%,采用私募方式发行。截至2004年12月末,我国共发行国际债券约200多亿美元。2004年,我国财政部在境外发行10亿欧元10年期债券和5亿美元5年期债券,中国进出口银行发行两期共10亿美元10年期债券,国家开发银行发行6亿美元和3.25亿欧元两期债券。
1.4证券投资基金
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集合投资、专家经营、共担风险、共享收益”的新型投资方式。
投资基金仅有100多年的历史,在我国还是一种较新的投资品种,但由于投资基金所具有的体制优势使得它越来越受到市场的青睐和投资者的关注。本节将主要介绍投资基金的定义、特征、功能、分类、当事人,以及证券投资基金与股票、债券的区别。
1.4.1证券投资基金的定义和特征
证券投资基金经过100多年的发展,已经成为当今世界上十分流行的投资方式。许多学者曾从不同角度对投资基金进行过描述。例如,美国经济学家斯泰纳认为,所谓投资基金,是指众多的投资者共同出资,由资金的管理者进行比投资者本人运用时更安全、更有利的投资,投资收益归投资者享有的一种投资方式。
1.证券投资基金的定义
证券投资基金是指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证券投资方式,即通过发行基金单位,集中投资者的资金,由基金托管人托管,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和运用资金,从事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并将投资收益按基金投资者的投资比例进行分配的一种间接投资方式。
从证券投资基金的定义可以看出以下特点。①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投资制度,它从广大的投资者那里聚集巨额资金,交给基金管理公司进行专业化管理和经营。在这种制度下,资金的运作受到多重监督。②证券投资基金发行的基金券是一种面向社会大众的投资工具,投资者通过购买基金完成投资行为,并凭之分享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收益,承担证券基金的投资风险。
2.证券投资基金的特征
证券投资基金主要有以下特征。
(1)证券投资基金是由专家运作管理并专门投资于证券市场的基金。证券投资基金主要投资于证券市场并由专业的基金管理公司负责资金的运作和管理。基金管理公司拥有掌握投资分析和投资组合理论并具有丰富投资经验的专业人员,还具备先进的研究手段,有能力对巨额投资资金进行有效管理。
(2)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间接的证券投资方式。投资者通过购买基金单位间接投资于证券市场,与直接投资于股票债券相比,投资者不与发行人建立所有权关系或债权债务关系,也不直接取得股息红利或(利)债息收益,而是通过证券投资基金间接参与投资收益分配。
(3)证券投资基金具有组合投资、分散风险的优势。通过汇集中小投资者的资金,证券投资基金形成了雄厚的资金实力,可以分散投资于不同种类、不同行业、不同地区、不同公司的证券,以分散投资风险。
(4)证券投资基金具有投资额小、费用低、买卖手续简便的优点,可以满足中小投资者的需要。
1.4.2证券投资基金的分类
构成基金的要素有多种,因此可以依据不同的标准对基金进行分类。
1.根据运作方式的不同分类
证券投资基金可以将基金分为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封闭式基金是指基金份额总额在基金合同期限内固定不变,基金份额可以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交易,但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得申购或赎回的一种基金运作方式;开放式基金是指基金份额总额不固定,基金份额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场所进行申购或赎回的一种基金运作方式。
2.根据组织形式的不同分类
证券投资基金可以分为契约型基金、公司型基金等。不同的国家具有不同的法律环境,甚至能够采用的法律形式也会有所不同。目前我国的基金全部是契约型基金,而在美国绝大多数基金则是公司型基金。组织形式的不同赋予了基金不同的法律地位,基金投资者所受到的法律保护因此也就会有所不同。
3.依据投资对象的不同分类
证券投资基金可以分为股票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混合基金等。
(1)股票基金是指以股票为主要投资对象的基金。股票基金在各类基金中历史最为悠久,也是各国广泛采用的一种基金类型。根据中国证监会对基金类别的分类标准,60%以上的基金资产投资于股票的为股票基金。
(2)债券基金主要以债券为投资对象。根据中国证临会对基金类别的分类标准,80%以上的基金资产投资于债券的为债券基金。
(3)货币市场基金以货币市场工具为投资对象。根据中国证监会对基金类别的分类标准,仅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的为货币市场基金。
(4)混合基金同时以股票、债券等为投资对象,以期通过在不同资产类别上的投资,实现收益与风险之间的平衡。根据中国证监会对基金类别的分类标准,投资于股票、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但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的比例不符合股票基金、债券基金规定的为混合基金。
依据投资对象对基金进行分类,简单明确,对投资者具有直接的参考价值。
4.根据投资目标的不同分类
证券投资基金可以分为成长型基金、收入型基金和平衡型基金。成长型基金是指以追求资本增值为基本目标,较少考虑当期收入的基金,主要以具有良好增长潜力的股票为投资对象;收入型基金是指以追求稳定的经常性收入为基本目标的基金,该类基金主要以大盘蓝筹股、公司债券、政府债券等高收益证券为投资对象;平衡型基金则是既注重资本增值又注重当期收入的一类基金。
一般而言,成长型基金的风险大,收益高;收入型基金的风险小,收益也较低;平衡型基金的风险、收益则介于成长型基金与收入型基金之间。根据投资目标的不同,既有以追求资本增值为基本目标的成长型基金,还有以获取稳定的经常性收入为基本目标的收入型基金及兼具成长与收入双重目标的平衡型基金。不同的投资目标决定了基金的基本投向与基本的投资策略,可以适应不同投资者的投资需要。
5.依据投资理念的不同分类
证券投资基金可以分为主动型基金与被动(指数)型基金。主动型基金是一类力图取得超越基准组合表现的基金。与主动型基金不同,被动性基金并不主动寻求取得超越市场的表现(Beatthe Market),而是试图复制指数的表现。被动型基金一般选取特定的指数作为跟踪的对象,因此通常又被称为指数型基金。
6.根据募集方式的不同分类
证券投资基金可以分为公募基金和私募基金。公募基金是指可以面向社会大众公开发行销售的一类基金;私募基金是只能采取非公开方式面向特定投资者募集发行的基金。
公募基金主要具有以下特征:可以面向社会公开发售基金份额和宣传推广,基金募集对象不固定;投资金额要求低,适宜中小投资者参与;必须遵守基金法律和法规的约束,并接受监管部门的严格监管。